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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   “她是照亮他余生的光……”
      当我写下这一句话的时候,我是藏有满满的私心的。
      如果……也有一个人成为我余生的光就好了。
      他将自己所有的温柔倾泻给了当年那个温暖他岁月的女孩,他将自己所有的弱点和伤口展现在女孩的面前,卑微地祈求着被一个人关心和呵护。
      我创造了夏温,给了他一段温暖的爱情。
      是我错了。
      当我想要注入一些私心,写一个人,一篇故事的时候,我就错了。
      我忘了我的读者不爱看这些,平淡但是温暖幸福的故事。这没有市场,这将让我这个十八流的写手连吃饭的钱也挣不上。
      我忍着痛,把我想写的那个故事丢到了层层文件夹建造的迷宫里,期望自己看不到这个故事,想不起这个故事。
      我重新写了一个大纲,和我从前的很像,和市场上热卖的很像。
      “穆清寒是A市鼎鼎有名的商业财阀,迫于家里压力,被迫娶了刘家二小姐,刘思甜。
      没人知道黄金单身汉穆清寒竟早已结婚,就像没人知道他的结婚对象是娱乐圈新出的黑红小明星刘思甜。
      这场无爱无性的婚姻本该在几个月后结束,可没想到,拍摄现场的一次高空跌落将一切命运更改,再睁眼时,已经是另一个世界鼎鼎有名的年轻影后刘思甜。
      自此,穆总便过上了漫漫追妻之旅。”
      我在键盘上的手抬起落下,男二的故事我已思考了很久,久到我的读者爸爸都有些不满。
      我构思了无数人无数事,可最后敲下键盘时,蹦出来的还是那个名字,那个人。
      我查看稿费的时候,心有些扎,眼有些酸。
      我最终是没有给他余生的那道光……
      而我却又自私地想要让他活下来……
      即使失去了光,他还可以有光明的前程,至少比我光明的前程……
      “男二号夏温,时下势头正猛的星宇娱乐的老总,名牌大学毕业创业,以一个楞头小子的身份闯入资本盘根交错的娱乐圈,却在短短几年之内迅速站稳脚跟。凡其参与制作项目无一不是赚的盆满钵满,所带艺人无一不是大红大紫。
      如今却很奇怪地签约了一名黑红女明星,并大有将其捧成下一个国际巨星的架势。坊间皆传言他们之间有私情,可后来爆出原来他与刘思甜竟是同一学校专业的学长学妹。
      而他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身份,京城四大名门夏家的私生子。
      我熬夜肝完最后一个字,疲惫地靠在吱哇乱叫的椅子上,沉沉地睡去。
      ……
      醒来却发现我出现在了自己书里,成为了一名小有名气的三流小作家。
      我原身在京城一家小众的文艺期刊当编辑,偶尔会投投稿,在读者间也算有一些知名度。
      我来了之后便又继续开始操持起了老本行,索性原身家庭和睦,自己也小有积蓄,我的书总算是熬过了寒冬,迎来了春天,收获了不少的读者,甚至还上了小说分类专栏的首页推荐。
      那是我原本想写的夏温的故事。
      所以,在我自己的故事里,也许读者也会喜欢温暖的故事,是我被生活磨去了棱角,是我甘于向热点妥协,变成了庸俗的十八流写手。
      重来一次,我又拾起了丁点的勇气。
      作为作者,我没有想去打扰我笔下人物的生活。即使对我最爱的夏温,我也只想静静在一旁看他,描摹我心中那个虽然过去沉痛,但被救赎的男孩的模样。
      直到……
      25岁那年,我从楼下的超市买了点水果,回来的路上看到一个穿着朴素的男孩拎着大包眼巴巴地站在楼梯下。
      我偶尔上下买东西时听到,陈阿姨的儿子准备结婚了,要把老房子装修,给租客下了最后通牒。
      我看了眼那男孩,心中没有什么触动。这世上潦倒的人多了,我大可不必每个都付出感情。
      我的感情得给我笔下的人物。
      我们擦肩而过,我撇头好奇看了一眼,一个漂亮清秀的男孩,二十来几,戴着黑框眼镜,瞧着像是大学生的模样。
      我以为自己可以走的了无牵挂,冷漠无情,可是等走到二楼这双脚便再也不听使唤地听了下来。因为我听到有人喊……
      “……夏温……”
      那些其他的字我当时一个也听不清,我只记得我脑子里不断盘旋着这两个字——夏温……夏温……
      即使经历冬日的严寒,春日的缠绵,一路走到夏天,他永远是温暖的。
      这是我取过最爱的一个名字,我不可能忘记。
      我鬼使神差地下了楼,我鬼使神差地说了句话。
      我也不知道我说了什么,那个叫夏温的男孩便拎着大小包住进了我租的房子。
      ……
      夏温和我住在了一起。
      原来那天他和我说他为了方便打零工,就在大学附近租了个房子,可是房租到期,又没有合适价位的替代。我帮助了他,他很感激我。
      我真不知道他刚住进来那几天我是怎么过的,尤其是我旁敲侧击确定了他就是我笔下的夏温。
      我整夜的失眠,整夜的望着杂物间的方向,担心我的出现会改变他应有的财富地位,但我又心中不停肖想着虚无美好的故事。
      很久很久,我才有勇气面对这个我最爱的人。
      22岁的他,不是原文里那个15岁混社会,满身伤痕的他。是经历了寒窗苦读,考入A大金融系的高材生。
      他沉静、克制、礼让、温柔,虽然孑然一身,但仍热爱生活,拥有姣好的面貌和青春的身体,是我曾想象过最美好的样子。
      我放下戒备,我们开始习惯两个人的生活。
      在狭小的空间里,有温馨的互相关心,也有独立的个人空间。
      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读书,一起安静地看月亮。
      23岁那年,他第一次喝醉,直到大排档的老板打电话给我,直到他蜷缩在沙发上,他仍然醉着。
      我一心一意地照顾着他,他趁着月色蓦然睁眼起身。
      他亲了我。
      时间仿佛停滞,几秒后,我的心开始狂跳。那磅礴跳动的心脏和脸颊的热气无一不在告诉我。
      我爱他。
      真好,他也爱我。
      他这么说着,我的热泪仿佛要从眼眶里不争气地流下来。
      这个世界真好,我不再一顿饥一顿饱,吃了上顿不知下顿。
      我有了忠实的读者,我也有了爱情。
      杂物间重新变成了杂物间,我们现在可以在一张床上看星星月亮。
      他说他以后要开一家超大的娱乐公司,让现在对他冷嘲热讽的人刮目相看,让我成为娱乐圈的金牌编辑,最热门的畅销书作家。
      他说他以后要买一栋超大的别墅,养几只拆家的哈士奇,和我生好多好多的宝宝,剩下的房间让我爸妈和保姆月嫂住。
      他说的时候喜欢用大手握着我的,放在他跳动的胸口,隔着纤薄的衣料,将他心口的火热传递给我。
      又或者侧身看着我,眼里闪着灼灼的光,脸上带着胸有成竹,恣意潇洒。我常常被如此自信的他迷得神魂颠倒。
      我喜欢他温柔地亲吻我的嘴唇,好像含着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我喜欢他的手指穿过我的头发,另一只环上我的腰,将我圈禁在他的怀中。
      我喜欢意乱情迷时他呼唤我的名字,充满着征服的渴望。
      我喜欢——他的每一个未来都有我。
      我的书大卖,上了网站的首页推荐。
      他的公司成功融资,每日每夜干得热火朝天。
      事情都在往理想的方向发展,世界美好得不似真实。直到……
      他的公司和寰世对上。
      明明导演编剧更有意向这方,却永远会被寰世抢先一步拿走。
      这些事件宣告着男主穆清寒成功进军娱乐圈,开拓自己商业巨国的版图。
      这是我写的,却没想到会给星宇带来如此沉重的打击。
      接二连三,杀人无形。整个娱乐圈都唯恐避之不及。
      我看着夏温一日日愁得越发消瘦,原来精气神十足喊我“嫂子”的大小伙累倒了好几个。而我只能在一旁无助地给他们做饭,打气。
      我知道他们一定会苦尽甘来,可是我如何能舍得看着自己的爱人非要受苦才能甘来?
      我开始想要改变自己的故事。
      29岁,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5年,和夏温在一起的第4年。
      我开始无意地将寰世的战略安排和以后会爆红的剧、演员透露给他们,一次次,这些大男孩很快就把握住机会,星宇在娱乐圈里一跃而起。
      我的30岁,夏温的27岁。
      我还是一个不上不下的三流作家,刚经历了低谷。夏温已经成为了娱乐圈的领军人物,最年轻身价过亿的总裁。
      我们搬到了更大的房子,更安静的城区,我应该高兴,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
      他回家的日子越来越少,我去看他时,他虽然温柔如初,可是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耐。
      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
      我们却越来越远。
      我开始没来由的恐慌,我害怕看过娱乐圈风景的他会不再爱我。
      ……
      我是一个三流写手,停更了很久人气大减的三流写手。
      停更是因为没时间,重新写是因为得糊口饭吃。
      我是一个样貌平平,文化水平不突出,被读者骂吃老本的三流写手。
      没人知道我是星宇娱乐老总的前女友,因为世人关心的是星宇老总的女朋友竟然是黑红出道的小生刘思甜。
      ……
      我又租回了原来老城区那个小房子。
      我常常躺在一样的沙发上看月亮。
      五年前,月光洒落的时候,我觉得心安。五年后,月光洒落的时候,我觉得心冷。
      他和我约在一家高档的餐厅,我和他说过很多次我想试试这家的高级料理,他工作忙推辞了我很多次。这次终于带我来,我被冷落的心也重新热了起来。
      他穿着定制的西服,扶着金丝的眼镜,头发被梳理的一丝不苟。
      他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教养很好。
      吃完饭我急着与他说话,又害怕自己的莽撞冲突到他,他已对我说过多次,不喜欢我开玩笑的轻浮样子。
      但他好像忘了他曾经说过,他喜欢我开玩笑。
      他说,他累了。
      我心中不妙的警铃大作。
      我问他要不要吃完饭后去按摩。
      他直呼我的名字。
      我的心凉了一半。
      “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呢?”
      他扯了扯领带,有些不耐烦。
      “我们不适合……”
      “我们还挺适合的呀,你看你爱吃鱼,我也爱吃;你爱睡硬床,我也爱睡。你……”
      他打断了我的话,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就像当年在一张小小的床上侧躺着谈论他的梦想时一样。
      “我不爱你了。”
      “什么?”
      我好像没有听清。
      “我说,我不爱你了。以前爱过,现在不爱了。”
      “为什么不爱了呢?”
      我知道我的声音在颤抖,也知道任何答案都会将我的心撕碎揉捏成烂泥,但我就是固执地想要知道。
      “不爱就是不爱了,你是写小说的,你知道爱情是奇怪的,可以没来由的一见钟情,也可以没来由的不再喜爱。”
      “可是,我已经很久没有写过凭空而起的爱情了。”
      我狼狈地说着话,不敢喘着粗气,怕我鼻涕阻塞鼻腔的声音会让他更讨厌。
      “问题不是你写的小说。是——我不爱你了。”
      我咬着牙。
      “那要用什么办法才能让你重新爱我呢?”
      他沉默了一会,看着眼泪直流,鼻头红红的我,不露声色地皱了皱眉头,说到。
      “没有办法。”
      他要起身,我拉住他的衣袖。
      “我们从我的25岁走到30岁……”
      “很抱歉占据了你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庭北的房子已经转入你的名下。”
      他说着,用力扯开我拽在他衣袖上的手,大步走着。
      我将最后一句留给大声喊着。
      “到底为什么?”
      “我见过很多人……”窗台的风将这句轻飘飘的话钉在我的耳中,一遍遍回响。
      “……比你好。”
      我一个人在原地,在京城几乎最顶级的餐厅里,看富豪名媛,看我哭的像个傻逼。
      他说分手后,我努力过很多次。
      去公司楼下堵,被保安拦在门外。
      去家里堵,被告知已经搬家。
      手机打不通,各种社交软件全部注销。
      他把自己的过去和我狠狠地和现在的自己割裂,仿佛他失忆了,一觉醒来从15岁直接到了27岁,拥有百亿级别的公司,坐拥时下最热门的演员。
      我开始给他的合伙人打电话,那些曾经叫我“大嫂”的小伙一个个都在电波那头沉默,我听着他们无奈又同情的口吻,狠狠地挂了电话。
      ……
      我现在躺在这张小小的床上,看着清冷的月亮,想着。
      是不是25岁的我错了。
      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去肖想幸福,我应该多看看自己,对比他人。
      和我的黑粉说的一样。我是一个没有灵气,江郎才尽,又买卖情怀的卑鄙写手。能蹭的热度绝不忘蹭,写的故事烂俗又套路。简直不敢相信《夏天的温度》是我的作品。
      和邻居家的林阿婆,王大爷还有等等乘凉唠嗑时说得一样。我长相普通,性格糟糕,总裁瞎了眼才能受得了我5年,从22岁耗到了27岁。
      和——他说的一样。有太多人比我好,比我年轻,比我漂亮,比我聪明,比我有才华,比我温柔,比我更懂他……
      我胜过她们哪些?
      我凭什么觉得我可以一直站在他的身旁?
      他遇见我是年少的偶然,他离开我是青年的决然。
      那……他忘记我,会不会是年迈的必然?
      ……
      我想写一本书。
      即使我的粉丝已经所剩无几,我也要写一本书。
      写一本书,叫做《冬天的寒度》。
      写一本书,不再期盼着飘渺的光降临,指引方向。
      而是写一本书,写平凡的雪花落在冬日的大地上,成为众多雪花中一朵的故事。
      我写着,呕心沥血地写着,从汗流浃背,写到手满冻疮。
      终于,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日,我写完了。
      我把全文上传到了微博里,收拾好了行李,退了房,卷着一条洗得泛灰的围巾,拿着一张回家的车票,在他生日的前一天。
      永远地离开了京城。
      有人说,不过是一个男人,一场爱情。
      跌倒了,站起来,看看远处一片森林。
      他们不懂,对我而言,他是很特别的一个男人,他的特别之处不在于他和我的一场爱情。
      他是我的理想,是我想要成为而成为不了的人,是我所有美好的,期冀的,化身。
      ……
      我回到了家,家里有爸妈在等我。
      我在当地的报刊找了一份编辑的工作。
      我年过三十,被张罗着四处相亲。
      我的电话有一段时间被很多人骚扰。
      他们想要买我书的版权,我说除了星宇总裁的电话我一律不接。
      后来星宇的总裁给我打电话,我问他为什么想买我的书。
      我期冀着他说,“我不想让我们的故事落在别人的手中”。
      结果他告诉我,“因为我的夫人非常喜欢《夏天的温度》”。
      我忍着和他说”对不起不卖“,然后果断地挂了电话,拉进了黑名单,在报社的厕所里又一次哭成了傻逼。
      原来他不想珍惜我的梦,他只想用我的梦取悦他爱的人。
      至于他爱的人是谁。
      当然是,刘思甜。
      我的女主。
      我改了男主的故事,却改不了男二爱女主的事实。
      我知道我错了,错是我酿的,苦应该我来吃的。
      看到他们结婚的那天,我不再怨任何人,不再怨“感情”这种东西。
      我把《冬天的寒度》卖给了寰世,爱而不得的感觉,穆清寒应该最为清楚。
      在我34岁生日的冬夜里,我在家里吃着热乎乎的火锅,看着电视里播出的《冬天的寒度》,用最辣的蘸料掩盖我痛哭流涕的丑样。
      ……
      ……
      ……
      我惊醒过来,顺手关掉了大响的手机闹铃,揉了揉眼睛,伸了下胳膊,面前的电脑屏幕暗着,我知道我一般没有关电脑的习惯,下意识地晃动了下鼠标,眼前是一篇还未发表的章节,光标浮动。
      我有些奇怪,看了眼日期,挺对。
      又伸了伸右手摸到一个水杯便往嘴里灌。
      我朝窗外望了望,想听听楼下的邻居又再讲我什么闲话,却一时没找到窗。
      ——
      我想起来了。
      我急忙滚动着鼠标,匆忙之间不小心打翻了水杯弄湿了鼠标垫,但我来不及擦就盯着电脑屏幕看去。
      果然。
      “《穿成反派炮灰后我he了》
      第十一章陷害
      穆清寒看着眼前浓妆艳抹的女人,总觉得她变了……”
      ……
      是的,我回来了。
      可能是火锅蘸料实在太辣,把我呛回来了。
      总之我回来了。
      回到了那个淹没在网文浪潮里的十八线小写手身上。
      我点开层层叠叠的文件夹,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那个加密的压缩包,右击删除,找到回收站,一键清空文件。
      ……
      我的勇气在最后一下的点击面前变成了缩头乌龟。
      我看了看柜子里只剩下小鸡炖蘑菇味的康师傅,还有支付宝微信里岌岌可危的余额,决定还是不要和钱过不去。
      作为十八线小写手,我没有灵气,我透明,我甚至说不上江郎才尽,我保底我全勤,为了一口饭吃我每天战战兢兢,为了10块钱的大赏,我万字更新。
      我毫不犹豫地出卖了我那个世界最有名的两本书。
      在刊登一个月后,我终于……
      变成了小小波澜的十七线小写手。
      ……
      半年后,报社下班,我在家扣脚刷着手机,和微博上的喷子怒骂着。
      我骂的昏天黑地,白天也骂,晚上也骂,惹完了这家,又碰瓷上那家,就是不想让自己闲着。
      我不想看着各大社交软件上铺天盖地的宣传祝福。
      商业巨头闻家长子闻言和女演员翘楚的结婚典礼。
      一个资本家和一个明星,天天挂在热搜上,消费公众热情。
      我和闺蜜互骂着,她说我不懂这种顶级高富帅能公开结婚是要顶着家里多少的压力,这是爱。我说她不懂这种低级的无成本营销手段让闻氏集团股票上涨多少。
      我们天天互怼,直至一个月后这事件淡出视线。
      你说,我作为一名正义的写手怎么能看得惯?
      被这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再在我面前扎一次心窝子,不管是在那里,还是在这里,丝毫不顾虑我的感受就把这明晃晃的刀捅进来,鲜血直喷的拉出去。
      还是我,就像书里无关紧要的炮灰一样,无论是在现实里,还是在我自己的小说里。
      ……
      28岁,我很高兴这次没有一个男人再来耽误我的青春。
      我和一个普通的男青年相识,结了婚。
      他是个呆头呆脑的工科生,常常拜服在我牛逼的文笔之下。
      我们生了一个很可爱的孩子,很不错地在走着接下来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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