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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祝榕瑾1-20

      1.

      我是一个彬彬有礼、温文儒雅的绅士。
      这句话我听很多人说过。

      我大多数情况下都颇为赞同,除了在沈耀星面前。

      在他面前我是个百分百的疯子。

      2.

      刚遇到沈耀星的时候我是金主爸爸,他是广告代言人。

      我29岁,他19岁。

      他笑着对我打招呼,说:“祝总,您好,我是今天拍摄的演员沈耀星。”

      他笑得太明媚了,所以后来所有的牵扯和怨怼怪不得我。

      3.

      我爱他,这句话我对他说了无数遍,全是真的。

      他爱我,只说了一次,却是假话。

      4.

      我骗过他,这点我承认。

      5.

      我不是富二代,也没有高学历。

      我九年义务教育读完就出去打工了,搬过砖、刷过墙、甚至还在酒吧卖过唱。

      我是在22岁那年摸到赚钱门道的,那时候的沈耀星才12岁,还在读小学?

      那时候我晚上在大排档卖啤酒,白天在市中心发传单。

      Evan LAN,中国知名的金牌经纪人,他在街边的咖啡店看到我,带我入了演艺圈的大门。

      不过我不是做歌星,而是拍电影。

      6.

      沈耀星是我的粉丝,是我自己发现的。

      他的家里有一面墙,满是我的照片,不过都是电影里的。

      我是在把他关了一个月后去他家里拿东西发现的。

      我想,那时候他一定已经脱粉了。

      7.

      我一直知道我是个疯子,不过我克制,不,隐藏的很好。

      沈耀星,他是自己走过来的,走进我的圈套。

      像是单纯无知的大白兔,看见喜欢的萝卜就往前扑。

      结果,这根是有剧毒的。

      所以,这件事真的怪不得我。

      8.

      我的父亲很有钱,各个财经杂志、甚至是电视新闻里都可以看到他。

      我的母亲在我三岁时就教我看到他要怎么自我介绍了。

      我至今都记得。

      你好,祝荣景,我是被你遗弃的私生子。

      对,我的名字和他一样,因为我的母亲怕我忘记。

      怕我忘记去为她复仇。

      9.

      沈耀星。

      他的名字就很好听。

      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血脉喷张、神魂颠倒。

      10.

      我对他是一见钟情,他对我是蓄谋已久。

      可是我的钟情持续了这么多年。

      他的蓄谋怎么这么快就前功尽弃了呢?

      11.

      第一次见面时他穿的是简单的白T恤和浅色牛仔裤,脸上化了淡妆,没有眼影,但是眼尾有向上的眼线。

      他不是流行的大眼睛白皮肤。
      他的眼睛很深邃,单眼皮但是也不算小,眼神很清澈,皮肤是健康的颜色,鼻梁高挺,还有俏皮的小虎牙。

      12.

      第二次见面是在一个商务酒会上。

      他被一个又黑又胖的女制片人灌的烂醉,那个人用手碰了他的肩膀。

      我后来就毁了那只手,另一只手也顺便处理了。

      我只是让她付出了应得的代价。

      13.

      我没有暴力倾向。

      我只是看不惯,看不惯的我就要去处理。

      我处理的都很稳妥,很适宜。

      14.

      他喝醉的样子很妩媚。

      不像是女人的妩媚,没有浓妆艳抹,没有娇艳欲滴,就是单纯的媚气。

      像狐狸的骚气,又像猫的爪子。

      带撩不撩,带挠不挠。

      很让人抓心挠肝。

      15.

      我从来没有喝醉过。

      红的白的啤的,我喝过很多。

      每次觥筹交错,我都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

      但其实我闻到酒的味道就想吐。

      但他身上的不一样,浓浓的酒味在他身上变得芬芳馥郁,引人入迷。

      16.

      那晚是他自己回房间的,我目送他。

      没有说话,更没有身体接触。

      他不知道,因为我是偷偷跟踪他的。

      喝醉酒不乱来的男人很好。

      17.

      我刚开始没有想过囚禁他,是真的。

      那时候他很乖,一直呆在我身边。

      我们像是患有皮肤饥渴症,一刻都舍不得分开。

      18.

      我的母亲是在我15岁的时候去世的。

      她在死前也没见到心心念念的人一面。

      我的小臂上有一个烟烫的圆疤,是她死前让我自己烫的。

      我没有忘记她的遗愿。

      我带着她的恨走了一天一夜,走到了我父亲的大宅院,只不过看门的保安见着我破破烂烂的样子就把我赶走了。

      他给了我两百块钱。

      于是,我就走了。

      我真的太饿了。

      19.

      再次见到沈耀星,我正在吃面,在他的小区楼下。

      最为一个老板,我的品味很普通。

      我讨厌高档料理,我最喜欢吃路边大排档,越是爆炒的、不卫生的,我吃得越香。

      牛排小小一块根本不管饱,不如吃碗重庆小面。

      沈耀星觉得我接地气,又主动凑上来和我套近乎。

      其实我只是怕饿,饿的感觉很差。

      20.

      他还是穿的同一风格的衣服,只是颜色花纹不一样。

      他坐在我对面,点了和我一样的面。

      他吃面的样子很斯文,不像我大口大口的。

      我点的是店里最辣的,他吃得嘴唇红彤彤的,还时不时吐出软嫩的舌头。

      我把我倒好的凉水递给他,他喝水的动作很性感,我没忍住bo qi了。

      他竟然还对我说:“谢谢,您人真好。”

      然后,又对我笑了,露出白白的牙齿和水灵灵的眼睛,小虎牙可爱得紧。

      我无法忘记,也不想忘记。

      他没问我为什么出现在他的小区楼下。

      他应该问我的,也许当时我不会骗他。

      他还可以有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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