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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万丈深渊 ...

  •   初春的林城夜晚还是寒意料峭,这里平均气温都在零下十五度,今年较往常似乎显得格外冷,即使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还是禁不住这空旷小城里的一阵寒风袭来。
      而距离繁华圈中心两公里处的一座酒店内,灯火通明暖意融融。我站在窗前望着外面,夜色如初,唯余清冷。有时候我在想,我到底执着那个人什么呢?似乎也没有完美到非他不可,可事实的确是,除了他,别人入不了眼也入不了心。他永远都在计算,算计外人算计身边的人,甚至是算计深爱的人,但是你死都看不出来。他理智现实甚至冷血的不像个有血有肉的人,让你脊背骨都涔涔发寒。他不是有心计,而是根本就没有心,根本就不会痛!他对喜欢的人也许会心软,但是永远比不上自己的利益重要。也就是说,就算他很爱你,全世界女人里面,他最喜欢的就是你,但是,都没用。因为他最爱的人永远都是他自己。如果爱情和现实发生冲突,他一定选择牺牲你,他重利轻别离是真的。一般女人陷在爱情里迷茫的时候,总是为对方找诸多借口,他有不得已的原因,他肯定是喜欢我的,他不可能突然就不要我了,我理解他,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女人比我更爱他。但似乎,这种女人结局都一样,当谎言被戳穿的那一刻,这种感觉就如同你向全世界宣扬你有多了解他,结果只是一个笑话,人人都知道,人人都用怜悯的眼光看着这个活在谎言与欺骗中的可怜人。而你,最后一个知道,真可悲。可是为了让自己不内疚不后悔的活着,活在这个用舍弃你的代价换来的世界他就必须舍得伤你到死。所以在他心里 ,在潜意识里面 ,自然而然的你就必须扮演一个罪人的角色,永不得救赎。
      “所以你真的,一定要逼死我吗?”我低头看了眼手中泛着冷意的刀,刀刃轻划过皮肤一道血痕在洁白的手腕上格外森然。有一天,我不耻的人不耻的方式,我也会熟练的拿起来逼着我喜欢的人,反复折磨他。
      果然,割腕的视频发给他,他有反应了。他也会愤怒,会害怕,会冲我破口大骂,我居然不生气,只是一遍遍看着那些文字,不厌其烦。一个人痛苦的根源是来自于那种内心的慌恐不安和不甘心,他说,我们不是一类人,他说只是错遇而已,他否定了曾经,也否定了我。其实从孩子打掉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无论如何,我都没办法活下去,很多人都说悲伤只是被无限放大而已,这个世界上,不应该只有爱情。可是只有我知道,我失去的不仅仅是这些。
      故事很俗气,我爱上了一个男人,苏慕。谈恋爱的时候我以为可能就是我最后一次恋爱了,他冷静,理智,睿智有时候又简单可爱的像个孩子,就这么毫无预兆两个人在一起了。24岁,27岁,在一起一年多分手复合好几次,其实异地恋挺累的,谁都想放弃,谁也很难真正开口,一直拖着拖着,直到上个月,很清楚的记得,3月5日,我们又睡在了一张床上,第二天彻底说了分手,我回到了我的城市,他依旧在自己的地方安安静静做自己的事情。一个月后,发现怀孕了。我把报告单发给他的那一刻,居然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是的,我有了你的孩子,而我也决定生下来。你知道一个男人狠心到什么程度么,他不会问你过得好不好,问你身体怎么样,也不会在意你这个孩子打掉身体会有什么影响,他唯一在意的就是一个点,生下来会影响他的一切,他以后的工作事业和家庭。而你,并没有你觉得的那么重要。所以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是善良大度的离开他并祝他前程似锦,还是歇斯底里的一遍遍告诉他,我,绝不会让你轻易过得那么舒服?以前的我,或许真的觉得爱很重要,可是现在我突然觉得,不爱你的人,欺骗你的人,还需要在乎对方吗?不需要!你得活得坚毅,活得有韧性,就像野草一样,我一直坚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以就这一刻,我变了,我不善良了,我也不会再考虑别人的感受了,我要一步步,走到前面,得到我想得到的,毁灭我想毁灭的,践踏他的尊严,站在高位俯视着他,啧,真可怜。故事很长,大概就是一个蠢女人喜欢上了一个没责任感的男人,后来这个男人为了以后更好,或者说他理智的认为这样的选择对双方会更好,所以他用冷暴力的方式逼着这个蠢女人放弃,果然,她放弃了。
      我叫静沅,祖籍芳城。96年冬月出生,听说这个季节出生的人,要么大富大贵,要么潦草一生。而我,应该是刚好走在中间的,既没有泼天的富贵,也没有穷困潦倒,大概是时间还没到吧,毕竟我今年才24岁。
      跟着父母一直在黎城生活,黎城,繁荣而低调,这是一座浸透了千年古韵的江南城市,天下皆知黎城,展开如画卷,合拢似宝塔,清波浩渺,江海潺潺。其实我一直很感谢我爸妈,没有对我太多束缚,养成我这自由自在惯了的性子,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从不会被周围的人影响,肆意而洒脱,这是父母给我的自信和底气。直到遇到那个人。
      那年回家祭祖,北方的冬天干燥而寒冷。即使裹着羽绒服围着厚厚的围巾也挡不住风雪袭来,还有两天就是大年三十了,乡下的镇子上拥挤杂乱热闹非凡,卖对联的卖瓜子糖果各类年货的,熙熙攘攘招呼砍价的声音不断。我拿着我妈塞给我的清单来镇子上买东西,东瞅西看的才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也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第一次吃糖葫芦就再也戒不掉了,那时候才卖五毛钱一根,现在都要三块钱一根了。麻利的递给卖糖葫芦的大爷三个钢镚儿,刚咬了第一口就看到远处的那人,穿着黑色羽绒服站在卫生院门口晒太阳,他不是我见过长得最好看的,看起来白白净净浓眉大眼,还有点儿憨,但是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沉寂很久的心突然跳动了一下,春芽破土而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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