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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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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轩,喝完这瓶我们就回去吧。”吴迪意犹未尽的样子,“下次喝酒就别来这种地方了。”
“怎么啦?这里很好啊!又安静环境又好,挺舒服的啊。”
“不就喝点酒吗?我有更好的地方。看看你,刚从国外回来,好像没见过什么世面似的。”
“那好吧,这个你熟。下次就麻烦吴大boss带我去别的地方了。”
“下一次就别开那台幻影了,太招蜂引蝶了。私人聚会,又不是商业应酬,搞这么隆重干什么?不是我说你呀,辛亏不是去的那些像夜总会的地方,否则一些小女孩保准一个一个轮流扑上来,你可能就招架不住了。听我的,下次出来随便搞辆车就行。”
“你经常去那些地方吗?我的事情比较多,没你那么有空。”
“你刚接手余氏不久,当然会觉得手忙脚乱。随着时间的流逝,你会感到越来越驾轻就熟的。我相信你的能力,最多半年以后,完全驾驭余氏集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他们从酒吧里出来,都感到意犹未尽。
余丛轩一直在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学习处理余氏集团内部的问题,感觉确实有些累。
而吴迪则不同,他已经掌管大成公司好几年了,早就可以独当一面,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轻松应对。喝了几杯酒之后,感觉更加精神焕发。他独自去了另一个地方消遣。
余丛轩拖着疲惫的身体将车开往家的方向。他的家在一处安静的江滩上,离市中心也不远。是一处独立的三层复式楼,这处房产是父亲在十几年前置办的,现在的价值已经翻了N倍。他们家在A市有多处房产,包括余氏的办公楼在内。当然这些都归功于他父亲的功劳。
车开到了家门口,出现在眼前的是一趟高端别墅必配的铝艺大门,整体给人低调奢华,庄重威严的气势,既彰显主人的身份地位,也体现了主人对生活品味的追求。
房屋内灯火通明,在古铜色金属门窗的映衬下显得金碧辉煌。当初在装修房屋的时候,的确花了一翻心思。虽然十几年过去了,无论内外依旧如当初那般新。内部的陈设和装修也是十分考究和大气,完全可以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余丛轩轻轻按了一下汽笛,大门就自动打开。进去后就是一处院落,大约一到两千平米的样子,种着一部分花草树木。停车场就在院中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面还停放着好几辆各种不同档次的豪车。
余丛轩从车上下来,眼睛一下子落到了一角的一辆凯迪拉克CT4上。红色的车身显得格外另类。他心里在想,没道理呀!家里怎么会有这种车?老爸什么时候有这么夸张的品味?明天试试它。
余丛轩来到家门口,透过门窗看见父亲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双眼直直地盯着大门。
“嗯,回来了,怎么这么晚啊?回国这么多天,第一次晚上回家这么晚。”
“没什么,找吴迪喝了两杯就回来晚了。老爸!你怎么还没睡?”
“轩轩,你不回来我睡不着。现在好了,我去睡了。”
“啊,对了老爸,停车场里那辆红色的凯迪拉克是你的吗?什么时候买的?”
“那是你姐姐去年买的。我都快一百岁的人了,哪儿还有那个激情。”
“那车钥匙在不在你这儿?我明天就开着它去公司上班。”
“不在,我问问你姐姐。”说完父亲拖着颤颤巍巍的身姿离开。
余丛轩看了看时间,并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下了班一定要早点回家,绝对不能让年老的父亲担心。也许,父亲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日子了,需要他的这份珍惜。
即使回到家,见到了父亲,余丛轩心里也是孤独的。整个房屋都是冰冷的,没有一丝温暖。这里对他来说,并不是家,倒像是金碧辉煌的牢笼。两岁多就失去了母亲,生命里只剩下一个老父亲像教导王者那般冰冷的教导。普通人很难想象这到底有多么恐怖。
他害怕回到这个家,却又不得不回。因为这里有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牵挂他的人。当走进家门的那一刻,他见到父亲的那一刻,隐隐的有些许温暖涌上心头,随后又却迅速消失。
难以想象,假如有一天父亲离开了他,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的。在他的内心深处非常希望能够快点找到向阳。他一直是一个冰冷的人,这是成长环境造成的。迄今为止,向阳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让他感到温暖的人。这种感觉,即使过去六年依然让他念念不忘。
当余丛轩即将要准备上床休息的时候,仿佛想起了什么,转身向与卧室旁边的书房走去。当年装修的时候,父亲为了方便他硬是将卧房改成超大书房。
他走到书架旁边,踮起脚将放在顶层的一个看上去很旧的蓝色长方形盒子拿了下来。
上床之后,他并没有立刻休息。而是轻轻地打开了那个盒子,从里面拿出来一个万花筒。
这个万花筒他保存了很长时间,就算他去当初去了异国他乡也带在身边。这个万花筒是当年向阳亲手做来送给他的。据说里面能够看到很灿烂的东西,这么多年他一直视若珍宝。
这几年来,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总是在睡前把玩这个万花筒。将眼睛对准筒口,里面的世界确实很缤纷很灿烂。他一直不明白,向阳送这万花筒的初衷是什么。
他只知道,当时他很郁闷,不开心了好久。后来向阳就送来了这个万花筒。
渐渐的,他睡着了,样子看上去很安逸。万花筒散落在枕边,无数次他就是这样入睡的。在他心里,万花筒就像是向阳本人。无数次带给他温暖和安慰,让他安然入睡。
早上醒来,他会第一个检查万花筒是否完好,生怕自己在梦里不小心损坏。
一直以来,他都不知道向阳毕业后去了哪里。刚回国的时候,他专程去过F大学找到当年向阳的大学老师进行打听,却没有任何结果。老师也不知道她毕业后去了哪里。
可能是向阳的形象问题,在校期间的朋友不多的缘故。导致六年过去了,也没人知道她的去向。毕竟没几个人愿意跟一个胖子交往,聚会什么的也没法带出去亮相。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让余丛轩整整思念了六年。个中滋味只有当事人清楚。
除了想念向阳,现在最值得余丛轩做的是尽快挑起整个余氏集团的重担。如果不是这个非常时期,可能他会花更多的心思去寻找自己心中的爱人。有时候,甚至有背弃余氏的冲动。
余丛轩终究还是战胜不了环境,无法忽视父亲为自己做的一切。
父亲老了,走不动了。余丛轩无法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也绝不能让父亲一辈子的心血因为自己的不屑一顾而付诸东流。自从他接管余氏集团的那一天,就决定面对所有的一切。
余丛轩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万花筒放进盒子里,拿到书房放在原来的地方。每天,他在睡前和起床后,总要重复这一件事情。渐渐的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尤为刻骨铭心。
余丛轩离开房间,顺着楼梯下了楼。父亲已经在餐桌让等他了。早餐很丰富,全是他爱吃的。这并不是父亲的一贯作风。从小到大,父亲总是爱把他不喜欢的东西拿到他面前。
包括一些吃的食物。即便是他不喜欢的,也绝非凡品。比如他想吃蟹腿的时候,父亲逼着他喝燕窝。他想吃麻婆豆腐的时候,父亲逼着他吃红烧牛排和凉拌鱼腥草。
从小到大,父亲似乎总是在逼迫他接受一些不喜欢的东西。就是因为这个让他感到痛苦的举动,间接培养了他超凡的眼界和不俗的品味。
“坐下来吃吧。”父亲苍老的脸上带着一丝微笑,一手递给他车钥匙。
余丛轩想起自己有一段时间没有过问父亲的生活,于是坐下来边吃边问:“老爸,今天怎么过?想不想去什么地方,要不让我或者姐姐回来陪你?”
“我老了,走不动了,那也不想去。轩轩那,现在我们家余氏最大。你和姐姐一定要好好干,千万别给我丢脸啊!外面的人都以为我老了不中用了,都在传我们余氏要垮台。”
他听了父亲的话,更觉得自己肩负着无比沉重的家族使命。
他开着那辆红色凯迪拉克去了公司,然而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改变了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