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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我出生在八 ...

  •   我出生在八十年代中期的一个小县城,小到了在中国地图上使劲找都不一定能找到的那种。我们这一代的人,在九十年代末期迎来的人生的青春期。那时候流行Beyond、流行四大天王、流行郑伊健、流行古惑仔等等等等,当年我一直以为我是《古惑仔》的真粉丝,多年以后才发现并不是。真正的粉丝都还没有刑满释放,天天叫嚣着“陈浩南怎样怎样”打着怀旧牌的其实是一帮假粉丝。
      《安娜卡列尼娜》里讲“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的童年就是幸福的,那么幸福的同龄人便能理解我的童年是如何度过的,至于觉得自己童年并不幸福的朋友们,你们也没有时间来听我讲述幸福。总之,前者会用童年来治愈一生,后者会用一生来治愈童年。
      快乐而无知的年龄总会过去,在我高中的时候,我发觉每天逗逗女同学,跟男同学打打架,气气女老师顺便再喊个家长的校园生活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开始了对异性的无尽幻想,犹如春天的猫儿,秋天的狗儿。
      很快,我便拥有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个女朋友,一位小巧而可爱的短头发女孩,每次看到我的时候总会浅浅一笑,白皙的小手在胸前微微地晃着:“hi~”那个时候我的眼睛,我的心便会跟着她的手一起晃悠,然后晕乎乎的、硬生生的从嘴里憋出一个“hi~”来回应,以至于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犯晕,哪怕现在想起她都犯晕,总感觉有一只白皙的小手在我面前晃悠。
      这段所谓的男女朋友关系并未维持多久,单纯而青涩的东西从来不会长久,我们甚至都没察觉这种关系跟普通的同学关系有什么区别?时至今日我跟她依旧能算上是朋友,彼此也能聊聊天,拉拉家常。我固执地认为爱人之间的关系只能是纯粹的,一旦分开,那便是朋友都没得做。所以,我与她并不是爱人。所以,她也不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不是我的晓凤。
      我跟晓凤算不上是朋友,我只承认她是我的爱人。
      差不多有十六年,我拒绝知晓她的任何消息,我单方面失联十六年,是的,从与她分开的那一天开始,我便不再找她。我强迫自己move on,从她不要我的那一刻开始。于她而言,我死了十六年,于我而言,我开启了属于我的荒唐而放荡的长达十六年的浪子生活。
      与晓凤分开,我差一点就死了。
      那种感觉就像,与她在一起产生的所有快乐乘以十然后全部转化成痛苦侵袭全身,那是一种万念俱灰、撕心裂肺的痛苦。
      时至今日,哪怕我重新将她搂在怀中,我依旧这样说。如果某一天我想再次体验死亡,那么让她把我踹了便是,她就是我的濒死体验设备。
      我时常会想,如果一开始就不认识她,我会是怎样?如果当年不分开,我会怎样?如果我厚着脸皮去找一找她,我会怎样?如果能娶她为妻,我又会怎样?嗯,我都会很幸福!
      我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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