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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喜欢上一只猫——懒猫《1对1》 ...

  •   因为朋友的推荐,所以去看了懒猫的文。起先看的是几篇短文。

      基本上短篇能够表达作者的多个侧面,多看个几个短篇,就会知道那个作者,究竟是千面人,或者是属于旗帜风格型的。

      话是这么说,事实上,我看短篇的原因,却只是因为对别人推荐的东西的存疑(并不是说怀疑对方的鉴赏力,而是我向来都认为,个人的性格差别太大,所喜欢的文自然差异也大),但是如果是好作者的好文的话,我自然也不会错过。

      所以就想先去了解,那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看事情,想事情的方式,他文章的方式……

      如果我还没有喜欢那个人,想去了解他,我绝不会看长文,那太累人。就如某人会说他不喜欢看长文。因为不定性。因为不想去喜欢。

      淡淡的悠闲文笔,很快就抓住了眼球。我只是静默地去看,一篇了之后紧接着再是一篇。几乎连主角名字都忘记。然后又想,也许连作者都会忘记名字吧!名字,在这样的如浮云一般的文字中,真的只是符号。不信,你去看就知道了。

      寂。

      七天。

      跳跳跳。

      然后,跳了坑。

      回头,去找完结的长篇来看。那个时候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了。

      因为在网上又一次碰见了当初推荐我的人。

      他问,喜欢吗?我回答:喜欢。但是还没有惊艳的感觉。

      基本上,一来我就是一个慢热型的人。有时候强烈叫嚣着喜欢的话,也许只有一半一半的真实,在真实的时候,却反而别别扭扭地说不出来喜欢。再一来,那样清淡的文字,实在算不上山珍海味。所以我只是淡淡地咀嚼。嘴里含着,然后面无表情地点着头。一副如果厨师大人亲自来看的话,会把手中的勺子直接拍下来的欠扁样,而我只是庆幸他拿的不是菜刀。

      不过,另一方面,在心里,我已经决定去看懒猫的长篇了。

      首先就是1对1,奇怪的题目。向来就喜欢那种强强对抗的格斗游戏,笑。

      但是看过了懒猫的短篇,自然也知道这个家伙,即使果真写的是格斗场的游戏,也绝不会是那种血花飞溅的惨烈。即使有血花飞溅的惨烈,也会让人误以为只是天下了一阵淡薄的红雨而已。没有惊艳,却已惊艳。

      “我”遇到他的时候,在地铁里,“我”看着他拿走了别人牛仔裤兜里的钱包。

      “我”看到了,就盯着他,他抬头看见我,也盯着“我”。

      “我”做了个手势让他把钱包放回去,他微笑着摇摇头,把钱包扔在地下。

      一起到复兴门换车,他走过“我”的身边,轻轻碰我一下,回头微笑。

      “我”在走向上层环线地铁的长长的隧道里,一直摸自己的书包。东西一样都不少。

      心怀疑惑上了地铁,却发现他站在站台上拿着“我”的身份证摇晃。

      初识的一段,写得极其悠扬,古惑的少年,如同mv一般,伴随着弦乐缓慢流淌的声音,伴随着浅浅的微笑。没有任何冲突的言语。也似乎不需要有,那一幕在记忆中渐渐成为透视点。

      猫没有长性。有时候喂了几天,吃饱了厌了就走。

      说着这一点像极了男人的小丁的奶奶养着37只猫。仅靠抚摸就能分得清每一只猫的奶奶并不是真的喜欢猫。只是年轻的时候被男人包围,老了的时候,就喜欢有很多猫包围着自己的感觉。但是,一个垂暮又失明的老人,我们又能相信多少她的虚荣——也许只是寂寞而已。

      小丁也寂寞。

      相依为命的奶奶死后,他对“我”说丢了她所有的猫,却明明留着一只大着肚子的猫,用了一个牵强的理由。

      一直喜欢不断地闪烁着,找着借口,无论是对于猫,或是对于被他有意无意地勾引着的“我”。

      那样的小丁的寂寞,在某些时候其实有些别扭到丢脸的样子,但那也只是在“我”面前而已。

      我因为总是吵着架的父母而不怎么相信着周围的一切,有着连自己都没有发现到的寂寞。有时候,某些地方相同的人,会被吸引在一起。不用言语只用眼神,这么解释也许太玄了一点。但是,那眼神里的东西,有时连自己都没有发现,又怎么说得出来。

      于是两个人都有着各自的世界。有真心爱着的人,有各自游戏的对象。

      那个时候的两个人,偶尔会整夜整夜地聊天,也会整夜地□□。不是情人,也不太像朋友。只是有种野猫找到向往外出的家猫的情形,互相试探着,彼此吸引,同伴一般在为某些事本能地同仇敌忾着,以至于终成牵绊。

      完全是一种默契,所以即使互相背叛也完全不需要觉得对另一方负疚,只是玩笑般的怨怼慢慢地多了之后,才发现感情已经深入骨髓之中。

      于是,小丁的偷拍(狂汗ing,想到他在藏在“我”背后的忧郁目光就不由得热泪中)也很自然,我的十年不相忘也毫不突兀。

      poo一直相信,有很多东西要多年后再回头看,才会发现当初的痛。热恋这种东西,一旦消失后就很难抓住那一点余热,而细细熬来的粥,一个不小心总会烫伤口舌。也许还是秋老虎的天气。在看到两人蓦然重逢时,poo一时有寒燠失时的错觉。

      写在结局之前的那一段,让人措手不及。

      但是如此只在寥寥几句中电光火石般发生的“惨剧”(笑),却让我丝毫不感到突兀。或者应该说,作者沉稳的笔触原本就不会让任何人有突兀之感,而且牵牵扯扯了十年的两人之间,发生任何事情,已经看到这个时候的读者,相信都已经不会觉得惊讶了。反而要感谢老天,终于打破蜘蛛网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

      “我等你!”这种话理所当然。如果不理所当然我就要踢作者了。虽然在中间似乎有读者怀疑是悲文,而刚看开头的时候就觉得是悲文的poo到这个时候的执著已经开始弹性疲乏,在看到他们第一次分手(算是吧)过时便认定不会是悲文了。所以看得一直乱期盼的,都没有流过眼泪。虽然也有点想落个几滴应景的。

      ……“我可还希望你家庭幸福呢。”小丁说。

      “等你出来就家庭幸福了。”……

      结局的对话很酷。

      写到这里,便突然堵住了。中间本来还有很多话想说,但是觉得这么幸福地讲到结局便已经足够了。

      都说虐身到最后结局又不圆满的作者是后妈。我觉得那是不得已。虐心的到最后还是悲剧,那还真是发自内心的后妈,懒猫大,来亲一下,你人不错嘛~挤眼。

      文字不用说,文笔真是纯熟得不得了,所谓的玩转文字嘛!我知道原创作者里有好多文字高手。可贵的是故事也让人感动,想尖叫却觉得气氛不对,只能软倒酱。笑。

      文里也有很多其他人物的个性十分鲜明。“我”的初恋女友,第二个女友,还有宁,三个女人也各有特色。那个小丁喜欢的警察连正式出场也没有,但是总有被影响的感觉,只是没能喜欢上,也许别人会喜欢吧!不知道。

      围绕着那些来来去去的配角,也有一些耐人寻味的故事。读得时候也有感触。人果然还是活在现实中的。笑。文笔好的作者写的文在我看来一般都不是太现实到白描,就是太不现实到虚幻。但是,懒猫的文却真的懒懒的,带着些虚幻,带着些暧昧,不过写得却很真实。果然是一只半眯着眼睛的猫。在人所看不到的地方,眼神锐利地张望。

      不过至于现实或是不现实之类,因为本来就常有人批评本婆这个人活在非现实之中,所以还在忏悔中,说出来缺少权威性(汗!其他以上的言语也不见得权威到哪里去)。只能说人各自评说好了。

      总觉得好文大家赏。但也不是说就保证任何看到推荐的人屁颠屁颠跑去看之后就百分百不会后悔。就像有人说这一篇更倾向于同志文一般。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所谓的同志文跟耽美文有何区别,一讲起来总有人会吵,伤脑筋啊!界限也不用分得太清楚了,俺们是一家嘛~

      总之看着养眼的偶是都喜欢的。更何况这一篇真的是满养眼的(表想得太歪哦~)。私以为耽美是美到有些病态的。否则的话,就浪费了一个“耽”字。而poo现在推荐的这一篇却很积极向上哦~~努力地为了生活打拼,所以当扒手,或是流氓,或是被包养者,或是入赘,或是背叛者,或是驾车逃逸者,或是罪犯,或是下岗职工(绝无歧视意!!)我们全都在为了自己能够活得更像自己而努力着!万岁~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喜欢上一只猫——懒猫《1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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