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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静静地坐在化妆台前,任化妆师在我的脸上涂涂抹抹。脸上打着一层厚厚的粉底,让我感到很压抑,静谧中我似乎听见我的肌肤张着口尽力呼吸的声音。实际上我是个素净的女子,不喜欢盛装。但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不得不接受雷专门从巴黎请来的一流化妆师的摆布,雷说,他希望我美丽地站在他的面前,做他的未婚妻。
      今天是我和雷订婚的日子。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雷,不置可否,他是女人心中永远的白马王子,成熟英俊富有,并且又是雷氏最年轻的总裁,来自哈佛的MBA。一切都那么完美,像童话里的王子。成为他的未婚妻,我是被认为极幸运的。但我总觉得我与他之间有一道无法横越的鸿沟,彼此的心无法交汇。雷常叹气,他说我太缥缈,让他永远觉得无法启及。我只是浅笑,低头不语。
      两个小时后,我在化妆师的带领下出了化妆间。出门的那一刹那,我看见静候在门口的雷惊讶了半晌,许久才缓过神,不顾旁人的注视亲吻我的唇,兴奋地像个小孩子。他笑道,洛洛,你是我的珍宝。
      他的惊艳十分钟前我也经历过,当我睁开双眼看见映在落地化妆镜中的自己时着实也吃了一惊。我从不知道化妆品和华服竟有这样的魔力,她就像仙女手中的魔杖,把我从青涩的小女生变成镜中这个举手投足都显得风情万种的女人,在众多价值不菲的饰品簇拥下,我就像一个真正的公主,高贵冷艳。我觉得我是一个现代版的灰姑娘,重复着戴安娜嫁给查尔斯的场景。只是拥有一个不可预知的结局。
      整个订婚仪式我都是浑浑噩噩的,我根本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我,从此成为一个富家少奶奶,像电视剧描述的那样生活优渥,精神空虚。以雷家的地位,他们是不会允许其长媳外出工作的,这是富人们可笑的身份观。
      当雷将夺目眩灿的钻石戒指戴在我的中指上时,我流泪了。我知道这个小小的圆圈,它不仅仅禁锢了我的手指,也禁锢了我的一生。雷温柔地替我擦了眼泪,他认为我是喜极而泣。
      这满室的奢华,满室的上流人士在这里杯酎交错,雷被他大学时代的校友拉去敬酒了,我找了个借口,说要补妆,飞快地朝化妆室奔去。
      我很高兴这里没有一个人,这给了我所想要的安静空间,我讨厌吵闹,我喜欢呆在雷那间靠着大海的别墅里,赤脚踏在沙滩上,感觉沙子从趾缝滑过的柔软。
      我甩掉脚上的高跟鞋,走进洗手间,挤出大量的卸妆乳,将脸上的花花绿绿洗掉,从衣柜拿出我的T恤和牛仔裤球鞋,穿上之后心里一阵轻松。我不属于那个世界,我只是一个如此简单的女子。
      趁着服务生换班的时机,我找了个空儿溜了出去。看见灿烂的阳光后,我的眼泪落了下来,不知是因为阳光刺眼还是我内心的激动。
      我背着MB的包包,像个大学生似的漫步在南京街头。今天是周末。可以看见各高校的情侣流连于大街小巷。同样是一身休闲装扮,我与他们却是天上人间,那段大学生涯已是我的曾经。我习惯性的左右手交握,却摸到右手的那只戒指。眉头一皱,想也不想把它摘了下来,随手丢在包里。
      新街口逛了一圈,我的肚子在抗议。不想去金鹰顶楼享受VIP服务,也吃不惯血淋淋的牛排,我沿着大学里常走的路,和那些学生情侣挤进麦当劳餐厅。
      特别喜欢这些快餐食品的奶昔圣代,尤其是草莓味的,红艳艳甚是好看。可是雷从不带我去这类餐厅,他说这些都是垃圾食品,我想吃冰淇淋,他只给我买哈根达斯 。我觉得哈根达斯味道太浓郁,不若圣代的甜淡合宜。
      好不容易找了一个位子,我坐在这个靠着窗口的位上品着圣代,薯条,看着街头来来往往的人群。我的目光迷离而茫然,盯着远方的十字路口,思绪被拉了很远
      忽然我看见不远处人群中出现一抹熟悉的背影,我心一惊,连忙起身追了出去。

      枫......?我的眼泪在他回头的那一刹那再次决堤。真的是他!那个让我尝尽爱情酸甜苦辣的男人,那个曾经视我为生命中的唯一将我捧至天堂,却又在分手之际说出一堆绝情的话把我打入地狱的男人!他教会了我从此不相信爱情。
      在这一刻,我的心情也是极其复杂的。我不知道这次意外的偶遇是否会扭转我一生的命运。我曾痛恨上帝把他从我的世界隔离,消失,可现在我却庆幸他让我与枫在再次相遇,虽事隔多年,却勾起我的回忆。
      洛洛?他讶然,挑眉,微笑,真巧,会在这里遇见你。
      经过几年的洗蜕,他已不是那个青涩的少年,而是西装笔挺的一个真正的男人。但我的回忆犹如潮水不断涌出,在我的眼中,他仍是那个T恤配牛仔裤,阳光又冷漠的大男孩,成绩优异却不是书呆子,在球场上总能寻得他的身影。
      枫,我的初恋情人,更确切的说,我们是彼此相恋。
      我喜欢扒在教室的窗台上看着他在球场上挥洒自如的背影,也喜欢坐在他身边静静地看着他解题。高中时代,我从不担心考试,除了文科是我的强项之外,理科试题的答案总会从他偷偷传来的口形中得知;我也不担心过多的作业,遇上不懂的难题我会直接丢给他解决,而自己在一边喝可乐看小说。枫是极宠我的,对我无限包容。那时的我不似现在这般冷漠,相反是热情活泼的。年轻不懂爱情的我们总认为相爱就会是永远,暑假之时甚至还相伴到了泰山,把象征爱情的同心锁永远的系在链条上,并对着山谷读对对方大喊我爱你,然后很幸福的相拥下山。
      后来我们参加了高考,那一届的试题很难,但枫仍以优异的成绩被北方一所著名高校录取了,而我仍旧留在了南京,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
      每个月的生活费二分之一都用在了打电话上,但我仍节约了一部分,每月月底不远千里乘车北上探望。我不相信我们的爱情会因所在的城市相隔甚远而产生距离,但是那确实是个事实。在大二我生日那天,他残忍的告诉我,他无法回南京替我过生日,我与他的爱情走到了尽头,五年的感情划上了句号。
      我失声痛哭,与他自此失去了联系,一隔数年。枫就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即使时间使其结了疤,一被触及仍隐隐作痛。
      后来一次偶然邂逅让我认识雷,这个男人像一团火,炙热的像融化我内心的寒冰,终于今年的年初我点头答应做他的妻。我想我真的累了,一个二十六岁的女人该找个让自己倚靠的港湾,而不是沉迷过去。遇上雷,是我的幸运。
      洛洛,你还是老样子。枫温和的笑着,一如从前。他伸出手在我的眼前划划,还是这么喜欢发呆。
      枫......我尽力压抑我内心的激动,竟像个情窦出开的小女生紧张的说不出话来。
      找个地方坐坐吧?还是你喜欢站在人群中交谈?他像以前一样牵住我的手,把我带进了一间装饰豪华的咖啡厅。
      你想喝什么?他微笑着问我。
      我摇头,这里又让我回忆起那个奢侈的世界,让我局促不安。
      来杯卡布其若吧?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喝?他不等我开口就吩咐服务生,并为自己点了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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