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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他咬我?还咬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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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歌见沈枭不说话,就继续控诉他的忘恩负义:“你生病的时候照顾你的人是谁,送你车子的人是谁,带你买东西的人是谁,在商场替你解围的人是谁,你都忘了吗?结果你呢,凶我!还把我的衣服扔到垃圾堆里!”
于歌把之前的心虚都抛到了脑后,大言不惭地将之前的事情全归功于自己。
好好的一番心意被辜负,于歌多少是真有点委屈,他双手抱着那套水粉色的衣服,丝质的面料一压就是一堆褶子,又被丢在家具堆里沾了点灰,看起来又皱又脏。
于歌把衣服举到沈枭面前:“平时我最喜欢它了,连弄脏点都不舍得,结果它现在又皱又脏,就像我的一片真心,被你随便扔到垃圾堆里。”
沈枭:“……”
他没办法解释他只是把衣服甩在了地上,没有扔到垃圾堆,但估计这只会让气头上的于歌借题发挥,只好咽下这口气。
一来二去自己的脾气没处发,还得哄着发脾气的小少爷。
更要命的是,事情表面上就是于歌所说的那样,抛去于歌所作所为都有其他目的的阴谋论,于歌确实处处为了自己,而他沈枭确实挺不是个东西。
于歌本就长得白净可爱,一双杏眼清澈无辜,如今一番心思遭人辜负,气的眼眶都红了。
况且于歌不是原身的于二少,没有于二少的高傲任性和蛮横无理,在医院待惯了的他连控诉的时候都没敢太大声,这通脾气发起来竟像是在撒娇。
面对红着眼睛委委屈屈的于歌,沈枭实在是说不出狠话,他只好乖乖道歉:“对不起。”
“哼,一句对不起就完了?”于歌觉得他很亏。
沈枭也不太会哄人,他想起早上那顿饭于歌吃得挺满意,就试探到:“那……晚上我做饭给你吃?”
早上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喝了个粥,那顿其实就算是中午饭了,这之后什么都没吃,沈枭不提饭还好,一说于歌还真的挺饿。
沈枭真心实意道歉,于歌已经决定原谅他了,但就这么松口也怪没面子的,所以于歌决定为难一下男主:“还要我等到晚上?现在就给我做!”
一眼就看出来小少爷是在装凶,沈枭笑着应下:“好。”
其实现在已经快四点了,开始准备晚饭也不算太早,小少爷脾气大了点,还好不算太难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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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出门前从网上定了不少食材,沈枭做了两菜一汤,于歌挨个尝了尝,味道确实不错,也不吝啬夸奖:“你这厨艺真不错,都能去酒楼直接就业了?”
夸人做饭跟酒店的厨子一样好吃,于歌认为这是句夸奖的话,但对一位家道中落、频繁遭受言语攻击的富家子弟来说却不是,甚至这位富家子弟还有些玻璃心和被害妄想。
沈·玻璃心·枭拿筷子的手一顿,如果是之前的他,一定会认为这是于歌在讽刺他只能靠给人做饭谋生,但看着吃得一脸餍足的人,沈枭又拿不定主意了。
虽然世人都说于二少性格乖戾,但沈枭更相信自己和于歌的相处,于歌不是坏,只是不太懂怎么和人相处,笨拙别扭。
当然,还有点嘴贱,这个不能否认。
所以他第一次尝试向于歌伸出试探的触角:“你的意思是说我该去做个厨子?”
于歌诧异地抬头:“你好好的总裁做什么厨子?”
“没事,是我想多了。”沈枭低头继续吃饭,心里却不由一松,毕竟是每天都要一起生活的人,如果处处防备猜忌或许就太累了。
他以为自己结婚就像一脚踏进了狼窝,没想到于二少比起狼崽子,更像是一只张牙舞爪装凶的小猫。
大概是自己最近太累出现了幻觉,他不止一次觉得这只小凶猫可可爱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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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雷欧已经把一楼客房拆得差不多了,沈枭今晚就只能再和于歌凑合一晚。于歌觉得雷欧可以改个名,叫雷二哈更合适。
“那套让雷欧去洗了,你先穿这个吧。”于歌又慷慨解囊借给沈枭一套睡衣,水蓝色的丝质睡衣上绣着白色的雏菊,十分小清新。
沈枭本想说自己那套估计已经干了,但晚饭前才闹过那一出,多少被于歌忽悠得有点愧疚的沈大少,鬼使神差地就接过了那套睡衣。
洗完澡后,换上蓝色丝质紧身露脐装的沈枭:“……”
就很后悔,刚刚接衣服的那个傻缺一定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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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欧拆家不是砸家,所以沈枭用的还是客房的浴室,于歌也就没注意他是不是洗了太久,甚至觉得男主就该活得精细,洗澡要论小时也正常。
趁这时间,于歌翻了翻原主的通讯录,果然只有一堆酒肉朋友和舔狗小弟,他琢磨了下原主的人际关系,将任飞飞给他的合同传给了这副身体的亲哥。
原主这位亲哥不同于二少的花天酒地不务正业,是个正八经的高学历高智商的……大反派。
好吧,小说写的是男主沈枭和主角受谈着甜甜的恋爱治愈伤痛,顺便成为星际首富的故事,像于家这种必将成为前首富的男主踏脚板,一定是反派扎堆没得跑了。
原主哥于帆就是贯穿全文的反派头头,商场上和男主处处做对,感情上和主角受暧昧不清,引起男主和主角受之间的种种误会,情感一波三折,虐的读者死去活来。
可惜原主实在太菜,连主线都摸不上,只能成为苦情男主的背景板,也是后来于家和沈枭斗争的导火线。
唉——
于歌觉得他日后的求生任务大致分三步,第一自己不得罪男主,第二让于家离男主远一点,第三劝自家亲哥离主角受远一点。
不过那都是后话,他现在只是懒得看合同,相信经商的亲哥应该会认识挺多律师。
刚把文件发出去,那边就传来了“文件已接收”的提示,于歌满意地点点头,还好还好,虽然原主不太爱回家,但这兄弟关系或许还不错?
于歌手指点在通讯器上,琢磨着不能光发个文件,得想几句问候哥哥的场面话。
但这显然有点考验于歌这个社交废,他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终输入框里只剩下“哥,好久不见”几个字。
沈枭推门进来时,于歌正盯着闪烁的光标发呆。
听见门锁响动,于歌下意识地抬头看过去——男主沈枭,衣衫不整,吓得他小手一抖就把输入框里那几个字点了出去。
不、不是,好好的男主怎么说变态就变态了呢,简直没眼看!
于歌抬手捂住眼睛,却又忍不住从指缝间偷瞄——轻薄的衣料被绷紧,勾勒出男人肌肉的曲线,吸不上的衣扣将整个腹部露出,于歌的指尖还记得那些腹肌摸上去的感觉。
还有那肌肉紧实的大腿以及……于歌忍不住吞咽动作,飞快地往那里瞟了一眼……都鼓包了,真、真涩情!
沈枭感受到于歌的眼神,下意识身体一紧,他平时都有健身,被人打量身体也不是头一遭,但不知道为何于歌的眼神仿佛实质,被他盯着看的地方像是有羽毛轻挠,又痒又带着说不出的别样感觉。
可没想到这人看着看着就往下流的地方看去,沈枭连忙侧身躲避,却不料这衣服本就承受了太多的不该,沈枭这一动它就绷不住了。
物理意义的绷不住了。
□□:“呲啦——”嘤嘤嘤,它承受了太多。
沈枭:“……”
于歌:哇哦,深灰色的。
“哈哈哈哈哈哈——”
于歌笑得直不起腰,他把脸埋在被子里,逐渐把自己滚成了个被团子:“哈哈哈你怎么穿成这样啊?”
如此社死的时刻,沈大少大概这辈子没经历过。
沈枭脑袋一片空白,只想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偏偏于歌还要笑个不停,于歌越笑,沈枭人就越懵,而他混乱的头脑中唯一考虑的事情竟然是:
给他衣服的是于歌,让他不得不穿的还是于歌,这个人哪里有脸问他?
沈枭的记忆已经断片,他不记得他是怎么找出自己那套睡衣,怎么换上,又怎么走到于歌床边的,他只觉得眼前这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人,让他十分恼火!
于歌笑得喘不上气,他原先身体不好,如今是头一遭放肆地大笑,畅快得很根本不想停下。
突然有一只手将他从被团子里拎了出来,他还没来得及抬头瞧瞧作乱的人是谁,就觉得一个毛绒绒的东西蹭到他的脸,随后就是颈间一痛。
于歌的笑声戛然而止,他惊讶地看着埋在自己颈间的沈枭——他、他咬我?!还咬脖子?!
沈枭慢了一拍才恢复神智,察觉到自己恍惚间都干了什么,顿时想给自己一巴掌清醒清醒——他竟然咬人脖子,那人还是于二少?!
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等下他该以什么表情抬头?!
完全不想面对肿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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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于氏财团集团大厦。
秘书长看着自家老板阴沉的脸色,细数最近不太老实的家族,暗自猜测是哪个不听话的要倒霉了——我家老板,恐怖如斯。
于帆看着自己的个人终端,皱眉不语。
对话框上一条收到消息是“哥,好久不见”。
那他回个“是啊,好久不见”,是不是过于冷淡?万一话题就这么终结了怎么办?
但如果直接说“是啊,那就见一面吧”,弟弟会不会觉得太突然?
于帆盯着闪烁的光标,陷入了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