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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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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之间不需要“谢谢”,更不需要“对不起”!
第二天,胡伊很早就离开了,连招呼都没打。
永乐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醒过来,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7点了。永乐小小地伸了个懒腰:嗯,睡得好舒服!
望了望身边睡着的人,才想到昨天因为胡伊的关系,和李应诚一起睡了。他好像还说过:[如果你想,可以常常来和我一起睡]之类的话。
永乐觉得心头暖暖的,李应诚给他的感觉,和妈妈很像。也许,真得可以叫一声
“哥哥……”
永乐微微一笑,觉得脸有些热热的。他轻手轻脚地下了床,该去准备早饭了。嗯今天晚餐该吃什么呢?妈妈喜欢吃酱排骨,不知道应诚哥怎么样。
照往常一样,李应诚在8点时才微微转醒,等他正式起床,下楼时,永乐已经在上第一节课了。也许,明天,早点起来,能和永乐一起吃个早饭什么的。
可是,虽然这么想,也终只是想想而已。
第二天,李应诚醒的时候,永乐又已经上学去了,桌上仍是摆着温热的早饭,明明才走没多久,早一点的话,就能道个别什么的,李应诚这么想着。
可是,第三天,李应诚还是没能赶上,看着空空荡荡的房子,明天吧!明天我一定要早点起来!
第四天:明天!我一定能起来!
第五天:明天!我绝对会起来!不对,今天是双休日!李应诚突然意识到。
算了,也不用再说什么早起了,就趁今天,和永乐好好聊一聊吧。
李应诚下楼时,永乐正坐在沙发上写着作业,前面的茶几上摆着一壶茶。
年纪小小却很懂得休身养性呀。李应诚也有喝过茶。是以前和一家日本的外商洽谈时喝过的。那种东西,看起来清清爽爽,闻起来味道也是十分清香。李应诚只喝了一口就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要喝这种东西了!好苦!
可是看这孩子享受的样子,李应诚起了一种:也许,也不是那么难喝,可以试试看的感觉。
永乐就像他肚子里的虫,抬起头来,望了他一眼:“想喝?”也不等李应诚回话,就自说自话地温了个茶杯,倒了小半杯茶,递给了他。
李应诚望向永乐,嘴唇碰了碰茶杯,想了又想,索性捏起鼻子,一口气,灌了下去。
咦?不苦?喉咙处有股清香的感觉,舌头动了动,是一股清甜。嗯,味道不错吗!
李应诚又喝了一口,越喝越好喝,不自觉地喝了好多。
永乐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茶,不能牛饮。”得品。
看到李应诚不解的表情,永乐决定,还是得教教他。人若不懂得修身养性会早死的!
永乐花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从茶叶到茶具,从泡茶到饮茶,都是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永乐却讲得津津乐道。
其实,李应诚压根没听进多少。虽然永乐泡的茶很好喝,但,没兴趣就是没兴趣。可看到永乐那么开心却怎么也不忍心打断他,还好,一个电话解救了他。
“哟!小诚!李和笑天回来了哦!今晚老地方见!”是王子。
“嗯,不见不散。”
李、王子、笑天、诚是红都的四位当家。李家世代从医,到了李这一代更是越发优秀起来。李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哥李跃,27岁,主修小儿科。最大的愿望是娶一个温柔美丽的妻子,然后生一打子女。
二哥李傲25岁,主修心脏科。明明长相颇为性感帅气,脾气却很古怪。成天与死人打交道,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副“生者勿近”的表情。当然,这是外人对他的看法。李傲可是李家的宝贝,个性迷糊又可爱,最喜欢吃的是妈妈烧的饭,最喜欢做的事是泡澡,最喜欢的人是小弟,也就是李家的老三,红都的当家——李天。
李天今年24岁,在家中虽排名老幺,在红都却是年纪最大的。不过,应诚他们从不把他当大哥看。李天主修外科,性格开朗,爱笑,喜欢耍些小聪明,不过却颇为冲动,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完全不计后果。仅管这样,李天还是整个A市护士们心目中最完美的白马王子。
那个让李天抛下一切追去巴黎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今晚就能够知道了吧!
王子本名不叫王子,至于他到底叫什么,王子不愿说,李应诚他们也不会问。朋友就是这样,不管你是好是坏,都会毫不犹豫地包容你的一切。
而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王子才会留在红都吧!
笑天可以说是一个独行侠,喜欢玩游戏,更喜欢做游戏,但他最大的兴趣便是到世界各地去探险,尤其喜欢到人迹罕到的地方去。而且一去就是几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有时候甚至会觉得,假如有一天,笑天发生意外死了,他们也会在半年后才知晓。
而这次,不仅李回来了,连一向行踪不定的笑天也回来了,今晚,真的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啊!四兄弟,该有半年时间没聚到一起了吧!今晚一定要尽兴而归!
李应诚这样想着,却撇见了坐在对面沙发上的孩子。永乐,该怎么办呢?
四兄弟约定过,四人聚会时不可带外人!可是永乐他,是自己的弟弟,怎么也不算是外人吧!况且,李应该也会带着他的情人过来。自己何不也把永乐带去,向大家介绍介绍?
话是那么说……连李应诚自己也不敢肯定,兄弟们会不会生气?毕竟大家那么久没见了,也不想有人打扰到大家的狂欢。
思前想后,考虑再三,李应诚缓缓开口。
“永乐……”
永乐抬起了脑袋,望向李应诚:什么事?
“我今晚有个聚会,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永乐低下脑袋,想了几秒,遂开口:“好啊。”
既然永乐答应了,那就不能再休息了。就是永乐第一次见大伙,怎么也得打扮打扮,给兄弟们留个好映像才是。
带着永乐进了房间,打开衣柜,才发现永乐的衣服真是少得可怜。除了校服外,就是几套简单的家居服。
也怪自己疏忽了。跟永乐一起生活了一个礼拜,可永乐的衣服穿来穿去就这么几套。怪不得老觉得眼熟呢!原来是他没什么衣服,真是的!怎么不跟他说呢?好歹,他也是他的哥哥呀!
李应诚觉得有些生气,气永乐,更是气自己!
永乐他很乖,什么事都会做,让人很放心。可是他却一直都忽视了一件事。永乐才7岁。自己7 岁的时候虽然没有父爱,却还是在母亲的怀抱里撒娇,和同龄的小朋友玩耍。
烧饭这种事,别说是7岁,就是现在,李应诚也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永乐他太乖了!说什么让人很放心,该担心才是吧!过去是什么样的生活,让永乐成了现在这种样子?
乖巧,懂事,会做菜,即使是面对不喜欢的人也依然可以微笑以对。
李应诚现在甚至不知道,那个孩子有没有一点喜欢他这个哥哥,有没有一点承认他这个哥哥。
仔细想来,除了第一次见面,被那个男人要求叫了一声哥哥外,永乐压根就没有再叫过。
李应诚慢慢蹲了下来,双臂缠上了永乐小小的身躯,左手抚上永乐顺滑却不柔软的头发。很温柔。
记得有人说过,人的性格就如头发一般。那么永乐便是这样的吧:乖巧,柔顺,却有着自己的倔强。
永乐乖乖地站着,从李应诚的表情和动作,他多多少少能猜到:李应诚在自责。其实没有必要的,他肯收留他对他来说就已经很好了。何况,这个男人并不像表面那样冰冷,他的温暖,永乐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所以很开心,已经够了哦!再多我会贪心的
“哥哥”。
李应诚惊讶的抬起头,看见微笑着的永乐,了然一笑。李应诚揉了揉永乐的头发:“走吧,给你去买些衣服。”
是啊,家人之间不需要“谢谢”,更不需要“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