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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还故乡(8-11) ...

  •   (八)
      【月陵】
      自秦恢凯旋,月陵左溪府便不复往日平静。得胜而归的修士怎么闹腾都不过分,接连几日开宴游乐,又有兵甲归库、医治疗伤、论功行赏等等事。秦愫见缝插针地过去帮忙,忙碌间歇听修士们玩笑,得知他们恰与徐见知战场相逢,同路半程,自是又惊又喜。她面上一本正经,实则悄悄竖起耳朵听,不时开口引导话题,获得她不便探问的讯息。
      那些战报上没写的细节零落在秦家修士们的琐碎言语中,东一句、西一语,不甚完备,秦愫默默想着算着,试图还原真实的场面。等偶遇了兄长秦恢,她又赖着要陪哥哥走走,一路斟酌词句,故作好奇地询问战事收尾,兜兜转转地探问消息。
      秦恢瞧着她自作聪明地找借口,像个黄鹂鸟似地绕着他啾啾个不停,只笑而不语,一路吊着她的胃口。直到他们走到秦宗主书房外,秦愫笑面上隐生委屈,以为要无功而返之际,秦恢才悠悠开口:“我正要和父亲细谈此战始末,阿愫要不要旁听一二——你要是不耐听全程,我把清河的事都放在前半段讲。”
      秦愫未料他有此言,一时呆怔失语,朵朵红云瞬即爬上俏丽面目,一直晕染至耳尖。
      秦恢背过手,好整以暇地睥睨着妹妹的反应,催促道:“阿愫,你到底要不要进来听?”
      听到这句挤兑,秦愫不由双足一点,原地蹦了一下。秦恢看得直笑,被妹妹又羞又恼地白了一眼,他自然不怕,还道:“哦,是了,你又不能行军打仗,自然不爱听这些,至于清河嘛——不过点头之交,那就更没兴趣了,是吧?”
      话音没落,秦愫便红着脸不管不顾地推他一把,嗔道:“哥!”
      这轻轻一下,给秦大公子按摩都不够劲儿,他索性摊开双手挡在妹妹和书房大门前,憋笑地道:“我知道,你不爱听——”
      秦愫直接矮身一闪,敏捷地钻过他的臂弯,“噔噔噔”地冲进书房。
      秦恢对她爆发的速度暗暗咂舌,想着“女大不中留”,心中五味杂陈,但他又按按自己前襟中的礼盒,还是无奈地笑开了,也跟着妹妹的脚步向门内去。

      世家教养姑娘的规矩各有不同,有的人家随意放养,要女儿和门生一样练功学艺,自己打理起居;有的人家矜贵娇养,给女儿配满院丫鬟婆子,平素不是学习琴棋书画,就是尝试看账管家。
      秦愫自小在后一种院落里长大,有侍女代为劳力,自己只需做些劳心的小活计。但她三年前远赴金筑避祸,起居一应从简,反倒学会了许多生活本领来自立自足。回月陵之后,院子里的丫鬟婆子自然就少了。
      解语是秦愫乳母的女儿,自小进内院陪伴小姐。于秦愫而言,解语是丫鬟,是玩伴,是书童,也是极亲近的姐妹,被她从月陵带到金筑,又从金筑带回月陵。现如今,秦愫院子里除了做杂事的小丫鬟,便只有一个腿伤还没好的解语,日日躺着白拿月钱,闲了就指使小丫鬟做活。
      解语养伤养得宛如副小姐,腿伤已好了大半,虽不能奔走如常,但下床尚可,正好静静坐着缝补些私物,也当解闷,另听小丫鬟讲左溪府中的新鲜事,预备着等小姐回来再讲转述一遍,逗小姐开心。
      但今天小姐回来得格外晚,解语借着天光给小姐缝衣裳,一直到天光暗了,她又点灯在衣裳袖口绣了半圈花纹,才听见小姐回来的脚步——难得走得匆忙,踢踢踏踏的,甚至有几步带着水声,显然跳过了院外的小水洼。
      “小姐!”解语适时探头出窗,正望见秦愫飞扬的裙角晃过墙下,“别急,这是在自家里,走夜里也没有歹人的——小红呢?怎么没跟着小姐呀?是不是又躲懒先跑回她娘那里了?可该打!”
      秦愫快步闪进屋,亲热地驳道:“干她什么事?我早就说不用特意分个人跟着我出去,我一个人很方便。今天小红已陪我一整天了,晚来无事,我就叫她先回家里去——你明天可不许说她。”
      “小姐又偏心小的!平白把她惯得好懒,以后我可怎么管呀?”解语故作泼辣,玩笑道,“您说晚来无事,那怎么自己忙到这样晚才回来呢?您从小就怕黑,不敢自己走夜路的。今晚自己一路跑着回来,也没个人跟着,让外院那些没规矩的冲撞了怎么办?”
      解语比秦愫大上四岁,又是乳母的女儿,自小就是照顾她的姐姐,身上隐隐带着长辈的影子,关起门来认真讲话,还是很有权威的。像现在,她就让秦愫想起保护欲过分的母亲和神经兮兮的乳母,平白惹厌。
      秦愫并不掩饰自己的不悦,直言道:“我早说过了,我不怕黑。”
      解语知道她的脾性,见她沉下脸来,便不再多话,只是将那份隐隐的不以为然按在心里。秦愫瞥她一眼,又不甘心地解释道:“今晚是同哥哥和爹爹在书房叙话……”
      解语肃然起敬。
      “……战事细节繁多,我听得入神,一时没察,就过了时辰,在爹爹那儿吃过晚饭才走,哥哥又送我到二门外。”她顿了顿,省去不少与兄长在路上的挤兑,却忍不下那与之俱来的兴奋,抿唇道,“哥哥从……外面寻了礼物。”
      她双颊生晕,紧紧抿着唇角,却还是压不住笑意。她本就生得出众,五官秀丽,唇角天然含笑,此刻晶亮的桃花眸中粼粼生波,又是期待,又是欢喜,神采鲜活,堪称明艳照人。
      哪怕是同为女子的解语,虽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被这艳色失神一息,心下生软,温言道:“怪道您跑着回来呢!大公子疼您,兴许又给您买了镶太湖珠的篦子,快打开看看。”
      她最后一句话还是隐隐挤兑秦恢对首饰一窍不通,买的礼物华而不实,惹人好笑。虽是好笑,但到底是宠爱妹妹的明证,让人看了只有艳羡的,只是私下难免打趣。
      然而,当秦愫缓缓打开礼盒,露出盒中首饰,解语竟被那毫不刺目的光泽晃花了眼,再无半句打趣可言。

      坦白讲,解语管着月陵秦氏大小姐的首饰盒,在台面上也见多了仙门女眷的簪钗环佩,眼光总是有的,首饰的材质品相,她一眼瞥不出,两眼也够了。是金,要十足成色;是银,看匀白有润;是玉,辨细腻浑厚;是珠,求圆润光洁,更新奇的材料,如宝石、珊瑚、翡翠、象牙、水晶……便各有门道,但也能从做工中品出高低。
      然而,无论解语仔细打量多少眼,也看不出礼盒中的花簪取材何处。
      那簪身狭长光洁,形色如木枝,但又温润有玉色。簪头分有两端,恰如修剪过的丫杈,上面镶一片浅绯的海棠花形——这海棠花做得实在神形兼备,栩栩如生,瓣上微微宝光,几乎让人产生鲜花带露的错觉。花底还缀着数根墨绿流苏,细碎朱色点染其上,宛如春雨垂丝,拂落点点红瓣。
      若非这花簪整体过分玲珑,远小于实物,简直就像是新摘的真花一样。饶知如此,解语也不由伸手欲触,想知道花簪材质……秦愫匆忙撤回手,下意识将礼盒护在胸前。
      解语哑然,随即含笑收手,终于寻到了打趣的对象,“我哪里会抢小姐的呢?只是难得见到这样的好东西,小姐又没拆头卸妆,不如现在就簪上看看,看看怎么配衣服——可巧,家袍就很配了。”
      秦愫显然被这份礼物惊得丢了魂,浑浑噩噩被人哄得坐在妆镜前,重新打理松蓬的发髻。她今日梳的是垂鬟分肖髻,双鬟结顶又自然垂落,无甚旁的装点,也显得素淡清丽。如今将新发簪从发结侧底插入,簪头的海棠自然地卡在鬟边,在乌鸦鸦的发间妆点一片艳,隐隐映得素面上多添一层胭脂,而那长长的流苏恰好垂在肩上半寸,围拢束垂的燕尾,微微摇曳间,风致无边。
      解语捧着玻璃镜,左转右转,口中不吝溢美之辞,心里对大公子的品位判断抬高不少。
      秦愫不置一言,但望着妆镜的双眸盈盈亮,哪有半天挑剔的模样?但她凝神对镜照了一会儿,双眉又隐隐若蹙,突然道:“用这个簪双鬟吧。”
      垂鬟分肖髻,是将长发扭成两只鬟,结在头顶自然垂落,而根部的发结以主簪加以固定。这样的主簪,一般要修长结实,少有花哨,免得重心不稳,带累发髻,像秦愫现在头上的这根,就是一根没什么装饰的象牙簪,解语可不赞同她换,“小姐,步摇簪在这里最合适了,要是插在双鬟底,恐怕固定不紧……不过这根挺轻的,或许也行……”
      解语还没嘀咕完,秦愫就自行摸索着换簪子。她一手将簪头和流苏都拢在手心,匆匆一拔,再用它将双鬟底的象牙簪利落地替换掉。
      “小姐!”解语在她身后急声抽气,“变、变了!”
      确实,哪怕秦愫不对镜自览,光是摸也摸得出来——手心里随着插簪的一旋转,满手的流苏突然消失,簪头也倏地空了大半。
      再看镜子,她双鬟下只剩一只单朵的叠瓣海棠,色泽深红,花心透亮折光,宛如红宝。
      不仅如此,秦愫摸摸簪尾,感觉它变长了,好像簪头消失的部分都化作簪尾多出的半截,整根簪子也从花样繁复的步摇变成了简约结实的主簪。
      解语绕着小姐惊叹个不住——花簪样式的变化其实都在其次,变形本身就够令人惊愕。她之前也见过一些能变换花样的首饰,但大多是靠机巧拧转,小幅改易,少有像这根一样瞬间全变——就好像……像法器一样。
      解语于修道只是三脚猫,此生结丹无望,在仙门法器上还没有纤纤弱质的秦愫见识多。秦愫也不是不意外,但到底没有像侍女一样大惊小怪,只是点点簪头花心,若有所思,突然坐直了,急声说:“我的妆奁呢?把我的妆奁拿过来!”
      秦愫的妆奁不小,各式各样的首饰分门别类地隔放,一开箱便有宝光璀璨。秦愫从妆奁中轻车熟路地摸出一根银簪,放在鬓边与头上的法器簪子比对。她一双桃花眸瞪得溜溜圆,屏息凝视,让两只花簪头部平平对称——除材质不同,样式花色都堪称一模一样。
      而解语愣愣地看着自家小姐摸出的那根银簪,目光落在扭转成几个螺旋的簪身上——那螺旋交叠处隐约透着干透的血红。她在回忆中仔细搜寻这根银簪的来历,想起的瞬息,突然福至心灵地“啊”了一声。
      秦愫充耳不闻,她抛下银簪,又在妆奁中卖力翻找,这一次,她取出了两朵小巧的簪花。
      两花乍看是一色,细瞧却不同种,一朵纯白干净的山梨,一朵白中透粉的春杏,花瓣花蕊在灯光下纤毫毕现,连作为簪身的花梗都保留着植物的纹理。任谁看了,都会以为这是才摘下的应季鲜花,正盛放在最好的花期——但它们已在秦愫的妆奁里盛放了很多年,曾簪过她儿时总角,又点缀过她笄礼上的发髻。
      秦愫一手抚着那小巧的簪花,一手摸索自己头顶的单朵海棠——手感极相似,毫无金银玉石的硬质,也不是织物的绵软,更像是植物本身的细腻质感,却多了几分碾不烂也折不下的韧劲。
      秦愫看向解语,轻声说:“这是百芳园里的东西。”
      解语面露迷茫,秦愫又站起身,又说了一遍,“这是百芳园的簪子。”
      她像是纯粹不知如何蹦才好了,竟原地转了一圈,裙摆旋开一圈红艳艳的波浪,和她发间的海棠两相映照,鲜活至极。
      刚停住脚,她又猛地扑到侍女身前,握住对方的肩膀摇了一摇,难得的高声大气,欢欣道:“他去百芳园给我求的!百芳园!”
      解语恍然大悟,而后神情复杂起来。

      所谓百芳园,地处四季如春的潭州,是一个占地极广的仙家花园。百芳园内雕梁画栋,更有种有千百繁花常开不败,灵气浓郁,滋养精怪侍弄花草,更兼有无数风流故事,实乃一处游玩胜地。
      随着潭州世家更迭,百芳园几度易主,但园景无改,人流如故。仙门传说,在更迭的世家背后,这花园自有主人,就居于园中秘境。若有人能有幸进入密境,拜见主人,或可求得花园主人赐下法器。许是百芳园四季繁花,最适合陌上男女结伴踏青,那百芳园中的法器也就成了姻缘证物,常被赠以道侣,求姻许婚。
      自家小姐兀自欣然雀跃,口中又是“他”又是“百芳园”,解语听着看着,心如明镜,明了前因后果的同时,又隐隐犯起不安来。
      ——这样的簪子、这样的法器、这样百芳园的好东西……怎么可能是大公子送的礼物呢?可如果不是大公子,那这礼物又来自何人手呢?
      解语看着被小姐撂在桌上的几样用于比照的旧首饰,在心里重重叹息。
      一只在雾灵山猎场扭坏的红宝海棠簪——是被谁扭坏的?
      两朵在百芳园中偶得的不腐簪花——又是被谁削下来的?
      ——如今这件昂贵珍稀的礼物到底出自谁手,除了清河那位有缘有脸,却没名没分的散修客卿,哪还有第二人作选?
      作为秦愫内定的陪嫁丫鬟,解语不安又无奈地看着自家小姐,瞧她死死抿唇压下傻笑,瞧她小小地颠步克制转圈,瞧那纤秀文静的美人面上活泛泛的红晕,和那些寻常人家的怀春少女哪有什么两样……
      解语欲言又止,在心里把那些泼冷水的话过了一遍又一遍,可瞧着秦愫那双微弯的桃花眼,终究不忍心直言。但就在她搜肠刮肚寻委婉劝阻之时,突然又有一个念头,福至心灵般地从她脑海深处浮出。

      “小姐,一定是搞错了。”解语突然说,“这不可能是百芳园的东西,一定别处造的法器,与百芳园中的相类罢了。”
      秦愫反驳,“这是的,就是的,我认得——”
      “因为百芳园早就被烧荒了!”解语吐字十分清楚,语气笃定道,“就在三年前,我们南下金筑后不久,潭州世家遭岐山训令,被整治过一轮,百芳园也烧了。只是我们人在金筑,消息不灵通,我前些天才听他们闲话聊起这桩事,众人皆知,万没有假的!”
      秦愫怔愣少顷,似乎被这个消息一下子打懵,而后面上浮现出一种难以名状的表情——似惊、似疑、似喜,又似痛,本漾着笑波的眼睛里亮得惊人,好像映着那烧荒花园的熊熊烈火。
      她颤声问:“三年前?”
      她的声音很轻很弱,颤颤巍巍的,像是怕惊动了什么,解语也不由跟着她放低声音,“是啊,三年前……怎么了嘛?”
      秦愫没有再问什么,她好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又慢慢坐回椅子,背对着侍女,翻扣妆镜,叫人只能看到她绷直的背脊。
      “小姐……”
      “天晚了,你回厢房休息吧。”秦愫的声音有些发闷,还带着微弱的鼻音,“今晚我自己洗漱,不用人侍奉了。”
      “小姐?”
      秦愫仍没有回头,只是稍稍抬高了调子,有些严厉地绷紧了声线,“出去,我自己歇一歇。”
      解语也不知自己拨错了那根弦惹得她这般反应,只能归结为女儿心事多变,默默依言退下。

      秦愫坐在妆台前,双手死死扣着翻扣的妆镜边缘,整个人都紧张得像一根被绷紧的弓弦。她固执地不肯回头,只竖起耳朵听着,听侍女拖沓地跨过门槛,关上房门,窸窣的脚步远去,越来越轻,直至又两声开门关门,再无别响。
      她猛地站起,前冲几步,直接扑到床褥上,胡乱抓着棉被扯开,把自己埋进去,没头没脑地乱滚几圈,全身上下只剩来不及脱的绣鞋还悬在外头。她翘起双足莽撞地蹬踩,摇得床架吱呀作响,终于蹬掉了鞋子,将双脚也蜷进被里。这下,她终于把自己裹成了一个臃肿的毛毛虫,周身披蒙,不见光影。
      被里隐约传来压抑着的抽吸,而后放肆开来,成了冷冷的,放肆的笑音。伴着毛毛虫翻来覆去的扭动,那被蒙在几重布料下的笑声模糊成一片隐约的铃响,说不出是脆还是哑,连绵着笑了许久,终于收歇成吁吁的气喘。
      ——三年前!三年前!
      ——三年前发生过什么?
      床榻松软,棉被厚实,秦愫蒙头盖脸躲在微弱的暗光里,从蓬乱的发间摸下了那根花簪,一转又一转。先是结实修长的单朵花簪,又成繁花垂流苏的精致步摇。
      这法器内有融融生机回应主人的意念,握着一片温热。秦愫将它贴在脸上,才觉出冰凉——是她双颊滚烫。
      ——三年前,还是她没及笄的懵懂年岁。灵雾山猎场惊魂,她曾在徐见知怀里抬起头,瞧他惨白着脸,手臂疼得发颤,嘴上还勉力胡扯闲话宽慰她,满口都在可惜那根她借给他的漂亮簪子。
      “到底扭坏了,又沾上血,没法子完璧归赵了。”他当时道歉的样子很认真,丝毫不似玩笑话,他对她说话,总是郑重其事,少有轻佻,“以后一定赔姑娘一支一样的簪子。”
      秦愫蜷缩在重重棉被中,周身暖融,好似又置身当日,她被他小心翼翼地裹在斗篷里,拉下风帽护住头脸,无论身侧寒风如何呼啸,此身都熨烫平安。
      ——那时候,她说的是什么呢?
      她好像说的是……她说,一根簪子有什么可惜的呢?危急时刻,能用得趁手就是万幸,唯一值得可惜的,便是那根簪子终究不是一件堪大用的法器,能与刀剑抗衡,抵御恶意,护卫安宁。
      当时徐见知脸色愈发难看,但闻言依旧生笑,说是啊,秦姑娘说得有理。
      那时候他其实应该还不到二十,但已经加了冠,眉宇间的青涩压不住笑里的深长意蕴,是很温和的赞赏。他稳稳地将她放下来,托着她站稳,才认真地说:“最重要的,是自己就能保护好自己——秦姑娘见事总是很明白的。”
      那一刻,他言语的热气拂过她耳尖,似暖了春意融融,可惜她太无知,太懵懂,只是轻轻“嗯”了一声,便无措地低下头。
      ——彼时心鼓擂得满面红,未付旁人明眼中。

      秦愫握紧了自己的簪子,意随心动,法器应主。
      最后一种变形无甚光华,转瞬成型——海棠花落只余枝,簪头收缩,簪身拉长近一尺,簪尾三寸成刃,末梢锋锐如镝尖。
      秦愫捧着这把匕首看了又看,端详过每一个细节,还是忍不住,在柄上“啾”地亲了一下。
      一吻罢,她又用被子蒙住脸,捂着清泠泠的笑音,胡乱打起滚来。

      (九)
      【潭州】
      “咏仔!又回老家打瞌睡?”
      “上九,你的花神娘娘收香钱还是收花种?也替我孝敬一份,保佑我下次去仙家投效顺利好不?”
      “上九……咏仔你跑那么快干什么?跟你说笑的。”
      街坊四邻的杂声不绝于耳,有的是善意的哄笑,有的则带有隐隐的嘲讽,少年都只是敷衍地招呼几下,继续小跑着穿过长巷。因跑得太快,他不合身的宽大衣裳被风吹得鼓胀,平白把身量撑大两倍。
      巷口是个小小的市集,虽比不上以前的人流如织,但也养得起一排小摊。潭州如今光景不好,向来清贵的读书人也要经营家私,他们的书画没多少人关注,但写信的生意却很红火,日常彼此抢客,总斗得像乌眼鸡。但当少年从他们身边经过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停下笔杆,取出或多或少的诗笺奉上。
      少年收了诗笺,一一朝他们端正行礼,其间衣裳又被风吹鼓起臃肿的一大块,看着不太体面,但礼数做得极漂亮,依稀带着旧日名门的风仪。
      市集另一边又有声音远远叫他:“上九!”
      少年闻声便应,轻车熟路地跑到算命摊子前,这摊子是真的门庭冷落,甚至有些破烂。算命先生大半日没开张,茶都泡不出色了,也没见多着慌,他把少年叫过来从袖里塞给他一个小小的布包,神神秘秘地说:“仙门的宝贝,我好不容易才求得的。你过去找棵树,把它埋到树东九步远,聚灵镇祟,对花神娘娘定是有用的。”
      但凡是仙门的东西,在人间就没有不受尊敬的,哪怕只是个破石头也可以被人拱起来,少年赶紧把此物紧紧捂进衣里,塞得稳当,才朝算命先生郑重其事地连拜三次。
      收好乡亲的“供奉”,少年从集市出来,再转一条街,就到了潭州城门,顺着城外珠江水走过一里半,便到了他的“老家”。
      “老家”里只剩萋萋荒草,残枝败叶,赏景的亭台破败,桌凳歪倒,一副破败之象。陈上九习以为常,穿过丛丛荒草,才见稍作整顿的小块花圃,新栽的硫华菊和三角梅盛开在杂草之中,小小的几片炫彩,留得烂漫秋色。

      陈上九本名陈咏,但四岁时生病,在药罐里泡了半年还不见好,街上那位算命先生给他批命,说“咏”字带煞,不如改名——卦爻一摆,老天给他择出了个上九遁卦,于是他便叫“上九”。而嫌这名字绕口,又不明所以然的亲朋故旧,却还叫他“咏仔”,天长日久,他哪个都会应,时常叫外人搞错真名。
      陈家祖上也曾殷实过,似乎还有做修士的祖辈。但到了陈上九父母辈便已败落,只剩一个小康家底。父亲靠故旧照顾,在大世家中谋得一个管事的闲差,打理世家名下的百芳园——中的一个花圃。
      同百芳园的其他花圃一样,陈上九父亲管辖的莳花圃别有奇异,相传是一位诗人亲手栽培的花卉,又日日在此吟诗,花卉受书香诗情所染,凝出了一缕精魂,被人称作莳花女。若有人在这花圃中吟得好诗,让园中莳花女忆得缘起,便以莳花相赠,那花三年不萎,芳香长存。如此风雅的精怪所在,总引得游人来访,络绎不绝。
      当然,百芳园内含各种奇异盛景,莳花圃只是其中之一,游人耗尽心思也不过得一朵花,这纪念品当然不如百芳园主人的法器更有吸引力,所以莳花圃还不是游客最多的地方。即便如此,也有许多文人骚客慕名而来,吟诗作赋,求花以证文采,还算一道独特的风景。
      陈上九自小也读诗书,随父母在花圃中劳作时,耳濡目染不少诗词歌赋。他人生得清秀可爱,童音也悦耳,经常被那些诗人才子叫来诵读诗篇。他至今还记得初次在花圃中读诗的场景——锦簇繁花中,诵诗声朗朗,他眼见花丛中有片缕彩光,似有精怪穿行的虚影,一朵鲜亮的红杜鹃便随风而来,落在他怀里的诗笺上——这是莳花女的恩泽。
      一朵三年不腐的花在仙门或许不值什么,但在人间还算珍奇,他背过许多诗,用来换莳花女的恩泽,再用这恩泽讨零花。父母教导他要对花神娘娘心怀感念,他为花圃尽心尽力,浇水捉虫,再背诗讨花便少有失败。更有甚者,莳花女还会提前问他一句:“这次想要什么花?”
      莳花女闻诗赠花,品种难测,多是当时应季的鲜花,美则美矣,但未必恰中得花之人的心思,也只有陈上九这样在花圃混熟了的小孩,才能得其眷顾,提前问一声。
      彼时春来三月,潭州百花繁盛,陈上九抬头看看,便见百芳园上空一片绵绵红云——是参天古木枝头花绽,好不鲜亮。
      “我想要木棉花。”他老老实实地告诉耳畔的声音,“它总长在那么高的树上,能御剑的修士才摘得到,我只能捡到开败后掉下来的——花神娘娘,你能赐我一朵开得正好的木棉花吗?”
      莳花女是无形无质的精怪,在这莳花圃中,会化作他耳畔的风,鼻端的香气,眼前的色彩……她听了他的请求,有些懊恼的样子——那风绕着他打转,圃中花浪在风里一波一波地荡,“木棉花——小上九,你可真会给我出难题呀!”
      带着花香的风吹动着他手中的诗笺,繁花构成的缤纷色彩中,他看见朦胧的线条勾勒出柔软的弧度——像旋转的轻纱裙摆,也像女子舞蹈时的手臂。
      他看见莳花女的形体凝实成人,从繁花掩映的春光里走来。
      精怪招手,抽出孩子手里的诗笺,瞥了一眼便准确地说出了作者的鼎鼎大名,又道:“你们十个人里六个人都背他的诗唬我,好听是好听,但也太没诚意——你拿别人的诗,那就只能得别人喜欢的花。你什么时候自己写出来好听的诗,我才能送你喜欢的木棉花,这样才对。”
      这一语可定约,但孩子并没立时应允,只是傻愣愣地看着难得化形的精怪,不停地眨眼睛。
      花神娘娘只在他眼前现身几瞬,那是诗情花意浸染生出的精魂,音容都不似真人。后来有仙门公子向陈上九追问莳花女的美貌何如,纵他满腹诗句典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知那当是世间至美——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不可说也。
      ——是的,不可说。
      莳花圃中莳花女,书香诗情凝花魂。
      那是陈上九难以描摹的神女,也是潭州城不堪回望的旧梦。

      昨日刚下一场雨,泥土还湿着,便无需陈上九多浇水。他只是熟练地锄去一片泛滥的杂草,再给茁壮的花木修剪枝叶。
      前些年潭州世家动荡,百芳园被烧荒了,莳花圃也难逃浩劫,树倒花折成一片焦土,也没有新世家接管修葺,荒废只在朝夕之间。
      陈上九一家所依傍的世家倒台,便另寻生计,别处做工。他早年攒了些识字写文的底子,又肯卖力吃苦,帮忙养家是不难的。稍稍得闲的时候,他又转回百花圃,试图播种花木,收拾荒园。
      当然,也不仅他一个动这心思。这莳花圃是潭州城盛地,多年来成就了太多的陌上男女,陈上九有许多故旧伙伴还在周围居住,也有念旧的文人骚客凭吊惜花,愿意为它出力的人并不少。
      旧日的莳花圃有修真世家用仙术照料,繁盛花木错落有致,意趣满园,四季各有妙景。如今的荒地只靠凡人从别处寻来花种,撒一把算移栽。硫华菊、三角梅、千层红,朱槿花、木棉树……草草种着,活一些,死一些,花期到了自开自落,虽不如旧年繁花似锦,但也开得很茂盛。
      ——潭州这地界,四季长春,百草丰茂。只要能渡过短暂的寒冬,春来有人撒一把种,慢慢地,那些花终究会再开的。

      陈上九埋好算命先生的宝贝,便立在原地深深呼吸,对着一片荒草和零落的花,从怀里掏出一叠诗笺,一边随意踱步,一边朗朗读诗。
      他将一首诗读完,伴随着稍有停顿的尾句,只有萧瑟风声,再无旧日莳花恩泽。他并不意外,只是拿出下一张诗笺,继续感情丰沛地高声诵读。

      之前仙师们在潭州打仗,那曾向他询问莳花女品貌的仙门公子也在其中。此去经年,陈上九从说不清话的小孩长成少年,那仙门的浪荡公子也变作鬼道煞星,竟然还没忘记这方花圃,战后还拉着师弟风尘仆仆地来这儿“访旧友”——到了却只见荒草配焦土。
      避在不远处的陈上九看他们默然而立,似有伤怀,便壮着胆子上前见礼,将这花圃遭遇一一述明,又问他们,这花园可还有重现旧貌的可能?
      曾追问莳花女相貌的公子思忖良久,直到他身边的“师弟”说没救了,他才驳了一句,说既然莳花圃中精怪本是书香诗情所凝,那么在同样的环境下,应该还有复现的可能,或许有人在这儿吟诗百篇千遍,就又能见到莳花女也说不定。
      于是陈上九在这儿读了六十三首诗,有名家名篇,也有原创新词。他希望天长日久,这些玄而又玄的“书香诗情”,能在此点染那缕世间至美的精魂。也希望到那时,他的粗陋文笔也能写出一首让花神娘娘开心的小诗,得一朵木棉相赠。
      这或许是痴人说梦,注定了徒劳无功,但陈上九愿意付出这份辛劳,就像那些落魄文人愿意写诗笺相赠,像算命先生愿意把宝物深埋土下,相助凝魂——其实也不求什么结果,只是圆一个念想。
      花神娘娘的音容,陈上九早就没有印象了。可他还记得旧日潭州花香满城的悠然日子——未有仙门生战火,唯见百芳园中游人如织,文人骚客吟诗作赋,青年男女相约陌上,亲眷老幼踏青闲游。他们会到这莳花圃中闲游赏览,挖尽心思,求花神娘娘赐一朵莳花作恩泽,给他们的安乐生活点缀一抹诗意。
      他多怀念她。

      最后一篇诗笺读罢,陈上九又沉吟一二,闭上眼,将属于自己的第一首七言诗缓缓道来:
      “自是司花别有神,要凭诗句写花真。
      “风翻翠袖惬寒薄,雨湔红妆啼晕新。
      “为困未眠娇欲吐,将唇微褪笑如嗔。
      “牡丹芍药尤无那,君识莺声识燕身。”[ 【宋】陈景沂:《海棠》]
      随着这首诗徐徐吟来,他感到有暖风绕身,花香隐约浮动,恰如当年。
      ——那是他被香花芳草点缀的安乐年月,潭州宜居凛冬暖,不信人间有离散。
      远远的,他听见一声清脆的鸟鸣。

      就在少年合眼诵诗的同时,荒草丛中浮起淡淡灵光,仿佛无尽萤虫聚散不定,模糊了光影,有远方蜃境落在此地,虚幻的繁盛花木与真实的寥落荒草重合,成就一个虚实交构的美丽幻境。
      青鸟展翅飞入生机勃勃的幻境,展翅悬停在参天木棉的虚影上,宛如倦鸟栖枝。而点点灵光深处,那无边无际的花海花影中,隐约站起一抹风姿绰约的倩影,引得青鸟轻轻啼鸣。
      “莳华。”
      “青鸟,再没见比你更爱欺负树的鸟了。”那精怪的虚影笑音冷冷的,“木棉都不在了,你还要栖在她的旧影上吗?”
      青鸟小小摆翅,从一枝虚影飞上另一只虚影,贴着一朵含苞的木棉幻影,问:“你说朱颜不在了?”
      莳花女已经化不成形,但她的烟一样的虚影却能充斥整个花圃,那缕烟影飘到木棉树上,与青鸟对视,“你瞧这莳花圃,瞧这百芳园,瞧这潭州城,哪有木棉的存身呢?三年前飓风过境,大家都没挨过去。只余我一个,有木棉相助,借人情续几年命,好给你个交代。”
      “少说笑!”青鸟叫起来,“三百年里潭州能挨四百次飓风,哪次能吹断她一根枝?她一棵长在风水眼上的老树,又有一园子的妖精栖居——什么飓风能让你们都挨不过去?没出息的东西!被人修连窝端了还不肯认!”
      莳花女轻笑无答。
      青鸟又啼鸣起来,“朱颜让你给我交代什么?”
      “交代你别犯拗……”
      “她让我别去和人修计较?让我保全自身?——当我真怕什么岐山什么温家吗?”
      它叫得尖利,有些发癫的样子,带着花香的倩影绕它半周,虚虚笼在它身上,梳理腹下的羽毛,“我们都知道你不怕,可不怕有什么用?你现今也非盛时,半残没死罢了,和那些人修再怎么计较也讨不回我们的命,要是搭上你这条涅槃多次的精贵小命——那你还怎么找你的道侣呢?”
      青鸟哑了几息,而后暴躁地盘旋起来,不住啾鸣:“人修就没一个好东西……青君也一样,说好了转世等我来,回回都寻不见,哪里都找不着……”
      它啾啾咕咕的,鸣叫声中自有怨怼,莳花女幽幽一叹,“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青鸟不满她又学人族说胡话,飞快地冲破花影,莳花女在鸟儿身后在此聚影,仍道:“也是你不能破执,天生地养的神鸟,偏学蠢蛾作茧自缚。瞧你自缚所托何其苦——万灵之中,人族最是刁钻狡猾,你那道侣生前就非善类,死后也一样……”
      青鸟突然发出尖利的嘶鸣,“不许讲青君的坏话!”
      莳花女虚影不成型,但在这鸟鸣中,属于人面的位置隐隐现出形容神态,轻嗔薄怒中,又有一丝无奈,又轻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
      青鸟奋力扑腾翅膀,搅散了这团书香诗情所凝的精魂。
      “别学人族说胡话!”

      百芳园乃岭南群芳荟萃之地,草木受浓郁的灵气点化,便成精怪。这些没经事的小妖怪大多十分稚气,放在人族中简直就是一群天然呆的智障儿童,其中最让青鸟不耐烦的便是莳花女。年纪不大,道行不深,本事接近于无——除驱动花木外,便只会毫无用处的化形幻术,满脑子都是人族那些胡话——人族所谓的“无用之大用”,或许也就是莳花女这样的了,也就只有朱颜那棵好性儿的木棉树肯收容她。
      但现在看来,莳花女也不是一无是处。
      三年前,岐山温氏焚毁百芳园,园中草木不存,妖物精怪都死了个干净。唯莳花女由诗情书香所凝,本处虚实之间,还能得一时苟延残喘。
      不过,她存身的花圃已成荒园,根基便伤损八九分,岭南也无充足灵气供她补益,勉力撑到今日,只是青鸟闹了几句,倩影便愈发虚幻,已有濒亡之态。
      虽死到临头,她也并无恐惧,就像旧日百芳园遭难,凡有百年道行的妖物都无甚惊慌。妖物精怪乃天生地养,其秉性自然,在草木中尤甚。这自然之中,有日夜轮转,四季更替,生死衔接,这一始一终,都是生命注定的两端,没什么可怕的。
      只有穿渡生死十余次的青鸟在此事上格外执拗,它不住在荒园中环绕盘旋,试图寻找莳花女在实物上的跟脚以输送生机。
      莳花女的虚影跟着她的尾羽,不紧不慢地吟:“何故重生死?岁岁有枯荣,来年春又生。”
      青鸟怒斥:“生个屁!你们死了就不会再生了!还当是百年前吗?现在九州的灵气已经养不出大妖了!”
      潭州会长新的树,会开新的花,会有新的枯荣轮转。可再也没有木棉成妖,问情铸器;也再没有花圃蕴魂,评诗论赏。那曾经的百芳园,那些被人修焚尽的草木,就像信誓旦旦同她说“轮回再见”的徐青君一样——死了就是再不回来。
      青女是现世的妖精里入世最深的一个,百芳园中一众草木还在懵懂地议论他们不懂的情思体悟时,她已同道侣携手过轰轰烈烈的一世,后嗣绵延,血脉流转,又在人族数代更迭中辗转寻觅百年。她在红尘罗网中实在陷得太深,私情上难以超脱,更别提破执破妄。涅槃的禀赋令她可以复生十数次,存身近千年。但这漫长岁月中,她从未学会如何告别,又或者说,正因为她不愿告别,才多辗转了这么多年。
      这一点在平常显不出,此刻面对朋友殒身的噩耗才暴露无遗,她徒劳地荒草中盘旋,穿透重重幻象,带着某种歇斯底里的癫狂,恨铁不成钢,“傻子!一群不知道急的傻子!”
      虚幻成一道香风的莳花女有些迷茫地望着青鸟。
      于见世懵懂草木妖精而言,要理解青鸟的想法实在不容易,作为诗情精魂的莳花女稍有见识,隐约理解几分,但也只是理解。面对离别,莳花女有怅然,有微弱的不舍和哀怨,但不如青鸟这样情绪激烈。只是,隐隐的,她想道:在人族吟诵生离死别的诗歌里,那些被留下的,好像总比要离开的更难过。
      一念至此,她旋过身,吹过匆匆荒草枯枝,遥遥拂向园中唯一的旁观者——那个长大了的人族孩子还惊骇于突然出现的幻境,正眨巴着眼睛,颤巍巍地伸手去辨别幻影和现实的分界。
      人心自有念力,念力引导灵气,在这苟延残喘的三年里,有很多人曾回到这里,用微薄的力量为她续命,虽是杯水车薪,但也聊胜于无。她很是感激,甚至每每再见他们来时,更生难得的欢喜。
      好像她本是红尘外客,仅以诗词与人间相会一线,但仅仅这一线,也蔓延无边。瞧人怀念,瞧人固执,听人以同一种声调和语气呼唤她的名字,她也有所体悟,知晓什么叫舍不得。
      她也有一点儿舍不得。
      可生死单向一程,枯荣有定,舍得舍不得都要散场,莳花女不是青鸟,没有执拗任性的资格。
      人族曾经唱什么来着?
      ——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会是这么难过的吗?
      她化作风,在少年周身环绕几圈,吹不起鬓边一缕,更无谈传音入耳。但少年忽地转身,顺着她的方向迟疑地看过来,圆睁的双眼中空荡不映人,却隐隐生出水光。
      莳花女没有手能拥抱他,也没有容颜能对他笑,只能轻轻地拂过他的脸。
      ——你可不要这么难过呀。

      荒园另一边,青鸟折腾到力尽,落在一丛葱茏草叶上,又顺着草叶跳落,三足落地,化作人形跪地。
      青衫少女徒手碰触焦土,汹涌的灵气顺着她的双手推出,将地面炸出一个方圆见丈的深坑。翻出的泥土中,掩着腐烂的植物残体,有脆弱的花杆、有纤细的根茎、有半朽的树根……还有两只做工小巧的珠花,米珠在土里埋了太久,已看不出温润的本色。
      而那些腐朽的、破碎的残体下,遮掩着一块青鸟眼熟的灵石巨盘,还荧荧地发着残阳一般的红光。
      青女对那人族雕琢的法器视若无睹,只抚摸着那些腐烂的残枝根茎,哽咽着问:“朱颜就在这里吗?”
      “她不在的。”莳花女说,“她三年前就不在了。只是有一句话还在我这里,叫我等你来。”
      青女的眼泪擦了又掉,哭得很难看。
      “木棉说,我们总是不在意人修的纷争,觉得那都是他们自己的事,却忘了万灵共生于天地,息息相关。人修在改易灵气这条路上,已经走得太远太远了,终于也波及我们。”莳花女的声音已经虚无得像风声,语气也泯灭归无,好在青鸟生而通灵,尚可分辨风中的信息,“现今灵潮有动,大势难阻,长白山已毁,百芳园也焚——你也要小心你在青崖的坟,可别被刨了。”
      青女有些迷茫地环顾四周,而后望着土坑中的残存的树根,以及树根下那块发着光的灵石盘,忽然捂住脸,笑出了尖利的一声。
      她又哭又笑,碎碎地念着些什么“岐山”“朱颜”“青崖”……念到最后,似是怒极或恨极,她狠狠一砸地,灵气如刀,劈裂土中灵盘,灭去烈阳纹的灵光,余波引得此方土地同步震动。
      随着地面一震,有狂风过境,偌大幻境也悄然变色,虚幻的锦簇繁花和茂盛草木都在一瞬繁盛至极,茂盛至参天的木棉树开得无比绚烂。但这一刻繁盛后,又是迅速地衰亡,花木片片凋零,真实的萋萋荒草渐渐复现。就在这幻境中盛极转衰的一刻,莳花女的残影向上掠去,在木棉开出的虚幻红云中折下小小一片艳色,化虚为实。
      红花吸取着精怪残存的生机盛开,从虚数中落进实处,随风缓缓飘落,那缕带着花香的晚风里,隐隐有个带着笑的声音。
      “青鸟,帮我送封信吧。”

      陈上九闭目吟过一首咏花诗,自知文采平平,勉力对仗工整,盼以诗言情。未想到,再睁眼时,却见荒园现蜃境,那蜃境中繁花锦簇,碧草如茵,绝非远方折影,而是旧景复现。他眼前的碧草繁花和萋萋荒园交叠一处,虚实难辨。
      他呆怔怔地去摸索花草,试图辨认真伪,一边认真眨眼摒除幻觉,一边又惊又疑地想着:难道是算命先生给的宝物起效了吗?
      双手还未碰到实物,隐约有温暖的软风从他身边吹过,打一转,又吹来,就这样绕着他兜过一圈又一圈。那风很轻很软,吹过身侧都未觉凉,只是带着若有似无的花香。就好像是……
      陈上九转过身,急切而笨拙地跟着这缕风在原地打着转,双眼瞪得发疼,却只见繁花荒草交相映,未有神女步春光。
      可他感觉得到,那缕风在他身前停驻,像是一个人微微对着他张臂开怀,笑得欢喜,那欢喜顺着花香扑过来,拂了他满脸。
      他颤声问:“是你吗?”
      没有声音回答他,那缕风也在倏忽间消失不见。
      他急慌慌地跑起来,穿过他辨不出虚实的繁花荒草,漫无目的地追逐、寻找。他跌跌撞撞地跑着,踏过绵绵荒草,踏过枯枝残叶,踏过他面目全非的故园。直到某一步,他感到足下的地面好像震动了一下,又或许他只是被什么枯藤草结绊了脚,才重重地摔到地上。
      陈上九连忙爬起身,便见鲜花枯萎凋零,碧草焚焦成烬,老树掘根而断,就像三年前那场浩劫的重现——一夕之间,百芳园作焦土,莳花圃成荒园。
      他看着眼前的幻象变化,由盛而衰,再缓缓消弭。
      宛如一场盛大的葬礼,抑或是一场晚来的告别。
      灵光终于隐没,幻象归无,陈上九发现自己跪坐在一片荒草丛中,疯长的野草高得几乎能遮住他全身,耳边正传来窸窸窣窣的杂音,还有一声有些耳熟的清越鸟鸣。
      他在荒草丛中勉力探头,见远处一抹青红飞快掠来,近了些,他才看清——那是一只极漂亮的青色鹊鸟,口衔一朵硕大的红花,在他头顶盘旋不止,仿佛催促。
      他怔怔地站起身,并起双手伸出,那只衔花的鸟儿优雅下落,口一张,鲜艳花朵就掉落在他手中。
      秋风萧瑟,陈上九颤巍巍地合起手,捧着那朵完好无损的木棉花——新鲜得好似三月正当季,刚刚盛开在十丈高的天尽头,就被神女摘得,赠予他手。
      低空悬停的青鸟对他歪歪头,轻鸣一声。
      陈上九望着它,又不知何故地越过它,望向不知名的远处,他泛着泪的目光虚落无着,却静静地定在某个方向。
      他轻轻地笑起来。
      “……是你啊。”

      (十)
      连绵两场雪后,气温急转而下,还在十月上旬,河间已入凛冬。鹤羽晨起出帐,就见吐息化作片片白雾,连松木树梢都结了好些霜花,白莹莹的一片片。隔着白雾冷霜,他再向远望,见天不见云,初生的日头无遮无挡悬在天边,好不灿烂。
      这样的好天气里,河间召开战后第一次大集会,所有修士会集中军,听主帅做总结讲话,论功行赏,安排事务。
      在这样的大集会上,鹤羽总是缩在人群里当观众。但今天,他作为太行小队中唯一能站着聂家修士,是重点表扬对象,要上台受封谢赏。全军睽睽众目下,他一直视若偶像的宗主对他郑重褒奖,他腿上都隐隐有转筋的感觉,要不是之前聂宁钧过警告他——他站在台上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聂清霖和孟瑶——他险些哆嗦出一句“宗主过奖受之有愧”。
      台下看热闹,台上腿都飘。鹤羽好不容易全首全尾地走下来,在平地上慢慢绕过一圈,回斥候营的队列,足下才有实感,一直紧绷的表情化作有些得意的笑。或许是他笑得太欠揍,斥候营主将聂宁钧看着他直磨牙,把他揪过来将肩膀捏得直响,“出息了哈!”
      斥候营的同僚也隐隐挪动,往鹤羽身边聚,说恭喜的、要请客的、讲酸话……还有一个在鹤羽升了级的家纹上摸的,但鹤羽都只是随口敷衍,双目仍望高台,聚精会神地听集会讲话。
      今天的论功行赏的稿子不是徐见知写的,而是出自聂宁钊笔下,聂宁钧听着也觉新鲜——比起徐见知的文雅辞藻,聂宁钊更简单直白,但他的好词就那么几个,连续夸一群人时,免不了多有重复,听多了耳朵起茧。
      聂宁钧也说不好自己更喜欢谁写的稿子,但他确定鹤羽听不懂这些弯弯绕,“你看什么呢?”
      鹤羽自然答道:“看虞姑娘啊。”
      虞笙还穿着那身眉山虞氏的花青色校服,衣上绣着大片的四瓣虞美人花,鲜亮得近乎浓艳,但制式仍是明显的男装,不过袖口处没有收束,显得过分飘逸,不如河间军中制式利落。她右臂上还有夹板,虚虚吊在胸前,面对聂明玦不好行礼,只是缓缓欠身,体态端庄,依稀有世家女儿的风仪。
      和高大健壮的聂宗主站在一处,更显得虞笙细瘦面嫩,看起来娇弱而稚气,鹤羽略有恍惚,一时竟想不起太行山中那张被泥水和鲜血洗过的脸。
      他定定地望着高台,口中溜出一句:“参将,你说虞姑娘——她是明明个姑娘,为什么不穿裙子呢?”
      聂宁钧古怪地看他一眼,他仍没觉察,又自言自语说:“我帮她找衣服的时候,就看她包袱里全是男装,这么重大的场合,她怎么也不换件女装呢?我还想看看什么样子——参将,难道就我们聂家有女装校服吗?”
      聂宁钧道:“都有的,只是女修不多,你见的不多……你以前注意过别家女修穿裙子吗?”
      “她们穿她们的,关我什么事?”鹤羽奇怪地扭过脸,理直气壮,“我又不认识。”
      “……”
      聂宁钧欲言又止,最后只是拍拍他的肩,没说什么。
      没人打扰,鹤羽就理直气壮地一直看,直到集会散了,同僚正吵着要私下聚会,他就见虞笙下台找到徐见知,仰着脸说着什么。
      鹤羽不动声色地朝他们靠拢,正好虞笙转过身来,用拆了夹板的左手朝他大幅晃动。
      “鹤羽!”女孩笑得很开心,“走啦,我们去看孟瑶。”

      出乎聂明玦意料,他回帅帐时,里面除了大梦春秋的孟瑶,还有一撮人聚在屏风后,正低声说着话。
      孟瑶已经躺了很久了。大战结束,濒死一线,他就躺得奄奄一息。等金水芙蓉救命,激发生气,重伤弥合,他才躺得平和安宁。现在战报细节都理好,功勋抚恤论齐,他在内室躺得无声无息。原本和他一样半死不活的同僚都能下床来探病,他还安安静静地躺着,形容消瘦,元气不满。
      金水芙蓉药性惊世,与之相应的,要将其完全吸收也需细水长流,依服药者本身的状况有所增减。寻常金丹修士大概要潜心闭关半月,才能克化完全。而孟瑶这样本就半死不活的重伤患,无法调动意识运灵吸收药力,旁人也不敢贸然出手相扰,就只能靠神药激发的生气慢慢滋养脏腑经脉。想要心脉重伤痊愈,整个过程要以月来计。
      回河间近半月,他干脆就一直没醒过,倒也是好事情,因为这就意味着他不需要进食来维持生命,但这也意味着大多数来探病的人都只能看着他大梦春秋,无从交流。
      但虞笙觉得和一个不能回应的朋友说说话还挺好,自言自语也毫不尴尬,鹤羽被她带着哝咕几句,报了声“平安”,隐去了吴承失踪的“不平安”,又谈起虞笙断了又接的胳膊,被虞笙嫌弃地白了一眼。
      虞笙坐在孟瑶床头,她右手挂在身前,左手倒能活动,只是不能使大力。她伸手向孟瑶的脸,作势要掐,但落下的力道轻柔得近乎抚摸,一碰便收,像是一个表示“我在这里”的提醒。
      “之前说明天见,这个‘明天’真远。好在我们都回来了。”她兀自笑了笑,继续说,“你和我讲的都对——陈姐姐等到我是很高兴的,也没有和我生气。你平安回来了,大家也很高兴……
      “你以前和我说想要些阵符初涉本,我还记得的。等我回家去,就找几册寄过来,但愿那个时候你已经醒了,养伤的时候看着解闷也好——当然了,你那么聪明,肯定学得会。”
      她说得煞有介事,好似和孟瑶有问有答,慢慢絮叨着好些琐碎,却并不惹烦,鹤羽和徐见知在一旁静静听着,没有打扰,连隔着屏风的聂明玦也一时驻足。
      这在帅帐里是很难得的画面——一个女孩坐在死气沉沉的病榻前絮絮地自言自语,又好似正常聊天,语气柔软得让人不忍打断。徐见知看向她的目光有几分探究,但很快又因为其坦然和平静暗自摇头,掐掉了所有的桃色遐想。
      但聂明玦没忍住,他飞快移步内室,徐见知和鹤羽朝他浅浅行礼,虞笙也转头看到他,依旧欠身致意,又转头对孟瑶继续讲:“总之,此行很荣幸和你共事,我过两日就要走啦,盼你早日痊愈。山高水长,来日再见,必有新天。”
      说罢,她从床头起身,双手不好用力,被鹤羽顺手扶住。
      聂明玦七情惯不上面,心情的细微变化只有自己知道。面对一个帮过大忙的小姑娘,他露了点温和的神色,语气尽量柔和地和她寒暄,感谢她对孟瑶的探望和顾念,来日必有相报。
      徐见知听着听着,突然觉得有点头疼。
      虞笙听他替孟瑶客套言谢,并没就势寒暄,反倒说:“那我倒真有一件小事相求。”
      “请讲。”
      “聂宗主,听徐长史讲,孟瑶还要再躺一段时日才能醒,日后要养伤、要复建,又有得耗。现在他暂时被安放在您这里,虽有屏风隔断,但终究人来人往,狭小封闭,并不是个适合长期疗养的地方。”虞笙顿了顿,明眸正视聂明玦,直言道,“劳烦聂宗主给他换一个更合适的地方养伤,可以吗?”

      徐见知好声好气地把虞笙和鹤羽送出门去,关于孟瑶养伤的话题轻拿轻放,不好明确的保证,又闲扯到捷报公文如何措辞的话题,点明虞笙在文中姓名俱全,不屈就于姓氏,这才把她的心思扯到别处,徐见知借机脱身。
      或有意或无意的,他并没提及这个细节安排起因何处。
      每逢大战了结,文书处总是最忙的地方,很多不打紧的琐碎不是被忽略就是拖延到后来收拾,这次能特意把虞笙的姓名身份写全,而不是写作常用的“眉山虞氏子”,还靠孟瑶之前给聂宁钊留的备忘笔记——这一条拿朱笔圈了两次,连叶辙都记得清楚。
      孟瑶办事妥帖,多难的差事都能举重若轻,就因为办得太妥帖,没有什么一波三折、几次返工的折腾,粗看也看不出难,只觉得好得平平无奇。真把他的差事接过来继续做,才知平中出锋芒,功夫全在细处。
      如今太行一战大捷,整个三晋归降,河间一夕由前线变后方,似乎会轻松些,但聂家却不会轻松。这巨大的格局变化,带来的只有更多的接洽、调整、调动……最要紧的关头,最好用的孟瑶一躺估计几个月,堪称屋漏偏逢连夜雨。
      徐见知一边寻思人事安排,一边回到帅帐里。聂明玦仍在屏风隔着的内室,就坐在床尾,正用力地擦抚床头被褥的褶皱——那地方原本坐过虞笙。
      徐见知默默抚眉头。

      徐见知自衬和大公子一起长大,不说同声同气,知根知底总是有的,哪怕不能准确把握他的心思,也能感知到他真实的情绪。最近聂明玦最隐秘的那些念头全朝他揭破了,以前他看不出所以然的情态,现在便都能看懂了。
      可看懂了,徐见知又会纠结要不要出言开解他——不开解吧,实在昧良心;但开解吧……又有点泛膈应。
      不过,膈应多了应该就会习惯的。徐见知这样告诉自己,然后不咸不淡地开口:“虞姑娘毕竟和孟瑶同僚一场,唤作是我,我也要说这样的公道话。你要是觉得虞姑娘另有遐思,大可不必,就算是有——”
      聂明玦冷不丁回嘴:“但孟瑶没有。”
      徐见知被他这样猛地一抢白,气得笑了,“没有就没有,你别这么得意——他现在没有,难道那还能一辈子没有吗?”
      聂明玦剐他的眼刀锋利得堪比霸下。
      他在此事上色厉内荏,徐见知现在是真的不怕,反而更推心置腹地说:“有的事光等可等不来,你自己是想得多,但人家晓不晓得呢?就好比我……”
      聂明玦撇过头,根本不耐烦,“孟瑶和秦姑娘能一样吗?!”
      他说得暴躁,徐见知自然住口,心里却道:还别说,我瞧他俩生得真有几分像,你真好眼光。
      徐见知自顾自往台架上一靠,徐徐吁气.
      平心而论,聂明玦的踌躇他也不是不能理解。情爱之事,无论男女,要说能有个结果,说白了就讲一个情投意合、两相情愿。这样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情况,最尴尬也最难熬——难就难在不好找出路。你不知道对方的心意,也不太敢让对方知道你的心意,连主动都不知怎么主动。
      这种“不敢主动”,放在寻常男女间,或因矜持,或因自尊,或因隔阂……但在聂明玦和孟瑶之间,却是因为龙阳之好难登大雅之堂,也因为他们本就十分亲密的关系——托大论个“兄弟”都不为过——已经到这个地步了,还想更进一步,谈何容易?
      就怕“更进一步”的尝试失败后,再也退不回当初的位置。一旦摊牌,要么皆大欢喜,要么一拍两散。正是因此,聂明玦难免会踌躇,甚至裹足不前。
      而孟瑶呢?作为聂明玦的副使、下级、小弟,孟瑶难道就不会怕吗?他这一身荣辱前程都依附于聂明玦,如果现在聂明玦真要单刀直入地问他一句“心悦与否”,他会怎么回应?他能怎么回应?他还敢怎么回应?
      徐见知推演到此,知道那应该是一个“皆大欢喜”,但他也知道,这“皆大欢喜”中可能暗藏的荫蔽,绝非聂明玦愿意接受的。
      就像徐见知自己,若没有与秦姑娘回月陵路上的策马一行,没有左溪府中执手相望,没有秦恢这个合情合理的保密中人……他真不知自己会把那只海棠花簪藏到什么时候。
      ——难呐。

      徐见知靠架抱臂,兀自暗暗磨牙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开腔问:“孟瑶终究要醒的,你现在就这么看着,以后呢?你再看他娶妻生子吗?”
      聂明玦还是没说话,可能是纯粹不想回答,也可能他实在找不到词句来反驳。
      他这样惯爱一力降十会的人,非要去纠结这样的幽微人心,恐怕也做不太好,一默处之,至少不犯错。只是他这样闷闷地在心里蛄蛹,怕不是要蛄蛹到孤独终老。
      徐见知暗自翻白眼。
      这样的私事,按说他万不该插手,但若没人插手,聂明玦也不像个能主动的人……徐见知至今对他的选择无多赞同,要是聂明玦自己能转过弯来,换个人喜欢,他也乐见其成——但这死心眼真能转过弯来吗?
      怕不是要一辈子认定了,但又没结果,最后反遭其乱……这谁看了能落忍?
      徐见知心里天人博弈:他帮还是不帮?他要是不帮,实在昧良心,连自己那一关都过不去;他要是帮——他怎么帮啊?
      他这厢正胡思乱想,那厢聂明玦突然走过来,靠在他身边,低声道:“我觉得就这样也挺好的,看他好好活着,开心、自在……挺好的。”
      真好。徐见知想:我再管他这破事,我就是傻子。
      心里这样一转念,徐见知嘴上却反问:“那现在呢?你现在不想让他好好活着了吗?他这不是小伤,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也好不了,需得在一个僻静地方好好疗养。月中最后一批伤患回不净世,这是把孟瑶名正言顺地安排回去的最后一次机会,顾随云已经催我几次了,我连个理由都给不出来——你这里每天都繁忙,总不能留他几个月吧?真要留他,对你、对他都是耽误。”
      聂明玦转过脸,又不说话了。
      他和孟瑶隔着一副屏风,屏风面是纱织的山河纹理图,隐约能透个影子,什么都看不清。
      可他就这么看着。

      “我之前送秦姑娘回月陵的时候……你知道在那条路上,我心里想着什么?”
      聂明玦听着徐见知的声音有些飘忽的远,他愣了一下,然后发现这不是因为自己在走神,而是因为徐见知突然放轻了话音,“我想……她真好看,这条路再长一些就好了,我就能多看看她。”
      ——你看着他,你就是想看着他,这世事变化多无常,无常到好像你看一眼就少一眼,所以你多想多看一刻,多一刻就多一时欢喜,多一点心安。
      “但我不能误事。”他听见徐见知这样说,“我不仅只想要那么一段路,只想看那么几眼——我不只有当下这一点安心,我还想有以后。所以我要去做好我该做的,我不能耽误正事。”
      ——所以分开没那么可怕,尤其是重逢之前的短暂分离。
      聂明玦说:“我知道。”
      他有些脱力地靠着台架向下滑,小小地踉跄了一下,转身直接坐在桌案上。
      他不再板着脸,不再刻意控制表情,五官松弛下来,就显得有些呆滞。
      他慢慢地说:“但你也要知道——孟瑶心思重,想得多。他走到这个位置不容易,以前总觉得我手下人太多,不缺他一个,他只要做不好,随便什么人都能取代他的位置,让他没着落。
      “他就是爱多想,这是好,也是坏,改也不好改。我和他谈过,我……我说过一些话,但他未必有多信。”聂明玦停顿了一下,面上隐约闪过无奈,“他心里没着落,要是醒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知道我没留他,又要多想了。”
      话说到此,聂明玦又停下,似乎难以启齿,但还是望着虚处,艰难地说道:“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把他抛下了。”
      徐见知微微张大嘴……又闭上了。
      这当然不是徐见知第一次听聂明玦说孟瑶心思重,孟瑶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下属,共事日久,不说心思看透,至少对其秉性还拿捏得准。至于几月前孟瑶掌管文书处时和聂明玦吵的那一小场,他虽然在外地,但前因后果都听聂明玦大略转述过。
      彼时聂明玦说得自然平常,公事公办,整件事听着和他以前教训下属无甚两样。又因为聂明玦本就对孟瑶上心,对其曲折心思多几分体谅,徐见知权当他又认一个弟弟,根本没多想——现在再听一遍,他才意识到聂明玦对孟瑶有多用心。
      聂明玦这二十来年,除了对聂家,除了对他那把刀,何曾真的对别的什么人或事用心到这个地步?
      徐见知说:“我理解,但——”
      ——但这并不能成为决定理由,只能说是一个可考量,也可不考量的小节,解决的方法不少,不应该让这点小事妨碍决策。
      ——但聂明玦很在乎这件小事。

      从本心里,徐见知想继续劝,但又张不开口。沉默中,甚至有那么一刻,他自暴自弃地想:那就这样吧!就把人留在这儿吧,耽误就耽误,难道还能真耽误多少吗?
      他还没说什么,聂明玦就默默站起身,已然做好了决定,“孟瑶就跟下一批伤患一起回不净世,他回不净世……怎么安顿也得计较,我送他一趟。”
      徐见知讪讪地清嗓,“其实——”
      “就这样吧,他再经不起折腾了,还他个清净地方躺着。”
      徐见知说:“其实也不是非要——”
      “你别说话了。”聂明玦用力揉按眉心,不耐烦道,“吵得我头疼。”
      徐见知:“……”
      ——我就是个傻子。

      在河间送最后一批伤员之前,是最后的送葬,聂清霖恰在其中。
      虞笙陪着鹤羽,跟随扶灵的仪仗走了很远的路,到了必须分别的时候,她才小心翼翼地从乾坤袋里取出一捧符纸做的素白花团。
      木棺朴素无华,被人架得很高,她正垫脚举手,身后突然罩来一片影——鹤羽从她手中取过纸花团,轻轻放在棺上。
      也不知纸花里画了什么符,一沾棺就紧贴其上,被风吹拂着,花瓣微微招摇,簌簌成响。
      虞笙突然说:“对不起。”
      鹤羽一愣,目光在虞笙和棺木之间流连几次,才确定虞笙道歉的对象是自己。
      虞笙朝他一躬身,又道:“清霖之事,实在对不起。”
      短暂的迟疑后,他立即摇头,有点语无伦次地道:“我……对不起……是我……”
      “是我该向你说‘对不起’。”他最后决定这样说,“我之前发邪火,吓到你了,对不起。”
      虞笙张口欲言,却听鹤羽又道:“霖哥的事……不是你的错。笙娘,你只是在做你该做的事情,只是恰好遇到了意外——我们其实都应该准备好去应对这样的意外。是我不好,是我没准备好,我没控制住,我……我当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我在乱搞,就吓到你了。”
      虞笙听得很迷茫,她眼里转瞬蓄了一汪泪,经一眨眼,又化作雾水粘在睫毛上。
      她问:“我们应该——人,应该为……为这样的事做好准备吗?死人,难道是应该的吗?”她不必鹤羽来答,便自顾自地摇头,使劲摇头,用左手背擦眼泪,“不应该的,还是我没做好。”
      他们两人相互道歉几轮,说个没完。那种他们身上曾有的,属于少年人的,跳脱的快乐,好像转瞬就从心里的某个空洞中漏了出去,又涌入满满的水潮,沉沉蓄了好多,重得压垮肩脊,又满到从眼眶里溢着滚出来。最后两双红眼睛相望许久,又归于默然。
      最后,鹤羽说:“你没对不起我,我也没对不起你。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我错。”
      他回河间后,要报告任务细节,也曾和同僚闲话。这些开导的话有很多人对他讲过,上司聂宁钧也反复给他顺逻辑,但现在他再转述给虞笙听,依旧说得像条不熟练的绕口令。
      他勉强笑笑,轻声道:“我们只是……一起遭遇了很坏的事情。”
      ——我们一起遭遇了那些本不该到来的厄运。
      虞笙低头看自己的脚尖,一时无话,鹤羽偏头看到她被风吹得毛躁躁的发顶,犹豫了一息,小心地伸手,将自己的手背和虞笙垂落的左手背贴了一下。
      虞笙的手应激似地一抖,而后她抬头,瞥过他,手背随之轻轻地贴了回来。

      太行山中一桩私案,到如今才算了结。两个人在原地停了太久,等再想起赶路,人群早散,远望前路尽头还依稀有几个影子。
      他们索性按照自己的步调地往回走。
      许是揣了心事又哭过的缘故,虞笙走得很慢,鹤羽走着走着便超过她,急忙停下等待,而后并肩,再超过,再等……反复到第三次,虞笙才反应过来,加快步伐赶上,“耽搁你了。”
      “我回去也没事要做,不耽误。”鹤羽说,“是你该着急吧?我看你家里有人来接你。要不是今天要送灵,你昨日是不是就要走了?”
      “嗯。”虞笙点头,“送灵完了,我今日就走。”
      鹤羽飞快瞥她一眼,“这么快?可你右手还没痊愈,而且不能运灵御剑。你回岭南……岭南现在应该也和河间一样在收拾战场吧?难道有什么着急要你回去帮忙的吗?”
      虞笙说:“手的伤势不妨碍御剑,他们会带我飞的。而且我也不是回岭南,是去钱塘,到我姐姐家小住——你们的捷报已发了,我这差事就算办完。我在这儿无亲无故,又是军营里……按规矩,我不适合久留在此,平白给大家添麻烦。”
      什么破规矩?鹤羽在心里骂了一句,然后才想起,虞笙毕竟是个女孩子。没个“不得不”的理由,哪有没出阁的世家姑娘能地在外头野这么久呢?
      河间离岭南那么远,离眉山更远。她能纵跨南北,离家千万里办差事,这件事本身就很神奇。鹤羽不是没吃惊过,但虞笙身上神奇的东西实在太多,远超他曾有的眼界,不能以凡俗规则预料,于是最初因性别而来的一点讶异也很快消弭。
      直到今日,这个神奇的姑娘又落回他熟悉的尘世,按规矩,她要走了。
      他陪她往回走的每一步,都意味着距分离更近一点。
      鹤羽下意识放缓了脚步。他低下头,看着自己和虞笙交错起落的鞋子,慢慢地,他与虞笙的步伐趋于一致。
      虞笙的鞋子比他小很多,人也比他矮好些……其他女孩子的鞋子也是这么小的吗?她们的裙子好像总是很长,一直盖到脚面上,他不记得自己有见过她们的鞋子。
      鹤羽突然问:“笙娘,你是不喜欢穿裙子吗?”
      “啊?”
      “就是、就是我本来想,大家打完仗以后,换正常的衣服,做平常的事情。”少年的肤色偏麦,看不出脸红,但他的磕巴和语气还是暴露出腼腆,“你本来就很好看……我就想着,你作寻常姑娘的打扮,穿条裙子,应该就……挺好的。”
      他在女孩的笑脸里停顿了几息,又接着问:“但你好像没带女装来。你不喜欢穿裙子吗?”
      不净世也有女修,鹤羽听说有的师姐妹就不喜欢穿裙子,嫌弃裙摆累赘,不便习武。
      “没有,我喜欢的,我很喜欢穿裙子——漂亮还暖和。”虞笙朗朗一笑,圆团团的脸笑得鼓鼓囊囊,在阳光下毫无阴霾,“不过,我在岭南的时候就发现,军营里姑娘少,冷不丁就我一个,实在惹人眼。所以我穿男装更好些,显得和大家差不多,就没那么多不必要的打量和纠结,更方便一点。”她将拇指和食指中指捏起来,眨眨眼,“一点点。”
      特立独行的路总是不会太顺心的,在军中,她的性别不是加分项,甚至会倒扣分,所以她要尽量藏起来。哪怕藏不起来,也要让它不那么显眼,这也是给自己行方便。
      鹤羽不太能理解,对她歪歪脑袋,但很快,他的眼里又露出了然。
      他看起来纠结,有点难过,有点……有点虞笙很熟悉的,一定有人曾在自己脸上看到的不甘和不服。
      “可我觉得军营里有姑娘没什么不好,大家都一样在打仗。”他说,“你穿裙子一定很好看。”
      这是很直白的夸奖,他真心实意,目光坦诚。旁的姑娘听了或许会脸红,但虞笙离开闺阁的小天地太久了,淡忘了男女大防,便只是坦然地笑开了,大方地认下这样的夸奖,“我也觉得。”
      其实虞笙已经很难再去共情当初自己换男装的心情了,那种憋闷的委屈和不悦,好像已经远成了上辈子的事,但此刻,她依旧有微妙的感慨。
      “不过也没关系,我这次回去以后,应该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她耸耸肩,“大家会认识我,知道眉山虞氏的四姑娘是个很能干的阵修,阵修是我的身份,女娘也是我的身份,没什么可避讳的。”
      “是。”鹤羽认真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姑娘。”
      虞笙闻言直笑,又蹦跳几步,转身与鹤羽面对面,腰背挺直左手背后,扬起眉梢,假作生恼,又绷不住笑。她就这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发问:“如果不按姑娘算呢?如果不论男女,那我在你见过的人里,就不是最了不起的吗?”
      她顶着一张娃娃脸,嗓音又甜糯,这样的作态实在娇憨,哪怕穿男装也晃得人眼晕。
      面对这么娇气可爱的反问,正常人都不会有第二种回答。
      很聪明的鹤羽眨巴着眼睛,老实道:“那……你就必须排第二了,第一必须是我们宗主!”
      虞笙愣住了。
      而后,她捂住嘴,转过身,脚步凌乱地跑出几步。
      天高云淡,旷野苍茫,远望只有苍翠的山影,女孩朝那山影跑了几步,便乐不可支地弯下腰去,泠泠笑音响在凛冬的风声里,出奇好听。
      “那我当真荣幸!”

      长路将尽,分别在即。等待虞笙的眉山修士已经遥遥在望,几片虞家的花青色与聂家的玄衣交杂一处,朝他们呼喊着“虞四姑娘”,虞笙也应声挥手。
      “我要走啦。”女孩又背过手,这次是真的在正经告别,“鹤羽,有幸和你共事一场,我很高兴。来日你若到巴蜀,来眉山,别忘了来找我,再续一场。”
      这是很常见的客套话,仅次于“山高水长,有缘再见”。但鹤羽好像第一次听到似的,很认真地应,“我也很高兴与你共事。”
      他稍稍加重了语气,“笙娘,我很荣幸认识你。”
      虞笙满面的笑凝滞了一瞬。
      “虞笙,能认识你,我很荣幸。”鹤羽说,“我非常荣幸,也非常……”
      这话尚没说完,虞笙猛地上前几步,她踮起脚,几乎跳起来一样,举起左手抱住了他。
      两人的身高差、虞笙悬在胸前的右手都阻隔了这个拥抱的完成度,她好像只是踮起脚朝他颈后草草一环。两人的双肩在这个草草的拥抱里舒展相碰,鹤羽感觉到女孩身上驱虫香包的气味瞬间盈了他满怀,耳边依稀有笑,也有哭,“……我也很荣幸。”
      这短短一瞬,于鹤羽而言仿佛长到静止,“也非常”后面的句子断在他口里,简简单单的一个“开心”,突然难得说不出来,似乎一旦说出口,便是另一种心境和意味。
      这种情绪对他而言无比陌生,陌生到他一时呆滞。
      心房的擂声急急地淌过他耳际。

      女孩很快和同僚完成了告别的拥抱,但那声“荣幸”带给她的喜悦依旧散不去。应着修士急慌慌的呼喊,她一路蹦跳着往前跑,快活地扑进眉山虞氏的花青色中,与同宗同门师兄弟融作一色。
      鹤羽停在原地,没有跟上她。
      虞家人很快御剑而起,请小姐返程,被扶上剑之前,虞笙最后一次朝鹤羽挥手告别。
      鹤羽也高高举起手朝她挥舞,直至女孩转身上剑,他的手才停止挥动,慢慢弯曲下落,碰触虞笙曾触碰过的肩颈。
      那片花青色的影子携北风南下,转瞬湮于蓝天,在他的视野里消失不见。
      莫名其妙地,他突然有点儿想哭。

      (十一)
      聂怀桑足下生风,冲进伤患暂时休息的楼宇搜寻一圈,又在旁人的指引下进入内室,果然看见了自家兄长的背影。他又惊又喜,欢快地喊着“大哥”往前冲,正要起跳扑到聂明玦背上,聂明玦却猛地转身,一手将他稳稳按住,一手直接捂上了他的嘴。
      聂明玦脸色不善,目蕴风雷。聂怀桑急忙双手捂嘴以示乖巧,这才从兄长的无情铁掌下解脱出来。
      他对满屋被惊动起来的伤患一一致歉,在各种绷带包裹中看了又看,才发现孟瑶就躺在兄长身后,完全没被他的大跳大叫所惊扰,仍睡得昏沉,连睫毛都没动一下。
      聂怀桑讶然,“孟瑶怎么这么能睡?”
      聂明玦说:“他一直就没醒过。”
      聂怀桑一脸震惊,显然并没听到任何小道消息,追着问“孟瑶这是怎么了”。
      聂明玦只好把聂怀桑拖出门话事,一路上简要地把孟瑶的伤情讲了一遍。孟瑶这伤受得传奇,治疗也一波三折,聂怀桑一路嘴巴就没合上过,直到听见“金水芙蓉”,他眉头不由皱了皱,又舒展开来,没多作纠结。
      孟瑶不过一个引子,聂明玦将这话题浅浅带过,又和聂怀桑继续交代公务。
      太行一役后,射日局势斗转,事务也极多——新占地、新盟友、新前线、旧条约、旧伤亡……北境需要聂家来把稳领头的事情不少,但高层却没那么多人,只能一个人掰几瓣用。正好聂怀桑办过几趟差后,把心气养高了,遇事不再犯怂躲懒,反倒积极起来,也能当半个人用。聂明玦打算稍稍放权给他,是历练,也是托付。
      因此,一贯留守看家的聂怀桑明天也要和他一起走,但临走前,还要先把最后一批伤员安顿下来。
      其实安置伤员、分配屋舍这样的琐事从来不用宗主来操心,更不用宗主亲自回来。聂怀桑大半年没在家里见到聂明玦,方才乍一听消息,又立即得见,又惊又喜之下,才蹦得那么高。现在惊喜劲儿过了,他又开始犯嘀咕,拿着安置的伤员名单看了又看,才瞧出关窍。
      “大哥,你是特意把孟瑶放东二院的吧?”聂怀桑狐疑道,“这是特意回来安顿他的?”
      不净世东部闲置了很多空屋子。这批伤患中,凡是在清河无家可归的散修或门生,便被安置在其中养伤,但都在东南一片。而独独孟瑶被分到的东二院位处东北,虽只隔了一个花园,似乎也算连片,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其中优待——哪怕不提东二院自身的渊源,孟瑶也是伤患中唯一单人一院的。
      “大哥,你对孟瑶都偏心到家了!”聂怀桑半开玩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喜欢他。”
      他以为大哥会直接驳他“满脑子不正经”“你有他的本事我也偏心你”之类的话,没想到聂明玦微微愣了一瞬,而后盯住了他,正色承认:“我是很喜欢他。”
      聂怀桑被亲哥盯得“噗嗤”一乐,眉开眼笑道:“我知道啊!孟瑶确实是很好,我也蛮喜欢他!”
      说着,他突发奇想,又蹦起来,很“哥俩好”地要和聂明玦撞肩膀,“真难得——从小到大,我们难得喜欢到一起去!”
      聂明玦默默避开聂怀桑撞过来的肩膀,让亲弟弟摔了个趔趄。

      不净世东二院,坐落东区,紧邻中轴上的主院,无论是去主母后院、宗主前庭还是大校场都方便,是聂明玦少时的居住之所。
      不过一进浅院,二楼高,占地不算太大,但当时只住聂明玦和两个侍料起居的下人,就显得空间很宽裕。后来聂明玦担任宗主,自然搬到前庭居住,前庭缀后院,有大小书房连厨房,什么都齐备,于是他少时栖居的东二小院难免闲置。
      作为宗主旧居,又有旧物堆放,只要不净世的房屋不紧张,一般也不会把主意打到东二院上。且它格局相对小,不适合作为客舍或宿舍,所以一直有人开玩笑,说这地方只能等宗主有了孩子才能再用起来。
      现在,聂明玦的婚姻依旧遥遥无期,但东二院提前开门,腾挪作病房。
      虽然屋子一直闲置,但会定期打扫,归置起来并不难。顾念今年提早入冬,使役在收拾屋子之余,索性把地暖也早早烧起来,暖暖屋子,免得住客在头几天着凉。
      于是聂明玦刚一进院门,就见正屋外的地暖出烟口在徐徐冒烟。
      那青烟飘在空荡荡的院里,只是虚虚一缕,反衬得院子空而大。

      在整个东二院的格局里,屋里面积平常,但合屋环绕的天井却不小,那里本来种着花草,放着石雕,别有意趣,但在少年聂明玦的要求下全被扒掉,铺了沙地变成个小校场,闲时练刀玩耍,要是天气好,铺层布就能用来晒书。
      这设计简单得堪称简陋,当时没人细想,纵着小少宗胡搞乱来,修好了才发现不对劲——沙地上没植被,难留土,地势又并非完全平整,一下大雨都成满地流沙河。一个夏天过去,自作自受的聂明玦三天两头地挽起衣裤倒腾流沙河,不把好好一身衣裳糟践透都不算完。
      生看他辛苦两个月,小徐氏实在看不过眼,好说歹说哄得他点头,重新规划天井,栽种花木——花花草草不遭待见,就种树——再居中铺一条砖石小路,这才像个世家公子的内院。
      这天井中的几棵树大有讲究:聂明玦生母早逝,虽与继母弟弟都处得亲近,但终究有个遗憾。顾及此情,小徐氏特意从亡姐的青城旧院里移选树种,挪了三棵徐思晴生前最爱的梅树来。这梅树被仔细照料,都茁壮成活,给东二院的冬日添上一幅雪映红梅的图景。
      这梅树似乎比聂明玦记忆中的更粗了一点,还没到花季,但长枝招展,被修剪得错落有致,也很赏心悦目。
      他在长得最壮大的一棵前停了少顷,不知是在发呆还是在端详,突生感慨,“这么多年了,还长得这么好。”
      束手一旁的季朝露笑道:“见知一直看着呢,可不敢长不好。”
      ——不净世有个绿色卫士严防死守,常年在外也要在回传的公文里夹带私货,提点换季驱虫,哪有树敢长不好?
      聂明玦无奈失笑。

      聂明玦走进小院主屋。
      屋里堆着他经年累月攒下的旧物,归置时摆放好了,倒不至于杂乱。有架半新不旧的多宝格做隔断,分离内外两室。格子里摆着各种算不上宝贝的小玩意儿:最下的蹴鞠颜色鲜亮,像个花里胡哨的绣球;用符箓折的一排青蛙,挨个戳一下,竟然还有一个能跳;小徐氏给的小手炉靠在格子角落,藏头露尾地只显一个面,摸出来转转,发现掉了一片漆。
      聂明玦最后拿出一个丑歪歪的银丝小狗,巴掌大小,是聂怀桑在他本命年生辰编来送他的,不算太精细,但活灵活现,丑得很逼真。他随手抛了又接,拿给使役,“好好放回去保存,有点儿锈了。”
      再进内室,就见几个熟悉的箱笼叠放在角落——孟瑶养伤至少要几个月,年前不可能再回河间,既然人都搬过来了,那他的东西索性也全搬过来,免得以后麻烦。
      聂明玦贴着箱笼过屋角,又走到床架旁目测大小,心里很满意——他少时就高,这架床做得格外宽裕,孟瑶打横睡都行。
      他顺势靠坐在床上,环顾一圈,不期然地望到了窗。
      那扇窗开的位置很正,外面就是天井,正好能看见院里的梅枝被风吹得摇晃。窗户和床架长边同向,容易被床帷遮挡,要不是聂明玦坐得够高,刚才也看不到。
      他马上吩咐使役:“把床转个向,挪到那边去,床头对着窗……别正对。”
      他们说干就干,一片尘土飞扬中,聂明玦一边看角度,一边踱着步继续挑刺,又想起二楼的小书房,要人拿书下来。
      季朝露问:“是要《刀兵录》吗?”
      “……都可以,在那些杂书中随便挑些不费眼的,解闷用。”聂明玦顿了顿,又补充,“屋里多放几盏灯,一盏放床头——要珠灯,安全些。”
      季朝露继感慨宗主知道“正对窗挨凉风”之后,又诧异于宗主会想到“油灯倒了会着火”,她叹为观止之余,心里也有几分计较。
      “宗主,容我多问一句。”季朝露看着他,露出善意的微笑,“在这儿养病的孟副使,是不是性子沉,爱看书,还总跟您一起熬夜啊?”
      得聂明玦颔首,她又笑道:“这您可不能纵着呀!人家是来养伤,这就是疗养用的病房,不是办公用的书房,万一点灯解闷到半夜还不睡呢?这可不是养病的布置。”
      说得好。聂明玦十分认可,但转念又想:让孟瑶天一黑就睡觉,似乎也有点儿残忍?
      他的思路卡住了,季朝露自行游刃有余地叫人找来一盏明珠灯,光泽柔和而明亮,但一次亮不够两个时辰,决计点不到后半夜。
      她又问:“孟副使还有什么爱好吗?”
      聂明玦又卡住了。
      ——孟瑶的爱好?他有什么爱好?
      ——细想想,他看孟瑶最多的时候都是在干活,从早干到晚,忙前忙后地做交接,有条不紊地对事项,认认真真地写公文,游刃有余地哄孩子……
      聂明玦卡了半晌,才憋出一句:“他算账不错,偶尔会打算盘玩。”
      季朝露默然无语,瞧他不像玩笑,只得无奈应允:“知道了。我给孟副使找个算盘玩。”

      孟瑶投军入聂氏门下近两年,但一直在河间打转,批过很多派回本家的文书,季朝露见字如晤也足一年,今日终于得见真颜。
      她早听说孟副使绝非魁梧壮汉,而是个清秀而伶俐的年轻人,自然将他与聂怀桑想作一类。但真见到了本尊,还是暗自吃惊——孟瑶安安稳稳地睡着,睡脸苍白而干净,半开的里衣遮不住胸前的绷带,层层叠厚,面积惊人,与消瘦的脸稍一对照,就让季朝露本能地感到心房瑟缩。
      “……这么小。”
      聂明玦愣了一下,随即轻笑,“也不小了,本事大着呢。”
      他话音里情绪依旧浅淡,只笑音里若有似无的一点自得,让季朝露敏锐地抬眼相望。她见聂明玦自然地给孟瑶掖上被角,顺势坐在床头,目光专注,旁若无人。
      她慢慢垂下眼,轻若无声地倒退出门。
      聂明玦在房门闭阖的轻响里才晃过神来,环顾四面,闲人退尽。
      寂然中,只有孟瑶均匀的呼吸声格外清晰,带着微弱的鼻音,一吸一顿,一呼一停。聂明玦默默后靠抵柱,在这安宁呼吸声中闭上眼,身心都缓和。
      他又回到这个小小的屋子,靠坐这张小床上,仔细听一个不紧不慢的呼吸,带着湿漉漉的稚气,绵软而安宁。

      于聂明玦而言,这体验乍然是陌生的,但缓一缓,又有什么东西融化了陌生的壳子,露出他所熟悉的温暖本相,温柔地敞开怀,浸了他满身。
      那该是旧岁里的寻常时分,冬来地暖烧得闷热,在屋里待久了总犯困,所以他看《刀兵录》的时候会开半个窗,透气提神的间歇,听窗外风吹雪落,来客足音过。
      明瑧进院的脚步声总是吵闹的,不是“吱呀吱呀”地踩着积雪,就是“啪叽啪叽”地蹦过砖石。明瑧进了屋就更吵——他长得还不够桌子高的小弟弟很怕冷,在外头把自己裹成个棉球,在他屋里就嫌地暖不够热,会翻滚到窗沿狠狠关窗,响到震落檐上残雪。直闹得人看不进书,这罪魁祸首又滚到他床边,冻红的小脸绽开大大的笑,张开手继续吵着叫“哥哥”,要吃要玩要上床,不如他愿就绝不闭嘴。
      徐明进院的脚步声轻得就像个鬼,有时他听得见,有时他听不见。若他听得见,透过窗瞥出一眼,徐明就一本正经地叩门三连问:“大公子在吗?方便我进去吗?那你方便出来吗?”若他听不见,就别想这人能走门——窗开得够大他就翻窗,窗开得不够大他就探头,还是像鬼一样“嘿嘿”着冒出头,再探进半个身子,神神秘秘地扒窗三连问:“大公子你闲不闲?饿不饿?想不想比画两下?”
      作为别姓亲戚的徐故城和金子衡来这院子就少些,大多是安安分分地被他领进来的。世家小公子在别人家总是格外端着,他两个表弟在院里都走得老实板正,立腰按剑走直线,谈吐文雅,有问有答,跨过门槛才原形毕露——故城一坐下,话就不停,问他有什么新鲜玩物,问他明瑧什么时候过来,问他这几天什么安排,仿佛要用表兄弟的热闹派遣自己没有亲兄弟的无聊;子衡要安静些,斗篷一卷,手炉一抱,先是规矩地坐在炕上,没说两句话就开始往里窝,蔫耷耷地猫冬,只有喝茶水和下大雪能让他多精神一会儿。
      父母来得也少。他们若想见他,不是母亲主院的饭桌上,就是在父亲前庭的书房里,平常很少现身小院。但偶尔他留伙伴在院里近饭点,母亲便让厨房给他多几份菜,凑一桌席面待客。不是照着他们的喜好上菜,就是直接涮火锅,铜锅煮高汤,氤氲出一片白汽,飘了满屋子。
      ……

      午后日光亮得几近明黄,染得满屋暖色,浮尘飘荡。
      聂明玦睁开眼,难得柔软如故的目光流连过岁月旧影,落回孟瑶脸上。
      那一瞬间,他甚至有几分恍惚,错认了时空,将这张本就显小的脸看得更加稚弱,不再是现在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郎,而像个七八岁的小小孩子。
      他想象着还是个孩子的孟瑶会如何走进这个院落——步伐应该不会很快,但会走得很稳,很规矩。不净世给孩子穿的冬衣不是千篇一律的校服,而是鲜亮的各色棉袄,只在背上用合适的颜色绣一个小小的家纹,孟瑶大概会是个白净的小孩,那么他可能会得到一件浅色的棉袄,比如黄色,穿得像个胖乎乎的小鸡崽。小鸡崽会在门口轻轻敲,乖乖地探一个脑袋,问可不可以进来。那么聂明玦会点头,或者对他招手,或者直接把他领进屋,让他坐在炕上,抱着母亲给的手炉取暖……
      聂明玦想,我会记得给他关窗的。
      还是个孩子的孟瑶会对他笑吧?不净世不会让他吃不饱,所以他会多长一些肉,笑的时候,脸颊圆团团,元气饱满。他会对他说谢谢哥哥,说他的院子里的梅花很好看,说他的屋子很暖和。
      “我也这样觉得,这是我的家,是我待过的最好的地方。”十来岁的聂明玦会对那个孩子这样说,“所以我带你到这里来。
      “孟瑶,你喜欢我家吗?”

      在真实的时空里,曾有七八岁的孟瑶,也曾有十来岁的聂明玦。但七八岁的孟瑶在云萍的娼馆里,穿着灰扑扑的单薄衣服,努力朝嫖客露出干巴巴的笑,赚冷炙讨活。而十来岁的聂明玦在清河的仙府中,吹着风翻读《刀兵录》里的刀客故事,等亲朋来客,待火锅开席,享受他最后几年无忧无虑的公子生活。
      在真实的时空里,孟瑶从南方的泥沼中挣扎走出,聂明玦在仙门的风云里跌宕起伏,他们都曾独自走过一段太漫长的路,才相遇在连天的战火中。
      他们未曾相遇在最恰好的时刻。
      ——但他们终究相遇了。
      “孟瑶……”寂静中,响起一个含混得有些柔软的声音,像旅人归乡倦语,又似未经事的少年梦呓,“我带你回我家里来了……”
      聂明玦用连自己都听不起的呢喃声问:“你喜欢吗?”

      窗外有北风早过,吹那梅树空枝簌簌响,未逢花期,也落一缕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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