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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年》 ...

  •   作者:暗夜流光 主角:高郁、李唯森
      推荐指数:★★★★★
      推荐原因:文笔优雅,情感真挚,是一部经得起时间推敲的耽美文学名作!

      (十年,一共是三千六百天,数起来很长;过起来很短。
      这十年里,他曾经对我说过一句“我喜欢你”,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个晴朗的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照亮了我们身下的那张床,我的笑容在满室金黄的光线中变得柔软而灿烂。
      直到现在,它仍然是我这十年中最快乐的一天。)
      这肯定不是最震撼我的小说,它没有千军万马的气势,却像一根细细长长的针,专找人心最柔弱的地方扎。
      故事很简单,文笔很不可思议,刚看便察觉出三岛由纪夫《假面の告白》的味道。感觉很平淡,没有所谓明显的高潮,平平淡淡的,叙述我们的生活,却真实的让人颤抖。不喜欢的人就觉得是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看着让人昏昏欲睡;喜欢的,却是一杯功夫茶,慢慢的品味,尽是情调。
      于我来说,这就是魅力,让人欲罢不能,必须一次性看完,中间最好不要有间隔,不然那份感觉就消失了。我看了两遍,总还是会回想里面的味道,刚开始还不觉,倒后来竟觉是毒药,每回味一遍,就是不同的感觉。
      所以我认定,这是一篇让人中毒的文章!
      看《十年》最大的感触,就像我小时候想起我们四川时,总觉得即使阳光满天,天空也依旧是阴沉沉的。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直到后来学了地理,才猛然发觉,那是因为我们四川真的很少晴天,不然也不会出现“蜀犬吠日”这个成语了。《十年》就是这样的感觉,即使里面难得一见的晴朗天气,或主人公难得得好心情,也依旧掩盖不了那其中被贯穿始终的淡淡忧伤,总觉得那样的故事,就发生在阴天。看的时候,心中总是压抑着一种呼之欲出的情感,却得不到宣泄。
      所以,它像毒药!
      一直很奇怪的是,我记得里面的情感和气氛,那故事的线索,那感人的情节,却总是会忘记高郁和李唯森的名字。直到现在,我有时还是会忘记。难道是里面的情感但炽热,让我总是记不住其他的了?我也不清楚。
      我脑中始终会盘旋其中的两个镜头,我想,若干年后,我甚至会忘记里面所有的故事,这两个情节,却总是忘不了,像电影的镜头。
      其一,是李唯森那句“你毁了我,你毁了我”的咆哮。他一直是个游戏红尘似的人,却一步步被那份说不出口的感情套牢。他借着酒意说这句话的时候,就让人感觉心疼的厉害。他一向是那个视感情为儿戏的人,这样的人好像配得上那风流潇洒的名号。只可惜他终究辜负了这个名号,不管是他那份短暂而美好的初恋,还是和高郁那纠纠缠缠十年,以后会更久的情感。他像一朵漂泊的云,却在不知不觉中忘记了漂泊,被那一丝看不见的情感牢牢束缚在天的一边。
      他的寂寞,不如高郁的寂寞。高郁,是在自己织的蚕丝网中自动隔绝起一个世界,在自己的世界哀叹自己的一生,这是一个无人能进的世界,悲凉而哀伤。李唯森也是寂寞的,但别人看上去却是潇洒的人生,醉酒红尘的潇洒,没人能够体会他心中的寂寞。他明明只是玩玩而已,为何会迷失自己的一颗心呢?如果他永远保持他有些无耻的玩乐心思,想必他们两个人都不会痛苦。
      人,果然还是喜欢自寻烦恼的痛苦!或许惟其如此,才是爱情的魅力,欲罢不能啊!
      第二个让我深记的情节是最后的最后,讨论起世界末日的问题来。高郁的那句独白:背对着他的我,则开始淡淡的苦笑——因为我知道,我已经永不超生。
      那一刻,我像看到了电影里的长镜头,李唯森从后面紧紧抱住高郁,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又如何,就像这样一直下去就好。想象如果我把它拍成电影,最后的镜头,无疑就从相拥的两人慢慢转到外面的天空,甚至可以天空中飞过两只鸟,俗又怎么样了,感动就足够。
      “我已经永不超生。”怎样淡淡的语气才能说出这样让人回味的话来,过往、前程,什么都不用去考虑,只记得这一刻。
      我已经永不超生,我已经永不超生……为什么像一句魔咒,总是回荡在脑海中,怎么也甩不出去。
      我想,爱情,就是这样无可奈何,想放都放不了。

      另,总认为,这样的作品实在应该拍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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