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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诡道律师》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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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悬空的地带写东西,比如家里打通的阳台,因为临街,所以像是挂在半空中。
这样的话,一天不停止地写,都很舒服。
即使不说话,不看电视,不喝水,不读书,不花钱,不思考。
写《诡道律师》,是因为实在是太喜欢律师了,看他们在我眼前招摇来,招摇去,以至于一兴奋只睡了三个小时。
终于可以摆脱腻死人的情爱之说,写一些即使深陷情网中,也始终不黏着的性格了。
说起来,很多时候,对于爱,对于性,其实最开始是出于一份好奇。
特别是家教严谨的时候,尤其容易产生这种好奇。
一旦实践过后,光环退去,就那么站在现实中央,真是进退维谷的境地。
喜欢南条,不仅是因为了借了经典名字的四分之三,而是南条的设定,是其中最有情的,但是目前为止,他都表现良好,没有丝毫的为爱焚身的迹象。
在此,嘉奖勉励。
写什么,都是谎言,就是撒一个自己喜爱的谎言。
不过whatever,喜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