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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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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义工也就是马特那里知道原来小家伙的背景还真是厉害,小小年纪就已是台湾三大财团之一的未来接班人,虽然只有11岁,但却被誉为“天才少年”。他们在台湾的这所大学最多待半年,就会被家长送到国外的著名大学就读。由于这里是在他们出国前结识其他各财团接班人的唯一场所,彼此之间身份又都差距不是太大,因此之间的相处倒也融洽。
马特是第一个进入普通教学区域的学生会成员,自然有了先例,也就有了后继者----高川。他是找马特的时候被马特发坏挑了几句就开始跟我单挑,反正图书馆人手不够,我倒是看在他是个壮劳力的份儿上,才答应的,依旧是3分钟内搞定。
也许是这两个坏小子的原因,不停的有学生会的人到图书馆找我单挑,每次有人来,两个坏小子都很默契的刺激来者一番,令来人情绪高涨,等被教训的乖乖的在图书馆做义工的时候,两个人都会击掌庆祝一番,终于不是只有他们两个出丑了。
于是图书馆每天犹如集市一般,天天爆满,学生们为了看看学生会的主干,享受被特殊学生服务的感觉而时时报到;而学生会的人从最早雪耻到后来的习惯,慢慢这个普通学生区的图书馆变成学生会的集合地。
“人手够了吗?”我问田娜。
田娜至今还处于呆愣状态,仍然无法相信有这么多佩戴着金剑、银剑和黑剑徽章的学生来到图书馆做义工。
“乖乖,你怎么办到的。”有一次田娜问我。
“这里风水好!”
老馆长依旧笑眯眯的,对图书馆突然多了那么多义工丝毫不介意,他更不在意我做了什么,即便我告诉他要拆了这里;而这些少爷们为了不那么劳累,提出更新馆内的软件和设备,费用当然是他们出,我没意见,于是普通教学区的图书馆闭馆一星期后重新开馆时其内部高科技程度竟然超过了贵族学生区的专用图书馆:所有的书籍管理不再依靠人力,只要通过点击想查找的书名,传送带就可以将图书送到,而借书卡也变为射频卡,系统会自动记录图书的借阅时间,凡是超过租借期限的系统会自动生成名单,并电子邮件通知该学生。当然为了这帮少爷们方便,图书馆后面还设了几个单独的区域以供他们休息,设施条件同样是内外有别,而且全部安装了指纹识别系统和声控系统,任何人即便悄悄闯到后面也无法进入,虽然是仍是普通图书馆,也少爷们俨然将它当作了新的集合地。但即便如此,普通教学区的学生们仍旧是激动着,享受着,欢呼不已。
拜这帮学生会会员所赐,图书馆的消息每周都荣登校刊的榜首,从第一个图书馆义工开始,各种题目林林总总,将毫不起眼的图书馆变为了聚焦所在。
周一的早上阳光明媚,我躺在校园的草地上,享受着阳光的温柔,小风悠悠。
“听说你的身手很好?” 一个很好听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年轻但又有一种威严,小小年纪就有这种气势,我略有些诧异。
用手指顶顶帽檐看了下,来人背对阳光,看不清模样,我也懒得费力,干脆闭上眼。
“你是哪个年级的?”
“我不是学生.”
“有兴趣加入学生会吗?”
“不。”
“是没兴趣还是因为役工身份的缘故不能加入?”
“没兴趣。”我站起来,拍拍粘在腿上的草,拒绝继续的交谈。
“如果你加入学生会,我们会支付给你可观的报酬,比在图书馆待遇好很多。而且你也是第一个能让我亲自来邀请的人,你再考虑一下吧!”声音没有跟来,却有种无法让人说不的压力。
现在的学生已然如此厉害了吗?
周末的傍晚我走出学校,到附近的超市去采购,校门口停了各种名贵的车,司机们都在等各自家的少爷和小姐。
逛了半天,我也只买了瓶可乐,从超市的地下出口出来是一个大停车场,而停车场的出口正对着学校,有时若不想走路了,我会直接穿过停车场,今天也是。
一边走着一边准备拧开可乐,身后由远而近的传来汽车急速的刹车声,一辆黑色的宝马歪扭着驶入,车轮与地面的摩擦声刺激着人的耳朵。
我闪到一旁,警惕地看着这辆不同寻常的车,猛然从半开的车窗里探出了小家伙的头,他挣扎着,一只大手狠狠地将他的头摁回车内,车窗的玻璃升起,隐约还能听到小家伙的尖叫声。车速很快,眼看就要开出停车场,而我附近根本就没有可用的工具。
出口处需要扫卡才能开出去,车子一定会停,只有这个机会了,我看到墙上的消防带,于是快跑两步,用可乐将防护玻璃砸碎,手一扯,消防带便被我抓在了手里。
消防带的龙口是铜质的,带子也很长,趁着车子在出口处减速,我一挥手将消防带抛出,“哐”的一声,后车玻璃破裂开来,消防龙口顺着洞砸进了车里,车后的一个人后脑勺被砸中,顿时血流如注。我将消防带扯回,迅速移动到车的左侧,再甩出,车后门的玻璃同样被穿了个洞,再次打在后座那个人的头上,那人不再动弹。
两个持枪的人从车上下来,冲我就是一通扫射,子弹在我身边擦过,我就地翻滚,躲藏闪避。这个停车场还真是他奶奶的干净,滚了这么半天,居然没让我发现一块石头。
子弹在咆哮,我开始往汽车后面躲,子弹打碎了不少辆车的玻璃,我将玻璃抓了几块在手里,看准了个机会,翻身从汽车后面冲了出去,看清两个人的位置,手一甩,一个人捂着喉咙倒在地上,另一个人开始惊慌失措,他急急地朝我连开几枪,迅速退进车里,发动车子就想跑,我一跃而起,健步跑到死去的杀手旁边,拿过他手里的枪,第一枪,击中了车的轮胎,车子呼啸着歪向一边,但那人仍不死心的继续开着;我迅速的补了两枪,另外两个轮胎也爆掉,车子轰然撞在出口的墙壁上,停了下来。
我握枪靠近,杀手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我打开后车门,将小家伙从车里拉出来,他很清醒,只是脸色苍白,两只手不停的发抖,但却镇定的不象个十岁的孩子。
“没事了!”我拍拍他的头,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我带他往外走,突然感觉身后有动静,我心里一动,猛的将小家伙抱住,翻倒在地上,枪声响起,我刚站立的墙面上有了一个子弹的坑印,我反手一枪,那个刚从车里爬出满脸是血的家伙应声躺下,额头上多出来一个血孔。
“有手帕吗?”我问小家伙,这帮富家少爷一个个都装斯文的揣着名牌手帕。他点头,真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纯白的,递给我,我用它擦了擦枪的把手处,不让自己的指纹留在上面,然后将枪塞到死去的杀手手里。
“走吧!”小家伙紧跟在我身后,走出停车场。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了大财团之子险遭绑架的头版新闻,警察也介入了调查,虽然三个绑架者的身份后来被调查清楚,但对于小家伙是如何脱险的却始终称不甚了解,而“天才少年”应对绑匪,搞的他们内讧互相射杀的说法却被传说很久,小家伙——罗宾在台湾的知名度几乎达到家喻户晓。
于是我也知晓了,是因为我身后从此多了个带金剑的跟屁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