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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初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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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不是博严兄,他是一个还算有趣的人。高中情窦初开的年纪,我也加入了网恋大军。当时年少无知,也是青春悸动,我到现在也搞不懂当时到底是喜欢,还是对于爱情的好奇。我被一个还算有趣的灵魂吸引,由此展开了一段关于“夺命的膘”和“像狗的猫”的故事。
我们是在一个漫画群里认识的,这里聚集了这个漫画的爱好者,大家经常在这里谈论关于这个漫画的各种周边。
夺命的膘:猫兄芳龄几许?
我(像狗的猫):芳龄二八,王村一枝花。
夺命的膘:难的有缘人,可否加一联系方式。
我:不可不可,在下已有家室。
夺命的膘:是何人捕获了猫兄的芳心啊!
我:村东头王寡妇家。
夺命的膘:在下正好姓王,名寡妇。
当时觉得他很有趣,又加上都是一个漫画的粉丝,我们俩就加了联系方式。自打那之后,我们从天文地理聊到人生理想,无论是兴趣爱好,还是口味性格都出奇的相似。时间长了,我们准备面基,当时我动用了全班的女生的力量给我画了一个妆,好不好看我不知道,应该挺让人印象深刻的。然后按照约好的时间地点见了面。他长得很好看,是那种很舒服的好看,就像邻家的大哥哥一样。不过他的年纪看起来要比我大一些,应该有几岁。
夺命的膘:没想到你是个小朋友。
我:我也没想到你这么老。
夺命的膘:我这是被嫌弃了吗?
我:这都让你看出来了。
夺命的膘:……
我;话说你多大?
夺命的膘:二十五。
我:哇!比我整整老十岁。
夺命的膘:谁教你的数学?只有九岁。
我:那也很老了。
夺命的膘:对你来说的确大了一点,但我会等你长到和我一边年纪的。
我:那时你的年纪岂不是更老了,而且我现在喜欢你是因为我年幼无知,到时候我长大了,就会聪明到不喜欢你了。
夺命的膘:谁说长大了一定变聪明。
我:你是在诅咒我吗?
夺命的膘:……
后来我们分手的理由也很炸天,原来我们喜欢的同一本漫画的作者出了新的作品,我觉得还是原版不可超越,他却觉得新的更胜一筹。当时年龄小,只知道和他胡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脾气,没事找事的和他吵个没完。
我;那个就是……
夺命的膘:吞吞吐吐的干嘛,有话就说。
我:我想分手可以吗?
他当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我只注意到他的眼神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下,像是犹豫,但很快就移动了目光。“好”他的语气里有一种我读不出的情绪,但是当时我只觉得他云淡风轻,便也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其实当时不懂事,我根本不懂什么是喜欢,但对于膘兄,如今想来,的确是我的幼稚唐突了他。多年以后,再见他是和博严兄一起去吃饭,他是那家餐厅的老板。他当时似乎犹豫要不要开口,嘴巴张合了好久,我主动和他打招呼,他也很从容的回应我的寒暄。我们就像是很熟悉的陌生人,再没有了当年的无话不说,被时光留下的也只有见面时的客套和拘谨。
十六岁的我可能难以想象再见膘兄时我们对话会是这样的晦涩与哽咽,但是二十九岁的我懂得寒暄和距离是对过去和回忆的一种礼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