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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闺蜜吴梅 ...

  •   午夜,亮堂街道逐渐变的昏暗,喧闹的人声开始寂静。
      程晓旭偷偷摸摸地下了出租车,左顾右盼地进了小区,探头探脑地打开房门。还好她平时嘴甜社交关系也不错,跟社区巡逻大叔混了个脸熟,不然大叔从监视器看到她准以为是个小偷给报警抓了。
      屋内漆黑一片,悄然无声。程晓旭直直身子,行李箱随便往里一推,长长嘘了一口气。
      这颗悬着的心终于稍稍着到了地。
      甩手关上门,开了灯,换上拖鞋,摊靠在沙发上。直到打开灯的前刻,她都在脑子里想陈子胥会出现在面前自己该如何应对。
      这一路她把毕生所能想到的借口都想了,所能想两人的对白都对过了。连两眼一闭直接晕过去这样最烂的招数都预演过了。
      从确定要回来的那刻开始,她的神经一直处于高度紧绷状态,现在突然松弛,整个人都软了。
      现在她什么都不想干,不想整理行李,不想吃晚饭,甚至不想洗去一身疲惫。她发觉这样动也不动的葛优瘫,真的是人生最幸福的事。她伸手拉过沙发上毛毯盖在身上,半刻钟就这样迷迷糊糊的睡去。
      回国的第一晚风平浪静。
      “你好,赵小姐哦,想要在婚礼增加个项目?嗯,嗯,好,好,下午?下午我....好好,下午,就下午具体谈,好好,再见”晓旭面带微笑轻轻放下电话,抬头就变成一副气的杀人的样,大声抱怨“这傲娇的小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阿,我快累的像条狗了,这是要我把命给她当贺礼阿”
      “得,那傲娇小姐要你的命还不如要张报纸,还脸说,大伙最忙的时候还敢私自放假,丢了傲娇小姐,看老板会不会给你一道闪电”吴梅好不留情把黑色文件夹扔在程晓旭办公桌。“喏,这也是你的案子”
      “不会吧,还来一个,这真是要我命”程晓旭随手翻了翻资料,又重重盖上文件夹,抬头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吴梅。
      “别想”吴梅一口否决,程晓旭动动眉毛她就知道今天她要拉什么屎“我手上还有两个案子”
      程晓旭用力一掐,直勾勾的眼神立马变成两眼汪汪,小手迅速准确的缠上吴梅的手,就只差摇尾乞怜了。
      “我看你本来就是条狗吧”吴梅明知道程晓旭戏码还是抽走了文件夹“看在那套护肤品份上”
      “我就知道你是好人阿,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我知道你是个施恩不望报的英雄”程晓旭得了便宜还卖乖,这是她惯用的伎俩。。
      “滚”吴梅用力抽回了手,简单明了的一个字就把程晓旭的嘴脸给打翻了。
      这俩人就是这样损起来比谁都狠,吵起架比谁都凶,好起来比谁都腻。
      话说程晓旭还是吴梅介绍才进的公司,不然一个学建筑设计的怎么也跟婚庆搭不上边。她刚进公司那会,两人一个案子没说上几句就吵,真吵那种,生着闷气都不说,把公司其同事吓一跳,暗想要不要找点话题缓和缓和气氛,话题还没想好,转身两人就在讨论午餐吃什么了。
      外出旅游,吴梅行李箱只要在那一摊,什么都不管了。程晓旭一边骂你是猪吗理个行李都不会,一边叫着把什么什么给我,这种放在那里,哪个哪个要放进去,弄的妥妥丢给。
      她们两吵架生气跟吃饭睡觉一样自然,和好也就像喝口水那样简单。
      认识她们的人都觉得她们的关系有点不可思异。外表上,吴梅永远是短发,短袖,牛仔裤,说的好听是英气,说的难听是男人婆。晓旭则是相反,长发,碎花,长裙,柔美活泼。唯一共同点也就两人身材高挑皮肤白皙。
      性格上吴梅却不像男人婆那样洒脱,相反龟毛的不止一点。比如一定要用卸妆油才会觉得脸洗干净,即使压在行李箱下面也非得找到。而晓旭却可以地摊上的筷子往身上一擦就海吃海喝。
      这两个看似完全搭不上边,性格也迥异的人,成了中人口中的闺蜜。从初中,高中,再到同市不同校的大学,直到现在,十五年,相伴互助,不曾远离。
      一生得一知己足已,而她却有两个,幸运之神果然还是眷顾她的。
      吴梅,陈子胥!陈子胥?他还能当她是闺蜜吗。应该是.....程晓旭不敢细想下去。
      “想男人想傻了,忘了说句你那男闺蜜陈子胥来找过你”陈子胥是晓旭给起的,吴梅混着熟了,偶尔也会跟着这样叫。
      程晓旭一听到胥字就像触了电似的站起,灵巧的嘴巴也适当罢工变的结巴 “哪,哪里,什么,什么时候”一副准备立马闪人的样子。
      “这么紧张做什么,你在泰国的时候,还有前几天也打电话给我了,说,是不是做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吴梅开玩笑的说。
      “神经病,没有,我能有什么对不起他的,怎么可能”程晓旭矢口否认,干干地假笑。
      一见前台小红来就立马岔开话题“小红是不是有客户找我”
      “哦,是”小红奇怪她还没说怎么她就知道了“晓旭姐怎么知道”
      “因为我神算阿”程晓旭一溜烟跑了,以从未有过的热情与积极的去见客。老板若是知道这老油条能工作还这么积极热情,一定会泪流满脸。
      吴梅一脸狐疑,小红还带着未反应过来的迷惑。
      晓旭风一般冲到会客厅,突然想像想到什么,在会客室门前及时了刹车。
      她悄悄探头一看,差点尖叫出声,神算彻底失算了,若早知此人她打死也不会来。想也不想,她立马一百八十度往回逃,只给身后的人留下一串蹬蹬,由高跟鞋撞击地面的声响。
      吴梅跟小红惊讶看着晓旭神速的冲回来。还吴梅等没开问,她就已拎过包拿了份资料边跑边说“小红你去跟那客人讲,我去见客户,吴梅,今天我不回办公室”
      一溜烟就在公司后门消失无踪,留下二丈摸不着头脑的两人。
      什么人,让她见了跟鬼似的,寻仇?情敌?债主?吴梅疑惑不解。
      好奇就是八卦的来源,八卦就是女人的生活,吴梅也是女人,所以就不能不去看看那人是谁“小红,我跟你去看看”
      吴梅到了会客室,可惜人却已经走了。那就只能从小红身上突破“小红,这人是男的女的阿”
      “帅哥哦,对了,就上次来找晓旭姐的,帅哥我可是过目不忘的”小红得意地说。
      陈子胥,那为什么程晓旭相见鬼似的?两人不是好哥们?平时程晓旭见到陈子胥不都像蜜蜂见了蜜似的扑上去吗?这又是哪出戏阿?两人该不会真发生了什么?问号,问号,许多个问好向吴梅袭来,她发现自己一个脑袋好像有点不够用了。
      “算了算了,眼下工作要紧,没细胞理那丫头的事”疑问再多也抵不过手上的活多,生活不易阿。吴梅随口低喃几句也就离开了会客室。
      一整天工作,吴梅忙的气都时间没大喘一口。一步步的挪到家门口,打开门却看见那只消失了一个下午的赖皮狗坐在她的沙发霸着电视吃着她买的泡面。
      泡面,沙发,电视,霸占的还不止一天两天,开始她还挑衅的损她几句。当她厚颜无耻拿了行李的霸占她的床时候,她反而不再问她为什么。
      她即不想说,那她也就不问。朋友不就是在需要避难的时候提供一个避难所,在需要吐槽的时候当个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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