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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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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偶尔会回想我十六五岁的模样,想起的当然都是模糊的影像。感觉中是淡淡的黄色,坐在操场的栏杆上遥望夕阳。
那个时候,没有太大的竞争,只想着把作业做好,上课学的东西记住,就可以保五冲六,然后考上重点的中学。同学间早有这样或那样的暧昧,但是事不关己。小地方,总是这么安详。
于是那时候有很多时间看很多的小说,不是武侠也不是言情,大多是些打上名著牌子的大部头,但是还是觉得很有趣,因为那里有很多自己不知道的故事。只是用别人的故事,丰富自己单薄的生活而已。
那时也开始看一些青春的傻故事,像是萌芽。
有一次和软枕头说起四喜,我说四喜不像那些新概念出来的写手,软枕头笑着纠正我说,四喜没有参加过新概念,她只发文过在萌芽。心下渐渐有了当年的影子,萌芽和新概念,像捆绑搭售的一对,早已标签般地沉淀在过去的岁月。
四喜,亲爱的小孩,亲爱的四喜。
是一个软软的倔强女孩在向你讲故事,没有结局的故事,她爱上一个人,然后注定错过,然后注定她在缓慢的行进中怀念。有阿德,有娘,有哥伦布,有森,有明珠。明珠,和那圆润的话语一样让人觉得心疼又心安。单纯的孩子总是让人心疼,又让人觉得平安。
明珠覆水难收地问阿德,谁是你的宝贝,在电话那头轻轻地一遍遍地说,阿德阿德阿德,开心地听着阿德的回应,宝贝。可是阿德给她的,却是一个十年的沟壑,一个对孩子的承诺,他只会把下巴放在她的头上,冰凉湿润地说,如果明珠在十年前就会煮面就好了。
明珠也终于明白,她是那么的没用。只需阿德喊一声宝贝,是否真心实意,都像被痛鞭的陀螺,可以开心一天一夜都不晓得累。
然后在黑夜里想起阿德的话,不要哭,小鬼,不要哭。什么都不怕,我还有的是时间。
然后读这个故事的自己,也悲伤的不能自已。仿佛自己就是那么个傻气的小孩,痛的时候先想到自己爱的人,然后再想到爱自己的人。故事里滋生的那些暧昧,时冷时热地刺激自己的心,却又似在安慰,不要怀念。
其实那个年头,有很多短小的文,散落在一个个角落里,有那么多的感慨,让人对那个年头还有所回头。还记得大一的时候翻到吴迎盈的影评书,从书堆里面找到的《雨过天晴》,看到四喜在群里说,阿德和明珠,也就是她和大叔,现在很幸福,都让我觉得正如吴的那篇校园小文的结尾的话,轻舟已过万重山了,但确是惹乱了满山静谧,留下暗潮阵阵。会回头,会想念,会永不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