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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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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那样明艳大方的女孩儿。
他在最好的时光遇上了这样不堪的我。
——宋子念
家里没钱,这该死的早安,今年颗粒无收。十七岁的孟桑背着一个布包就坐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车厢里汗臭的脚臭,女人劣质的香水味儿,烟味儿让我下意识的排斥这些既陌生又熟悉的东西。我看着这奔涌的潮,心里莫名的轻松。
哎!“小心”,“小心”。一个穿着干净的女孩儿抱着一个军绿色的布包挤过来,脸上挂着晃眼的笑,我想没有人会愿意在这拥挤的车厢里拥有这样的笑容,是,我嫉妒。
他忽然走进另一节车厢,我知道,那一节车厢价格高的吓人,是我这种普通人十年不吃不喝的生活资金,所以那一节车厢是属于富人的,而我终是不配。
我身边坐着一个脸上满是胡子碴的大叔,他用手肘捅了一下我:“瞧见没,那就是有钱人,看他手腕上那块表没,俺搜来了书上就有这个表的图片,值两三万呢”。
我笑了笑,两三万啦,够我无忧无虑的读完高中了。我摆摆手说:没事儿,我以后会有钱的。
他鄙夷的看了我一眼,扫过我身上起球的针织毛衣,洗的泛白的牛仔裤。“妹子,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说完便扭头到窗侧不再看我。
火车上的人上了又下,换了又来。另一节车厢里优洋的小提琴声传得过来,我倚靠在一把椅子上,轻歇。人生就是这样的不公平,有的人一生下来便坐拥千万财富,而像我这样的人呢?连高中也读不起,说什么以后会有钱的,不过是我在自欺欺人罢了。
叮咚,北京已到站请要下车的旅客拿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管好小孩。听到提示,我知道到站了。我走下火车,身后一个年轻小伙一直推搡着我,叫我快点儿。我差点儿摔倒,终于是下了火车。我去火车站的商店买了一个素包子,包子很香,我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但也许是我太饿了。
我准备打车前往城里,但一询问价格实在是太贵了。我摸了摸口袋里仅剩不多的钱,我想了想,还要租房的钱于是我选择了步行。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脚已经开始酸痛,路上的行人也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又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走到了城中村。大门口写着招租广告,一间卧室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一个月1500元钱。我决定租下这间房,我又与房东讲价了许久最终以1300的价格住了下来。
租好房,我漫无目的又似有目的地在大街上,眼神瞟着街道两旁的商店。或许已是深夜,路上的行人不多。凉爽的晚风吹过我的发梢,终于,我在一家已经关门的咖啡店上看见了招服务员,工资不低,足够我在大北京生活下去,一个月是5500元钱元左右。
好,那就明天来面试吧。时间过的很快,一睁眼便到了早晨,今天的天气格外明媚,我难得收拾收拾了自己。换掉了泛白的牛仔裤,但并没有换掉上衣不是不想换,因为我只有这么一件上衣。我把我的头发编成了一个麻花辫,再用发带绑起来。
来到咖啡店,我表明了来意。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面试异常顺利。咖啡店的老板是一位青年,姓宋,名子念。长得非常帅气,有一种忧郁的美。头发染成了耀眼的银色,给这张忧郁的脸又挣了一分张扬。
叮咚!
门前的铃铛因有人进入而响了起来,我躺在灰白色的摇椅上,看到一位背着粉色大背包的美丽女孩儿。背包的边缘也经磨损,泛起了白边。
笨重与它美丽青春的外表毫不符合。我感觉他在打量我,那双好看的眼眸充满惊讶,或许是在惊讶我为什么不读书吧。但在我抬头看他的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欢迎来到你的青春,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撑了一下后面的摇椅,站起。弹了弹工作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只要一杯牛奶,不加糖,谢谢。声音喑哑的女孩儿说。
好的,请问是打包吗?我询问女孩儿。
嗯,是的,真是太麻烦您了。女孩儿羞涩的回答。
不麻烦,这是我应该的。我迅速做好了一杯牛奶,按照女孩的要求不加糖。女孩儿伸出手准备拿牛奶,我看着他这伤痕累累的手,并没有多过问什么。直到快要走出店门口时我对他说:“顺从只会让他们变本加厉,你得反抗。”女孩儿听见这句话走得更快了。我又回想起以前的16年时光,那真是一段嗯脏的时光,我把它埋在记忆的最深处,但总会有人把它挖起来。
送走女孩儿,我心里暗叹:我来这家咖啡店快两个月了,这段时间老板很少来店里。仿佛就是老板一般。但店里一直播放着一首歌,我依稀记得歌词:
“长安不长安,美人月下潭空情,秦皇又兵动了几翻,浑浑糊糊又过了几载,梦里你衣摆翻动,我伸手去触碰,醒来却是一场空,寻遍天下来寻你!奈何你已故归途。
忽然,铃铛又响了,我以为是客人连忙站起来迎接,洗头去看见的是我的老板。我想到了今天的日子,今天是发工资的日子。
老板给了我5800元,比以前还多了300元。这是我一个月的工资。我记得近期老板来一次是因为有一个客人带来了一枚老试胸针。
那日,店长寻我去。他抚摸着那枚胸针,像对待情人一般,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抬起了头对我说:“你来了快两个月了吧。我摇摇头又点点头。呆呆地坐在一旁。
“我开这家店也有几年了,他也走了不知几年。不知现在如何了”。他轻笑一声,抬起头:疲劳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一双眼眸耀耀生辉,我直视着他。
他又轻笑,“有兴趣听个笑话吗”?我点头望着他。他轻轻地敲了下我的脑袋。
“在很多年前,有个像枫叶一样的女孩儿,他想枫叶一样,热情善良。她对一个男孩儿说,我去养老了,再见。他们才十几岁。从此,女孩儿消失的无影无踪。
直到有一天,男孩儿走到了一家医院。医院的病床上躺着一个笑容灿烂的女孩儿。他一眼便瞧出了女孩儿便是当年不告而别的人。
男孩儿冲进病房,女孩儿惊恐的望着她。无奈的女孩儿只好全盘托出,他得了白血病。从此,男孩儿每天都来到医院来看女孩儿。
他们很快乐,女孩儿也积极地做化疗。但终究没敌过病毒,死在了冰冷的手术床上。从那一天起,男孩儿变得消极,不爱说话。
把原来黑色的头发染成了耀眼的银色,只因女孩儿说过一句:我喜欢那灿烂的银色,他便把头发染成了耀眼的银色。
后来男孩儿开了家咖啡厅,也是因为女孩儿说过:如果我活了下来,那我们就开一间咖啡厅吧。男孩儿兑现了承诺,但女孩儿再也看不见了。
我坐在木椅上呆了,心里想:完了,完了。店长竟然把他的事情告诉了我。我当时心情十分焦虑,心里不知为什么还抽了一下,像是我爱的要命的东西被别人抢走了一半。
这种妙的感觉,仿佛是爱丽丝刚来到仙境时的模样,爱丽丝金色长发,蓝色眼眸是那美好童话里的公主,而自己不过是个抛弃父母,一辈子也只配待在贫民窟里的女孩儿。
店长讲述完他的故事,缓缓离去, 温度也自然而然的升了上去。我看着店长那熟悉又既陌生的背影,心里好像产生出了一种不一样的想法。
这样自己仅剩的一点自知之明差点溃不成军,我是那样糟糕又懒散的女孩儿又怎能配得上店长这样帅气多金的人呢?
我爱他,但这份爱如果被公之于众我一定会被别人说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隐藏下这份时而存在明里又时而藏在暗里的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藏在了沼泽地里。
2016年6月1 日凌晨3:35分市中心医院向我打来了电话,护士对我说。亲爱的孟小姐,请您快来医院一趟。宋子念先生出事了。我听见老板出事,来不及换下睡衣穿着拖鞋就跑了出去。但夜以深过往的车辆稀少。我扫了扫共享单车,骑上就往医院赶。来到急救室门口,灯牌却亮成了另一个颜色,我知道那个颜色代表着什么。眼珠子不由自主的往下掉。
这一回我是彻彻底底的失去了他。孟桑蹲在地上嘴里嘀咕着:“为什么你们都要在同一天离开我。为什么!”医护人员也上前安慰着孟桑。医护人员询问他怎么处理尸体。他想了很久,方才说出了两个字。火化。过了几天,他最爱的男孩儿,带着最美的容貌先去了那极乐世界。她把戴了许久的项链戴在了她的颈脖上,还说就让他来守护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