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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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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
大梦十年醒,梦醒已是百年身。
我一直在人间游荡,看遍了千山万水。
那是我活着时候的梦想,成为一个可以尝遍天下美食的摄影师,奇花异草,江河湖海,重峦叠嶂,都可以在聚焦的镜头下缓缓铺开,像是印在画卷上的仙境。
我都忘了我是怎么死的了,自有记忆以来,我都穿着这身染血的白色长裙,乌黑的长发沉沉的缀在后腰遮挡了刺穿伤。鬓角上有星星一样的发夹,这枚发夹很漂亮,几乎是满身朴素中唯一的颜色。我忘记了年龄,忘记了身份,忘记了死因,憧憬又恐惧头上的那枚发夹。我是一只性格孤僻沉默寡言的鬼,身为人时估计也避不开人性的弱点,这个人世间记得我的人应该愈来愈少,除了父母之外,怕是少有朋友。
身为阿飘的第十年,我看到了那枚星星一样的发夹,闪闪发光,只是五角被抹掉了颜色——在一个男人的手中。我不得不对那个拥有者投去好奇的目光,他的下巴上有青色胡茬,是个青年人的模样了,却精神萎靡,没有丝毫的朝气。对他的面孔,我没有丁点熟悉,却产生莫名的战栗感,来自于灵魂深处的恐惧。
他一直在说对不起。
第一天。
是清明,我都会跟着他飘到一片墓地上,青色的石碑,黑白的照片——闭着眼睛的七八岁小姑娘,还有好听的名字,阿香。她带着和我一模一样的发夹,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白裙,原谅镜子里是照不到鬼的模样,水中也不行,我确实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墓碑,算着上边儿的生卒年,到今天,算上当鬼的日子,我已经十八岁了。
第二天。
那男人吃完干巴巴的面包,穿上充满油垢的破旧外套,来到工地上搬砖。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跟上去,而是在这个漏风漏雨的小地下仓库里等他回来,这里的所有东西都很脏乱,可能是主人疏于打扫的缘故。星星发夹放在最高处,干净的发光,像是整个房子里住了一颗星。
第二天。
他直到第二天的凌晨两点钟才回来,啃着干硬的馒头,祷告一样的跪在天窗前。
“阿香妹妹,我在牢里住了十年,已经长大了,对不起对不起……”
他对不起阿香。他对不起……我什么?难道我的死因与他有关?
今天这个地下室造访了新的客人,是一对年迈的夫妻,他们情绪激烈的谴责他,用拳头砸,用脚踹,而他只是赤红着眼睛,一言不发的跪在地上。
那个面善的女人只是哭泣,我听不到她破碎的话语,那个头发花白的男人最后也只是沉默。
上苍问我,原谅他吗。
我摇了摇头。
第三天。
越来越多的人汇聚在他的门口,有些是远地而来,有些是青年,有些是少女,更多的是一些中年人,他们义愤填膺,准备好了炮火向着青年人。
他垂着头,站在地下室门口,穿着打破补丁的旧袍。
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嘲他啐了一口唾沫,又被紧张兮兮的妇女扯了回来。
第四天,他去了孤儿院,留下一叠钱币。
我百无聊赖的跟在蹦跳小姑娘身后。
这个世界现在相对安定,熊孩子也不敢大打出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像我一样躺在墓地里的孩子,而不是地上的恶魔。
第五天。
有一件事被人议论,据说这片地区出现了一个变态杀人狂,专门针对孤身年轻貌美的女大学生。
身为一只鬼,还是会为地上的人担心。
第六天。
又是跟在他身后的一天,我的眼皮一直跳,像是要发生什么,干脆也去了工地。
搬砖很辛苦。
第七天。
凌晨一点半,他下班,路上有女孩子遭受歹徒胁迫,我向他望去最后一眼。一双布满茧子的手捏捏那枚星星发夹——他冲了上去。
我不知道结局,只记得星星破碎成两半,滚进土里,就失去了意识。
佛曰,七日一个轮回。
又是奈何桥头。
阎王问我,原谅他吗?
我也只是沉默。
他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未修订之前的最后一例案。
十岁的英雄主义少年受游戏荼毒,为了成为游戏中所谓的boss,用一枚家里姐姐的金色发夹骗出来邻居八岁的小妹妹。
一刀入肺,一朵花就凋零了。
好在这个世界还有希望,少管所的教育很到位,塑造了内心充满愧疚感的青年人,而不是侩子手。
我想,我永远不会原谅他了,但是那个被他救了的小姑娘,可能会。
留守儿童依旧存在,当疏于管教的孩子走上了歧途,那杆称又该如何端平。
好在现在立法完善,之前那句,“我未成年,杀人不犯法”也不再适用,每个人头顶都有一把名为规矩的制裁之刃。
那是正义的曙光,也是人间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