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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卷 第一章 我搬家了,别太想我!(已改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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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的那天,小区里里外外都在放鞭炮,在大家的欢呼中,“哦~~扫把星滚啰!!”“霉星终于走啦~”“快滚快滚!” 他们不仅十分热烈地欢送我的离开,还送我一堆鸡蛋瓜果蔬菜皮,让我感动得是热泪盈眶啊~
花诚程抹着脸上的臭鸡蛋在我身边轻声说:“你可真受欢迎啊!”
我扯起大大的笑容,“那是!你忌妒了吧?”我回头对跟在我们身后簇拥而至的人群挥了挥手,说:“亲爱的邻里街坊们,不要送我太远,不然我会舍不得走。”
顿时,惊恐地人群在我吐出最后几个字时作鸟兽状纷纷散开,街道上立马空空荡荡,只剩一间小店屋子门口一个津津有味地吮着手指头的奶娃娃,正睁着水汪汪圆滚滚的大眼睛歪着头看着我们,不过下一秒,奶娃就被他妈抱进屋门,“碰”地甩上门。
这下,街道上完全就剩下落叶和我们俩个人。
“看吧,他们多听我的话。我的号召力有多强大!服了吧?”我得意地转头,发现身边空空落落……
“喂,你怎么还傻丫在那里,快上车!”花诚程正坐在一辆的士上,向我大吼。
不可否认,此时坐在的士上,光影错落在他五官深刻的脸上,他长得真是不错:宽阔的额头,饱满光洁,黑浓有型的眉毛,黑若深潭的眼睛闪着繁星一样的亮光,眼神稍稍有点小小的深沉,刀削出来的笔直鼻梁,脸有些婴儿肥,嘴角带着冷冷不羁的弧度佩上一身酷酷的装束,气质处于男人与男孩中间,一丝男人的冷酷配上一点稚气,既能引起小女人的青睐也能引起欧巴桑的保护欲。
虽然他大吼的样子看上去man得掉渣,可是他那仙道般的头发上往下滴蛋黄和蛋清的样子,实在是有碍观瞻,滑稽可笑;不过,我也好不到哪去,我一身白色的连帽衫上已经被热情的粉丝上丢满了五颜六色的瓜果蔬菜,远看着像幅毕加索抽象画,还悠悠散发水果蔬菜的清香,头顶上还滑下一块看不出颜色的抹布。
的士司机也貌似很热情洋溢地向我们多收了二倍的清洁费后,服务很到位地把我们扔到一座很像烂尾楼的楼下。
“这就是,你帮我找的住处?!”我指着貌似连顶也没盖完的房子,问正在抄的士车牌号的花诚程。
“是啊,不错吧?我事务所也在这里,你和我妹就住在事务所上方。看,离你工作地多近,保你不会被迟到扣薪。”花诚程把小抄放在兜里,很帅气地用手撸着自己的仙道头……结果的撸了一手滑腻腻地蛋清。
“噗~”好好笑~
花诚程瞪了我一眼,讪讪地收回手往身上擦了擦,“走吧!”他率先提着我的行李踏上楼阶。
“嗯。”
当我踏进这幢楼起,就开始把这幢看起来斑驳陈旧的楼屿想象成修饰整齐雪白无暇整洁簇新的房屋,没法子!这倒不是我阿Q精神,这是因为我不是个挑剔的人,既然住的地方无法改善,那能改善的就是我的眼光和我不太丰富的想象,而且看他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不是有钱人,能让我住,已算不错,至少我可以省下一笔房租费。
“嘿~兄弟,新马子啊~”随着花诚程上楼,三楼过道里走来二个身穿皮衣,戴着金属耳环鼻环,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年青人。
我撇了撇嘴,把头转过一边,谁是这家伙的马子!!
“诶,兄弟,你马子不鸟我们呐!”高个子的家伙口气不驯道。
“对不起啊大哥,这马子不懂事!我代她道歉呐。”花诚程用大手把我脑袋按到那些家伙的裤腰处,“快叫大哥!”
“得了得了,枫子,我们还有事呢!”矮点的家伙在旁边用手肘撞了撞高个子。
“好吧好吧,我们走!”高个子没理我们弯的90度躬,与矮个子走了。
等他们一走,我一把甩开花诚程的手,看他穿着黑色休闲西装,下身颓废破牛仔裤,腰上三串金属链条,和耳上三个叮当作响的耳圈,怎么看都不是个侦探的样,而是个嘻哈少年或者是街头混混,可谁想到这家伙居然是个警察的儿子?!还给混混鞠躬,真没脊梁骨……真替他老爸丢脸!!
“别这样!他们是我的线民,以后有事还得找他们通点路子拿点情报。”花诚程一手提着我的大箱子,一手叉着裤袋,被我用目光刺得满脸是洞还一脸无谓的样子:“他们也是拿命在玩,给他们点面子也不能算委屈。”
好吧好吧,算他脸皮厚!我拿他没办法,反正是这朵花的线民,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嘛,大不了以后我绕着走躲着走,我可不要点头哈腰!
想罢,我收回目光,弱弱地一笑,“没事,咱们走吧!”
等见到我住的地方,我才知道一个女人独居的地方也绝对不比一个男人独居的地方能整齐到哪儿去,漫天漫地是内裤、胸罩、裙子、泡面、臭袜子,高跟鞋。这屋子就一室一厅,结果没有一个可以放脚的地方——女人衣柜里总少一件衣服,因为脏衣服全部都堆在屋里各角各地。
“花惜惜!!!”显然花诚程也受不了他妹的邋遢。
俗话说,美女配香衣,这垃圾堆么配……我很期待,随着花诚程的咆哮会跑出个“如花”的“美人”。
“哎哟~老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早来吵我呐~”随着一个软软糯糯让男人销魂的嗲音,内屋门被打开~呃~我的下巴掉了(当然不是因为我的期待落空而掉。)
虽然我被网络上电视上见过N多美女忽悠地已经审美疲劳,而眼前出现的女人显然也不是顶级美人,但是她却是我见过最有女人味的女人,怎么说呢?
她细眉一挑凤眼微转,双眸含秋波层层绵绵——看向谁谁就会倒塌,娇媚如丝细细缭绕——绕向谁谁都愿死在温柔乡中,吐气如兰挠得人心痒难耐,妖娆多姿百媚众生——妖异的气势像花朵绽放爆发,只是手指拂过发的动作看起来也妩媚娇俏仪态万千。一句话,反正就是我站在她旁边,我丫的就是一男人的感觉,如果是个男人就一定会被她迷住!
“我跟你说过,今天我会带人来住,你也不给我收拾干净点!”好吧,我承认我旁边那个不是男人,他完全无视于美色当前而且还是真空上阵。
“拜托!老哥,你搞清楚,是她要住,不是我求她来住,她想住干净点的地方,那就自己收拾啰!”花惜惜轻哼一声,用手指点了点我,婀娜多姿地向我笑了笑,可是她的眼神里充满了警告的意味,让我不寒而栗,仿佛她在昭示这里是她的地盘,我休想踏足。
这位大美女的含警秋波我可不接,我又不是LES,可是我初来乍到也没道理退缩。她可以含警秋波于我,我更可以含警动作于花诚程,我假装很热的样子,拿出我衣兜里的合同甩了甩,“诶,我说,屋里好热喔!”
就算花惜惜不明白我动作的意思,站在我身边的花诚程自然是瞥见了纸上写着二个大大的黑体字。
只见他脸色微变,深深吸了口气,对我笑道,“莫莫,你先出去一下,这里就交给我来处理吧!”
“嗯!”
聪明人!一点就通,我向他赞许地点点头,“我去外面逛个几圈熟悉一下环境。”
脱下五彩衣,露出里面一件宽大T裇,我带上随身小包出了烂尾楼后,立马给我亲亲小竹马挂了个电话:“小蚊子,是我呀!我搬地方住了,你请我吃乔迁之喜饭吧!”
电话那头是我青梅竹马的死党,齐闻。从小到大,我“死神”的名号不知道吓跑了多少人,包括我爸妈!他却是唯一一个一直都没有吓跑的家伙,不过谁说他没被我吓跑,我就应该感激他仗义和大无畏?我让他留在我身边是因为我需要一下随时可以请我吃饭的走路钱包,如此而已!
十分钟不到,街尾拐角出现一架银蓝色宝马……车子驶到我面前停下,坐在驾驶座上的齐闻对我招呼:“上车!”
这家伙每次随传随到,速度非常快!
可是有个严重的缺点,我瞄了瞄他的副驾驶座,挥手打了个招呼,果然……他每次出现都会带着个拖油瓶——他的女友,肖笑语。
这次也不例外。
这个女人总是顶着精致的浓妆,穿着名牌,下巴总是高抬30度,像人家欠她二五八万似的。她是典型的势利眼——见高就捧,见低就踩。她看上齐闻也是因为齐闻是个上市公司的小开,长得还算不错,所以见到当我这种没钱没势女出现在齐闻身边,她巴不得把我除掉,她认为我这样的“蟑螂”是不配给他们提鞋的。
记得首次见面,她乘着小蚊子去便利店买东西,她就狠狠甩了我一巴掌,骂我狐狸精。
Kao!老娘不发威,她以为我是hellkitty!
我也理所当然更狠地甩回去,如果我要做狐狸精,就不会等到现在,让你有机会!她没有料到我会还手,一楞之后,瞥见我身后的齐闻正走过来,她眼里闪过一丝精光,只见她的嘴一瘪,眉头一皱,挤出二大颗眼泪……不过她没得逞。
因为她没想到,我居然先她一步转身占据了齐闻怀抱,捂着脸上的红印委屈地假哭……结果她还没来得及投诉,就被齐闻训了一顿。
我在齐闻怀里偷偷冲向她笑,别以为就你聪明,没见过猪也见过猪跑,我倒是要看看小蚊子在乎我和他几十年的感情还是跟你几天相处的感情。刚才,当她眼里闪过精光时,我就知道连续剧里经常发生的故事情节即将发生,她以为我会做受委屈的主角小羔羊?!
笑话!!我几十年来做“死神”的受的磨砺可不是白受的,什么风浪委屈没见过!
这种小儿科的把戏,简直不值一提!
我还期待着那女人发点新招让我见识见识,可是后来郁闷的是,这个女人看到她三番几次弄出来的老把戏伤不了我后,居然实行粘粘大法——每次我和小蚊子约见,她就像只甩不掉的鼻涕虫,粘进粘出。眼神也是充满着戒备,真搞不懂这女人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