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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这个论坛确实名不虚传,科技界大佬们来了不少,甚至还请了国内TOP1科技公司的CEO来分享交流。在这里能看到最新进的技术,了解最前沿的信息,据说还有大佬饭局,这次是美国前首富拍卖饭局,出价最高的可以跟他共进晚餐,成交价高达上千万,据说是被一位不到30岁的温州小伙子拍下来了。

      这就是世界的参差吗,同样是年轻人,看人家,花上千万就为吃一顿饭,余欢欢瞬间觉得面前的烤肉不香了。

      N大参加这次论坛主要是为了展示他们的人工智能项目,计算机系和数学系的学霸们研究出来了一个机器人,采用了最先进的AI人工智能,皮肤质感和动作神态,无限接近真人,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打扫卫生,还有很多吊炸天的功能余欢欢就不知道了。

      因为她不是研发团队的一员,叫她来纯属于需要一个门面,其他队员负责动脑子,她负责刷脸——就是站在机器人边上,为感兴趣的大佬们解说功能并展示效果,同时,负责团队老大的同声翻译,老大有一个重要的演讲,说是因为她数学系博士,熟知各种专业词汇,能比较好的向世界传达他的意思。

      这老大莫不是学了广告学和传播学,给余欢欢打造了一个‘科技界第一女神’的名号,出来招摇过世。

      余欢欢跟程放吐槽:“这不是搞诈骗吗?我算什么科技界第一女神?现在美女那么多,我自封这个,到时候被嘲笑很丢脸!”

      程放认真的看了看她的脸,一本正经的说:“你谦虚了,比脸这块你可从没输过。N大挺懂营销的,知道大众的关注点在哪儿!本来是冷冰冰的难以理解的科技新闻,出现了一个大美女,观众的热情上来了,热度也就上来了,省了一大笔广告费。”

      “那他们花几千块钱请个模特不就行了,比我漂亮的肯定有大把的。”

      程放摇摇头:“你又错了,美女不是稀缺资源,研究人工智能的美女博士,才是稀缺资源。请模特站那儿有什么用啊,别人问几个专业性的问题,她们阿巴阿巴,说的清楚吗。”

      余欢欢瞟了程放一眼:“呵,你是对我有朋友滤镜,跟情人眼里出西施一个意思,我真没那么优秀~”

      程放学着葛优大爷的语气说:“您又谦虚了啊,就你这模样,别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仇人眼里也是西施。”

      Bella小嘴塞满肉,像个小松鼠似的,看着他们说:“我也是西施。”

      余欢欢揉了揉她毛茸茸的小脑袋:“你是小吃货。”

      ==

      还真被程放给说中了,N大的机器人一展出就获得现场诸多大佬的关注,他们的展位前围满了人,大家惊讶于这个机器人的皮肤神态如此接近真人,这水平绝对赶超英美,有的人还不信,非要上手摸一下真假;获得关注的自然也有余欢欢,她站在机器人旁边,有着不输人工设计出来的完美肌肤、俏丽脸庞,不动的话,还以为是另一个机器人呢。

      直到她开口说话,介绍机器人功能,大家才知道,她是真人。一夜之间,‘N大美女博士’‘科技界第一女神’就火了,主办方还特地拍了她的照片,写了新闻稿发出去。很多人慕名而来,大家都想看看,这个所谓的“科技界第一女神”是不是言过其实!

      机器人穿了一件香槟色蕾丝印花旗袍,显得轻盈可爱;余欢欢穿了一件酒红高领低开叉旗袍,领口是黑色的盘扣,衬的人皮肤格外的白嫩。项目老大说,只有旗袍才能展现中国女性的美,他想让老外知道,中国人也能研发出牛逼的机器人!

      好有道理……

      效果确实挺惊艳的,这位老大可能真的研究过受众心理学,原本以为是平平常常的一次展示,愣是被他给炒成了新闻热点。

      就是可怜了余欢欢这个花瓶,天知道她踩着7厘米的高跟鞋,站8个小时有多痛苦,每次刚想坐下来,就有人要她去介绍。她得不停的在中文、英文和西班牙语中切换,忘了交代,在美国读书期间,余欢欢发现,除了英文,西班牙语在国外运用也很广,于是跟当时的男朋友学习了西班牙语。

      还有很多男人要跟她合影,她只能无奈的解释:“我不是机器人哦,跟机器人拍照这边请~”
      说好的高端、国际化的论坛呢,这么跟那些参加cosplay展会的青少年差不多,就一机器人有什么可拍的。余欢欢捏着发胀的小腿,恶劣的想:果然,不论什么国籍什么年龄的男人,都至死是少年。

      “欢欢~”

      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线响起,余欢欢抬头一看,几米开外站着一位久违的故人,她曾经最爱也最恨的男人——陆之昂。

      5年了,岁月仿佛不曾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他头发梳起,露出一双含情桃花眼,依旧是眉目清俊,身资秀挺,一身高级定制西装,显得他肩宽腿长,在周围一众凸肚肥腻的男人中,格外亮眼。

      余欢欢从程放嘴里大致了解到陆之昂的情况,无非就是有钱任性,没有恋爱关系和婚姻关系的束缚,他彻底放飞自我,热衷于包养各种网红小明星,最近的一个可能是动了真情,为她砸了好多钱,捧她做女一号。

      余欢欢有些奇怪,不是说男人私生活糜烂,纵欲过度会眼凸嘴臭精神萎靡吗?怎么在陆之昂身上看不出来?分手后,他没有颓废,也没有落魄,还是一副顶级精英的样子,真是令人不爽呢。

      见余欢欢愣在那里,陆之昂走过来,嘴角含着笑,又叫她一声。

      “好久不见~”余欢欢扯了个笑,算是回应。

      “我看到新闻了,就过来看看,没想到真的是你。”

      “嗯,是的。”余欢欢礼貌而疏离的回答,转而低头看自己的脚,啧,就不该穿新买的高跟鞋,脚后跟磨破皮了。

      “你脚磨破了吗?”陆之昂突然走过来,蹲下身子,想查看余欢欢的伤势。

      手还没碰到余欢欢的脚,她就跳开了。

      一脸警惕的看着陆之昂:“你想干嘛?”

      陆之昂抬眸看着她,似乎一副很关心她的样子,言语有些急切的说:“你是不是又穿了新鞋子,脚后跟磨破了,乖,把脚伸出来,我看看。”

      这语气,这神态,好像两人没分手的时候。余欢欢的脚特别容易受伤,不论多贵的鞋子,一定会打脚,要么是脚后跟,要么是脚趾,总要磨合几次才能穿。为此,陆之昂每次都会将新买的鞋子,先用沾了白酒的布,擦拭容易磨脚的部位,等鞋子变柔软了才让余欢欢穿。跟陆之昂分手之后,余欢欢跟每双鞋子都是硬刚,因此她的脚后跟总是容易磨伤,这么多年,居然也没磨出茧子来。

      余欢欢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语气十分冷淡:“不劳费心了,我自己贴个创可贴就好了。”

      陆之昂仍不罢休,看到周商商后脚跟磨出的燎泡,语气有些急切:“你的脚都受伤了,不适合继续工作,走,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余欢欢拍开陆之昂伸过来的手:“我们不是那种可以嘘寒问暖的关系。”

      她皱着眉头,美丽的大眼睛里全是不耐烦:“你好像忘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陆之昂呆愣了片刻,苦笑一声:“就算我们分手了,认识这么多年,也算是朋友吧。”

      余欢欢冷笑,毫不客气的回怼:“我朋友多得是,没必要跟一个出轨的男人做朋友,特别是你。”

      陆之昂的脸色一寸寸的白了,他看着余欢欢,她的眼里只有排斥和不屑。她贴好创可贴,继续穿着那双鞋,走上工作台,对着别人巧笑嫣然,自信又优雅。站在人群里闪闪发光,离他那么近,又那么远……

      自从知道她回国之后,他就心神不宁,想知道她的消息,又怕听到不想听的消息。

      余欢欢一直都那么美好,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有许多男生跃跃欲试想撬墙角,后来没有了他的庇护,是不是被很多人追求?她有没有被人欺负?她谈恋爱了吗?她结婚了吗?她忘了他吗?

      ……

      这5年,他行尸走肉般的活着,用工作、娱乐、xing来麻痹自己,想让自己忘记她。曾经一度他似乎做到了,他跟陈依依有了稳定的关系,他越来越频繁的去陈依依那里,像正常的男女朋友一样相处,对她贴心呵护,享受陈依依对着他撒娇,喊他老公的快乐。

      直到见到余欢欢,他才知道,一切都是假的,都是假的。假装火热的心,此时此刻才是真正的燃烧,看她一眼,他就沦陷了,明知道她不待见他,还是忍不住凑过去,想要跟她聊聊天。

      5年不见,余欢欢变了很多,更美丽,更自信了,不变的是眼底的纯净和骨子里的骄傲,站在她面前,他莫名的感到自卑,肮脏不堪的他,还有资格面对她吗?

      同时也心存侥幸,事情已经过去5年了,再多的恩怨应该随着时间淡化了,余欢欢对他的恨可能没那么深了,或许,他们还能做好朋友。所以他还是走了过去,想跟她打个招呼。

      没想到,余欢欢一如既往的顽固,就算久别重逢,连虚与委蛇都不肯,一个好脸都不屑于给他。可是怎么办呢,他的心已经被激活了,像燃起了熊熊火焰,满腔的热情需要抒发。

      从小到大,他只对余欢欢动过心,只爱过余欢欢,上天再一次将她带到面前,他难道要再一次失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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