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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小时候 ...

  •   在车已经行驶到大路上的时候,歪倒在副驾驶的人也差不多从熬夜的雾霾里走了出来。眼眸微微亮却又立刻投到正握着方向盘的家伙身上。

      他啊,姓东,全名东安征,比我小两岁。我俩,算是打小无猜了吧。还记得那时候,我刚从泥巴坑里头爬出来,就听着一小娃娃坐旁边搁那哽咽抽抽的。

      “喂!”

      我习惯性的朝他挥手喊着,虽然不认识,但这么招招总会熟些。哪知道他看到我先是楞了一下,然后抱着膝盖转向另一个地方又再哭哭啼啼。我也愣了,下意识看了眼满是泥巴丁的衣服,用手抹了两下大步流星又很不要脸的凑上去,很慷慨的递出手,想着扶他起来。

      “起来吧,地上脏。”

      那娃蛋子抬头后又是呆愣,然后小小声嘀咕了什么,把脸埋得更深了。我那时候就有些不乐意了,管他手上有没有什么泥巴,就拽着人让他站了起来。他也不乐意了,撅个嘴眼圈红红映得肌肤那叫一个白里透红啊,我想我那时候应该有疑惑一下,这是个男娃子,还是个女娃子呢,头发短短,看着不像啊。

      还没琢磨出来那家伙泪闸就像是关不住了一样哗啦的掉眼泪,落的那叫一个措手不及。一时慌乱之下摸了摸身上也没什么干净的地方,索性就扯着人衣领给擦了擦泪珠。

      “…你这,怎么这么爱哭,别哭了别哭…再哭脸就红透透了。”听着话的小家伙兴许是有些些羞涩,用手捂着脸背了过去,在自以为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拭去那泪水,还使劲蹭了两下脸蛋。

      玉邵颜:有被可爱到。

      “…没,没有,我没事。”然后低头就看见那家伙小动作抓着衣服沾上泥巴的啾啾搁那搓。啊,可能是因为衣服给弄脏了?这小娃怎么这么矫情。相较之下自个这一浑身泥巴倒觉得还蛮光荣,后来好像是把那娃拐回了家,还没等母亲开口问俩泥巴娃子就推搡的进了洗手间,给人浑身冲了干净,拿浴巾给擦头发的时候贼乖,就像是一洋娃娃,小脸白嫩嫩的,一大眼眨巴眨巴,怪可爱的我嘞个亲娘。我还非常大方的拿出珍藏‘多年’的雪糕请他吃。

      “…谢谢。”兴许别人家的孩子腼腆,都不像自己这样大大咧咧,捧着雪糕小口吃着。等到自己狼吞虎咽似的塞完那巧克力味儿的,他才啃了一半。

      “对了,你叫啥?哪来的?男的女的?”
      “…”

      我那时是很认真的问问题,敢相信那双求知的眼睛一定是漂亮的。我清楚的看见,他咽下了最后一口雪糕,拿纸擦嘴,动作优雅轻柔,就是太慢了!在我皱眉的下一秒,他才慢吞吞开口。

      “我…我叫东安征,绿盛区的”
      “是,是男孩子。”

      突然有种恍然大悟大彻大悟般的念头冲向大脑,颔首表示自己听懂了,这么可爱的娃娃一定是男孩子!

      “我嘞,叫玉邵颜,就待在这胜明区,悄悄告诉你,我不仅仅是男孩子,而且还是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子!”
      “咳…”

      有些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后知后觉晓得他在笑,玩闹一般扭打在一起。在母亲的催促下才不舍的送他回去,那一路我们互相报了门牌号,约了时间决定下次一起玩。那一路我们踩着黄昏夕阳慢慢走,小孩子的话题总是不间断的,时而四处看看玩耍,应该是耗费了不少时间才进入绿盛,两区相隔并不远,但是差异很大,打个比方,绿盛区是富人区,胜明算是平民区,小孩才不晓得贫富差异,只知道和他一起玩耍很快乐。

      那年,我七岁,他五岁。

      后来我们也经常联系,一起约着出门玩,有一次我非常兴奋,因为和父亲搬出了胜明,且正好就住进绿盛,那时候我第一时间就跑过去找他,但他不在,不知道去哪里了。我想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便蹲坐在他家门口等着,哪知道这一等就迷糊得睡着了,反正睡醒就又回到自己家里了,他呢,在旁边也睡着,很安稳,我没忍心吵醒他,索性闭上眼睛再睡去了,就沐浴在这个陪伴了好几年甚至一辈子的气息之中,雨后淸林,是浓雾微光,看上去冷冽但其实温柔似水。

      我转学后跟他上的是同一个学校,只不过我比他高了级,但是可以一起上下学。有一次因为看见自己家安征给人欺负了还想着英雄救美冲上去跟那个家伙打在一起,甚至不忘回头很中二的喊了一句:“安征,跑啊!!”现在想想,算是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忽略掉之后因为这件事情而留了级。

      中校,高校。我们都是一起的,有时候同一个班,或者被分开,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安征一起打游戏,打电话,打文章,打老师。哦对,打老师这事儿是我一个人干的。

      在我有了部手机,我们能玩的东西也变得多了。偶尔开开玩笑,聊聊天,看看一些很有意思的视频。我们还开了‘兄弟关系’那时候才没什么奇奇怪怪的关系,所以一致决定先用情侣先顶着,等到以后再换。

      大学,我落了榜,没考上。他上了,而且还是不错的大学,那段时间我们分开的有些久,偶然一次,一个顶着高校学历在家里啃老画画的我开门遇见了浑身酒味的老朋友,就安征。那酒的味道盖过了他的气息,整个人都已经是软趴趴的,还时不时往我身上靠。

      “滚蛋,喝哪去了,一身味道。”
      “呜呜。”

      兴许喝醉了语言组织能力受损,除了呜咽呜咽别的都不会了,还一个劲得往劳资身上蹭,离得远了就掉眼泪了。被烦的受不了了,发脾气凶了一下更不得了,一都准备工作的小伙子被人哄了一晚上才不闹,还得要有人可以拽才去睡觉。总之那时候没拿手机拍下来是我的人生遗憾之一,不过给自己一个人欣赏也是不错的,还有他第二天醒来那模样,傻愣傻愣的,快乐死我了。

      “…你,脸色怎么,这么差。”
      “还不是昨天某个家伙大半夜来敲门闹腾,哄了一晚上才睡觉。脸色会好吗?”
      “… …”

      从那之后就很少见他喝酒,但是被撞见过抽烟,见一次骂一次,见两次打两次。那那染上的坏毛病。后来他跟我说,在外面工作,但是少个助理帮忙打下手,问我想不想去。这有什么想不想的,兄弟有难,身为长兄的我一定是要两肋插刀的!随后我就跟他一起,换了个地方工作,倒也是清闲。

      以后呢,啊对了,还记得那个‘关系’吗,我们确实是换了,在两人老大真不小的时候换成了九块九的结婚证。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这位好脾气安征,正开着车带我去看花展,他很喜欢园艺的这些东西,我兴趣不大,主要也是跟着他到处跑跑,认识认识相互的交际圈。

      有时候真觉得,我这助理做得挺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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