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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传奇中倾国 ...

  •   传奇中倾国倾城的人,大抵是不快乐的。

      传奇中的张爱玲,是用文字倾了山河岁月的一代才女。据说她洞察了乱世中的人情冷暖,看透了世界,所以,至死都不快乐。

      而情在她眼里,因了乱世尘埃,便现出了人性里的昏暗晦涩。尽管她也说过那样惊天动地的情话,低到了尘埃里,开出的,却是朵匆匆一现的昙花。

      最悲凉——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梦

      顾曼桢与沈世钧最后的那次擦肩而过,两个人垂首低眸,蓦然回首间失去了大半生的岁月如歌,低低唱着的关于爱的希望,从此止住了声音。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我相信这句话会让很多人想哭,因为它讲中了很多人的心事。因为很多人心中,都会有这么一个属于前半生的人…….

      那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我未成名卿未嫁。少年时的心动,该是人生里最初也最真的感动,年年岁岁地落在最美的梦中。所以会有那么多人,对初恋念念不忘。

      当年,我们都以为自己是对方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殊不知世事变幻,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谁失去谁,谁得到谁,都是茫茫前途里的未知数。

      曾经想过,如果很多年后,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遇见少年时爱过的男孩子。会怎样?

      物不是,人也非。欲语,泪先流。

      应该不再是多愁善感的小姑娘,但两两相望间必定还会泪湿春衫,只因为这个人身上,停留着我们此生再也做不完的梦。

      我们回不去了。

      都已经将彼此放逐在茫茫红尘,他生未卜,此生却休。

      曼桢说,如果我和世钧结婚,生几个孩子,那就不是故事了。

      是的,传奇的爱情故事大多是不快乐的。所以传奇固然有惊天动地的美,我们还是不愿意,做对方传奇中的那个主角。

      最圆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小说中,比较少见的圆满结局。但这圆满亦沾着她一贯的荒凉,看上去有不圆满感。

      那是乱世里昏暗大家族里的小故事,关于一个离异女子的再嫁。成全了她的不是亲戚朋友,却是一场战争,令香港沦陷,令无数人流离失所,但成就了他们的地久天长。

      硝烟炮火里仍是昏沉沉的迷乱感,那个人冒着枪林弹雨来到她身边。从此一生相随,接秦晋之好。

      暂且不要说爱与不爱。既然牵了手,那就相信对方要给自己一生一世。更何况他已说过,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果没有那场战争,他们会不会在一起?

      答案是不确定的。也许,在太平盛世里谁都不易觉察出别人对自己有多么重要。只有面临着生离死别,真情,才足以见其真。但我始终觉得,这种情,多多少少,是有缺憾的,有缺憾,却也是美的。

      想起来2008年的那场天崩地裂,巨大的灾难带来的巨大感动。也许这也造就了许多新一代的白流苏和范柳原。我想,他们是会相守一生的,因为结合多么不易,它是倾了一座城池流了千行泪的结果。

      危难之时,我却希望你不要学范柳原来我身边,因为这里很危险。

      最揪心——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

      将这个故事推广开的人,是李安。看过相关评论,说李安比张爱玲仁慈,因为,他是男人,而她是女人。所以我们看到的电影里有爱的痕迹,满目的荒凉苦涩,能够得到长叹一声的释放。

      他送她赴死,在凄清的寒夜,亲手埋葬生命里唯一的真爱。

      让人想到杨贵妃之死。三郎挥泪相送,堂堂的天子之尊,却救不了一个弱女子。而且,为了他们的权势地位,她们非死不可。

      《色·戒》里的故事,有最灰暗的背景色,是那种□□下特有的灰色压抑,她的旗袍流光溢彩,却也压不下那份让人窒息的沉郁。

      最初读时,是埋怨王佳芝不懂得以大局为重的,我们从小受了太多是非分明的教育,映在眼里的是光明磊落的正邪不两立。殊不知人性复杂世事难料,爱,从来都是一件百转千回的事情。

      这种心情,爱过胡兰成的张爱玲必定感同身受。所以最后的故事,她让王佳芝做了一回自己——

      确实有些任性了,人在江湖尚且身不由己,人在乱世就更由不得自己。个人小小的爱恨情仇放之时代滚滚洪流,实在不值得一提。但换了任何一个女子,都不会舍得让自己的情郎去死。

      多么希望下一世,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见你,我们,都不带着任何目的。

      最憋屈——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一次读张爱玲,看见的是盛夏光年,少女薇龙站在山坡上,怯生生地等着她的姑姑。阳光是明晃晃的,柏油马路似乎要被融化了一般,安静中有淡淡的缱绻之态。

      再往下读,果然是纸醉金迷的繁华故事,却不是简单的风月情浓。

      最后的故事,是少女薇龙做了交际花,成为她姑姑和丈夫赚钱的工具,彻彻底底而又心甘情愿地堕落下去。为她惋惜,却也无可奈何。我们好像在故事的开头就看到了结局,这并不是张爱玲强加给她的命运。

      一直不觉得她爱着乔其。后来之所以成为那样的结局,一方面是她遇人不淑,而另一方面,是她自己的原因。

      也许后来,她爱上了灯笼就绿的奢靡,身上的铅尘,就再也洗不尽了。

      常常,因为某一件事,我们的人生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再也回不到最初的样子,真的说不清,是偶然,还是必然。

      最世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有人说,张爱玲是很懂男人的,她的红玫瑰白玫瑰理论,比喻恰当美丽,说中很多男人的心事。

      选择是希望伴着无奈的美丽荆棘。鱼和熊掌只能得其一,没得到,在心中永世牵挂着。若得到了,久而久之,又会厌倦。

      所以,童话里的那个小王子是很幸运的。他独一无二的玫瑰在他手上,不用选择,也无须舍弃,多好。

      振宝的心里,明显更偏向娇蕊,便为烟鹂不值,她是他结发的妻,为他生孩子,苦心经营一个家。他心里,却没有她。

      做妻子,大概多少是有些委屈的。可是仍有那么多女孩子想要做某个男人的妻子。

      古诗云“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那应该是庄重神圣的仪式,把我交给你,把你交给我,从此相知相守不离不弃。几千年诗化了的婚恋,并没有在时光里化为云烟。

      可是,很多出轨的男人,最后还是回到妻子身边。故事俗了点,道理却是真的。爱也许,只是婚姻的一部分。有时候,胸口的朱砂痣,只适合怀念。

      最畸形——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弗洛伊德说,女人,或多或少都是有恋父情结的。

      我一直相信,这是真的。淳子“解读张爱玲”时说这个传奇的女子有极深的恋父情结。我会心一笑,马上想到了《心经》里的许小寒。

      乍一看,这种爱似乎有违常理。细细想则不然,父亲之于女儿,是最值得依赖最值得爱的男人,而对父亲来说女儿是这个世上与他最亲近的女人,是心里的另一个她。就像《飘》的白瑞德,那么珍爱他的小波妮。

      只是凡事应该有度,太过就成了畸爱,苦苦牵绊对方,令人不得安生。真正的父女之爱,不应该是这样。

      那句话说,每个女儿都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

      既传奇又感伤的说法,很宿命的感觉。很久前看过的故事说那个女人在历经几世后倦极,疲惫地对佛祖说我什么也不要,只想做他最爱的女人。于是在下一世,她做了他的女儿…….

      但我相信,这不是她要的结局。

      可是,如果有来生,还是不愿做别人的女儿,宁愿不是他最爱的女人。因为我的父亲,是我永远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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