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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鱼饮水 “啊~~” ...

  •   “啊~~”我长长的伸了个懒腰。“早上好,小东西!”看来我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了。早上去帮老板娘洗衣服,晚上就去唱歌。已经一个星期了。哦,我的小东西也最终被老板娘发现了。因为我的房间里总是有奇怪的声音传出来。大家都有所察觉了。最终,小东西被老板娘从床下面找到了。还好老板娘没有责怪我,而且还说小东西很可爱。哈哈哈……小东西得到我的真传,总在老板娘身边撒娇。长得也很聪明可爱,老板娘和酒店里的其他人都很喜欢它呢。
      洗完了今天的衣物,我准备带小东西去散步的。来到广场,今天广场上的人也都带着自家的宠物在玩耍呢。
      “小东西,我们来玩追球游戏吧!”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网球,向远处掷去。小东西可是马上就冲过去追赶那个球了。看着它一口咬住网球,马上就又跑回来把球给我。我们玩了很多次后,就躺在草地上休息。我静静的闭上眼睛,感受微风拂过我的脸,穿过我的发丝,吹干我的汗水。好惬意啊!就这样安静的睡上一小觉。
      好痒,好痒,额……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眼前出现的是一张……狗脸!
      “哇!狗!”不是我家小东西啊。汗,好丑的狗……它没事干嘛舔我的脸?
      “太郎……太郎……”远处传来听起来有点耳熟的声音。看来是在找这只狗的。呃?怎么好像是老板啊?这是他的狗?呵呵,还真看不出来。这年头帅哥都养丑狗吗?那只狗看主人来了就赶紧乖乖的跑过去了。
      “老板好。”看见老板还是不免要打招呼的。
      “哦,是你啊。听说你的演唱让酒吧热闹很多啊。”他帮狗带好狗链。又摸了摸它的下巴。
      “是。”那当然啦,我的歌喉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不过有些男客人的眼神比较让人恶心。不过为了那些可观的报酬,我忍。来到日本后,我都快要变成忍者了。不过来来往往的人穿着全是名牌,而且不是一般的贵。全都是年轻人,有的时候也会来一两个像是董事的样子的人。不过也是会到这里来的30岁左右的人。这样看来,我是安全的了。
      “额,老板您也来这里溜狗吗?”像他这样的大人物会有时间溜狗吗?
      “哦,不是。”他抬头看着天,然后深呼了一口气,脸上的肌肉舒展了一下, “这是我弟弟的狗,我带它去做广告。先让他热身一下。”
      “这样啊。”广告,难道是狗粮广告?“那么这只狗要做什么广告呢?”
      “嗯?”他大概没听清我说什么,瞪着大眼睛看向我。他看着我,我倒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啊,我只是随口问问。那么您先忙吧。我也该回去了。”我是该为晚上的演出准备一下了。“小东西,我们要回家了哦。”我抱起小东西。
      “老板再见。”
      “再见。啊,今晚我可能会去酒吧。听他们说你歌唱得不错。”
      “大家太客气了。那,再见。”

      “下面这首歌《雪绒花》送给在场的各位。祝各位今晚过得愉快。”我心中酝酿这宁静唯美的旋律。待音乐响起,歌声与之交辉。我的歌声自然是打动每位听者,许多人也是怀着安静的心情听我的歌。我从他们的表情看得出来,有一种从喧嚣和疲乏中稍稍解脱的轻松的感觉。这也是为什么每天有这么多人来听我唱歌的原因。真希望能给每一个听歌的人带来更多的放松。尘埃里突地冒出一颗清澈的水珠。这是大家现在的体会吧。不是说老板会来的吗?怎么这么久也不见人影?是不是有事来不了。不管了,来不来我都一样唱。
      “啊。终于可以下班了。那阿木我先走了!明天见。”我向那个正在收拾吧台的大男孩说再见。跟第一次见他时一样,依然低着头擦酒杯。不抬头,只是应我一声“再见。”真是个寡言的少年啊。不过长相还能称得上是个帅哥。这也是酒吧一直有一些女孩子光顾的原因。
      在酒吧门口等了有一小会儿了,怎么没有的士呢?晚上有一点点凉了。我不禁用双手抱紧自己。出门的时候应该多带一件外套的。看着对面山上的夜景。星星点点的灯光,有的闪烁,有的移动,我猜是车灯吧。黑暗中的光明更加美丽。忽然就想起了这句话。看着浮动的光影,不自觉的又想起了三年前的时光。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我家虎、萝卜、竿和猫呢。那个时候,我是青葱绿色。天天和我家大宝在校园里、家院儿外,满世界的跑。还有,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坐在那个充满阳光气息的人的后车座上。那时可是单车,我环着他的腰。一路上我都不肯跟他多说一句话。那时,还是他帮迷路的我找到我家大宝的。那时的我被他气得头昏脑胀,那时他也被我报复得千疮百孔。最后,他用单车载我到儿时场景里,告诉我他曾经对自己许诺要做我的勇士和王子。我开心的抓起他的手,开心地大笑,仿佛一切又回到儿时的记忆里。我小小的手牵着他小小的手,我对他说我不怕,他却执意要站在我的前面,要替我抵挡一切危险。小小的他,小小的微颤的手紧紧抓我的手,小小的脸,尽是无畏的表情;小小的我,小小的柔软的手静静呆在他的手,小小的心,还想着面对妈妈要承受怎样的责罚。只有他每次都会带来我爱吃的棒棒糖。当我还沉浸在与他重逢相认的欢天喜地里,他却悄悄地又一次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会常常想起他。小时候的他,可爱的小天使的脸却因为我留下了长长的疤痕,差一点就变成了永久的印记。相认后的他,每天接我放学送我回家,一起看天上的星星,一起吃冰。他现在好吗?他也在看星星吗?他看星星的时候会想起我吗?他的身边又有其他人在欺负他吗?像我一样让他小伤不断,麻烦不断?一直在想念啊……原来,我不是一个够潇洒的人。三年后的我,已经不是小女生了。眼前也不是故乡的情景。可天上的星星透过天空,还是一样在看着我,每天告诉我一样的故事,让我忆起那段美丽光阴。
      “小雨!”
      我回过头,是阿木。“你怎么出来了?不用顾吧台吗?”
      “你的表演结束了,客人也走得七七八八了。”
      “平时也是这样的吗?”我的影响力不至于这么大吧?在怎么说酒吧在我来之前也是运营的很好啊。
      “哦,今天是当地的传统节日。晚上要一家人团聚庆祝。所以,客人们才要赶回家。”
      “原来如此啊。那阿木你不用赶快回家去吗?”
      “我……我家不在这里。所以,不用急着赶回去。”阿木笑笑。其实他笑起来也很亲切呢。“你还没等到车吗?”
      “啊,是啊。可能司机也回家了吧。”我似乎等了一段时间了。
      “那、那我送你回家吧。”
      “唉?”这个大男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心了。
      “我没有车,我陪你走回去吧。”阿木有些害羞。
      “没关系的,不用陪我。再说,阿木你也要回家啊。”好心的孩子啊,还是早点让你回家吧。晚上毕竟不是像白天那么安全的。
      “不。我送你。”他这回可是坚决的很啊。“晚上你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个人,不安全。”这句话超像中国人的说话啊。难道被我感染了?
      “可是,阿木你顺路吗?”我还真不知道他家在什么方向。因为他每次都比我晚下班。
      “嗯,走吧。我就住在船街。”他说着就往前走了,“今天这里可能等不到的士了。”
      “嗯,好吧。”说起来,船街距离我住的那家酒店就隔着两个街口啊。真的很近。我每天带小东西去的那个广场就在船街街口。怎么就没见到过阿木呢?还是别多想了,我赶紧跟上去。
      大约走了20分钟,我终于到酒店了。我跟阿木道了别,还谢谢他陪我走回来。
      “阿木,再见了。谢谢你今天送我回来。”
      “没关系的,不用谢了。明天见。”阿木转身走了。
      “好,明天见。”我看他走过了一个路口,才进到酒店里。
      回到房间,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跟小东西聊了几句就上床睡了。因为现在酒店里的人都很喜欢跟它玩,所以,我不在的时候也会有人喂它。现在我几乎连买狗粮的钱都可以省下了。

      “你这个女人!死在日本就不用回来了!”
      我的天,一大早就被轰炸。“呵、呵呵……亲爱的,人家也不想啊。可是不得不逃出来嘛。难道你要人家真的去那个公主集中营啊。那样才会死人的!”虽然我还没有完全脱离睡眠状态,但是一听到对面那火山爆发烫不死恐龙怪兽的声音就知道是我家四宝——杰“王子”了。
      “是啊。你去集中营可能会死得更快啊。但是你不可以跑到那么远啊!居然跑去日本,你叫人家怎么放心你啊!~~”
      “那个,亲爱的。你不是在土耳其吗?中国或是日本应该没有什么差别吧。”真是的,反正都是那么远了。
      “什么没有区别。那个公主集中营就在英国!”
      “啊?是吗?我还以为在国内呢。呵呵……不对啊,就算在英国那又怎么样?”又不是在土耳其,你激动虾米。
      “我现在就在英国!”
      “嗝,英国?!你不是在土耳其的吗?怎么跑到英国了?难道……”难道我家杰王子终于爆发了?!开窍懂得像我一样逃跑了?
      “别瞎琢磨了。我是来英国学习的,在博格斯大学修现、当代文学。”
      “呵呵,亲爱的。那你不是太幸福了,你可就喜欢文学啊。”我要是有我家四宝一半的运气就好了。
      “学习是有期限的。时间不长,大约半年吧。半年之后我要学有所成。”
      这话我听明白了,半年拿下学位换作我那也是一件要命的事。“没关系,亲爱的。我对你有信心。我们家杰可是未来的文坛巨匠!”而且还文武双全!哈哈。
      “是哦。亲爱的,你要是在我变成文坛巨匠之前就先变成了草莓果酱……”
      “草莓果酱?啊!死女人,你不要咒我!我还没活够呢!我要是先变成草莓果酱,我就把自己寄给你品尝。要你来替我收尸!你的文坛处女作就叫《我的草莓果酱女友》。”
      唉,我家“王子”什么都好,就是这张“巧嘴”,跟所有大家小姐一样刁钻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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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杰女 19岁 (我家四宝、杰“王子”)

      周家是书香门第。周爷爷是国内的院士,周叔叔是作家委员会的,而周杰的妈妈是当代杰出女作家。我家杰“王子”是个不折不扣的书香美女,大家千金。小时候的杰被爸爸妈妈当儿子来养,是个小帅哥。长大了,杰就变成了大美女。可是穿起男装还是帅气十足。杰“王子”当之无愧。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杰“王子”喜欢穿男装。我就会常常逗她。不管周围有多少人,有什么人,一旦我们玩得兴起就会毫无顾忌的大笑不止。有些放肆的走在大街上,很多时候还有我家三宝。我们三个一起,所经之处都会形成一个场,以我们为中心,像是有冲击波不断袭向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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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是个才女。上学的时候大奖小奖只要她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除非,她不感兴趣才会好心的把得奖的机会让给别人。现在她又在充电了。貌似那个博格斯大学是以文学著称的。不少世界上成名的作家都曾就读博格斯。她将在半年后多拿到一个让人看着都羡慕的学位。佩服她,也心疼她。明明是比我小的孩子,言谈举止却不知比我成熟多少。像她这样的孩子,也一定有很多寂寞的时候吧。还好,有我和三宝可以经常去打扰她的寂寞。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如鱼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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