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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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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樱多年练就的功力,一目十行,能快速把剧本看个大概。
两万多字的剧本,十多分钟,已经拉到最后。
可她又把屏幕上滚了几页,盯着几句话翻来覆去地看。
最后把笔记本还给弗兰,由衷说:“很棒的本子。”
弗兰对称赞照单全收,“那我们谈谈条件,经纪约两年,四六分成,公司四你六,前期包装、训练我们来准备,不占收入与……”
连樱摇摇头,打断了她,“但对不起,我不拍电影。”
弗兰准备好的丰厚条件全卡在了喉咙口,“连小姐,您不妨听我说完。”
“对不起,和条件没有关系,我只是不拍电影。”
“你可以在我的条件上再加,我们好商量。”
“我没有条件,抱歉,只是不拍。”
弗兰下意识回头看了眼蒋其岸。
蒋其岸嗤了声,朝弗兰抬了抬下巴,一张讽刺脸。
接着,站了起来。
“你干嘛去?”弗兰喊住他,示意他解决完事再走。
“处理跳楼的。”
蒋其岸挥挥手机,自顾自走了。
弗兰没把他追回来,但再看连樱时,很无奈。
“连小姐,下回给个面子,别拒绝得那么快,尤其是不要在他面前这么快拒绝我。”
“为什么?”
“蒋其岸这条黑狗从开始就和我说,你不会接,我不信邪,还想直接去你们剧团找你,他把我拦住了,让我别去自取其辱自找没趣,说了一大堆怪话讽刺我。”
“……”
蒋其岸说怪话?讽刺人?还一大堆?连樱想象不出那个场景。
她沉默片刻,实在忍不住问,“弗女士,他不是你老板吗?”
哪有直接对老板骂“黑狗”的。
弗兰翻了个不明显的白眼,“他外号,圈里是人都知道。他不介意我这么叫他。对了,你叫我兰姨就行,大家都这么叫,弗女士很难听,一不小心会被叫成胡女士。”
“胡?兰?”
“不,比这更糟糕,如果雇主是个hu和fu,lan和nan都不分的,我就整一个湖南湖南,直接改名换姓,背宗弃祖,调换祖籍。”
连樱被弗兰逗得直笑,蒋其岸的总助竟然会是这个样子。
怪好玩、怪有趣的一个人。
“还好蒋总不是。”
“不是他。”弗兰轻描淡写地跳过了这话题,锲而不舍地问,“连小姐,我们能给的合约剧本都是最好的,你真的慎重考虑一下,签约金的事好商量,条件更不用担心。”
连樱抿唇摇摇头,“不是条件的问题,电影和舞台不一样,我驾驭不了,找不到感觉。”
她在校的时候帮同学拍过短片,对着黑色镜头,她觉得浑身被绳子束缚住,没有在舞台上的游刃有余。
弗兰思索了下,品出连樱大约家庭优渥,金钱对她构不成吸引。
只能调转角度,从专业入手。
“这没关系,合岸传媒有很多表演老师,木头都能调教成视帝,你功底很强,肯定没问题。你与我们合作,可以接触到最专业的人,这样好的剧本,合岸不止一个,许许多多会等着你挑。”
连樱摆出第二个理由,“我不进圈,对不起,不习惯,我不会应酬也不会交际。”
演戏剧,总会和些奇装异服或是癖好古怪的人打交道,这已经让古板的教授爸爸头疼了。
当年她上戏剧学院前,和家里做了保证,不进娱乐圈,只做戏剧演员。
曾祖母出国前是名门闺秀,听说过很多女演员和豪门子弟的绯闻,但下场无非那样。
“那圈子不干净,你远着点。”老人家最宝贝她。
弗兰莞尔,“这不是事,有蒋其岸在,谁也勉强不了你。”
“那如果是他要求呢?”
弗兰滞了一瞬,失望地问:“我是一点希望都没了吗?”
“我有点固执。”连樱肯定。
“好吧。”弗兰站起来,无奈认命,“我去找他认输。”
她往玻璃门那儿走,正面撞上昨日中餐厅的那个助理。
“冯涞,什么事?”看来这位就是刚刚他们口中的冯助了,不等冯助说话,弗兰先发难, “你给他找药了吗?他感冒嗓子哑了你们没发现?”
“啊……抱歉,兰姨,是我疏忽,我等下去找药。”冯助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递给弗兰,“老板说,让连小姐看下这个。”
弗兰抽出文件袋内的纸张,瞧了眼又塞回去,走回来递给连樱。
连樱以为是合约,她婉拒,“真的不用了,什么条件我都不考虑。如果这个剧本有改舞台剧,随时联系我。”
她是真心喜欢这个剧本。
“你打开看看。”弗兰含笑硬塞在她怀里,一边摸出不停震动的手机,看了眼后神色略有不自然。
她吩咐冯助,“照顾好连小姐,我去处理那边。”
弗兰匆匆走了,连樱捏着牛皮纸袋,犹豫片刻还是打开了。
里面静静躺着一叠纸,却不是合同。
是《一日情人》剧本的手写稿。
手写稿和电脑上的版本并不完全一样,陈旧泛黄的纸张上重叠着两种不同的字体。
底层蓝黑的钢笔字,娟秀、轻柔、工整,是个对故事满怀浪漫与崇拜的卫道士,写下至死不渝的爱情。
上层炭黑的铅笔字,难看、粗鲁、杂乱,是个痛下杀手的暴君,把至死不渝变成注定的离散。
这次,连樱是一个个字念下去,捧着薄脆的纸张,如捧着圣人的经文。
她的心被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拧成了麻花。
一种分裂下被撕碎的痛楚。
冯助来提醒连樱进屋,伦敦又要下雨了。
她把手稿捧在怀里进屋,顺手脱掉了鞋,窝进柔软的沙发里,把自己和外界隔绝。
这是连樱惯常背台词的习惯。
甚至没有注意到坐在了那本《青鸟》的一张手抄稿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终于翻到最后一页。
原稿上,女主唱着一首歌,迈向了一个团圆的喜剧
暴君在最后一页的大团圆上,打上了个巨大的叉,写下了连樱在笔记本上看到的那个聚散终有时的结局。
那首歌,连樱会唱。
叫《新生》。
可暴君把它变成了女主唱不出口的歌。
她闭上眼,手揪着自己的领口,心脏剧烈地颤抖,为没有唱出的歌心碎。
平复心情,睁开眼时,蒋其岸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她旁边,在看她。
很近的距离,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坐下,又看了多久。
连樱去找自己的鞋,为自己的失礼满怀歉意。
蒋其岸宽容地搭了把手,在她穿鞋的间隙,修长的手指伸出,要收回手稿。
连樱下意识护了下,接着意识到这动作不对。
她装作大方地交还给了他。
“真的很棒,您旗下的编剧很有才华。恭喜蒋总……”
蒋其岸的眼神随着那个总字又变回了苍凉。
连樱发现了,“蒋总”是他的禁忌,奇怪的禁忌。
“蒋其岸。”连樱脆生生叫了他下。
他平静无波地“嗯”了声作为应答。
“对不起,剧本很好,但是我……”
“不接。”他接住了她的下文,低沉的嗓音在干扰她的“固执”。
可惜,连樱的“固执”此时还顽强。
“对不起。”
“没事。”
他抬了手,示意冯助让连樱走。
连樱是意外的,他蛮横过、独裁过,到了此刻,却是轻易随她做决定。
她站了起来,临出门,忍不住回了次头。
蒋其岸独坐在沙发上垂着头,又在摆弄那只素银的打火机,上下翻动,火苗不时燃起又消失,映着他冷薄的侧颜。
竟是落寞。
明明无理的是他,粗鲁的是他,放过的也是他,现在轮到连樱行使权力的时刻,她却莫名愧疚。
门槛就在眼前,她没踏过去,踩在了散落在地上的《青鸟》的手抄稿上。
连樱弯腰捡起来,发现这字迹和剧本的蓝黑钢笔字一样。
冯助伸手来接,连樱没给,她转身递给了蒋其岸。
蒋其岸接了,她没放。
又是四目相接的一刻,两只手,在一张纸的两端。
蒋其岸仰面瞧她,
薄情寡义的脸带着脆弱,可称得上是恃靓行凶,蒋其岸做到了。
连樱的“固执”在瓦解。
但另一份“固执”也在回来,这份“固执”让她做了大半年的梦,梦里有蒋其岸。
“为什么会把团圆的结局改成那样?”
她弱弱问,不敢大声。
蒋其岸用了点力,抽回了那张《青鸟》,和《一日情人》一起,放进牛皮纸袋。
他重新叠好封口,把牛皮纸袋放在身侧,压在掌心下。
继续仰面瞧她。
“为什么?”连樱按捺不住好奇,不由提高了声音,“差的很多,第二稿之于第一稿,是留皮去骨。”
留皮去骨,是见血的手术。
“你接,我告诉你。”
“我演不了,我不喜欢镜头。”
“你可以的。”
“你都没看过我演戏。”
“看过。”
“什么时候?”
他顿了下,“梦里。”
一来一往,蒋其岸这次没有用沉默应对她。
他在无理取闹,纵容了连樱接下来的大胆。
她顺势坐了回去,就在刚才的位置,却比刚才的距离更近。
倾身向前,伸出一根手指,在将要不要的距离,描摹着蒋其岸眼角疤痕的曲线。
“刚刚兰姨说条件随我开?你那么大方吗?”
“我给得起。”
“什么都给得起?”
“你开个试试。”
“一日情人,会是什么样的?”
“不知道。”
连樱收回了手指,离开他,走到露台的铸铁玻璃门前,雾气蒙住了玻璃。
她蓦然想起一句话:雾,让伦敦变成最轻浮的妖姬。
她抱紧自己的双臂,咬了咬嘴唇。
下定了决心。
“一日情人,你做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