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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久别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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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时唐语喜欢坐在楼下咖啡厅,在角落的位置点上一杯美式,就这么发呆浪费半个小时。
毕竟他坚信:上班那是劳动换取报酬,只有摸鱼划水才是赚到了钱。
这是他坚持最久的习惯,用他京哲的话说:懒惰才是人类进步的根本原因。
耳边萦绕着老式收音机的声音,咖啡厅的老板是个业余又狂热的乐队爱好者,因此唐语总是被迫收听关于乐队的电台。
这让他的好看的脸上有些不耐烦,因为想起曾经的某位乐队主唱。
因此他准备放弃难得的摸鱼时光,这时耳边传来一则消息。
“劲爆!新晋乐队惊蛰时令近期在申举办演唱会,主唱竟被曝深夜与陌生女子约会......”
唐语隐隐感觉不妙,惊蛰时令主唱.......他迅速咸鱼翻身,从兜里掏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
“嘟嘟”
“骆英纷,你是不是跟唐语见面了!”
“你干嘛凶人家啦~”
“好好说话”唐语听到这口气已经明白大半。
惊蛰你个王八蛋!居然约我老婆!
“是啊,他请我去弹贝斯,还让你去当主唱来着,但你放心我已经帮你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做的好.......我当然不会答应。”
但为什么感觉更烦躁了...
“我怎么听着你有些惋惜”电话那边传来嗤笑“不过他说晚上请吃饭,这个我答应了,就在我们常去的那家私房菜。”
骆英纷总是替唐语做决定,好的坏的,愤怒的,开心的,从他们认识起就是这样,哪怕结婚也是她的决定。
大概是因为懒吧,一只咸鱼哪怕进了油锅也不愿意翻身,骆英纷就是他从小到大的锅铲。
嗯,很形象...
唐语还记得那天,她穿着一身简单T恤出现在自己工位面前,刚睡醒的头发乱糟糟,就这么轻飘飘的甩下一句“下午请假去结婚。”
他觉得那语气更像是“一会帮我带份螺蛳粉”。
没有备注要不要辣,要不要双份笋,甚至没有说明要不要加香菜一样随便。
但那天他们真的去结婚了,回家的路上还顺便去超市买了一只命不久矣的帝王蟹。
她恶狠狠的掰下两个钳子放进自己碗里“今天亏大了!我要吃你一顿好的!”
唐语叹了口气看着她说:“要不明天去离了吧?”
或许是看唐语的小受脸太过可怜兮兮,她还是大方让出一个钳子,但接着一秒露出本性。
“不要!保护小受是我的爱好!也是我责任!是我与生俱来,不可分割的固有属性!”
“......”
她就像一个疯子一样,躺在沙发上边笑边打滚,大概谁也没看到她流出的眼泪。
“哈哈哈!我感觉我就像电视剧里的反派,你永远只能得到他的心,他的□□是我的啦!白嫩嫩娇滴滴的□□,你再也得不到啦!”
骆英纷就是这样一个神经病,脑回路清奇。
尽管她现在已经是知名杂志的主编,一身OL制服像个社会精英,但在自己面前一秒变回社会精神病,一点没有改变。
从回忆脱身而出,他看了看表露出一个轻轻的微笑,似乎时间差不多了。
将手中咖啡一饮而尽,轻薄的苦涩感在口中一层层晕染开来。
藕白色的手指不自觉敲打着桌面,似乎想起了某段节奏。
憎恨与爱。
他的脑海里全是京哲,那个该死的新晋乐队主唱。
他赤裸裸的身体仿佛充满了无限的力量,忽远忽近,近的能够闻到他的喘息,远的又听不清他的声线。
只有心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