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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乡村摇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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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来了一支乐队,和吃酒时的中年乐队不一样,这支乐队是个年轻人组成的乐队。
从他们的头发颜色和打扮就能看出来有多年轻,粉蓝绿棕的半长发在空中甩动,瘦小的人在巨大的乐器堆里制造出惊人的声响。
镇上的老人和年轻人都被震惊了。
老人直摸心脏,怎么有这么吵人的歌儿。年轻人震惊,这也太TM酷了。
马大哈被深深地击中了,太TM酷了,那热血澎湃,那放荡不羁,啊啊啊,太爽了。
自己压抑了那么久,原来是该到这儿来啊
杀马特乐队离开了,临走之前,杀马特乐队对着震惊的老老少少喊道:“我们就爱非主流!”留下了一群炫酷狂拽的背影,义无反顾。
乐队离开了,马大哈继承了他们,决心成为村里的摇滚之神。
……
在学校,白天六个馒头就水,晚上数钱塞床单缝里,白天再塞鞋里。
存了两个月,鞋底都快塞不下了,马大哈终于凑足了钱,买了自己心目中的摇滚之魂—贝斯。
没有老师,也没有钱没有闲出城找老师,只能找了又找,最后跑到城里才买到了一张贝斯碟。
不会五线谱,不会搓弦,一点一点看碟片上的表演,自己摸。
手上干活的老茧被割得鲜红,破裂之后长出新的茧子。但是马大哈一点都不觉得辛苦,很开心,能弹出一小段曲儿的那一天,马大哈在玉米堆上蹦了三蹦,跑到田里非要爸妈听一听。
锄地锄得满头大汗的爸妈坐在旁边的石头上,喝着马大哈带来的凉开水,看着一脸炫耀的马大哈。
刚初二的马大哈抱着笨重的琴左右摇摆,极为狂野地弹出了他那一小段曲子,脸上的笑容极为张扬。
弹完之后,马大哈就不停重复,神采飞扬。
爸爸一脸难以言说的表情,看着他不说话。
妈妈说:“儿啊,怎么能有这么吵人难听的歌儿啊”
马大哈当作没听见,他也没指望爸妈能听懂,斜转了个角度,一边弹一边跑,跑回了家。
……
马大哈成为了村里知名的摇滚手,大家都知道他特会弹琴,在村里人的认知里,只要能弹出一首熟悉的调子,那你就是大师了,虽然大家并不认可马大哈平日的音乐好听,但大家都觉得他是个高手。
村里有个酒席的时候,最后必定叫上马大哈上台摇摆一番,炒热气氛。
起初还是二舅给外婆办生辰,爸妈说,上去给大家露一手,马大哈一战成名。
后来这种事情就多了,大家看得开心,马大哈自己也玩得开心。
光摇滚没人看怎么能行呢,要的就是这种气氛。
……
同班小明买了个吉他,马大哈喜欢极了,和他交换了一周末的乐器。
晚上回到家,爸妈躺在房门口的躺椅上,吹着夜晚的凉风,看着满天星辰,闲话家常。马大哈抱着吉他,弹了一曲简单婉转的歌曲。
听见声儿变了,妈妈转过头大声夸赞道:“儿子,太好听了。”爸爸闭上眼,惬意地听着歌,不说话。
第二周马大哈就把贝斯换了回来,虽然吉他也很不错,但还是贝斯比较适合自己。马大哈在门前院子里忘我地弹着。
邻居妹妹跑过来说:“哥哥,你能不能不要弹了,我想安静学习。”
马大哈划着船,拨开芦苇,划到了湖中央,在月色下尽情地摇滚……
回到家已经是深夜,听见几声狗吠,门前母亲撒下的花全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