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初恋 ...
-
少男少女的初恋是情的“萌生”,不是性的本身,它往往是单方面的,心理上的,感情上的爱恋,是纯洁的心理之恋。———百度词条,如此的诠释初恋的特征。
我的初恋不是情的“萌生”,也不是单方面的,却是纯洁的。17岁时台湾言情小说的风行,一种名曰“耽美”的文化从日本流向台湾,又从台湾流向大陆地区。彼时琼瑶阿姨带着她的现代浪漫主义文风统领着整个台湾地区言情小说的风潮,各种肝肠寸断,爱恨情仇等唯爱思想涤荡着当时年轻人的爱情观。在这场文化洗礼之下,我的两个表姐持着名扬十里的美貌,开始了她们的爱情求索之路和注定悲惨的命运。我在她们租借的小说中,初窥了爱情的端倪,大多是男女之间的感情纠缠和旖旎辗转。于是我自己跑到镇上的租书店里,找到了注定影响我一生的耽美文学,甚至一些少男们向往的禁忌之书,我在那时发现了自己关注的点是男性的一方,就知晓我的人生注定了“与众不同”。
同一年将触角伸展到我所在小镇的除了小说以外还有互联网。镇子上新开的店面叫起点网吧,当时镇上年轻人对此新鲜事物趋之若鹜,我也不例外。我学会了用□□聊天和用百度引擎搜索着少年时亲友无法解答的疑惑,让我对所在的世界有了全新的认识。网络世界的冲击,让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小小的企鹅图标与千里之外的无数陌生人产生联系,这让我感觉要比学校里青少年杂志上,抄下国内其他地区的某人的联系方式,给他或她去一封信,结交一个笔友,效率要高的多。当然网络带给我的还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它比禁忌之书要直观的多,通过搜索引擎,我直白的看到了其他人种的身体构造,连镇上的浴池都没去过的我,无法想象其他男人的身体与我有何不同。当我的某个搜索引擎嘭的跳出一个不挂一缕的欧洲猛男的界面时,我的耳朵都在冒烟,生怕网吧的老板看到坐在角落的我,竟有如此“与众不同”的爱好。哪怕今日,我完全可以堂而皇之的和陌生人分享我的性向,却不敢堂而皇之的和陌生人分享我看的动作电影。
于是带着对言情小说一般跌宕起伏却又结局完美的爱情幻想,还有对性的觉醒和渴求,我确定了自己是趴在下面的那个角色。然后怀着这种模棱两可的心情通过小企鹅寻找着那个隐匿的群体,抑或是那群体里的某个属于我爱情故事的男主角。了了三年的时光当中,我认识了三两个和我一样毫无经验的“白纸”们,然后和他们练习着仿佛牵肠挂肚的爱情模拟(隔空的聊天)。通常在模拟到达某个时间节点时,他会发来照片,或是一个可爱的小胖子,或是一个中年的大叔,与我来说,模拟练习结束。我不想我的爱情生涯和小说缱绻凄美的故事拉开太大的距离,尤其是恋爱的对象不能与帝王,将军,总裁,学长等完美人格和外貌的男主角们背道而驰,显然胖子和大叔都不像是耽美故事的主人公,至少不会出现我的故事里。
就在我像导演选角一样的度过了三年到达已然成年的20岁的时候,我来到了一座小城。找到一个圈子里的网络聊天室,开始了直白迅捷的挑选着我的主角。每个人都在发送着自己的需求和自身的条件,如20.185.65.0某某城,找对象等等,于是在几次象征意义的情感拉锯之后,我很随性的把自己的第一次交付给了一个到现在记不得面目的胖子,仅仅因为他追我够真诚。无关情感与否,我只想在初尝禁果之时遇到一个温柔的人,抑或是老天不想让我做个21岁的处男,和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同年的九月我遇到了他,人生中的初恋———“纯洁的爱恋”。通过几次的网络聊天之后,得知他来自辽宁,在本市某大学学习播音主持专业,24岁,183的身高,75的体重,和我互补的属性,让我越来越期待他的样貌。很显然情商颇高的他选择了一段时间的网络聊天以增进彼此的了解,让我对他不似他人般轻浮的态度增添了不少好感。最令我心动的是,当时我对择偶标准有个特别的怪癖,竟然是喝汤时必须用勺子,直接用嘴咬着碗沿儿喝汤,让我觉得粗鲁,显然他不是那种人。所以在我等到他发来的照片时,我便一眼认定他就是那个人。三七分的背头梳理的一丝不苟,乌黑浓密的发与白皙细腻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浓眉带着菱角,大眼透着七分暖意,三分孤傲。鼻子肉肉的,却很挺拔,上三下七的唇饱满丰盈,提拔的身姿和一双比女人粗壮却同是白嫩的手,一看便知是文人的手。颜值没有达到小说封面上男主10分的美貌,却也是常人中8分以上的帅气。
他叫白羽泽。
也许命中注定的,我和姓白的脱离不了干系。
和他见面是九月里的最后一天。正巧是礼拜日,我们相约在市中心的商业街上见面。当我怀着忐忑的心情走向约定地点的时候,喜鹊划过天空用尾巴裁开了一张粉红色的彩纸晕染着天空的脸,晚霞中几朵云俏皮的像看见闺蜜恋爱时的一群互相推拥的姑娘。夕阳余晖笼罩在他的身上,让他脸庞的一侧覆着浅金色的光,脸上的绒毛随着微风轻柔涌动着。洁白的衬衫袖子被他卷到肘部以上,露出强健的小臂,浅色牛仔裤不是崭新的,却浆洗的干净清爽,两个裤兜里鼓着手机和皮夹子的轮廓,李宁牌运动鞋,没背背包。就像一部唯美的校园爱情故事一样,此刻的他恍如天神下界,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制的男主人公。他向我挥挥手,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那笑如一盏烛光照亮了整个暗室,将我前二十年的所有阴霾悲郁一下子驱散开来。我认定此人将是我一生所爱,而事实上人的一生可能有一次或者几次真爱。我和他在一起只有六个月二十四天,我却爱了他整整六年。
“嗨,我是白羽泽,你是康锦瑟吗?”
“嗯...你来多久了?”
“我也刚到的。”
“...”
“你很帅,比照片还帅。”
“你也很帅呀,虎牙很可爱。”
“...那,我们去哪?”
“我们先逛逛吧。”
于是,我们逛了会商业街。整个过程,他从未表现过吝啬,问我有没有想买的东西。从未表现过高傲,也没炫耀过自己的品味,虽然我们都是学生,但是以他的穿戴来看,显然他的家境也比我好很多。他从未表现出蛮横,一直彬彬有礼,也没说过任何低级趣味的笑话,却让我心里愉悦激荡。甚至在我们去吃麻辣烫的时候,他竟然主动帮我把椅子拉开,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个淑女,而他是位绅士。当然他通过了我恶趣味的考量,我们吃完之后他并没有就着碗粗犷的喝汤。如多数耽美小说里所写的情节一样,一切完美无暇,但是小说里也有曲折分合,可我当时沉溺与那极美的一切却忽略了耽。
饭后,我们愉快的分开,回到家后又互了发短信,诉说着对对方的印象等等,我生怕自己一个做的不好,或者自己的衣着谈吐长相没有如他所愿,让他厌恶了我。
又隔了几周之后,他来了我租住的房子,送给了我一条米黄色毛巾和一块舒肤佳香皂。让我感觉成了知青年代的爱情故事,其实是聊天的时候我跟他说过,我都是用清水洗脸的,即便我到了20岁,依然如此。显然他把我的话放在了心上,我为此高兴了好久,事实上我从那一块香皂才开始的我的臭美之路。顺笔成章的,他留了下来,我们爱了三次。虽然有了和胖子的第一次,但是我们的第一次,我还是有种被撕裂的感觉,直到第二次第三次才慢慢体会到性的快乐。我只是依顺着他,像一只小绵羊,享受着肉肉的愉悦和“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样的痴想。
我们像多数大学恋人一样每周末都会约会见面,和小说里不一样的是——我的感情在不断的投入加码,每天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的虎牙傻笑,他却从每周一次见面到两周一次甚至三周一次,理由是“忙”。我逐渐感到压抑窒息,感到他的渐渐抽离,这种担忧一半源于现实境况,一半源于我的原生家庭。
有一次他抱着我问道:“你知道艾滋病么?”
“啊?啥病?”我纯洁且无知的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