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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已习惯命运的赋予 ...

  •   阴暗的小屋,潮湿的空气,一对夫妻在大声的争吵着。

      “你给我滚出去,带上你那杂碎儿子一起滚,妈的,老子是嫁的男人,不是一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渣滓。”女人披头散发,拿起手边的东西就砸。

      男人也不甘示弱,“你看你的样子像个女人吗?我在这个家是……一天都呆不下去了。”

      “是,我不是女人……只有你儿子的妓女妈才是女人呢,呵呵。”女人突地笑了,那张画着猩红色口红的嘴放肆的笑着。

      站在阴暗角落一直不说话的少年,冷冷的看着这个因夸张笑着而面目狰狞的女人。

      男人青筋毕露,扬起了手。

      “打啊,你打,打死老娘钱都是你的了,你不就是冲着老娘的钱来的吗?反正老子也不想活了。”女人尖细的嗓子仿佛要刺穿人的耳膜。
      男人的手终究是没有落下来,无处可发的怒气让他也只有抓住身边的杯子,盘子使劲往墙上砸去。

      满脸是泪的女孩捂着耳朵不住往后退,她无措的拉着少年,低声的央求着,“哥哥,你劝劝爸爸妈妈吧,不要吵了,不要打了,哥哥,哥哥,你劝劝他们吧。”
      少年依然站在原地,动也不动,过了几秒才讽刺的轻笑出声……

      “怎么你还没习惯吗?”

      ................................

      记忆中的童年全是冬天,漫天的雪花,洁白的大地上却遍布肮脏的脚印,没有一丝美感,只是阴、冷,像那条一直在黑暗中延伸的小巷,污浊的空气,永远看不见一个人的笑脸,好似没有尽头,没有明天。

      祁曼汐坐在咖啡店的窗边,看着窗外的漫天白雪向玻璃呵气,然后食指轻轻的划着……
      “曼汐,曼汐……小傻瓜你划什么呢?”夏冠煜宠溺的看着她,这可是在满是人的咖啡店呢。
      祁曼汐只是轻笑,什么也没说,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他的美丽的,可爱的,有才气的曼汐,就这样认真的专注的画着,纤细的手指绕来绕去,像在挠着他的心,然后……
      …………
      一只可爱的,体积庞大的,圆滚滚的猪出现在他的眼前,重要的是,那猪的尾巴骄傲的高高翘起……⊙﹏⊙b
      敢情这般的风花雪月都化成了这只猪?敢情她坐在这边沉默不语半天是为了酝酿怎样把一只猪画得出神入化、体积庞大到想让人忽视都难?

      虽然下雪天,在这播放着蓝调音乐的小资咖啡店中喝着咖啡调着情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但是周围的窃笑只想让他逃……
      店主在他们起身时迅速的,接近嘶吼的吩咐店员收拾。

      两人踩着咯吱咯吱的雪都不说话,祁曼汐从来就是话少之人,夏冠煜也学会了不多言语,只静静的看着她。
      今天曼汐穿了件白色收腰羽绒服,戴了条白色米奇围巾,毛线帽也是纯白色的,她总喜爱白色的东西,问过她,她说因为白色简单、纯粹。他觉得曼汐就像是白色,单纯无害……但有时候,说实话……像一杯白开水,淡……淡到让人无奈。
      他们在一起一年半了,手牵过,吻接过,但是总是这样,他牵她的手,她就顺从的把手放在他手心,他吻她,她就轻轻闭上眼睛。她从不拒绝他,但也从来没有主动表示过亲热,总是淡淡的回应他的一切。说“我爱你”,她就回答“嗯”。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不够努力,但他自问所有能想到的都做足了,他不敢想其实她不爱他,她只是……只是性格罢了,一开始认识她不就是这样的吗?他爱她,爱到心阵阵抽痛,越是爱越是怕,他只有更努力,相信能慢慢改变她。

      曼汐很想去一个地方,丽江,听说那里风景很美,阳光很美。她想如果他在,她一定带他去,他说过最想去的地方是阳光最美的地方,那也是她的愿望。

      她打算年休的时候就去,如果冠煜能抽出时间,他们就一起去,如果他没空,就自己一个人去。
      她转脸看看身侧的冠煜,想自己要不要先告诉他呢,冠煜也正怔怔的望着她。那张呆呆的仿若少年的脸,纤长睫毛下眸如星辰,那双眼睛常常就是这样专注的看着她。当初追她的几人中,她只看到了他,因为他那少年般阳光俊朗的脸和清澈的眼睛。其实冠煜比自己还大上两岁呢,今年都
      快26了,可从认识到现在,那张宛如少年般纯净的脸从来没有变过。

      最终还是没有告诉他,只难得俏皮的说了句“每天看都看不够么?我太吃亏了,我也该狠狠看你,把本看回来。”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我随你看啊,你可以把我带回家慢慢欣赏。”

      走了一段路,冠煜又忍不住问,“你刚才为什么画只猪在玻璃上啊?”
      曼汐瘪瘪嘴,“人家画的不是蜘蛛,是猪。”
      “我问的就是猪。”
      “你才是猪”。
      ……
      ……
      “那好,你为什么画猪?”
      “因为我不会画其他的啊,只会画猪。”
      ……

      其实有时候曼汐也很可爱啦。

      曼汐很满意现在的工作,广告公司的文案,公司很小,处于起步阶段,也正因为这样,她才有足够的空间发展,毕业两年,换了几份工作,只有这个工作她还比较满意,符合她的性格。

      之前做性质类似推销员的工作,简直让她生不如死,开不了口不说,一说话就结巴,她还是适合写东西,她也喜欢写点什么,她始终认为心里的东西写下来比说出来让人觉得安全。好在她文笔也不错,老板挺欣赏,用他的话说,要把她培养成公司的“首席文案”。

      认识冠煜也是因为工作,冠煜在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公司工作,公司挺大,冠煜年纪轻轻已经做到人事经理了。当时冠煜公司要作单广告,考虑了几家广告公司,本来像曼汐那样的小公司,他们是瞧不上的,但他看了曼汐写的文案,认为很特别,就定了他们。

      冠煜对曼汐属于一见钟情,他以前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他曾认为一见钟情的人,喜欢的都不过是别人的外在,是最最肤浅的。

      在第一次见面的酒桌上,他很难不注意到一群美女中唯一不嬉闹的曼汐,她不说话也不对谁奉承的笑。大家都在互相的劝酒中拉近感情,她不喝,谁敬都是一句“不会喝”。冠煜这边的人嚷嚷“祁小姐太不给面子,我们以后都是合作伙伴了”,面对挑衅似的话,她也不惊,只淡淡的一句“对不起,我不想喝酒,工作我会做好的,有差错您尽管挑刺。”

      那天冠煜没觉得自己就喜欢她了,充其量是好感,尽管晚上失眠了。第二天睁开眼,就想“昨天那女孩真可爱啊”,由此发现原来自己一见钟情了。

      冠煜是个富家公子,家世好,人也长得好,要命的是还能干。用他同事的话说,只见过女人追他,没见过他追女人的,一定要把握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好好观摩观摩。
      在大家的观摩兼八卦下,他打败了几个情敌,抱得美人归。

      曼汐性格是有些冷,像是总点不燃的火柴,眼看着冒热气了,就是点不燃。好在曼汐对他也算不错,为他还学会了做菜。虽然从来感受不到她的热情,但她对他比对其他人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他满足了。

      只是他知道曼汐有心事,从来不跟谁说,她常常坐着发呆,想心事,当她想心事的时候,整个人都陷进一种巨大的悲伤中,他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的难过,无以言表的难过。
      他多想跟她分担,但她总是什么也不说。

      他猜多半跟她小时候有关,她十岁时就没爸爸了。

      她亲眼看见她爸爸死去。
      在她面前,以一种惨烈的方式。

      那时曼汐爸爸在建筑工地当工人,以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那时她觉得爸爸每天在高高的建筑物上爬上爬下的很是帅气,爸爸在她心中就像那些建筑物一样高大。

      因为妈妈嫌弃她是个女孩,总是看着她不顺眼,但爸爸当她是宝贝,一从工地回来就擦擦他满是灰的手,一把抱起她,用他的胡渣扎她。

      妈妈老说爸爸身上脏又臭,但她不觉得,她觉得爸爸是最好的爸爸。
      只是有一天爸爸被风带走了,他都没有跟他的宝贝说声再见。

      那天,曼汐给爸爸送午饭,烈日下爸爸还在工作,爸爸攀爬在高大的建筑物上,汗水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她叫爸爸,吃饭了。

      爸爸转过头,看见她,笑了,诶,好。

      然后,系在爸爸腰间的安全带猛的断开,爸爸就像断了线的风筝,落到了地上。
      爸爸的身体重重砸在曼汐的眼前,四面扬起的灰尘铺满了盒饭。
      ……

      想起自己从小被父母宠溺着,冠煜为曼汐感到心酸,心痛。他想,她的性格多半也是由家庭造成的吧。她没了爸爸,但还有妈妈,只是她从来也不说起自己的妈妈。他只知道,她妈妈五年前就疯了。

      她的家庭不完整。这样,让冠煜更心疼曼汐,他要给她很多的爱,弥补她亲情上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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