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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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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常情的人。
熟悉的人认为我自私,冷血,低压。我并不否认。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理由让我非得撕开自己的脸皮迎合什么。
我在二十岁的时候进了营聚,这个团队是独一无二的。有最顶端的技术核心林枫,最长袖善舞的营运总监吴晓,还有时刻谨慎小心的经济师陈耀和全能十一项的金明成。
我加入的时候,他们队伍中曾经最年轻的项目服务工程师卓云已经单飞。
我对营聚一无所知,是吴晓找到我,我见到金明成的那天是零八年的七月八号。我对数字很敏感,但我从来不刻意记录什么,尤其是日历上那些平凡的数字,因为它们总会被翻过,对于流逝的,不会永恒的,我不屑去记忆,它们不配占据我的内存。
任何一个团队能够成立,必定有个目的,有个组织者。营聚组成的目的只是为了满足金明成的成就感,可惜,一开始,我并不知道。
我接手的第一个工作是破解安全密码,这并不难,我搭好系统平台,测试了一下程序族码,不是很庞大,关键的是要有个计算器能控制时间。
金明成给我二十四个小时。
我想,他还是低估我了。
我不是一个墨守陈规的人,不同于代码的枯燥乏味,实际上我愿意打破一切可以约束和条例。就如同现在的工作。
我其实喜欢大理石的纹理和玻璃的平滑,可是吴晓把公寓的地板做成了铺着毛毡的原木格调,而窗户全部都是格栅的。吴晓很少在屋子里穿鞋,她总是光着脚,在我的屋子里跑来跑去。其实,好几次她站在我背后悄悄看我工作,我并不是没有感觉,只是觉得没必要理她。女人就是如此,有时候需要让她们安静。
林枫是个幽默的人,和我不一样。他喜欢温和的笑,他喜欢喝淡淡香的绿茶,他总是把一切放在该放的位置上,什么都是有条有理。我并不拒绝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工作,因为这样的人会很聪明的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和我讨论工作的进度,他每次进门的时候都会敲门,虽然我工作的时候从来不会关门。
林枫敲了门,通常我都会抬眼看他一下,如果刚好忙完,会推张椅子给他,如果忙,就什么都不做。他就会斜靠在门上,自己端着一杯茶慢慢的喝,直到我忙完推椅子给他。他说话的声音不会很高,不会很快,但是思路清晰,偶尔还有一两声笑,都是他自己轻松的娱乐。
像我们这样的团队,工作并不固定,所以忙的时候就没有日子可以计算,只是数着计算器而已。
我加入营聚的第三个月,才参加了第一次例会。
地点我已经不记得了,那时候刚刚做完一个项目。还没来及休息,吴晓颠颠儿跑过来告诉我要开会了。
没有过多的交代,好像在此之前,我经常开会一样,吴晓虽然看来单纯简单但是她知道我的性格。我不喜欢罗嗦。
陈耀原来是个男的,我总认为他是女的。因为每个月的各类单据,无论是生活相关的费用还是工作产生的各类杂费都会细细逐一列明,费用的透明和细致的核算,就算是我这么不注意生活细节的人也慢慢留意了。
我认为,太相似了,肯定不太好相处,尤其是IQ高的人。
林枫是我佩服的人,虽然我自认在防火墙攻防第一,但是并不能够合理规避风险。林枫不但精通程序,也擅长硬件组装,据说他的专业是机械。这就不奇怪了,爱好比专业重要。
金明成说话很快,所以我听的时候没太用心,刚刚熬完通宵,我满脑子跑的都是代码,对于人类语言还稍稍有点接触不良。这时候我需要的是指令和运行结果,其他我无暇关注。
耳边嗡嗡的说话声渐渐走远,我的脑海里一片空明。
秋云亮这个孩子不能不说聪明,然而太露锋芒,还是不适合人群的。当初选他,是因为吴晓的极力推荐。金明成的手头上有不少候选人,天才儿童也不少。最后之所以敲定了他,确是因为陈耀的一句话,鱼只要会游水就好!金明成是个专制的人,偶尔也听听别人的意见,但这意见也要刚好和自己的想法一样。卓云就是性子太野了,想法太多有时候也不是件好事!
金明成已经不年轻了,他不是刚步入社会的少年,从他十三岁舔尝了生活的艰辛,他就知道如何掌控自己从而掌控生活。
吴晓说金明成是乱世的枭雄,奸诈却温情。
金明成收购当初号称最强风投青睐的云生只用了原始股的三分之一价格,后头转手就翻了十倍。这男人是另对手畏惧的,虽然他总是一张很阳光的脸。金明成最成功的收购是把卓云从凌天里挖过来,因为卓云才有了后来的营聚,营聚是个影子团队,每年的收入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因为营聚,金明成走到了尖峰,他无法后退,因为营聚可以得到他想得到的任何财富,无关国别无关领域。所以营聚只能是个影子,金明成再嚣张也没想过重成立一个类似国家的单元。
金明成永远不可能成为胡润排行榜上的人物,因为他的钱无法计算。
当然,福步排行榜或许可以看到陈耀的名字,因为陈耀是个在册登记的会计师,拥有的会计事务所资金实在是很雄厚。
金明成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他生活的每个细节都会有人记录下来,包括睡觉,无论和谁。然而那些人永远都不会打搅他看似平静繁忙的工作,有时候信任就是如此的微妙,好像实时监控又好似不闻不问。
金明成最近挂心的事情是林枫为什么还是单身?
林枫是这个团队里看来最规矩的人,技术精准,为人平和,生活简单。忙的时候总在和助手交流问题,闲下来不是去度假就是回家闲闲的呆着。没有特殊的爱好,也没有特别的缺点。可是,林枫已经快三十岁,却依旧单身。
金明成从来没见过林枫约会单身女性超过三次。这倒是个问题,毕竟,作为林枫的好老板,金明成可不喜欢让一个不重要的女人搅乱他和员工的关系。
他想到这个问题,就挂了个电话给吴晓。
我听说林枫要去相亲的时候还是有点吃惊的。那样的男人还要去相亲吗?这是冒到我脑袋的第一个问题。然后可能是因为大脑太过悠闲的缘故,非常奇妙的想到林枫去相亲的地方会不会是知客馆。
林枫这个人是个很奇妙的人,他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反问。
他说:“云亮,你觉得把入口3的门锁先打开会不会把自己反锁进去呢?”
他说:“其实,偶尔用用鼠标会让你觉得掌控整个局面的感觉会比十个指头好一些,是不是?”
他说:“喝茶的感觉会不会比喝咖啡多了点颜色的快乐?”
他说:“云亮偶尔笑一下居然比金明成好看?”
所以我不知道他是说给我听,还是说给自己的,做我们这行的人都是寂寞的吧?
一直到现在没接到吴晓的电话,我想今天不会有特别的事情做了。我把剩下不多的程序处理完,让它自行检测,就关了显示器,准备出门。
刚刚开了门,没料到林枫在门外,刚收了伞,原来外面下雨了。
“你好像要出门?”林枫不等我问,就自己推了门,拖了鞋。
“程序开始自检,还有点时间,出去走走!”我从走廊退了进来。
“那行,你出去吧,我进去看看程序!”林枫换了拖鞋,自顾自的朝我的书房里走。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林枫已经这么习惯了,我看着他先是泡了茶,然后拿了钥匙开书房的门。
我顺手拿了他的伞,外面的雨还下着,很好,不会那么热了。四季常青的树一夜之间居然落下不少枝叶,想来昨晚的台风很厉害了。
昨天开完会,我昏昏被人架上车,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第一次睡这么久,浑身都不舒服,看来我还是习惯睡少一点。
现在也十点了,起了床忙着赶程序,一直也没吃饭,这会儿走动一下,居然饿了。
溜达到小区附近的店里,找了点吃的,想想好久没去超市买东西,还是去趟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