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朋友问我,你的赎爱写了多少了?
我说,大概十一万吧。
她唏嘘,都十一万了,是我**的十一倍!(因为她没有打算发表,所以不透露文章名字了。)
我不由得说,那是你懒。
其实我很心虚,因为我也不勤奋的说,很佩服现在每天都能更两三千的作者,让我膜拜一下吧。
她说,你又不是职业的。
我说,她们也不是职业的。
她被我说的哑口无言,所以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人比人气死人。
于是我再次懒惰了。
最懒就是现在了,要放假呢,三天我要干什么好呢?我要看场电影,吃顿大餐,码点儿字,然后再来一场昏天黑地式的长觉,话说我真的曾经睡了整整二十个小时!
所以,我是宅女,典型宅女。
牛头不对马面,完全的流水账, 所以大家看看就好。
以上我说的,只是想阐述两点:1 这篇文都已经十一万字了,我简直太善于把话说长了,回头看来,除了狗血,还是狗血。
2 人比人必定要气死人,所以我打算不上进了。
3 放假真好,无奈太短。
完毕。某人心虚爬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