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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察局相遇 就三百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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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朗—一穷二白的浪子,19岁进清华(因为爷爷曾在清华任教,现已退休,说白了就走后门),可他不老实,一进去就浪,最后(21岁时)被退学了~(至于怎么浪才会被退学嘛——请各位脑补一下—因为作者没上过清华,以后可能会哦 h\'iahiahia~)
王炸—经济困难的炸弹,19岁放弃高考(成绩太差,但父母同意哦),20岁低学历开始北漂,已经漂一年了,现在21岁,北漂生活就是—东借西借,东逃西逃,东还西还~
丁朗被退学的2天后,拿着行李箱到处跑,他爸知道了给气炸了,不给他钱(他家本身也不是很有钱哦,普通资产而已),最后的一百块是他妈偷给的。
而王炸也被债主堵到了。
丁朗想着自己手机里应该还有点儿钱,进了一个小超市,他挑了一个面包,老板拿起面包看了看: “3块。”
丁朗掏出手机,钱不够!!!!!只有两毛五了!!!!! 丁朗内心: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_⊙;)?(思考中)要不我把店名拍下来,先拿走,以后有钱再给?
之后他径直走出超市,拿手机拍下店名‘吴敌超市’。
老板:“你还要不要了?!”
丁朗:“要!3块哈?”
老板:“昂。”
丁朗:“嗯··················”
他边嗯边拿起面包提起行李箱快步走出超市,不料旁边却有个警察(警察局离这儿近)那警察三两步就追上了他,单手将他擒住,搞得他不得动弹,警察付了自己的泡面钱,又将面包还给老板,才往外走。
王炸正嘀喽着钥匙往家走,突然看见大铁门外站着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完了,是债主,她连忙往反方向快步走,可还是被看到了····(无语(ˉ▽ˉ;)...)。
债主:“哎!!!你站住!!!别跑!!!”
跑了十分钟,王炸跑不动了,把她堵到了一个超市门口
“也该还钱了吧,虽然我们不是□□,但你好歹把我们放在眼里吧?就三百块,一个月了!”那家伙表现出一种再不还钱就动手了的表情,还伸出了拳头。
“就三百块,至于追我一条街吗?”王炸小声嘀咕道。
此时那警察正好从超市中带着丁朗出来,正好看着那几个粗汉举起拳头,以为要打那个小姑娘,刚想上前帮忙,谁知那小姑娘反手来了个回旋踢!好家伙!那小姑娘也不是个吃素的!这次收获大了!那警察赶忙给他同事打电话,把他们几个全给带回了警察局。
丁朗一眼就认出那个女孩是自己小学同学,他对她印象特别深,一年级就喜欢揪她小辫子,一直到六年级,初中没被分到一个班还很遗憾呐,因为王炸小时候脑袋后面扎俩小短辫,他正好坐在她后面,每天上课都望着她那俩小辫,总有时会忍不住要揪一下,虽然每次揪完都会被说一遍,可依然是乐此不彼。
事情解决完了,王炸辛辛苦苦攒了一个月的310块没了,倒还剩十块。
一出警察局门拿着行李箱的丁朗仿佛如释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