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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花逝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在暮色四合的时候向你靠近,突然的一刹那,你想起生命中还有那么一群人,开过那么一片灿烂的花。拿起电话想听一听那熟悉的声音,他们却不知何时消失在寂静的旷野里,大雪弥漫遮住了踪迹。他们在哪里?心就莫名的疼起来,他们从没离开,他们被深埋在你心里,唯以不永伤。
      河边的鸢尾:
      还是很小的时候,就生活在她身边。每天和她比高,想总会有那么一天,可以骄傲的看到她的头顶。每天被她拉着手行走在各种花鸟鱼市场,看见毛茸茸的小狗就吵着要买,她从来没有同意过,她嫌脏,嫌麻烦。我嘟囔着说,既然不买,干嘛还要带我出来。心里暗自立誓,明天起从新做人,再也不陪她出来逛。可是太阳还没下山,决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每天,和她端坐在电视机前,评论那个女演员长得最顺眼,那个女演员最能出风头,那个女演员最有才,那个女演员无才无德还老在舞台上卖乖。每天和她侃大山,天南地北的聊,从南京大屠杀到□□,从学校令人作呕的午饭到家里破了半边的蓝色雕花瓷碟。
      很喜欢看她笑,眼角的鱼尾纹平和的舒展,眼里的神采不难想象她妙龄时双瞳翦水的美丽。我看过她年轻时的照片,肤如凝脂,两条黑得发蓝的粗辫子垂在胸前,刘海如同沉睡的黑猫遮住半边黛眉,矜持而温和。齿如编贝,白得像阳光照在中国瓷上。
      她喜欢侍弄花儿,每天搬来搬去也不闲累。最喜欢的是杜鹃,杜鹃啼血的红色。开花是灿烂的如梦似幻,一旦凋落,必是整朵整朵娇艳的花,决不吝情去留。她守在旁边,惋惜道:“多好的花呀,多好的花。”是呀,生命预示着死亡,死亡不过是生命的一种延续,这成为我最早对死亡朦朦胧胧的理解。如今回想,竟如此精辟,颇有名家风范。
      她有时是很严厉的,忘了是为了什么,她曾狠揍过我一次,我一边哭一边喊:“我再也不爱你了,再也不了。”她给我幼稚的话语逗乐了,但下手也没轻一些。我奇怪,她打得那么用力,怎么一点痕迹也没留下,她的犯罪行为隐藏的一丝不漏。我有恨又恼,我哪里知道,痛得是心。
      她信佛,信到骨子里去了。我从小便学会嘲笑她迷信,当她不在家的时候,朝那供奉着的观音投去轻蔑的一瞥。也许真的是太小了,不明白也不想去明白,那时她怎样的一种信仰,能支撑着她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跋涉前进,不肯放弃。后来,看到佛书上记载,观音曾立誓,不到地狱里无人,永不为佛,才深深感动,才仔细端详那白衣女子端庄的脸颊上安逸祥和又略带忧伤的神情。
      我曾以为,她从没爱过她的丈夫,那个高大的男人。她跟我谈起他的时候,总忘不了训斥他那重男轻女的思想,告诉我当他得知她怀的是女孩的时候,态度是多么冷淡无情。但我明明看到,一张全家福上,那个男人抱着我的样子是那么和蔼慈祥,我诧异,他为什么爱我呢?我提出疑问,她指着照片上的男人说,冤家,你怎么爱她呢?她还说,他喝完酒总要打人,不过越老越没力气,最后就不会发火了。尔后,她自豪地向我讲述她年轻时的征婚条件,人不仅要高大帅气,还要有响亮的姓,这样以后给孩子起名才会好听等等。我不厌其烦的样子令她十分满意,我痴痴的望着她,那一刻,她的样子,像个公主。一天早晨,她起床后说,他晚上托梦给我了,该烧香了.大家也跟着附和着点头。我注意到,她的头悲伤地低垂着,却还要装作风平浪静的模样,背已经微驼了,我霎那间意识到,她老了,真的老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怀疑过她对他的爱。恨和爱是双生儿,爱深了就是恨了,爱久了便不忍心回忆了,爱痛了便装做漠不关心了。
      她是极宠爱我的,她不断说,在这么多的兄弟姐妹中,她最爱的就是我。她总是把好吃的偷偷留给我,我习惯性的分一半给她,她摇摇头说,太甜了,不能吃。她最怕我饿着,不等我回家就开始急匆匆的做饭,她放得香油很多,香飘十里。饭桌上总有一些野菜,葱、地瓜一类的农家饭,她吃得津津有味。出去玩,她也不会忘了给我捎些好吃的,令我小小年纪,就对各类小吃烂熟于胸,都得益于她。我知道,这是那些苦难的岁月留给她的后遗症,在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她一向不是喜欢热闹的人,但却喜欢带着我去公园,去动物园。她端详着我喂动物们的神情,有一种奇特的温柔。她那么深得看着我,看得出神,眼睛里鸽灰色的阴翳,嘴角有淡淡的笑,头以45度角微歪着,阳光在脸上留下暖暖的投影,清晰而模糊,咫尺天涯。心中有股朦胧的感动,如饱满的石榴炸裂开来散发的芬芳。我不是美丽的孩子,但我喜欢这种被端详的感觉,那一瞬,我感觉我是她的,我永远是她的,一辈子都是。一辈子,多么遥远的永恒啊!
      上帝是永恒的,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永恒的,没有什么可以一直到永远,她也不例外。她离开的那一天,地球还在转,我的心脏还在跳动,似乎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我能感受到,我的心在流血,痛,那么痛,痛得连哭都没有力气,痛得脸笑容都不肯消失。午夜梦回,我听见她的声音,她摸索着起床,刷牙,洗脸,给我把被子往身上拉一拉,如此熟悉,好像从来没有失去。我呆呆的坐起身,她在哪?世界霎那如此空旷,寂寥。眼里,风雪弥漫。
      在世俗人眼里,她是我祖母。可是,我们骨子里是姐妹,彼此深爱所以彼此伤害,彼此安慰所以彼此不离不弃,不能分开。她是我生命里的温暖。我曾不肯轻信她的离开,但当我呼唤她的名字,她第一次没有回音。哦,真地走了……
      她第一次这么深深的伤害我,也是最后一次。
      忧伤的蔷薇:
      我一直很想写一篇关于他的文章,却总是不知该从何写起。也许,怀念到了心里的朋友,便不忍心下笔回忆。笔随心动,我的笔听得见我的灵魂,她说,花儿落了,花儿落了。
      他的样子已经很模糊了,清爽的头发,遮住了光洁的额头,安静的眼睛,像一种黑色的魔法,完美的睫毛,女孩子都嫉妒的微翘的睫毛。他笑的样子真好看,就像初绽的栀子花,没有一丝杂质的洁白。这就是他在我脑海里的形象,这么些年来,一直拼命守护不让时间夺走的记忆。
      当时我是一个转校生,二年级四班的第一个转校生。还是个孩子的我,不美丽却很扎眼,短发,黑皮肤,高个子,写一手好字,优柔寡断又有祥林嫂的神经质,上课不认真却有高不可攀的好成绩,和女孩子谈不来,还极力掩饰自己的孤独,总之,在本该朋友一大帮的孩童年代,人际关系遭透了。我成了一些恶作剧男生的嘲笑对象,为了避免正面冲突,我从小养成了目不斜视的好习惯,但是,厄运还是来了。
      我抱了一大堆语文作业在走廊上急匆匆的赶着,垒得太高的作业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不偏不倚撞在了一个男生身上,作业撒了一地,四个男生将我围了起来,我战战兢兢的捡作业,其中一个胖胖的男生嘲弄的一把一把推着我的头,说,你以为你是谁呀?你以为你是谁?我脸红到脖子根,拾起一本作业向男生脸上掷去,打偏了,一片尖锐的哄笑。一个人轻轻蹲下来,世界霎那安静了,我永远不会忘记接下来的事,那个长睫毛的男生擦掉我的眼泪,用那种令人安心的声音说:“好了,一切都好了,别怕。”蕃禺的向日葵开的时候,应该就是这种感觉,温暖,明朗,空气中充溢着花瓣绽放的芬芳。嘴里扬起一股淡淡的香甜,顺着喉咙弥漫了有些冰凉的胃。我笑着仰起头,我跟自己说,这个人,你该记一辈子.
      在这所学校的三年,他这个朋友的角色从来没有离开放弃过。他是级部里最受欢迎的男孩子,是篮球队教练着重培养的对象,他和我一样大,却如此优秀。他却把我看作是他挚爱的朋友,当小学生运动会开幕式时,所有的队员们都手拉着手入场我身边却空无一人,我用力昂起头咬紧牙关,重复着,苏,别怕,会好的,他从队伍的后面走出来拉紧我的手;当我故作坚强呆在空旷的教室里独自应付那块大大的黑板时,他有礼貌的敲着门说,嗳,需要我帮忙吗?我用力点头;当我躲在一群群花枝招展的女拉拉队员身后看他打球时,中场休息,他拨开人群走到我面前说,你应该做前面的;到我也逐渐有了朋友,他主动向那些他不太熟悉的人打招呼,很亲切的样子;当我走在街头,突然冲过来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差点将我撞倒在地,那一定是他的艾迪,他也一定在不远处冲我微笑。
      他教我打手语,只有三个简单的词:爱,谢谢,思念。他修长的手指在阳光下不停的打着手语,爱,思念,谢谢,爱,思念,谢谢,爱,思念,谢谢……我似乎看见他的手指开出大片夺目的蔷薇,闪烁在我的枝头。
      春游的时候,我们班选择了海边,我和几个朋友在沙滩上堆沙堡,好不容易堆好的沙堡被浪花冲坏了,大家又气又急,他走过来在沙堡的废墟上放了5只小蟹,小蟹子迅速的爬到沙堡里面去了,他指着那些灵活的小家伙说,这是我,这是苏苏,这是小莫,这是阿飞,这是邬,我们将沙堡占领了!大家开始欢呼。我看到我们的蟹消失在流沙之中,心轻轻的痛。
      在我四年级的时候,他转学了。我趴在高高的天台上,看他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如同一种心灵的召唤,他突然回头想我用力的挥手,我却连说再见的勇气都没有。我只能对着他的背影不停的打手语,爱,谢谢,思念。

      几天后,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长时间的沉默,接着是一声叹息。电话挂了,我扑在床上,放声大哭。
      蔷薇花开了,枯萎了,凋落了。
      她笑了,他笑了,彼岸花开。
      其实,美好的东西永远不会消失,多少个轮回也不会,像花儿,来年春天终会开,我坐在冬天的尾巴上,等待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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