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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冷然生死两重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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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喝点酒!”我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不想惊动旁边的人,更不想然纪芙蓉看到什么破绽,不然这位大小姐定然一声尖叫吸引到众多目光。
他似乎没想到我会突然开口,而且还是说出这样一句话,呆愣了片刻,随即反应过来,嘴角划过一丝笑容,“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立刻准备伸手去拿桌子上的酒杯,可是却反手按住我的手腕,“你最好不要耍花招!”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你放心好了,我还不想死!”我无奈的耸耸肩。
他看到我的脸颊的瞬间,灯光一闪而逝,我清楚的看到了他脸上的震惊和惶恐,没错是惶恐,我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些什么,在这样生死一瞬间的时刻,居然还有时间发呆。
我起身拿起身旁的酒杯,摇晃着里面红褐色的液体,脸色一变,调笑的看着眼前发呆的人,用只有我们两个人听到的声音缓缓开口,“还不张嘴!”脸上却是一脸甜腻的笑容,故作娇羞的看着他。
他立刻反应过来,手臂一伸,将我搂在怀中,低头好笑的看着动作生疏的我,“喂我呀!”
此刻我才近距离的看到此人,虽然他的脸隐藏在昏暗之下,我只能看到他黝黑深邃的眼眸,但是我能感觉到他故意调戏我的戏谑,恨不得立刻将他撕碎,但是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只能忍着想要暴走的冲动,端着酒杯,“张嘴!”咬牙切齿的声音,手却是缓缓的靠近他的唇边。
他好笑的看着我的动作,突然一把将我抱入怀中,在我还来不及惊呼的瞬间夺过我手中的酒杯,猛然间灌入一口红酒,服下身子,一口热辣带着淡淡烟味的红酒被灌入口中。
没想到他会突然动作,我一惊之下,立刻恼怒的扭动着身子表示抗议。心头一阵酥麻,脑海里顿时空白一片,本能的开始反抗,忘记了他手里的枪。
那人没想到我居然如此抗拒,脸上一青一白,眼中翻腾着各种情绪,最后化作一声叹息,唇角离开我的,黑亮深邃的眼眸看着我的,“别动!”两个字比刚刚柔和了很多,却奇迹般的安抚了我慌乱的心。
我停止扭动,听着身边的脚步声靠近,那些人嘴里嚷嚷着,“这黑灯瞎火的,看仔细了,不能放过那小子,你们几个去那边看看。”
此刻我和他心靠着心,清楚的听到彼此的咚咚的心跳声,耳边能感觉到他急促紧张的呼吸,心口一跳一跳的,手心里全是汗水,保持着在他怀中无法动弹的姿势,第一次有一种在死亡边缘游走的感觉。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当终于不再听到那些人的脚步声和凌乱的呼吸的时候,我僵直着身子,忘记了动作。
“现在可以起来吧!”耳边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略带慵懒的靠在沙发靠垫上,斜着眼睛看着我。
直到此刻我才看清楚此人的长相,剑眉星目,尤其是那双漆黑望不到尽头的眼睛,似乎隐藏了很多的故事,高挑的鼻梁下是一张单薄的嘴唇,不自觉的想要摸摸仍留有余温的嘴唇,片刻惊醒过来,脸颊灼热的通红。他似乎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暧昧的一笑。
“你现在可以离开了吧。”和他拉开一些距离,远离这个危险的存在。
“他是谁?”耳边传来了一个迷糊的声音,纪芙蓉摸着脑袋不合时宜的开口。
我立刻站起身子拉起一脸迷糊的纪芙蓉,不给她再发言的机会,“时间不早了,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纪芙蓉还未及反应就已经跌跌撞撞的被的拽着拖出了大厅,直到吵杂的人声淹没了二人的话语,那个人仍旧未曾有过任何言语和动作,耳朵却是异常灵敏的听到二人的对话,
“知秋,你拉我去哪里呀,那个人是谁,不会是你相好的吧,怎么突然就出现了!”语速和炮珠一般,不停的发问,却没有再听到那么细嫩的声音了。
嘴角好看的勾起一抹弧度,取下脸上的人皮面具,看着消失在人群中的那抹颜色,抚摸着唇上的温度,这个丫头一看就没有和人接过吻,生疏青涩,眼睛水润有神,仿佛是一个吸盘,看过一眼就无法忘记,心尖似乎都颤抖了一下,心中不断的重复着两个字,“知秋”,咱们很快就会又见面的。
一直拉着她往门口走,脑海里全部都是刚刚那刺激的一幕,差一点我就命丧黄泉了,步子越来越快,拉着纪芙蓉的手臂都在颤抖。
“知秋!小心!”纪芙蓉的心字还未出口,我就撞上了一堵肉墙。
心头立刻警觉起来,难道是那些人找回来了,脸色立刻变的煞白,只能僵直着身子不敢动。
“对不起,对不起,她不是故意的!”耳边传来纪芙蓉小心翼翼的声音,一个使劲,她将我拉到身后护着,连连道歉。
似乎有很多人,为首的那人并未开口,反而是他身后的一个瘦高的属下开口,“你怎么走路的,都不长眼睛吗?”
“你怎么说话了,我们都道歉了,再说了我们也不是故意的!”纪芙蓉的大小姐脾气上来了,立刻上前要和那人理论。
我一把按住她的手臂,抬头,惊诧,错愕,世上怎会有如此美丽的男子,高挑的眉毛此刻看着我也是一愣,好看的纠结在一起,白皙的皮肤在暗夜的灯光下闪着光芒,那双眼睛却是如此的似曾相识。也只是片刻就恢复了神志,立刻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对不起,我们不是故意的,我朋友喝多了,口不择言,请不要和她计较!”
“喝多了!”那人还想再说什么,却被为首之人打断,他一言不发的看着我,经过刚刚的惊吓,我心虚的低下了头,心中开口计划着我们两个能不能逃过此劫。
就在我以为他要将我们抓起来的时候,低沉浑厚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将地上的帽子捡起来,递给我,“以后走路小心一点!”
经过他提醒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我头上戴着的遮挡脸的帽子因为刚刚的碰撞掉落在地上了,我立刻接过来,轻声说了一声,“谢谢”,拉着纪芙蓉就往外走。
那人始终站在门口,看着慌慌张张远去的两个身影,手还停留在帽子被取走的瞬间动作上,脑海里回荡的是那句轻声的谢谢,一如以往一般诱人,心像是被什么蹂躏了片刻。
“成先生,就这么让他们走了!”
那个成先生挥挥手,打断了身后的声音,只是不停的看着远方,缓缓吐出一口气,“让她们走!”
直到离开百乐门好远,我颤抖的手臂才慢慢缓过来,刚刚门口那人看来不是和那个黑衣人一伙的,可是却是生的一副好面孔,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男子。虽然形容一个男子美丽有些不妥,但是如此面容,她当真的一看竟然痴呆了起来。好笑自己并不是外貌协会的,如今也以貌取人了,刚刚那些人一看就都是练家子,身上都有枪,一不小心,就出不来了。
纪芙蓉一边走一遍听我给她说了刚刚的事情,拍着胸脯一脸遗憾的看着我,“好精彩刺激啊,你怎么不叫我呢,错过了那么好玩的事情。”
“啊,好痛!”纪芙蓉揉着脑门不满的看着我,“叶知秋,你怎么下手这么重!”
收回刚刚弹在她脑门的手指,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这位还想要看热闹,不知道刚刚自己在鬼门关转了一圈的大小姐,“这样你就知道痛了,若是刚才子弹打在身上,那才叫一个痛了。”
“你是说他们身上有枪?”
“好了,我说纪大小姐,我们今日算是捡回一条命,那种地方你就不要再去了,赶紧回你的纪公馆吧。”
自从那日从百乐门出来,一连几日,我出门都感觉自己身后有人跟着,纪芙蓉总说我疑神疑鬼的,但愿是我想多了吧。
这几日我一直在尚阳城的各个报社找工作,现在我是有家回不得,只能在尚阳城游荡,还担心哪天不小心碰上熟人了,让我爸爸知道我偷偷的回来,非打断我的腿不可。
“知秋,你到底什么时候回叶家呀?”纪芙蓉最近没事就常常跑道我租的这个小公寓里来,美其名曰是来陪伴我的,可是我知道她是在逃避纪昌福给她安排的相亲。
“我说纪大小姐,你有好好的纪公馆不在,非要来我这个小地方窝着,你快回去吧。”我今天还要写一篇稿子,虽然没有固定的报社要我,可是有一些小的出版社还是需要我的稿子,挣些简单的稿费,才能维持我的生计呀。
纪芙蓉砸吧着嘴巴看着这个在闸北区十分简陋落魄的小房子,只能容得下一张单人床,一张写字台,一个大衣柜的地方,她都不知道怎么下脚,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她都不敢进来,因为这里是尚阳城最贫苦的人们居住的地方,一个小二楼里拥挤了几十户人家,脏乱差的环境,根本无从下脚。
“知秋,你这是何苦了,就算你不能回叶家,害怕叶伯伯骂你,可是你可以来我家和我一起住呀,何必住在这个地方,我看晚上都不一定安全吧。”
从昏暗的台灯下抬起头来,看着坐在床边都不知道怎么动脚的大小姐,“我说大小姐,这里当然比不得霞飞路的大公馆了,你若是觉得不习惯就赶紧回去吧。我要是住到纪公馆去,那叶剑荣不到十分钟就会杀到纪公馆将我碎尸万段了,我还有命吗!”这个纪芙蓉,以纪昌福和我爸的关系,定然是瞒不住的呀。
纪芙蓉嘿嘿一笑,“哦,则怎么把这个事情忘记了,不过没事,我家南京路上还有一套房子没忍住了,比这里好多了,要不我和我爸说我要搬到南京路去住,这样你就可以和我住在一起了,我们又可以一起聊天了,就像小时候一样。”
“打住!”我立刻站起身子,将桌子上的手稿收拾整齐,这个大小姐,今日恐怕是不陪她出门,她就要想各种办法整我了,只能无奈的拉着她出门,“大小姐,您觉得纪昌福先生会放心让您一个人搬到南京路的房子去住,到时候厨师司机老妈子跟了一堆不用说,必然还会亲自日日登门看你,我怎么在那里居住呀。”
“好吧!”纪芙蓉想了想确实是这样的,“尚阳城这么大,你干嘛要住在这里啊?”
“住在这里便宜呀租金才几毛钱,对外这个完全没有收入的人来说最为合适呀!”
“你会缺钱?”纪芙蓉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扯着我上下打量了一番,“你怎么穿成这样啊。”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素色白布的碎花衬衣搭配黑色百褶绣花裙,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布鞋,难道街上的人不这样穿吗,以前在平陵城的时候学校里有校服,蓝色的棉布上衣,黑色的百褶裙,不需要自己准备衣服,平日也穿不上。后来进入报社工作以后,为了出去采访写稿子方便,我就穿上了裤子,和衬衣。回到尚阳城以后,我那些上班穿的衣服在这里穿着不伦不类的,我就放起来了,等到找到工作以后再穿也不迟。这件衣服还是我刚回来的时候买的,为的就是日常穿着出门。
“怎么了,我穿的不对劲吗?”我不解的抬头看着她。
“大小姐,你看看人家大街上的名媛淑女都是怎么穿的,谁不是穿的进口的小洋裙,高跟皮鞋,拿着名牌包包,哪有你这样的。”纪芙蓉一跺脚,拉着我就要往前走,“难道叶家都不给你钱花吗,不行,你得跟我去百货公司,我给你选几身衣服。”
我一使劲,甩开她的手,她停下脚步回头看我,我自己观察了一下,一身名牌的纪芙蓉,果然都是从法兰西进口回来的时下最流行的搭配穿搭,“芙蓉,”纪芙蓉明显一愣,因为只有我生气的时候才会这么叫她,平日里都会纪大小姐,大小姐这样戏谑的叫她,“你看看你自己这一身装扮,我知道你穿的很光鲜亮丽,每天在高级餐厅吃饭,下午喜欢到南京路的咖啡厅喝咖啡打牌,晚上到宴会厅参加派对,游走在各种高级社交场合,随时随地准备着镁光灯的照射,永远都那么光彩漂亮,成为焦点。是你父亲的掌上明珠,更是整个尚阳城名流社会争相接交的对象,那些提亲的人都快要把纪公馆的门槛踏破了吧。”
“知秋,你怎么了?”纪芙蓉从未见过如此严肃认真的我。
“可是你刚刚也从闸北区走出来的,你看看他们穿的什么,吃的什么,用的什么,你随随便便的一支口红就够他们一家人吃三个月了。我住在这里,通过和那些人交流我才知道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整日里到码头上干活也不过就是几毛钱,孩子们想要吃一个馒头都要等好久,吃肉更是每年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平日里不用说穿新衣服了,就连旧衣服都要好几个孩子穿了又穿,补了又补。”
“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住在这里吗,一方面,我想要做一名合格的记者,就要知道贫苦的人民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另一方面,我现在没有收入,积蓄也快要花光了,我只能住在便宜的闸北区,我不能什么事情都靠叶家。我身上穿的这一身衣服虽然花了不到一块钱,可是却是我最喜欢的一身衣服,比起那些名牌,我反而觉得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更加舒服。我不是不愿意住到霞飞路去,只不过在那里,你永远也看不到你想要看到的东西,学不会如何在这样一个乱世生存。”这就是我一直想要做一个记者的原因,我想要让所有的人都了解到百姓的疾苦,那些割据的军阀总是挑动政变,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却从没有一个人想要改变百姓生活。列强不断的掠夺我们,而军阀们还要互相征战。可是平陵城是那些军阀控制的地方,我这些言论根本就没有机会发出去,就被解雇了,若不是报社的主任是我们学校以前的学长,保住了我,恐怕就不止是解雇了。
“哇!”纪芙蓉红了眼眶,凑到我跟前,拉着我的手臂,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对不起知秋,你不要生气了,我虽然没有你那么远大的志向,但是我也知道做慈善的,你若是不喜欢住在大房子里,那我就陪你住在闸北区,你若是不喜欢穿这些名牌洋货,那我就陪你一起穿粗布麻衣,你若是不喜欢吃西餐,那我就陪你一起吃馒头。”
“哎!”这个丫头虽然平日里被纪昌福惯的任性不知天高地厚,可是心地善良,而且她又没有做错什么,我不过是将在平陵城无辜受到的牵连发泄了一下,拍拍她委屈的嘟着嘴巴的脸颊,“好了,我又不是跟你发脾气,你从小就生活在那种环境下,又不是你的错,你呀,就是住大房子、吃山珍海味、穿名牌的命,不要让委屈了自己。”
“那你呢,你真的打算在这里住一辈子呀?”纪芙蓉弱弱的开口。
“哈哈!”我一伸胳膊揽住她的脖子,调笑的看着她,“那就要看本小姐的心情啦!好了,我们去吃东西吧,饿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