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很神奇的人,正文还没有开始写,就已经想好了番外。我现在正在想是先写正文还是先想想番外,我其实是想要写正文的,但是因为当初是激情开文,压根就没有大纲,所以我现在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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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于那段想法,我补充说明。作者个人认为,Bourbon和Kiel那次不算,那次是因为有boss阻止。
②虽然琴殿不是很在意住所这种东西,但是他看到这个还是有点不习惯。
③东都大学犯罪心理学系教授是琴殿之前的日常身份。东都大学也是他所毕业的大学。不过大可放心,还有小临(文中的黑猫)帮他的。
④这么说是想撇开关系,现在还活着是东都大学犯罪心理学系黑泽阵,而不是那个酒厂Top Killer琴酒。
⑤已经上岗的正式员工称呼。
⑥虽然家具还没有开始布置,但是这种不怎么会体现出人性格的东西还是有准备的,例如吹风机,浴霸之类的。
弟弟在这章已经出场了。虽然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出现了名字而已,不过我保证,他下一章绝对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