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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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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六点,街道冷冷清清,却也有几个人。他自己在其间是最突兀的,茫茫然然没有目标地找着什么,他绕着这条街跑了一圈,最后失落地往回走。
突然,那个熟悉的位子停了一辆熟悉的黑色老爷车。孟何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惊喜,庆幸,感恩一股脑涌进他的脑海,他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敲了敲车门。
驾驶位出来一位身着西装的人,不是洛醇,他转过头去看里面,发现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或许,他只是生病了,或者单纯是不想见他吧。
“你好,请问洛醇怎么没来?”孟何强装淡定地问那人。
“我是洛老爷子的司机,奉命接送洛小少爷。只是他已经失踪一个月零三天了。”那人毕恭毕敬地回他。
“当”的一声,仿佛一记重锤锤在他的头上,他有一瞬间竟然要眩晕,他想扯出个笑容,但最终放弃了。
不回家,能去哪里…
孟何哑声道,“你走吧。”
那人有些犹豫,还是道,“不行,我们查到,小少爷最后一次寄信地址是在这里。”
妈的,信!
孟何粗声粗气地道,“你有本事守一整天!”
他说完就迅速跑上楼,撞开房间门就去翻抽屉,双手颤颤巍巍地拿出剩下的信。
他快喘不过气来了,他已经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想,万一要是是真的怎么办?!
此时窗外艳阳高照,冬天少有这样的天气,所以人应该高兴才对。
“先生,我好像从来没问过你爱不爱我…”
不对,他注意到这张标了个二,又翻翻找找,终于找到了一。
“他们说我有一次机会写一封遗言。”
遗言,遗言,遗言…孟何手像帕金森一样抖个不停,死死地盯着这两个字,看到最后都不认识了。
妈的,这是遗言啊!自己还他妈烧了几张,孟何你这个傻逼。所以…那个名单上的孟何后,他妈的…是洛醇啊…
孟何不敢看了,他把信规规矩矩地放平,蒙进被子里逃避了这场浩劫。
他天真地以为这样,洛醇就会回来,像出国三年后又惊喜地回国了,以为洛醇还会对他笑。
记忆里的洛醇会,但现实里的不会。
他从包里拿出了一个瓷白色的口哨,是自己当年送给阿醇的,阿醇离开第四军的时候塞进他口袋的。
他知道什么意思,洛醇是要他等,这次换他来等。
看着看着,这口哨就变模糊了,自己的眼眶也变酸了。洛醇等了他十年,他只等了三年,这不公平啊。
洛醇,你吃亏了。所以,他用余生来补偿。
他还是不敢看那几封信,只是总是随时随地带着它们。
一年过得挺快,他又带师打了一年的仗,健康丢了,精力丢了,兄弟丢了,什么都快丢干净了。
记忆没丢,信没丢。
战争什么时候结束啊,革命什么时候胜利啊。他想,只要都结束了,他就把钱全给家人,带着信隐居山林。
哪个山林好呢?烈山,烈山不错!他带着烈士的奖章与信封,住在烈山,挺好的。
他趁休息,又回了趟瑞金,这一次他没回老家,他去了罗宅。
罗宅里的阿姨热情地招待他,他下意识去找熟人,来湘姨呢?
“哦…”一位阿姨面带可惜道,“老魏去年去世了,唉,是喜丧!她本来年纪就已经很大啦。”
“啊…哦…这样啊。”孟何懵地点点头。大脑已经快对死亡免疫了。
年纪大了啊,去世了。来湘姨没了,带洛醇长大的奶娘没了。
这是冥冥中的命数吗。
那王顺启呢?
那阿姨又说,“小启自从小少爷走了后就带着妹妹搬走了,本来想带上老魏,但老魏死活不答应。唉,说起来,小启现在都不知道老娘没了呢…”
孟何点点头,熟门熟路地走到夫人门前,听到房间内传来一阵咳嗽声。他知道洛夫人之前是为了让儿子心疼装病,但如今儿子不在身边,估计是真的生病了。
怎么回事啊,怎么,怎么大家都笼罩在生老病死下了…
他鼓起勇气敲了敲门。里面立刻传来高跟鞋的声音,洛菲盈满面惊喜地开了门,发现是他后脸色立马垮了下去,一阵咳嗽。
“洛…咳咳,洛醇,咳咳咳…洛醇呢!”
孟何虽然比她高不少,但还是卑微地弓着身子,手指握紧又松开,“他…”
“他死了?是不是!”夫人死死抓着他的领子,语气焦急又无力。
孟何眼皮颤了颤,闭眼点了下头。
“啪”的一声,脸上落下一个巴掌。夫人用尽全力给了他这么一下,然后就捂着脸哭了。
他没有什么反应,脸还保持着被扇的幅度。他这次来罗宅,本就是替洛醇看看母亲,看看阿姨们。说起来,他哪里来的资格呢。可是一想到洛醇也没有什么朋友,在军里交的死的死伤的伤,他就忍不住回来。
夫人,也是个可怜人。到头来也没一个子女送终。还好烈山就在罗宅前,他能照顾一天就照顾一天。
夫人把他给赶出去了,他就在最近的旅馆找了间最便宜的房间暂时住着。然后每天雷打不动地在罗宅门口守着。
里面的阿姨知道他和小少爷关系好,也不免心疼他,于是总是会出来陪他聊聊天。
他从前一直很好奇,夫人为什么总是起这么早,为什么总是在洛醇的房间门口凝望着。一个陪着夫人嫁过来的阿姨倒是知情。
阿姨说,三少爷想跟着他爹抗战,夫人不同意,于是三少爷就在一个大清晨带着王顺启逃了出去。从那以后,夫人就养成了早起的习惯。
原来是这样啊。
今天是二月十七日,他偷偷进了宅子,溜进了洛醇的房间。他想,洛醇可能就是在这几天遇害的吧。
口袋里的指尖摩挲来摩挲去,他看到窗外的山茶花已经有些枯萎了,以前一片叽叽喳喳的声音再也听不到,就像是主人带着这里的灵气一起走了。
他打开了这沓时隔一年的信。
亲爱的你:
他们说我有一次机会写一封遗言。
想了想,还是写给您。毕竟母亲十月怀胎将我生下来本就辛苦,白发人送黑发人还是别再让她经历了。一辈子这么长,不至于这么早让她知道。如果您有机会的话,请告诉她,我很爱她,她不让我出罗宅,我现在也理解了,当我短短一个月的旅途算是一场青春期的叛逆吧。母亲是用来爱的,我想,如果我还能活的话一定会好好照顾她,不再气她了,请她大人有大量,原谅我这么年轻就要死了。
先生会不会怪我呢?
要是不写就好了,这样您的世界就再也不会有我。
但是我不是那种无私的人。我爱您,就希望您也能爱我,如果您也恰好有一点喜欢我的话,我就希望您能像我那么爱你一样等量地爱我,这样,先生的一颗心,就是我这场个人革命的最大成果。
如果我这么不幸运,您一点也不喜欢我,那我也不会说出只要您幸福我就幸福这种话,我会一辈子缠着您。所以那天分别,不对,应该是永别,我说的话是骗您的。不过骗了也没什么意义,我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那天说,希望您一辈子活在愧疚里,半真半假吧,起码这下,您能一辈子记住我了。您记得以前您答应过我一个条件吗?再看在两个小时后我就要和孙老师赴死的份上,请允许我提一个自私的请求,我希望您一辈子也不要结婚。
写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但是我的生命已经在倒计时,所以想到什么就写了。
先生,我好像从来没问过你爱不爱我,在我眼里,我爱你这句话就相当于我想娶你,我也爱你相当于我想嫁给你,这么慎重的表白,我原来打算等我百分百确定你喜欢我的时候再问的,可是你不积极,不回应,不付出,有时候我看到了点希望的苗头你就立马掐灭了,所以都怪你。
再说说喜欢男人这个问题,我知道这很不正常,但是我没办法控制自己,或许我并不喜欢男人,只是您恰好是而已。王顺启总是说我变态,让我放弃,所以我从十二岁纠结到十七岁,等在马场里看到您冒着雨走在街上,我就不再纠结了,我爱您。
孙老师让我写写国外的经历,其实那些我已经在给孙老师的信上写的清清楚楚,我知道您肯定没看,所以寄信时会连着寄过去,我希望您能仔细看,看完后能说出一句,我真的长大了。
这里的凳子真的很硬,馒头也硬,我昨天吃了一口就吃不下去。所以我想到我七岁那年,看见您吃这个,我当时吃了觉得干干的,后来再怎么买都买不到当年那个味道了。还有那个口哨,我偷偷塞给您了,作为交换,我把您的山茶花带走了,您不要怪我。
犹豫了一下,还有一张纸,我还是写吧。我确实很怕冷,但我也怕热,怕疼,五感比常人发达些,所以骑马射击都很占优势,所以我还挺喜欢这个的。不知道心灵感应是不是比常人更强烈些,但我总是觉得,您一定也喜欢我。
最后,祝您一生平安,健康长寿,带着我的那份活下去吧,也带着我的信仰去抗战,希望未来能早一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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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后,那封信上有一片一片新鲜的水渍,他沉默了很久很久,最后好好地收了起来。
至于给孙其的信,被他烧了几张,他也不再打算现在去看了,等他老了,慢慢地看吧。他知道,洛醇长大了,成长了不少。
洛醇就算不请求他一辈子也不要结婚,其实他也没办法和任何一个人结婚了。他承认了,他认输了,他真的陷进去了,这个铺满了甜蜜的陷阱。
后天,他又要带军回甘肃继续抗战了。走之前他爬上了烈山,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地段做了个记号,费尽心思做了个宽敞的墓,刻了洛醇的名字,把早就买好的棺放了进去,就让他暂时空着吧。
这棺可不便宜,虽然他们不能搞封建迷信那一套,但是他还是相信了,那卖棺的人说,棺材越好,亡人在下面也就过得越好。
抬头一看,日薄西山。他又拿起碎砖捣鼓了半天,拿起包转身走了。
暖橙色铺满了下山的路,树叶也镀了层金。空荡的山林间除了树叶的沙沙声,还有悠扬的口哨声。
一声,两声,三声…七声,八声,九声。
等口哨声消失了,山林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吹到名为“洛醇”的墓前,将那层厚厚的沙子吹干净了,露出下面的刻字。
“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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