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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爵位制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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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太宗贞观十一年,定爵制九等:
一等为王,食邑万户,正一品;
二等为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
三等为国公,食邑三干户,从一品;
四等为开国郡公,食邑二干户,正二品;
五等为开国县公,食邑一干五百户,从二品;
六等为开国县侯,食邑一千户,从二品;
七等为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
八等为开国县子,食巳五百户,正五品上;
九等为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
2各封爵还授给世袭的永业田,
亲王10000亩,郡王5000,国公4000亩,
郡公3500亩,县公2500亩,侯1400亩,
伯1000亩,子800亩,男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