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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梓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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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Seven,我是第一个靠近她的,然后是渐,然后的然后是木易、泽西。
木易和泽西是两个我从没有见过面的男子,关于靠近Seven的顺序,我也不太清楚,因为他们对于我来说是陌生的,暂忽略他们不计较了。
关于Seven,她的家庭和我与渐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在我们懂事后父母就离异了。
这个不用讲,在离异前,我们的童年都是像童话般的美好。
可后来,没有了,至于为什么“没有了”。
我有我的为什么,Seven有Seven的为什么,家庭情况不一样,结果也一样。
我的是因为没有钱,她的是因男人和女人没有了感情,这很正常。
同是离异家庭的三个人,走到一起,其实并不是个巧合,我个人认为离异家庭的孩子和一般家庭的孩子是决然不同的。
他们背负了两种不同的命运。前者是苦难,后者是磨难,同一种劫难的两种解释,我不知道Seven的家庭给Seven带来怎样的影响,但我确定,那是不可抹灭的。
她喜欢摇滚,也喜欢七,因为喜欢七,她选择喝“七喜”,她也有她的坚持,同我总是选择在同号日做自己喜欢的事那样的坚持。
因为我需要走出过去,但我要拥有走出过去的资本,我选择了在上海发展。
关于上海,不是个那么让我能接受的城市,我没有时间跟别人呷三胡,我宁愿躲在房间听着音乐,与水□□。
因为我有太多的衣服要洗,那仅相对于我紧张的生活而言,很多时候,我必须工作到深夜,要分析很多案例,和当初考律师执照那样。
还要在空余的时间给自己充电,否则便会被人踢出那个圈子,经常,我是来回于监狱、法院、检察院、公司过着四点一线的生活。
生活还在继续,而这里没有我喜欢的人群,我必须缩短到达终点的时间,否则我会死在这里。
这不是我意识之中想要的,它只是充当了我的一个工具,去试图转折我的生活,我的生活不是这样的。
我的生活中应该有渐,有Seven,有一个爱着我的Mr white,他应该在某个角落等着我,也许,我要做的只是等待。
但这一切,都应该是在我走到终点之后再谈的话题。
因为在上海,这一切都显得遥不可及,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的是,那个Mr white一定不是上海人。
他们总习惯将上海人与非上海人进行划分,这让我感到非一般的厌恶。
尽管这里是上海,但很多的上层人员都是外地人,至少我工作的地方是这样的。
而上海人做的只是基层的接待工作,仅因为他们对上海较熟悉而已,如果不是因为这一点,他们连饭碗都找不到。
不过,这个城市却是很可爱的,特别是它的夜,独自一个人的时候,真想把它吞下去。
呼吸着鱼呼吸的空气,散漫在湖边,很惬意来着。
当我被同事视为一种危险的人物后,这样的夜,我便不再有机会去欣赏了,我告诉Seven,我要离开。
她没有给我回信,我不明白那种沉默是否代表种同意而暗含着迎接。
我没有告诉她,这里发生了什么,应该是一开始,我就没有刻意的去告诉她些什么。
只是上次在上海遇到我母亲那件事,或许,因为我喝高了,不觉的告诉了她。
她是个易感受他人情绪的人,思考或者设想着多种情况来解释。
而她寻找自由的方式也是以设想的方式,因此我不愿为她的设想添加关于我的砝码,她也不需要被砝码所牵制。
对于她对待自由的方式是设想,我一开始也并不能理解,后来发觉她要的自由以她自身的因素来说只能是设想,然后她也意识到这一点来着。
对于渐,应该是一开始的渐,Seven说她后来变了,我不知道她变成了什么样,暂谈变之前的她。
她干什么总会拉着我或者Seven,像小孩子一样依偎着我们,那让她感到安全,甚至当时她已经满了18岁,还是那样。
如果我和Seven其中一个或者都要出去,是不会把她一个人留下的,因为她害怕。
有时,她很任性,但思想之中,她是有属于她的思考方式的。
有些事情,她很执着,她厌恶异性,并摆明她自己的观点,那应该是她较成熟的部分,应该每个人都有的,不管她多么的简单,都是应该有的。
后来,Seven告诉我,她独自一个人去了沙漠,更让我确信那成熟的一部分在生长。
“独自”意味着什么,就是成熟,而她是关于她的血液而“独自”,更能证明这一点,她已不再青涩。
这样一个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跨度太大,让我有些不习惯,担心她在沙漠,会不会因孤独而寂寞。
毕竟孤独和寂寞这东西不太安份,对于谁,它们都想去摸一摸,怪不得张楚说,孤独是可耻的。
而有些人顺从它们的抚摸;有些人则排斥。
我、渐和Seven都属于顺从的这一类人群,被它们污辱了却不知反抗。
或许,正如莎士比亚所说,脆弱的名字叫女人。我们都还不是女人却如女人一般的脆弱。
或许,女人不应该是脆弱的代名词,不能说一个人被男人占有过了,变成了女人,她们就脆弱了。
这样未免夸大了男人的作为,说什么没有男人女人不能活,简直就是最傻逼的。
女人总显得是被动的,,要男人去追,来爱,而这一点我、渐和Seven都是相反的。
我们不习惯被别人去怎样,较随意,喜欢就去做,没有什么大不了。
只要是内心真实的一种反映就可以了,把事情变简单点,何必那么复杂。
夏天,蚊子咬我,我是从来都不会伤害它们的。因为它喝的是我的血,打死了它,流出来的还是我的血。
不太划算,与其浪费我的血,不如给它们做补品好了,多少是个人情来着。
对于它们来说,这是件好事情。
渐因此总喜欢说我是个怪人,自己不觉得来着。几乎她认为的怪,我都有解释的余地。
只是在不合适的时间,在不合适的地点,说出了我的想法而已。
记得,圣诞节那天,我们去教堂看节目,有一个小天使穿着白裙,挥着翅膀上台报节目。
我说,小天使过得是不是只有夏天,他们不穿棉袄吗?
她说,你看见过穿棉袄的天使吗?
我说,还有,他们应该是和人一样平躺着睡觉的,那样不会压坏他们的翅膀吗?
渐只是拍拍我的肩膀,说,朋友,你去问上帝吧!我恐怕他也会说“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