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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驸马 天抹微云, ...

  •   天抹微云,是个难得好天气。琯街又恢复成了那个琯街,纪府还是那个纪府,朝起浇水、正午烟浓、傍晚红霞,孟冬十照旧每三天出去逛花市,只是不会再有一个老人随行,不会再有超过四个的人存在。
      纪琅跟在孟冬十身后,老老实实地背着背篓,在拥挤的人流中喘气。
      孟冬十把新鲜的素菜搁置在纪琅身后,见他今天不知道第几次出神,问他,“你今天怎么魂不守舍?”
      突然出声,纪琅被打了一个激灵,他连忙摆手解释,“没、没有,我没事,我很好。”
      说完,他才发觉自己的匆忙,赶紧侧身垂头,想把红透的耳朵藏起来,可是他忘记了,人是有两只耳朵的,纪琅只觉得孟冬十的目光凝结成实质,要剥开他单薄的胸膛剜出他扑通扑通的小心脏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他内心惶恐不已,恨不得立马变成蚂蚁缩进土地缝里。
      哪知道,孟冬十只是轻轻嗯了一声。
      于是又继续买菜,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纪琅只觉得这时间就像那月底的银钱,一份恨不得扳成两半花,长长慢慢,他想要催促孟冬十,又被少年皮肤惊心动魄的白色给吓住,他想要对孟冬十大喊大叫,却又惧怕鬼婆婆的尖言利语,最后只能跟个受气小媳妇一样,扭扭捏捏走在孟冬十身后。
      他盯着少年单薄的背影,内心仿佛有一千一万只热锅蚂蚁在攀爬,他恨不得立刻把背篓撂在孟冬十头上,最后他的急态就连那卖肉的老板都看出来,问:“你弟弟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做啊,怎么看着这么急呢?”
      纪琅跟着点头,用充满感激的眼神看卖肉老板:是呀是呀,我很急讷!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再傻的人都知道,纪琅不信孟冬十不懂。
      于是,他听见孟冬十说,“他没事,他很好。”
      纪琅:这话太耳熟了——
      他只得拉扯嘴角两旁的肌肉。
      “孟哥,我肚子疼,我想去趟茅房。”
      他咬牙切齿,心想,小爷不要面子了,小爷才不和你混呢!
      孟冬十一愣,随即说,“那我们马上回去吧。”
      从这里到琯街要一炷香的时间,这、这不是要纪琅的命吗!
      纪琅停下来,叫了一声孟哥。
      孟冬十停下步子,回头看他。
      “怎么了,是不是已经——”
      他目光落在纪琅的裤子上,意思很明显。
      纪琅终于忍不住了,说,“没有!”
      “那快走吧!”
      说着,就要往前小跑。
      纪琅忍无可忍,他抓住孟冬十的胳膊,说,“孟哥,我没有生病,也没有拉肚子,我只是…”
      孟冬十眼神鼓励。
      纪琅一鼓作气,“我只是想看春榜,今天是出榜的日子,我想游大哥有没有拿下榜首,如果他拿下了,那他就可以叫我读书识字,他之前答应我的。”
      说完,他侧头,对自己今天的别扭和慌不择路感到羞耻。
      孟冬十没说话。
      纪琅过了一会儿抬头看他。
      他有一点忐忑,双手不自觉地扒拉这两肩的绳子。
      “你既然这么想去,为什么我一开始问你你不说呢?”
      孟冬十声音平静道。
      纪琅囧,他内心一直惧怕孟冬十,也不是完全意义的惧怕,只是他隐约能够感受到周围的人对孟冬十的维护…也不能说是维护,但是就是他不能形容出来的东西。
      他嗫嚅,“我怕你不同意—”
      孟冬十不在意,“我又不是管家和婆婆,为什么会不同意呢?”
      今日的孟冬十像是被春风贴着吻过,温柔至极。
      春苔始生,在护城河里荡漾着身姿,初醒的鱼儿相互咬尾,纪琅只觉得胸腔如灌春风浩然气。

      出榜的地方是在太和门,文人雅士可以随意打望全过程,平民百姓拥堵在那面墙上,不免有人欣喜若狂,高呼中了;也有人垂头顿足、满脸失意,准备再战一年,由此可见,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纪琅惦着脚尖儿、在人群缝隙看那顶顶高的一行,熟悉两个字前面赫然是状元二字!
      “中了!中了!!”
      他乐得直蹦达,仿佛这个中的人是他一样,他第一次生出勇气把头高高扬起,去看远方楼上的人,那些人都是识字的,纪琅一直就畏惧这些人,他自卑自懦,因为他身上的混血,因为他父亲的血脉使他一直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他不敢去纪臣的书房侍弄,因为他对书房的神话和崇敬,太过而远之,如今他得了习字的机会,竟是将自己十余年来的卑微忘得一干二净!
      孟冬十在人群外等他,相比于周边人的大喜大悲,他相当得平静,或者说是毫不在意,他明明背着破旧背篓,穿着素日里的仆人服饰,明明不是那么打眼,却偏偏捉住了好多人的视线。
      回去的路上,纪琅一直在疯狂地说话,他包含着憧憬。
      孟冬十默然。
      正是春风得意时,夸官三日。
      自楚国开朝以来,素有状元游街的传统,从太和门出,披红骑马到奎星堂、观音庙、关帝庙行香,再步行共赴状元府,把酒言欢。
      纪琅的疯狂在游鱼出现时达到最高。
      他此时不再是往日的青衣青年,他头戴簪花,身穿红袍,斜斜地披住一条紫金绸子,前呼后拥,旗鼓开道,气派非凡。
      正是他春风得意、望花时,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明显一呆。
      孟冬十顺着看过去,发现是二楼茶馆上的一双璧人,男子高挑也算出彩,谈笑间有点说不出来的味道;女子仅仅挽住一个飞云髻,看不清面目,但通身得气派却是不能掩盖的。他们没有任何的亲密动作,也没有隔得很近,但是他们之间那缠绵得都要成浆糊的气氛,已经宣告了一切。
      游鱼心里胀鼓鼓的,头脑被这场景刺激得不分时间,眼中晃晃悠悠白光亮,他轻轻合眼时,停顿得稍久一些,再睁眼便还是刚才的得意模样。
      孟冬十心中疑惑,也只道触景生情。
      另一边,茶楼上。
      温祈骄刚刚上来,淡淡地和窗户边一对年轻男女打招呼,蒋山宴就没那么随意,他冷冷地在温祈骄坐下后才落座。
      座位四周围满男女,且不说男子,这不管是茶楼下还是茶楼上的女子,一个个都是精心打扮了的,一个赛一个好看,她们额头上贴着别致的花钿,两腮泛着激动后留下的红晕,妆微微地晕开。
      她们嘴里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这些意气风发的豪杰们的一切,好像在讨论着自家人。
      店小二不敢怠慢,赶紧把茶水点心上齐。
      “不得不说,这届的状元郎真是比前几届都要合圣上的心意。”温祈骄右手拿玉筷子蘸水在桌子上乱画。
      蒋山宴看去,那打头的青年正缓缓而来。
      “你打算把他纳入你的考虑范围?”
      温祈骄摇头,他叹气,“戚玉笳到了。”
      戚玉笳的爹爹娘亲皆是名门烈士,为了如今的楚国献上了自己将门的生命,只可惜两人身亡时,戚玉笳还是个牙牙学语的丫头,先帝仁慈,把她交给他那早早丧子的姐姐抚养,两人感情甚笃,如母女如姐妹,朝见太后仁寿宫,暮拜陛下共参食,想来如今也已经十二年过去了。
      陛下曾经多次表露对这位郡主婚事的头疼,既不可过于显赫,也不可刻意低微,文武官员自然是好,可是戚玉笳身后还有一个公主娘;商人贾客终究落入俗套,眼睛掉进钱堆里。
      温祈骄曾经在家宴上远远的看到过这位郡主,长得跟朵御花园的花儿似的。
      “能和忠国公府打上关系自然是好,只是……”【太多的皇家关系利益,对我来说没有太多的好处。】
      蒋山宴沉默,他懂温祈骄沉默下的意思。
      “那状元郎你有几分把握?”
      状元郎戴簪花,在众多金榜题名的主儿当中,唯他的模样熠熠发光,杏眼衬他无辜,弯眉显他温和,状元红袍显他神气。
      这样的人温祈骄自打小就见过许多,意气风发,迎风可斩混沌,可究竟他是不是这刀锋,能不能成为这刀锋,是接了温祈骄的橄榄枝,还是飞上枝头变凤凰,温祈骄没有十分的把握;毕竟自古来今,陈世美不是随时都有的。
      没有十分的把握,就意味着宫中的诡谲云涌不能完全停下来,皇后在宫中就还要受到一日日的威胁,温家也就要涉水其中,常在河边走,尚且有湿脚之顾虑,况且已经涉水,能尽早脱身自然是不能再好的。
      “这状元郎好生女气!”隔壁茶桌上有人感叹。
      “不爱阳刚之风,偏爱些脂粉俗气,舍不得把自己弄得健壮一点,丑死了!”有人如此嫌弃道。
      温祈骄听后,摇头。
      丹枝现崇尚男子好容貌,阴柔美,虽然与丹枝的风俗脱不了干系,可是真正地盛行却是如今的陛下对身边的奉笔太监,颇为宠幸,甚至有为了他,和皇后娘娘不睦的流言蜚语从宫中传出来。
      而那位奉笔太监正是燕国三皇子,王容玉。
      是燕国最后一任皇后的嫡长子,是十三公主的亲哥哥,以及一个极为尴尬的身份,那就是楚国五皇子的未来名义的舅子,如果十三公主没有引颈而亡的话。
      传闻他一入楚地,便使得陛下对他的美色沉迷,甚至陛下为他破了规矩,亲自把他提拔到自己身边使用,至于是如何使用法就不得而知了。
      “前有贵妃使得天下人只愿生女不生男,现有一个亡国奴使天下人只爱好脂粉色!”屏风后面有人不甘道。“美色误国矣!!”
      他愤恨得连拍桌子,惹得周围人纷纷上前劝他。
      “状元郎来了!”在栏杆侧的趴着的人高呼起来,茶馆一阵慌乱,起立声、整理声,衣服摩擦声,声声皆有。
      温祈骄听在耳朵里,内心无端烦躁,他用力将手中的玉筷子扔出窗外!
      “呀!”有人惊呼!“那个不长眼的东西扔的!”
      姓温的不长眼的东西伸出头去看。
      状元郎被这突兀一声给吸引,他侧首看过来。
      楼下的纪琅不好意思地捂住嘴,恨不得钻进泥土里。
      然而游鱼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他身上。
      游鱼目光上抬,正对温祈骄。
      温祈骄对游鱼一笑。
      游鱼报之以颔首,他顺着温祈骄的位置,目光往他们一侧移动,看见一位高挑青年打眼望过来,他生得一双笑眼,不笑的时候总觉得要笑,他这样突然闯入游鱼得眼中叫他愣神许久,男人对面坐着一位女子,貌美是极,是位大家闺秀。
      旧人多年不见,游鱼心乱如麻,他眼神复杂地盯着青年,眼底泛红。
      他应该上前打招呼吗?
      该说什么呢?
      好久不见?
      还是就这样,两两相望?
      他轻轻阖眼,把那些旧事旧人摒弃出去,不值得,不值得的。
      他这样对自己说。
      他睁眼,继续看着眼前的道路。
      衣冠济楚,恭迎新贵,佳肴罗列,钟鼓不辞。
      眼前是一条无论如何都是开阔至极的路,远山长,云山乱,晓山青。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女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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