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其实起源于我四月底做的一个梦。
我梦见我在用我家那台老台式机看贴吧,贴吧是2012年的界面(虽然在我梦里那应该是2016年),那年我上初二,腮腺炎在家隔离,每天刷刷番剧,想起有部叫《秦时明月》的动漫,在土豆搜了一下,一口气从百步飞剑刷到诸子百家。
把所有的都看完了还不过瘾,就上网搜同人文,什么红袖添香、潇湘书院、晋江文学、百度贴吧……
总之那段时间看了不少,看着看着也在贴吧注册了一个号,于那年寒假动笔写了一本名为《夜空 潮汐 梦》的一听名就十分玛丽苏的拉胯小说,是《秦迹无痕》的前身。
不过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我可能会在《无痕》的后记里讲吧,如果有生之年能写得完的话。
下面说回我的梦。我在梦里逛贴吧,在置顶下第二篇帖子,显示屏横屏上三分之一的位置,有人重金求一片颜路张良的同人,低下一堆评论,说那文章写得如何如何好,看得我羡慕又嫉妒。
我当时正在一门心思的更《无痕》所以不敢看跟张良有关的内容,怕自己万一不小心受了影响,到时候有人反咬一口我说不清楚。
于是我就退了出来,下面是一篇嬴政的同人。我点了进去,文章以第三人称叙写,文辞细腻却不华丽冗长,开头的几句依稀有什么“雕花鎏金的柱子与红锦重织的帷幔”这样的句子。
我往下看了几句,梦境中贴子上的文字自动在脑海中转码成画面,梦中是那种黄土砖累成的昏暗的隧道,有着低矮的拱顶,两侧有火把,像是监牢,一个白衣梳高髻的人在前面走,男子衣着女人身形(我感觉像巩俐老师)。我眼前的景象也跟着她走,灯火和她的影子摇摇晃晃投在土墙上,脚步有回声,像是半夜里水龙头缓慢滴下的水。
女人往前走,狭窄的通道通向一间地室,也是土砖结构,平顶、屋架挺高,四面墙挂着蜡烛壁灯,地室正中有一张土床或是土凳子什么的,女人在前面挡着大小我看不清。
土床前面站着一个男人,高一些,看不清脸,什么衣服没注意,总之挺贵气的。
白衣女人往前走,我看到她手中提着一把剑,带血,她身上也沾了点。她似是说了句办完了还是什么的,那男人一下子上前来,女人手中长剑坠地,两个人就和着那血迹拥吻。
那两人的脸似乎是一模一样的。
梦里的我当时就蒙了,啊这是我不花钱能看的吗,啊我死了我嗑到了我是活活嗑死的!
然后我马上反应过来:卧槽这文章这么上头我看完肯定受影响啊!关了关了我要好好搞无痕,我不能整这些乱七八糟的。
于是我马上点了只看楼主和倒序,想最后看看人家写了多少。没敢看太多,顶多两行半吧,还是那个监狱地图,有赵高,似乎是那个女人和另一个女的一起回来,赵高站在那问候两位大人。
似乎挺大一个图,我更有兴趣了,更想看了。然后我啪嚓一声点了右上角红叉退了出来。
作为一个曾被碰瓷引起过纠纷的写手,我给自己立了一个规矩,那就是一旦处于写文阶段,绝对不看风格题材相似或者与我写作路线相同的作品。
就算看了,也只能看几眼。
为了这个规矩,我一个写言情的没看过几本言情,通宵写着古言权谋满桌子太史公左丘明洗冤集录,下饭时候刷美剧犯罪心理。
八竿子打不着的两样东西,非让我捏到一起,挺分裂挺痛苦的,不过慢慢也习惯了。
毕竟写文本来就是个痛苦的事情。
退出去之后,我看着贴子标题下一千多个评论及回复,心里那叫一个醋。
我这辈子都写不出来那么好的东西,我这种小辣鸡一辈子都火不了,写作这东西顶多能当个爱好。
我看着那两个贴子的标题、评价,又想了想那本我写得稀碎、连“不水字数、坚持到完结”这种基础目标都够呛能达到的《无痕》,心里拔凉拔凉的。
但这感觉也是转瞬即逝,因为那篇文实在是太上头了我能控制住自己不看但控制不住自己不想,我就坐在电脑前,对着那个标题开始脑补。
然后吧,那个剧情走就变得愈发过不了审起来,尺度之大直接给我从深度睡眠吓成浅睡眠。
这时我迷迷糊糊的意识到,这特么是个梦啊!
没人写这个!!
我要是把它写出来那就我的!!!
然后我开始后悔,我个傻叉怎么就没在梦里多看几章,多记点内容?
冥冥之中我觉得那个文写出来一定会火,它上面我没点开那个写了会更火。(虽然现在看火是不可能的,签个约都被编辑说五项全不行,我写的东西怎么可能火呢。)
但我来不及后悔,更不敢再借着睡意梦回去,这种事儿我干太多了,万一再睡回去没做梦,那所有东西第二天一早肯定什么都忘了。
于是我赶紧在梦中把始末串了一遍,有了逻辑之后又赶快挣扎醒来。这次是真的醒了,浅睡眠里穿插的迅速变得模糊,我急忙按着逻辑又顺了一边,将光怪陆离违背常理的地方填充润色,最终成了我现在正在讲的这个关于贴吧的故事。
那时大概五点多,我不敢再睡,一遍一遍再脑海里过着梦中的情节。
我想,我是一个有良心的写手,我不能抄它的。
那篇文章是第三人称,我就写第一人称,那篇文章辞藻细腻,那我就永远不进行景物摆设以及外貌的描会,我的文章中绝对不要出现“雕花鎏金的柱子与红锦重织的帷幔”这样的句子。
那我要怎么写?
那我就写一个,对一切都漠不关心的少女。
那天我一起床就在寝室嚷嚷着要写文,课都没听,拿着本子压在书底下写,回寝室再一行一行敲到电脑上。
可那是我只是在扩写梦中所见的场景,我没有故事没有根骨没有立意没有提纲。
我要给它赋予一个什么样的主旨?
我忽然就想到了,文案那两句话,我要以那两句作为结尾。
于是开头有了,结尾有了,在我一遍又一遍的讲述里,故事也有了。
我就想啊。
他们是一种不分彼此的、连体婴一般畸形依存的关系。
这种关系,绝不止亲情友情和爱情,这种关系,要超越亲情友情和爱情!他们彼此依赖,互相的供给养分,少了一个另一个也活不了!
所以这篇文章的名字,就叫共生。
这就是一切的开端。
哪怕鸽王如我,在那个周末一口气肝完了前三章,到最后甚至有点走火入魔,一出口就是书面语满脑子都是带着铁锈味的奇妙比喻,脑门子上青筋直跳,针刺隐白穴放了点血才好。
好了之后就停更了,直到五一假放完金匮期中考完,把正文剩下的部分写了出来。
即便如此仍觉得意犹未尽,我的文风素来暗线密布,构思太多,两万字不能道尽,于是我从另一视角搞了个比正文还长的番外。现在回看,确实有画蛇添足狗尾续貂之嫌,我自己动脑子写的东西,就是没有梦中启发出来的好。
不过,总算是完成了。
这算是我第一个作品吧,我一直以为我第一个完本会是《无痕》或《半云》,再不济也是《叶孤》,《共生》在中间横叉出来一杠子我是万万没想到的。
但我很满意。
这一定是命运的安排。
好了,听我唠叨了这么多废话,估计看到这也没几个人了,下面开始进入正题吧,写一下我的人物们,发一发那些不细看可能发现不了的刀子。
先从配角开始写吧,组织会记得他们的贡献与牺牲。
赵高:从宦官到权臣,阴影中的晋升之路
赵高是这篇文里唯一的赢家,虽然他在正文里连个名字都没有。
正文与番外相对照,可以拼凑出一个赵高的故事。
赵高第一次出场是嬴政回宫后给兆歌端毒药,当时嬴政属于无人可用的状态,而赵高出身微末、有手段、没底气背叛,于是嬴政将最大的底牌——兆歌暴露给了他。
知晓了君王的秘密之后,赵高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在嫪毐之乱中杀敌晋爵,彻底站稳脚跟,得到信重,所以女主去地牢里接小乐师时,也是他在引路。之后赵高长随嬴政身边,但依旧是以一个内官的身份,监视宫中、安排丽姬,这些事都由他主导,但依旧没有脱离宦官阶层。
因为嬴政最亲信的人是兆歌,兆歌在一天他就只是个因为知晓兆歌秘密才上位的陪衬。
兆歌是他的挡路石,赵高借着丽姬的事情,将他的障碍变成了跳板。
赵高是第一个知道丽姬是兆歌替身的人,他第一次见过丽姬后就知道了,机会来了,他袖手旁观,看热闹不嫌事大。
嬴政对丽姬越痴迷,对兆歌就越疏远,于是赵高和兆歌的接触就越多,端药那次,赵高发现他对兆歌的判断解读全都错了。
冷漠傲慢对他视若无睹的人形大杀器(x)
她不正常(?)
他记下了这点,没有动手,蛰伏至这段三角关系崩坏 适时上报了“丽姬最后见了兆歌、两人交谈”的消息。他没说是丽姬找的兆歌,也没提醒嬴政兆歌是个聋子,通过暗示凶手彻底离间了两人。
或许他还有一丁点的良知吧,也或许是那时候他才意识到兆歌彻底的不正常,所以他还会对兆歌说“外面在下雪。”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之后赵高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权力,他有了可以调度的人,手也可以伸到宫外,比如追查盖聂的事情、以及后来满宫里搜寻兆歌。
但还不够,他依旧算不上亲信,他依旧是个内官。
恰逢这时兆歌十分应景的死掉了,死状凄惨,嬴政心态崩了拒绝接受事实,赵高独自求见,奏以国事,请求为兆歌收敛。这是一步险棋,万一嬴政炸毛赵高可能直接死,但一旦赵高没死,他就会成为在这种至暗时刻唯一支撑嬴政的人……也就是亲信。
嬴政对兆歌越是愧疚,潜意识里就会越念着赵高的好。
所以他在嬴政醉酒痛哭最为脆弱的时候挑明了另两件事。
一、其实丽姬才是替身,陛下您爱的始终是伶歌大人。
二、伶歌大人死的时候,怀有身孕。
孩子是谁的赵高没有明说,只是聪明的引导,至于所谓的七个月……或许是他为了刺激嬴政,推着时间随口说的。但我更倾向于认为,他是真的确认过。
他在收尸的时候发现了异常,把兆歌给解剖了。
当然不管事实如何,赵高最终得到了他想要的。
嬴政和兆歌的故事结束了,但赵高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他以此为跳板实现了阶级的跨越,得以教养十八皇子胡亥,成为中车府令以及动漫了只手遮天的罗网首领,他以后会继续走这样的路,以无数人的鲜血做祭,直至爬上权力的顶峰再坠下来粉身碎骨。
也算是求仁得仁。
丽姬:她从未停止抗争
丽姬是个聪明的人,但是她没得选。
丽姬本来在燕国好好的过日子,跟自己的青梅竹马快意江湖,偶尔给笔友写写字帖,感受一下什么叫天涯若比邻。结果因为煞笔秦王的一个阴谋做了笼中雀,一辈子都被毁了。
她自知逃不了反抗不过,所以一直装柔弱,哭哭啼啼的等待机会,直到知道自己有了孩子,为了保护孩子才拼死一搏。
若没有孩子她可能真的会一死了之,但有孩子后她得想办法活。绝食受冻也是为了保护孩子,她知道宫里手段多,怕但凡哪样东西里有药孩子就没了。
为母则刚。
所以嬴政让步了,或许是心疼,也丽姬的行为或许让他想起了年轻时的赵姬,多少让他对这女人有了几分敬意。更何况,若这个孩子活下来,就是牵制丽姬的人质。
所以丽姬只能屈从,但她仍未放弃自救。她开始笼络人心搜集情报,她或许找到了盖聂,也或许是通过别的途径知到了兆歌、知道她与秦王间堪称不伦的畸形关系。她寻找兆歌,最开始是向挑起对方身为女人的嫉妒和危机感,让对方给秦王吹枕头风让自己被厌弃被驱逐。
结果兆歌和她以为的完全不一样。
不过兆歌跟她长得很像,丽姬当时就明白,她其实是兆歌的替代品。她给兆歌化妆打扮,就是为了让嬴政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他究竟想要的是谁,希望嬴政放了自己。
可惜丽姬不知道兆歌是个聋子,她谁的那些话兆歌一具都没听见还把脸给洗了。
兆歌传话其实没传错,她很聪明,她对嬴政说“她要你,知道为什么抢她。”
但是嬴政以为是兆歌聋了太久语序颠倒,他听成了“她要知道,你为什么抢她。”
丽姬这下彻底没招了,为了孩子,只能凑合过。所幸嬴政对她不错,对孩子也好,就真的从了。
直到荆轲刺秦,大型修罗场。丽姬从这种一家三口的温馨假象中惊醒,剧烈的悲伤之余意识到咸阳宫绝非善地,他儿子是个名分都没的私生子,万一出事只怕连个骨头渣子都不剩。
于是丽姬开始装疯,她在不断试探君王的底线。正好嬴政这时将盖聂送到了她身边,她借着盖聂对自己的愧疚向他求助,正好盖聂也对嬴政很失望,两人一拍即合还是搞事情。
丽姬深知嬴政要的是自己,孩子只是人质,只要自己一死那孩子早晚会被遗忘,那时盖聂就可以把他带走了。
所以丽姬自杀了,自杀前为了掩盖她与盖聂的计划,数次夜游咸阳宫,为的就是引出兆歌嫁祸给她。
她要用嬴政对她仅有的感情离间他们,清除这个武艺高强的障碍,尽最大的可能保障计划的成功。
不过丽姬还是善良的,虽然从她的视角看,兆歌本可以是一个完全不值得同情的嬴政的帮凶。
她其实对兆歌讲了很多话,她告诉兆歌嬴政不可托付,你在这里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她说接下来的事情是我对不起你,但嬴政钟爱你你一定不会死,事情结束后请务必跟着盖聂离开。
她说外面天高地广,你一定要好好的活。
就像我曾经那样。
我认为她的话大部分出自真心,当然也有着小部分可能存着策反的心思,因为一旦武艺高强的兆歌帮助盖聂,逃跑计划百分百成功。
可惜丽姬仍旧不知道兆歌是个聋子,她除了“盖聂”二字什么都没读到。
盖聂:宫墙之内的高山流水
盖聂是兆歌唯一一个朋友,但兆歌并没有朋友这个概念。所以我们用事实来概括这段关系:
盖聂救了兆歌一命,兆歌替盖聂背了个锅。
救一命指荆轲刺秦时兆歌决意以身挡剑,盖聂看出了这一点,及时出手,在兆歌殉剑之前斩杀旧日好友。
嬴政视角里盖聂微微点头转身离去,其实关心的并不是嬴政而是兆歌。
其实盖聂本来不必出这个手,因为荆轲刺秦是本就是嬴政计划的一环,就算他不动,只要嬴政再绕柱骚走位一阵子支援赶到荆轲肯定完蛋。
但兆歌要跳下去挡剑,她手无寸铁,必死无疑。
一边是必死的故友,一边是可以不死的前辈,盖聂做出了取舍。
于大义他违背了止战的初衷,在嬴政攻伐燕国一战里做了推手,于私情他背叛故友,此为不义,当不起侠之一字。
但是兆歌活了下来,虽然不到一年她还是以同样的方式死去了。
盖聂是个孤高的剑客,他想这么做就做了,兆歌知道他杀了荆轲,但她不知道他是为了自己才杀的。
兆歌也是个孤高的剑客,背锅的时候也是想做就做了。
那口锅就是丽姬的离间计。虽然兆歌没听到具体内容,但她确实听到了盖聂的名字。只要她将盖聂供出去,出事的就不是她而是盖聂。
而且盖聂那点计划全都得被挖出来,他的下场绝对比兆歌惨。
兆歌选择沉默,没有取舍也没有动机,或许她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后来盖聂知道出事后大雪里满宫的寻找兆歌,他知道兆歌有此遭遇定是受到自己的牵连,但他也不知道兆歌本可以说出真相,她是为了自己才沦落至此的。
虽然当事人们并没有这样的意识,盖聂到最后也没能如愿以偿的带走兆歌,好补偿他心中的愧疚。
但冥冥之中,这也算是两不相欠了。
他们是两个孤高的剑客,虽然生活上并不能互相理解,却可以用剑来作为沟通的桥梁,如高山流水互相认可欣赏,最后又相忘于江湖。
我觉得这是最美好的状态。
赵姬: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赵姬曾是一个好母亲。
在赵国那样艰苦的条件下,她不辞辛劳的将两个孩子拉扯大,不仅是保证生存,更教他们识字知礼,给他们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一切。
她没有上帝视角,不知道嬴子楚夺嫡会成功,就算成功了她也不确定会不会真的有人回来接她。
她一定是做好了在艰苦中耗尽一生的准备,在这样的思想前提下,她还是不遗余力的教导嬴政和兆歌。
谁能说她不爱孩子?
谁能说这样的人不伟大?
但是事实上她是怎么想的呢,她有得选吗?
她曾个娇滴滴的歌女,被富商巨贾吕不韦纳为宠妾,锦衣玉食,可说被送人就送人了。
她被送到处于寒微之时的嬴异人身边,虽然生活质量直线下降,但也能好好的过日子养育儿子,结果嬴异人和吕不韦扔下她跑了。
她们孤儿寡母被扔在赵国敌营,吃糠咽菜还要躲避刺杀,即便这样她也没放弃,一个人撑起这个家数载,最终熬到异人接他们会秦国。
但到了秦国就好了吗?
进了宫锦衣玉食有人伺候,但真的就好了吗?
夫君成了国君,另有家庭子女,身边娇妻美妾,各个后台压死人。她人老珠黄,无依无靠,虽是共患难的老夫老妻,有是旧情有亲情,但是还有爱吗?还能剩多少爱?
哦对,因为成长中父亲长时间缺席,儿子跟他爹也不亲。但再不亲也是长子,一举一动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
赵姬离开绝境了吗?
很遗憾,她依旧提心吊胆的过着每一天。
从保命再到夺嫡,她一直在斗。
斗不过命都没得那种。
把儿子斗成秦王后,她作为参政的太后,还要继续跟摄政的相邦斗,站在秦的立场跟邻国斗。
我想,她一定很累了。
累到彻底的放弃了思考也不足为奇。
我好几个室友都跟我感慨于赵姬的沦落,问我为什么她就这么想不开。我倒觉得正是这样的沦落才真实,她其实是想开了,她受够了不想再管了,所以才沉沦欲海破罐子破摔的迎来毁灭。
赵姬不过是个可以随手易主送人的物件,她的一生都没得选。她一定知道这一点,才会在赵国的星空下悲凉的唱《氓》。
她一定早早的就预见了她的未来。
“反思不是,亦已焉哉。”
算了吧算了吧,事已至此,不如都算了吧!
赵姬夫人决绝退场,再未回头看那吞噬掉她一生的咸阳宫一眼。
白犬乐师:全书最惨,没有之一
小乐师真的惨,惨到我连个名字都没给他安排。
他本来是吕不韦家的琴师,虽然智障但是长得好业务能力强日子还挺好混。忽有一日惨遭灭门,自己被抓进大牢然后被一个三天说不上两句话的女人当狗养,一口气关了十几年。
惨,太惨了,最后都惨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
不过这对他来说反倒也是种解脱,毕竟虚假的爱情也是种精神寄托。兆歌对他始终是善意的,她在按着自己的逻辑“很好很努力的养它”。
于是小乐师爱上了兆歌,倾尽一切丝毫不求回报。他是个傻子不会表达这种情绪,只能一遍一遍的给她唱情歌。
他不知道自己的努力是徒劳无功的,兆歌没有听觉,更没有爱。
没有人告诉乐师兆歌死了,他只知道兆歌不再来给他送饭了,送饭的人只送一份,他如果吃掉兆歌就没得吃了。
于是他就绝食等着兆歌回来,弹琴呼唤她,他一直以为兆歌喜欢听。
小乐师弹琴弹到满手的血也没等来兆歌,他等来了嬴政。兆歌去吕家的时候扮成了嬴政的样子,所以他一直以为伤害他的人是嬴政。
乐师极度的惊恐,拼命的要退要逃,直到那时候他还护着那张琴,那琴是兆歌带给他的,她回来之后他要弹给她听。
嬴政:千古一帝与被皇宫吞噬的少年
政哥无疑是全书里最为复杂的人物。
从血统看,他是天生的王者,他很好的继承了秦国几代人的宏大志向与气度手段,并且极快的适应了满是妖魔鬼怪的咸阳宫。
从成长环境上看,他是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有一个她十分文艺的母亲,他身上也有着单亲家庭孩子的那种纤弱和敏感。
从父亲和母亲身上继承的这两种堪称是完全相反的气质在嬴政的身上共存着,此消彼长争斗不休。
这就造就了嬴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而且他远没有他看上去的那样强大。
他的狠厉和隐忍是真的,铲除赵姬一党、毒聋兆歌、征伐六国、计杀燕丹,桩桩件件都不是人干的事。
他的深情和感性也是真的,他记得赵姬的好记得燕丹的好。他对兆歌的爱绝望而痴狂,明知道没有结果还是飞蛾扑火一般直到彻底绝望。
嬴政的狠厉和深情最明显的冲突就是在毒聋兆歌的事情上,具体情况我不再赘言。
这件事情最大的影响其实不在那些,而是嬴政将兆歌仅有的两个接受外界信息的途径(视觉、听觉)屏蔽掉了一个,造成了兆歌与社会彻底的脱节,她不可避免的从天才变为“智障”被嬴政远远落在了后面。
这件事,站在秦王的立场,狗,但没错。
错的是嬴政爱上了兆歌。正因为爱他才对兆歌有了不切实际的苛求,他的试探和他寻求这些行为回应对兆歌而言都是喜怒无常,兆歌无法理解直接屏蔽,两人长久的失去同频。
一句话概括:不谈恋爱屁事没有,都特么是姓嬴的自己作的。
嬴政身上这种矛盾对他本人造成的最大影响,是不会处理亲密关系。这个毛病他小时候没有,是被赵姬刺激出来的,那以后他开始逐渐向孤家寡人转变。
君王的爱是掠夺、是摧枯拉朽横征暴敛,但看看文章可以知道,嬴政的爱不是那样的。
嬴政不够爱的时候才会去掠夺,就像他夺取丽姬。
但面对真正爱的东西时,嬴政不再掠夺了,他更像是一个普通人,懦弱且逃避。
铲除吕不韦时他想要送走兆歌。
赵姬离宫时他没有“送”。
丽姬装疯时他远远的看。
但有一次他其实没逃,就是他看到兆歌和小乐师在一起的时候。
他判定了当时的兆歌很幸福,所以他选择了放手。
他没有逃避的接受了兆歌已经不在乎自己了这个伪事实,他也没有按着君王的本性把兆歌抢回来。
他以为兆歌好为目的,很理性的做到了他之前没做到的事情,独自忍受痛苦。
我认为,这是嬴政对于爱的最高的表达方式。
但也是这种爱,导致了兆歌的死亡。
嬴政并非不懂爱,只是他的爱与感性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咸阳宫吞掉了,他在送走赵姬时察觉到了这种变化,他感到压抑恐惧,直到看到兆歌。
兆歌是他的定心丸,是荒芜之上吊着他的一根线。即便政哥在番外(四)之后明显的变成了一个巧取豪夺的野心家,但他的感性依旧有极的少部分残留在兆歌身上,他还没有彻底的迷失没有完全变成一个不讲人性的暴君,他们是真正互相依存的共生关系。
但兆歌最终还是带着感性温柔的那部分的嬴政死去了,只有满身帝王威严的嬴政独自活了下来,残缺不全的,成了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
兆歌:白犬少女与荼蘼花
兆歌其实是个很简单的人,却一直在被人定义。
赵高眼中她傲慢孤僻,嬴政眼中她冷漠聪明又可怕,盖聂眼中她强大十分不错而且正陷入一段十分有毒的感情关系,丽姬想恨她却恨不起来,在赵姬眼里兆歌是个好孩子。
但这些最终只是外界给她的标签。
兆歌有孤独症,不具有社会性,无法用常理揣度。
她一直是个旁观者,哪怕是用第一人称讲她自己的故事,也总有一种迟钝和抽离感。
她甚至分不清人和其他生物,所以嬴政摔孩子时她以为袋子里是狗,丽姬生完孩子她以为是个布包,少年嬴政和乐师到最后斗被她当成白狗。
可能是因为与人相比,兆歌本人也更像是动物。
其实嬴政没错,她确实遵循本能而活, 她的本能只有两件事:生存和嬴政。
除了或者之外她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嬴政,她是为了嬴政才短暂的拥有了社会性,在嬴政不需要她的模仿后,那种她不感兴趣的东西自然就退化了。
她的智识没再进步,至死都是少女。
所以嬴政才会觉得,她的精神世界一点都没变,是具彻底的空壳。
她确实不爱嬴政,她只是可以向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嬴政而已。
她理解不了嬴政对她的种种。
若说除了本能兆歌身上还有什么特质,那就是无害。
没有温暖善良,仅仅是无害。对丽姬对乐师以及对嬴政,她都是无害的。
正因如此,无论亲故敌友,对她的最后一句话都是“你要保重。”
这既是祝福与期许,又是预言。
他们都知道兆歌的结局不会好。
但兆歌并不认为她的结局不好。
临死前她看到了她唯一的执念,那只白色的狗,她终于知道那只狗其实是嬴政的化身。她不需要在偏执的追寻什么,彻底的获得了安慰与安宁。
少女牵着白犬走了,它们受过这世间的种种苦终于找到认出了彼此,永远不再分开。
这是多么的治愈啊。
只是故事里的其他人都无法理解。
我一直在想该如何形容兆歌的状态,最后在她的宫墙上放了株荼蘼花。
还是野生的。
荼靡一花,开在春末,群芳渐谢,是最后盛开的花,所以名为荼靡。
荼靡一词,意味终结、落寞、凄美,文人墨客以此作诗词,叹惋或赞美,搞得人一看到那花就觉得荼靡。
但实际上这跟花本身有关吗?
花就是花,想长在哪里就长在哪里,只是因为那个季节适合它开,所以就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