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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慢热的忧伤——《归路满尘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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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 《归路满尘埃》
作者:何处听雨
连载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543188
这篇小说以前的名字叫做《通往幸福的忧伤》,后来才改名为《归路满尘埃》的。比较两个名字,感觉第一个要明丽一些,虽然忧伤,但是那是通往幸福的,最后是幸福的。可是,归路满尘埃,貌似最后的最后只余满地尘埃了。感觉后面这个名字要忧伤一些,不过看了作者的说明,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后一个名字比前一个看起来要厚重一些,前一个给人一种很青春忧伤文学的感觉。
那么还是老样子,先从文案说起。
文案——文案很好,吊足了人的胃口,而且交待出了故事的梗概。尤其那句“不一样的言情小说”,也是能名副其实的。
开篇——再次读了第一章,不得不承认第一章的确写的不错,交待出了女主沈愫与男友纪远之间的爱情矛盾,并且由于与男友之间不合独自去酒吧而结识了一个男配——邵楚齐。虽然第一章出现的人物除了沈愫其余的都是配角,但第一章还是很成功的。
结构——这委实是一篇慢热文。此文现在已经快九万字了,一共有三十章了,那么我们来看看目前全文的结构。1-4章,纠结于沈愫自己与男友纪远的爱情问题,以及介绍了几个其他的配角,如室友及室友的男友,再就是邵楚齐的出现。第五章,传说中的男主角才隐隐的以一个像沈愫的室友的男友的很模糊的陌生人的形象稍稍露了个脸。可见,这个男主角埋的有多深啊有多深。1-12章,男主基本没什么参与,就是参与也是跑龙套的,估计大多数人多半以为邵楚齐更像男主。这十二章主要写出了女主沈愫的迷茫与无奈——男友是所托非人、自己不喜欢的;喜欢自己的人又在一场意外的车祸中丧生了,而丧身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为了去捡掉在马路上的装着沈愫照片的一个吊坠。潇尘是个神奇的人,到死都没有向心爱的女子表白过。可是,最后这个秘密还是被身边的人挖掘出来了。在潇尘死后,沈愫才发现自己也是爱着潇尘的,但是潇尘一直是她最好的朋友的男朋友……这事儿够纠结的。
自13章以后,沈愫就陷入了与邵楚齐以及潇尘的孪生哥哥于皓尘的感情纠葛之中。邵楚齐是有妇之夫,他们彼此有好感,但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两个人就算是彼此喜欢,还是不会越雷池一步的。于皓尘是一个有点木讷的人,或许也是很理性的人。因此,直到三十章,这文已经快九万字了,于皓尘才腼腆地向女主沈愫表白,而且还是在沈愫被邵楚齐的老婆欺负了之后……这于皓尘够乌龟的,若沈愫不被欺负,这表白还真遥遥无期了。
因此,得出一个结论,此文慢热,还不是一般的慢热。
慢热,情节安排上是如此,主人公的感情发展上是如此,因此,这大概就是典型的慢热了。
而且,我还纠结于一个问题,那就是沈愫到底喜欢谁?通篇来看,沈愫遇到了四个男人——前男友纪远她是不喜欢的;潇尘似乎是喜欢的,可是这个觉悟也发生在潇尘死后;邵楚齐只能说有好感;于皓尘就更是感情才处于萌芽阶段,只是在坐于皓尘的自行车等场景时感到温暖……于是,看到后面真的开始有些迷茫了——沈愫到底喜欢谁?
人物——本文涉及的人物很多,但是细细思量起来,感觉人物刻画上功夫还不够,或者说没有写出人物性格的多样性。
沈愫——都市女性,感情失利,陷入迷茫。多愁善感的时候比较多,而少了都市白领的干练等性格。可以说,文中最常见的就是沈愫的感伤。爱情是要要的,但是面包也不能偏废——女人在乎爱情,但是也应该关注自己的事业,事业成功的女性也许是十分吸引人的。
邵楚齐——此人太理性了,能够把感情和生活分的很开。想得开的人是值得大家佩服的,可是,一但想得开了,一但什么执念都可以放下了,那么还怎么产生故事呢?他可以为了责任为了诺言和一个不爱的女人结婚,他可以与深爱的沈愫维持着君子之交……这一切都不是问题了,那么,就注定不能发生精彩故事了。
于皓尘——对于皓尘的形象,我也没有什么概念,感觉就是一个很木讷的很内向的帅小伙,温柔而且细腻。他喜欢沈愫,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了。
可以说,全文情节的波荡很少,总体来看大致有三处——潇尘死为一处,沈愫被邵楚齐的妻子打为一处,于皓尘的表白为一处。也就是说没有剧烈的矛盾冲突,或者这些冲突没有被激化。再就是情节安排过于散漫,这也是造成慢热的一个原因——我深信古典的三一律原则还是有一定作用的,没办法做到或者大致做到这一点,那么故事难免散漫和慢热了。
语言——不得不说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深厚,语言很优美,描写十分到位。文中不乏十分出彩的蕴含着人生哲理的神韵之句,也不乏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而作者也是一个营造氛围的高手,无论酒吧的氛围,还是俄罗斯白桦林及河边的氛围,都是能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的,这实在是作者做的十分成功的一个地方。因此,这个故事不能囫囵吞枣的读,要慢慢的读慢慢的品,这大概也是慢热的副产品。
最后,这的确是一篇很不错的现言小说的,或者也应了作者自己的那句话——不一般的言情小说。然而,言情小说要是做到“不一般”了就难免少了许多吸引人的噱头——狗血的情节,若是拿给功力深厚的人写,一样可以写的出彩,要想另辟蹊径只怕很难。而文中缺少了一些引人入胜的噱头——主人公都是现实中可能存在的普通人,故事情节都是现实中会发生的,这或许会让一部分人失去了新鲜感,但是也不失为一种让读者产生代入感的好方法。
啰嗦至此,但愿这个貌似有点带砖味儿的评还在作者的接受范围之内。再接再厉吧,我还是十分期待着这个故事的结局的。
【醉月迷花】楼歆月
200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