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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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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上,S大的临床医学一向以高要求高水平高素质的“三高”闻名行内;在八卦上,则素来以无情绪无感性无心肺的“三无”享誉全校。
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这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性。这道理,就跟一枚硬币总有正反两面是一样的。
S大医学院的临床精英们曾经私下讨论过,只有三种人可以在这个教学水平与BT程度堪成正比的地方活得自由自在无牵无挂:一种是刚剪断兔子动脉就能一边谈笑风生一边优雅用餐,在油锅里滚了好几遍早已提炼成精的,比如李亦风;一种是孜孜不倦执著追求,始终怀着无比崇高的理想悬壶济世,为了人类生命健康不惜贡献自己美好青春的,比如许宁;还有一种是行为低调漫不经心却手术精准无可挑剔,把医学只当作谋生手段的,比如谢以笙。除此之外,夹在这三种之间的所有医学生都是在活受罪。
第一次走进S大引以为傲却阴风阵阵的解剖楼,还勉强可称为“刺激”;第一次从泡着福尔马林的药水里捞出正统的实验材料,还勉强可称为“兴奋”;第一次在时时血光弥漫的基础实验楼挥舞手术刀,还勉强可称为“新奇”……但是在经历几年的血花飞溅下来,谁还能保持着那最初本就少得可怜的同情心而不麻木?
由此可见,关于“学医的人,全都没心没肺”的说法确实是有那么几分道理的。
尽管如此,被公认为“没心没肺之典型代表”的李亦风还是凭借其英俊帅气的外表和才华横溢的内涵以及声名显赫的家世俘获了校内校外众多美女以及非美女的那些或脆弱或坚强的寸寸芳心。
顾晨晖曾经说过,有些人,天生就是拿来让人嫉妒的。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和清悠、以笙正坐在常去的酒吧里,一脸贼笑地看着吧台的亦风和一个穿着黑色吊带衫的辣妹调情。顺带一提,这是当晚第5个主动靠过去搭讪的美女。
亦风身边从来不缺女伴。多的是或漂亮或可爱或温柔或典雅或冷艳或慧黠的女子,如飞蛾般,络绎不绝源源不断地扑向他这团熊熊燃烧却维持不过一月的灼热火焰。亦风花名在外,也自认对女人的要求不高,长相漂亮身材不差就合格,各种类型通吃,来者不拒。
他们都见过很多次亦风与美女的调情。面对各式各样的女子,那张俊美的脸上微微勾起嘴角,三分优雅两分暧昧两分慵懒三分魅惑;一挑眉一扬唇,便是最完美的弧度;一句句情话随手拈来,在舌尖上一打转,就能把面前的女子逗得心花怒放。
如果风流是种天赋,那么——李亦风,与生俱来;
如果调情是种学问,那么——李亦风,炉火纯青。
他是天生的风流种,以笙这样评价,甚至还曾调侃生物学院那个主攻生物基因与遗传研究的李家三公子李亦翔应该把自家当年风流韵事不曾断过的父亲和二哥做为最便捷的研究组合。
所以,介于如果你问他的初恋是在什么时候,恐怕他回忆半天都不一定会有答案的如此丰功伟绩,当亦风的手臂不再挽着小鸟依人的女子出现在S大时,所有人都觉得匪夷所思。
最先发现不对劲的是以笙。彼时,正是阳光明媚空气新鲜俗称为一日之计所在的美好清晨,他正心不在焉地坐在人满为患的阶梯教室里上病理学。亦风又没有来上课。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那两道漂亮的眉毛下意识地皱了皱。病理学是系里的大课,普外科和脑外科都是必修。教病理学的资深老教授素来以严谨治学和油盐不进闻名遐迩,据师兄们说每年末考都是哀鸿遍野,也就是传说中的S大医学院所有专业课里的“四大名补”之首。因此,每次病理学课的出勤率之高都让其他教授羡慕得就差咬牙切齿了。几乎所有平时在其它课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医学精英们都会早起乖乖报到,并且极力忍着昏昏欲睡的生理反应认真听讲,尽量装出谦虚努力的刻苦形象勤奋笔记。只除了李亦风。
这已经是这个月以来第四次亦风没有来上课。而这门课本来就只一周一次。以笙冷笑着想,这次又会是什么理由?
第一次发现他没来,以笙打电话过去——关机,事后亦风的解释是手机没电了;
第二次,电话倒是通了——却始终没人接,后来他说是睡过头了;
第三次,更离谱——居然是个陌生的女音接的电话,却说亦风还在睡,还没等那女子叫醒他,以笙就摔了电话。
以笙和晨晖是在找遍了全市所有比较流行的PUB之后才在一个异常喧闹混乱明显是龙蛇混杂的不知名酒吧里找到亦风的。那时候,清悠做为文学社长,正为了社刊改版的事忙得昏天暗地焦头烂额,与他们已经甚少联系。很久很久以后,当他回想起这些事时,也会问自己,如果当时他肯多花些时间在自己身边的人身上,如果他不是把所有的事都那么想当然地“以为”,如果他能空闲下来仔细冷静地想一想——那么,是不是后来那么多那么多的事就不用再发生?他们之间是不是也就不用绕了那么多那么久那么远?可惜,“如果”这两个字的产生,就是我们用来在事发之后安慰自己的。
找到亦风的时候,他正坐在吧台喝洒。一个人,破天荒地,身边没有调情的美艳女子。白兰地那轻薄透明的液体盛在高脚杯里,随着他的手势晃动,摇曳反射着周围迷离的光线。纸醉金迷。周围的环境是那样嘈杂混乱,以笙从亦风的背后直直地看过去,却感觉一股孤独寂寥的寞落气息扑面而来,浓烈鲜明。
晨晖看看把头趴在吧台上的亦风,咕哝着“为什么有的人没形象都还可以没形象得这么优雅……上帝你果然是不公平……”
以笙走过去扶起亦风的头,却发现他脸上没有那副向来隔绝所有外界视线交流的无框树脂眼镜,没有遮掩的眼睛里清晰地透出一息轻淡的悲哀来。而更因了这轻淡,使得这悲哀显得如此的真实和无奈。从小到大,他都是最风度翩翩理智冷静运筹帷幄的那一个,何时见过他如此哀凄的形象和无奈的神情?以笙的心里渐渐泛起一阵并不尖锐却很细密的疼痛,这疼痛来得并不猛烈,却连绵不绝,一重重弥漫,一层层叠加,最后织成一张网,把他的心困在其中,喘不过气来。
两个人把亦风拉走,他已经有了些许醉意。这下是连晨晖都有些动容了:大概是家里开医院的缘故,李家施行的是西式教育,对社交礼仪的基本训练方针就是酒量要从小培养。所以从亦风懂事开始,家里的酒柜里和餐桌上就一直摆着各种名贵的洋酒。李家的几个孩子都根据专业营养师的调配,每天适量地饮酒。二十几年锻炼下来,酒量虽不敢说直逼李白了,至少相识以来他们就从来没见亦风喝醉过。要让他喝到即使今天这样程度的微醉,也不知是喝了多少?而且看这情形,也不知是买了多少天醉了?
费了好番工夫把亦风送回公寓,以笙和晨晖放心不下决定留下来,就睡在清悠以前常住的房间里。半小时后,听着晨晖时而夹杂着的诸如“啊啊啊,这种点心好吃”“这个球算什么,小CASE啦”“你搞什么啊,又不是菜鸟了,打怪都能把自己给打死了”之类的梦呓,旁边的以笙哭笑不得:做个单细胞生物也不是件坏事啊……
以笙就是在起身去厨房倒水喝的时候听到了那些断断续续的清越曲调。是从亦风的房间里传出来的。房门虚掩着。以笙的手放在门把上迟疑了会儿,还是推了门进去。房间里没有开灯,一片暗沉,惟有清冷的月光洒进来,却也并不像诗情画意里的那么皎洁分明。只朦胧地看到房间外面的阳台上隐约站着个人影。不过一个月而已,往日里那样英挺的背影此刻看起来竟是瘦削得让人心疼。空气中弥漫着很浓重的尼古丁的涩味,阳台上一瞬红色的星火若隐若现,走近了,还能看到青灰色的烟雾在夜色里缭绕,再往上弥漫到不知何处的天空。是亦风惯常的PARLIAMENT的味道。亦风没有烟瘾,但他吸烟的样子是极有魅力的,随意却优雅,慵懒却魅惑。所以大多数时候,他只是为了消遣而吸烟。但今天却不是,以笙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出来——
他想要,并且也正在,寻求着某种慰藉。
直到站在阳台与房间相连的日式拉门那里,以笙才看清楚,点燃的烟并没有夹在指间,而是放在了阳台茶几上的水晶烟灰缸里。亦风左手持一把小提琴放在左肩的锁骨,拉弦轴对准喉正中,腮与下颚轻轻放在腮托上;平日里操作手术刀的右手持弓,在弦与弓接触的时间里,乐音满室。那些缱绻的悠扬的音符旋转着透过空气钻进皮肤划过骨骼流入血液进驻心底,那些沉浮的抑扬和间断的停顿合在一起散发出些微特别的味道来,似是经历了希望与失望,夹杂了期待与懊悔,糅合了爱恋与寞落,辗转萦绕,百转千回。
以笙感觉到,那种细细密密的疼痛感又出来了,钻心入肺。
大概是应了那句“从商的想做稳赚不赔的生意就一定会投资医药业”的俗语,执商业牛耳的谢家和作为医界翘楚的李家是世交,以笙和亦风又正好同龄,说不清是从爬行哭闹的婴儿还是更早的各自母亲的肚子里,总之在他们有记忆以来就已经常常在一起。都道是王孙公子锦衣玉食,可他们每天要面对的,除了那一堂堂繁复精密的医学或者经济的专业知识课程,各种奇奇怪怪的外语字母,经常摔得一身青紫却能防身的拳脚功夫,还有据说能够培养文学修养和艺术品味的那一本本许多大人都不一定能看懂的厚厚的精装原文版名著,以及各种各样被所有人称之为高雅的或笨重或轻盈的乐器学习和基本的舞蹈练习,甚至还有那些严格得即使吃块蛋糕都要在餐桌上刀叉齐用的最完美的礼仪训练。
都是大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他们都在那么小的时候就结束了种种天真烂漫不切实际的想法,在其他的孩子缠着父母去KFC的年纪。他们从来就懂得,事关家族,容不得他们的任性与放肆。他们也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明白,哪些是可以放弃的,哪些是应该放弃的,哪些是不得不放弃的。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人生。但是,无论任何人,都不可能不放弃,不管愿不愿意。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所谓的天才,哪有那么所谓优秀的基因。他们比其他人更加漫不经心却更加优秀,是因为他们早在很久以前就曾经为了其他人现在所努力的东西而努力过;而他们仍然要继续为之努力着的,是许多人也许一生都不会接触到的东西。比如家族。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所以只有放弃更多的东西来完成自己生命一开始即注定背负的责任。
想起曾经因为对这种无止境的学习生活深深的厌倦与父母离婚的借口而离开过那个束缚自己的家族,年少时的以笙甚至还曾经因为逃离了那个华丽的牢笼而快乐得整晚无法入睡——那时候的自己,无论再怎么假装成熟伪装冷漠,终究还只是个孩子。然而,在自己离开长达八年的时间里,甚至从小到大的二十几年里,亦风却从来也没有逃离过。以笙忽然觉得心里的悲伤如同涨潮时的海水一样狂乱地涌了上来,层层叠叠,淹没了身体,窒息了感觉。
以笙一直都明了,亦风比自己坚强得多,也脆弱得多。
他们实质上都是一样的人,骨子里都是彻头彻尾的骄傲。这种骄傲是与生俱来的,已经牢牢地镌刻在他们灵魂的最深处,不可磨灭不容更改。
以笙遇上了一个契机,所以他的骄傲让他牢牢地抓住了这个难得的契机,不断创造新的机会逐渐改变自己的人生;亦风没有遇上任何意外,所以他的骄傲让他毅然决然地沿着自己既定的轨道走下去,不容任何懦弱的逃避。
一段曲调拉完,悠扬的琴音缓缓而止,却似绕梁不断,欲语还休。
“……以笙?”
“嗯。”
“吵到你了?”
“没。你这儿的隔音效果不错,晨晖现在还在和周公打CS。我是本来就没睡着。”
“……”
以笙不喜欢此刻死寂的沉默,努力地想找些话来说:“……多久没拉了?旋律感觉生疏了些。”
“嗯……很多年了。上次你也在场的。”
以笙想起多年以前他们最后一次一起上乐器课的情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第二天母亲就要带他离开那个家。那天他们练的就是小提琴,当时也是最后一节小提琴课了。这样的孩子,从音乐学院请来教他们的那些有名的教授都知道,将来是不会成为音乐家的,家族也不会同意他们放弃自己既定的发展道路。但给他们上课的钢琴老师和小提琴老师却每次都摇头晃脑地惋惜到了极点:以笙很有钢琴天分,亦风则对小提琴极有悟性。那天课程结束的时候,亦风把小提琴随手放到墙边就不再管,以笙问他怎么不收起来,他回答反正也不用上课了。只是当时的他们都没有想到,他果真是这么多年不曾再用它拉响过那些或激昂或哀婉或清越或悠扬的旋律。
他们曾经一起学习过很多的东西,也对各种或通俗或生僻的才艺技能都有所涉猎,但以笙现在想起来却居然发现他不知道亦风的爱好是什么,再想想,甚至包括他自己的。他们会为了所有人的期望而去努力练习,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到足以令人满意甚至赞叹,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真正引起他们的兴趣。以笙为这样的他们而感到悲哀。
以笙甚至想起他们刚上大学那年,有天晚上凌晨三点接到亦风的电话,接起来却又半天不说话,正当他等得迷迷糊糊快要睡着时,才传来亦风低沉的嗓音:“以笙。”
以笙激灵一下清醒过来。“我在。”
“……我是不是要求得太多了?”
“啊?”
“我是不是不该继续玩摄影?”
“……那我是不是也不该加入天文社?”
亦风轻声笑了。“谢谢,以笙。”
那通电话最后由以笙口气极其恶劣的一句“白痴,以后看看时间再打电话,现在给我好好睡觉”而结束。
等价交换,是连三岁孩童都琅琅上口的经济规律。虽然世界从来就不是公平的,但得失却是永远的真理。舍字先于得,有得必先失,再不愿意也由不得你。
他们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舍得”的含义。所以,他们从来都不敢要求太多,怕自己手里仅仅能握住的东西都丢掉了,再也抓不住。
亦风把小提琴靠在墙角,走进房间从酒柜里随手拿出瓶酒又拿了两个杯子回到阳台。仍然没有灯光。这房间他已经闭着眼睛都能找到里面的任何东西。以笙接过他递来的酒杯,略微抿了抿,应该是78年的波尔多红酒。以笙不禁在心里腹诽,这个奢侈的酒鬼,在家里随便开瓶酒都能抵上一般家庭好几个月的生活费。
亦风连着好几杯都一饮而尽,丝毫没有品酒的优雅。以笙也不劝,知道劝也没用。就那样陪着他直接坐在阳台的地板上。
“以笙。”
“嗯?”
“我是不是一开始就选错了?”
以笙微微叹息。“没有对与错,你只是选漏了。”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几年前了,也许就在你自己想明白的时候。只是没想到你真的会就这样陷进去。”很想像平时一样调侃,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亦风,你伤了那么多女人心,现在终于轮到一个人让你伤心了。”
“以笙,我发现自己竟然在嫉妒。”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他有喜欢的人了。”
“可是……”
“他自己都还不知道。是我先察觉出来的,很可笑,对不对?”
“……”
“我甚至想过把她追过来,就跟以前那些一样……可我怕……”
“怕他以后恨你?”那个人太过纯粹,爱憎分明。
“……”没有回答,就是默认。
以笙长长叹息了一声。“亦风,我刚才说过,你选漏了。”
两个人不再说话。烟灰缸里的那点星火早已熄灭。亦风重新又抽出一支,一瞬艳丽的火焰划过,青灰色的烟雾盘旋而上,在空气里渐渐消散,一丝痕迹都留不下。以笙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绽放出比这更无奈的纹路。原来,烟也是可以如此醉人的东西。
长久的沉默里,以笙透过缭绕的烟雾朦胧地望向亦风,看到清冷的月光打在他的脸上,寂寥萧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