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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镣铐与玫瑰(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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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昨天餐桌上瑞派特对因塞斯的态度确实不太好,章法原以为是他对因塞斯轻浮无礼的举止感到不快,现在看来,也许另有原因?
况且,呵呵,瑞派特在这方面也没资格说其他人吧。
努力记住画像上的细节,章法正欲把画框塞回衣柜里,却不小心拨弄到了上面的暗扣,从里面飘下来一张皱巴巴宛如抹布搬的布条。
“什么啊……”章法弯腰把布捡起,却听见里面房间的浴室突然有开门的声音,紧接着就传来男人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天呐,怎么又是这种情况,就不能让我安安稳稳地离开一次吗!
章法逃跑的时候还不忘带上画布和手杖,急急忙忙地纵身跃入壁炉里,“啪嗒”盖上石板。
一秒后,内卧的房门被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个不着片缕的男人,浑身湿漉漉的还滴着水,皮肤上到处沾着从浴缸里顺带出来的玫瑰花瓣,花哨得不行。
或许是坚信这里没有第二个人在,瑞派特根本没想过穿上衣服,甚至连条浴巾都不拿。
湿透的脚踩在地毯上,他哼着小调,径直走向起居室角落里的酒柜,取了一瓶葡萄酒和一个精致的玻璃杯,迈着优雅的步子回房边泡玫瑰浴边品美酒了。
“呼……幸好他没戴眼镜,没发现手杖被拿走了,”章法在石板下撬出一条缝隙偷窥,却把辣眼睛的一幕尽收眼底,“谁想得到他泡澡就泡澡,还偏要出来拿瓶酒喝。”
关情:“起居室都看过了,东西也拿了,先走吧。”
章法又慢腾腾地挪回自己房间,钻出床底大吸一口新鲜空气,抹把脸上的灰。
掏出口袋里的薄薄画布,本来就皱巴巴的了,现在又被胡乱揉成了个球,更是脆弱地像是轻轻一抖就会撕裂开来。
章法尴尬地勾勾鼻尖,小心翼翼地把它在圆桌上摊平,逐渐看清了布上画的内容。
从笔触来看,这和五楼走廊上那些美人像一样,都出自于因塞斯之手。
但完成度并不高,只用炭笔粗略地描出了人体的轮廓,色彩也没上完,是一件半成品。
从眉眼棱角上依稀能看出,画上的是一位英俊的少年,有着和罗斯小姐相同的,金线般的头发。
他坐在花园的亭子里,周围满满的玫瑰花丛仿佛在那一刻有了生命,将他灿烂的金发错认成了耀眼的太阳,热烈地向他簇拥过来,绽开最鲜嫩美丽的花瓣。
金发少年手里握着杯茶,眼神却朝作画者的方向看去,扬起一抹狡黠的微笑。
在少年脸庞旁,用金黄色的颜料写下几个字——
“我的爱人”
即使是半成品,还画在脏兮兮皱巴巴的布上,但其中注入的那种呕心沥血的心血,和难以复制的情感,哪怕隔着时空,章法也被深深触动了。
在一旁围观的海螺手杖三人组看不懂技巧之类的东西,但他们也有眼睛,有跳动着的心去感受这种共通的情感。
这张未完成的画太美了,而这种美丽中却又暗蕴悲伤与凄切。
但凡亲眼所见,都能明白作画者那浓烈深沉的心意。
章法喉咙突然变得干涩起来,勉强吞咽下口水,将画布上的内容转述给柯向南。
“……南哥,这个因塞斯该不会……”连神经最大条的章法都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啊,没错。”柯向南沉吟,“因塞斯,应该实际上是喜欢男人的。”
——
别看现在腐国大众对同性恋者对接受程度很高,在古代,他们对同性恋者的压迫可谓是非常严峻,是要坐牢、判刑,甚至处死的。
虽然不知道画像上的少年如今的现状,但这似乎就能解释为什么瑞派特衣柜里的因塞斯画像会被打上红叉,还写满了侮辱性字眼了。
显然瑞派特是知道这件事的,像他那种直男,可能还有直男癌,是百分之一万不能理解同性恋者的,把他们视为怪胎,逼之不及。
为了证实他们的猜想……
“欸,小姐您晚上了还要出来逛吗?”
见章法走出房门,骑士连忙紧跟在他身后。
“哦,晚餐没吃饱,想去厨房找点吃的,”章法讪笑道,“没什么大事,不必麻烦人送到房间里,我自己去就行。”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两位骑士也就跟着他。
章法状若无意地问道:“总感觉因塞斯先生很擅长与女□□往,和他呆在一起时总觉得非常亲近呢。”
比利:“是吗?不过像小姐您那么漂亮的女性,是个男人都会倾慕的。”
肯:“嗯……不过确实,因塞斯大人好像是对您格外热络些,以前见他时,总感觉他对女□□理不理的。明明模样如此俊美无俦,定会有许多小姐爱慕的。”
“原来是这样,”章法现在的笑脸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僵硬了,“是不是说明,他比较喜欢我?”
性格更加跳脱的比利点点头:“当然,以我看来,因塞斯先生已经爱上罗斯小姐您了!”
章法扯扯嘴角,心想他应该不是爱上了“罗斯小姐”,而是被“罗斯小姐”壳子里属于男人的灵魂所吸引了吧。
——
进入模拟卷后第四十二个小时,两晚过去,因塞斯应约而来,为章法描绘画像。
在对方摆弄颜料盒子时,章法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快两天了,这是因塞斯第一次踏入这个房间,虽然举止动作上很浪荡,一进门就来了个热情的拥抱。
但对罗斯小姐早上刚换下来,搭在床边的轻薄睡裙看都不看一眼。
若是瑞派特,估计早就扑上来了。
果然如此。
侦探团昨晚就认定了因塞斯的确喜欢男人,并且一致认为喜欢男人比喜欢女人要安全。
方如溥:“就算他感觉到了章法身上无法掩盖的阳刚之气?但在他眼里这依旧是个女人。”
方如沐:“起码不用担心,他会对你酱酱酿酿啦。”
话虽如此,章法还是有一丝淡淡的忧伤。
他长叹一声:“以前我玩游戏里的女主变成了两个男人的工具人就算了,现在变成女人,居然还遇到这种情况……”
关情:“命运吧。”
“……”
章法还在回忆,因塞斯从羊皮箱子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套正装,递给前者:“这是等会儿画像要穿的衣服,你让女仆小姐帮你换上吧。”
“好。”可接过衣服,章法察觉到不对,“这是……男装吗?”
他记得!这分明就是“我的爱人”画布上,那个金发少年穿的衣服!
“没事的,我有预感,你穿起来一定非常合适!”因塞斯笃定地点点头,淡紫色的眼眸亮起了光。
不愧是画家,这对艺术的第六感真是敏锐。
所有者都那么坚持,章法也受够了轻飘飘的裙子,便利索地到一旁换上。
穿好后他自己都惊呆了。
罗斯小姐身材高挑,而金发少年那时的岁数不大,身量并未完全长成,所以穿着居然挺合身的,仅是袖口处宽大了些。
因塞斯抬头看着人朝自己走来,那个影子仿佛与多年前的那个少年重合,像是对方依旧在这个世上,长成了风华正茂,英姿飒爽的翩翩公子,还会坐在玫瑰园里喝茶,朝他招收,笑道:
“因塞斯,你又来晚了!”
因塞斯的眼角竟流下两行泪水,随后笑着抹去,亲自挑选了一条淡紫色的发带,将罗斯小姐的金色长发仔细梳理,束成高高的马尾。
这么一打扮,美艳绝伦的尤物就成了英气十足的少女,连章法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觉得顺眼了许多。
因塞斯投入绘画时,章法便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当一个称职的模特。
他在画室学素描的时候,都是大家轮流上去当模特,其他人围成一圈来画,所以做这活儿听熟练的,知道不能动,也不能说话,最好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幅度都降到最低。
把自己当成一个会喘气的玩偶就行。
不过画室里的人物速写一般不会超过十分钟,因塞斯这个估计时间就长得多了,好在是坐着的,椅子也舒服,所以不算难熬。
作为一名立志考上央美的学生,章法之前不太喜欢轻佻的因塞斯,但对方画画时的样子实在太令人舒适了!
像是在心中早就有了草稿,他下笔十分流畅自然,调色也果断大气,不会把调色盘弄得很脏,也不会用画笔在格中磨磨蹭蹭地挑不出理想颜色。
两个小时过去,因塞斯终于放下画笔,“可以了,剩下的我可以回去再继续画。”
章法赶紧放松肩膀,扭了扭脖子,全身都腰酸背痛的,也不妨碍他跑过去欣赏画作。
虽然画像上的不是他本人吧,但学习学习画技也不错啊。
“哇!你画得真好,第一志愿是……哦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你是跟谁学的?”
因塞斯:“我父亲是一名画家,他教我的,只是……”
见他不往下说了,章法追问:“只是什么?”
“没什么,我和父亲关系不好,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因塞斯微笑着摇摇头,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这个送你。”
章法呼吸一窒,心想这该不会就是南哥呆的那个盒子吧?
里面会是什么?项链?胸针?耳钉?
盒子打开,在红丝绒面料的中央,静静躺着一枚镶嵌着水蓝色钻石的戒指。
那颗戒指足足有鸽子蛋那么大。
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