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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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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我在25岁的时候历经了一次减肥。其实就是一次吃草的过程,猪肉几乎不碰,以为能坚持,最后在我26岁的时候又打回了“圆”形。此间我喜欢上的应该只有一样-来杯美式吧!第一次尝试,味道一言难尽。但久而久之发现,我常点。
衣服我钟情黑色,不是单色那么简单,是乌泱乌泱的黑色。是的,冬天找衣服,打开收纳箱就是这个感觉。可能它更能藏污纳浊,也可能是我自欺欺人。
鞋子我有一双高跟鞋,为了面试买的。一次的亮相,足以证明它不适合我,也并没有带来好运。为了与跟风小白鞋划清界限,我应该说我喜欢“小黑鞋”。黑色的不必说。也有白色的,但没两天就成了“泥娃娃”。我很郁闷,但也觉得挺好玩,就像看见小孩子故意去踩水坑那样好玩。
我喜欢漫无目的地絮絮叨叨。不设字数、内容的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