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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不识君》第四章 致爱。 最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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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情书,莫过于我与他的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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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祁时,这周的家庭作业是写一篇小作文,名字叫《给xxx的一封信》。
同桌小姐妹写给妈妈,班长同学写给爸爸,语文课代表写给老师……那我,不(在)一班的祁小时当然也要不一般,就写给林叔叔家的弟弟吧。
听妈妈说,我和林岳的第一次见面应该在医院的病房里,还好我比他大三天,不然两个人第一次见就都皱皱巴巴的,那可太不美妙了。等记事以后,我对他的印象就是一个爱吃蛋糕的小胖子,我不喜欢蛋糕,以前吃过一次,吃完之后身上又痒又疼的,还要去医院挂水。唉,我也不喜欢医院,一想到我和林岳第一次见面皱皱巴巴的……那可太不美妙了。
真的没想到三年没见的林岳竟然变化这么大,小时候胖胖的多可爱,现在也是有女生塞情书的人了。俞晴儿昨天怒斥我不珍惜机会,什么到手的青梅竹马也得从我手里飞出去。
什么嘛,同一片屋檐下想塞情书还不如让我数学考及格(俞晴儿:我这么苦口婆心你就只知道塞情书?!)。但是她暂时不知道,我和林岳依然是邻居,而且他的父母升职都去外地了,我们现在一起吃饭上学写作业。这波,我在第五层(俞晴儿:无法克说)。
邪魅一笑.JPG
上大学了魅力也是一如既往啊……现在的女孩子好直接啊,我才刚拿到他室友的微信……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擒贼先擒王,三十六计走为上……(打断)。
他说他有喜欢的人了。
跟一个向他表白的女生说的。我都不太记得当时怎么回复的了,反正看到他室友发来这么一句的时候反应不大,就是第二天手机膜裂了个缝,大概是摔了吧……多么抓马的反应,但我轻而易举的做到了。
我们在一起了。
距离我知道他有喜欢的人已经过去两个星期了,我没有和他一起回老家。21岁的第一天,还像个没谈过恋爱的小年轻刚失恋一样在家里买醉,其实就是想找个借口喝酒。现在回想我是真的恨不得回去抽醒我自己,不是,抽晕我自己,记忆无法抹去,但可以选择性忽略……第二天他跟我表白那一刻,震惊到我可以再干两瓶RIO……当然我确实这么做了,也确实被拦下了。
当事人就是后悔,非常的后悔。
但凡自己机灵一点,这个男人不早就是自己的了吗!我喜欢了他12年啊12年!
还好没错过。以前只敢默默的爱,现在想想,如果这个人不是我的,我一定血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