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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唔,想咬一口
时棋看了两眼沈玺语浅笑的模样,又低头继续小口小口的扫荡着食物。
“玺哥?!我靠!归然,快看快看!是玺哥!”玻璃墙外一个打扮得十分社会且金光闪闪的男生一脸激动地指着时棋这一桌。
另一个气质温柔的男生循声看过来。
沈玺语听到动静,微微蹙眉看向玻璃墙外。
不一会儿,刚刚说话的两人走了进来。
金光闪闪男走在前方,二五八万的走法,一对鼻孔看天下,华丽而精致的早餐店因他的出现更闪亮了几分;另外一人身着艺术气息很浓的卡其色休闲套装,面无表情的时候,似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忧郁。
金光闪闪男的穿着其实并不俗,但时棋实在是觉得刺眼。倒是另外一人她多看了几眼,爱好绘画和设计的时棋见到穿着不凡的就忍不住琢磨一番,她觉得这可以给她许多灵感。
另外,时棋没怎么琢磨沈玺语。倒不是沈玺语穿得不好,只是沈玺语穿的都属于低调而奢华的那种类型,甚至是私人设计师定制的。时棋觉得自己的水平还没有到这个层次,不太能琢磨的透,并且艺术气息浓的衣服更符合她目前的口味。
看到女孩盯着自己瞧,云归然报以温柔一笑,像是三月西湖水波荡漾,轻轻浅浅。倒是时棋有点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不太礼貌。
钟鼎看着这两人的“眉来眼去”,深觉不妙,赶紧一个侧身,在沈玺语回头之前挡住两人的视线。
“嘿!玺哥,可以呀!这位就是小嫂子吧!”钟鼎打量了一番时棋,又朝沈玺语挤眉弄眼。
“自然。”沈玺语赶在时棋发表抗议之前一口咬定。
时棋气不过,被他拦了话闸,又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不给他面子,只能将气愤转为行动,拿小手拧他胳膊。
结果肌肉太硬,他倒是没什么感觉,时棋却累的够呛,指甲都差点弯了。
“不是吧,玺哥,京都那么多白富美追你你都不要,跑来这么个犄角旮旯来找这个村姑?”钟鼎一脸不敢置信,他们仨同穿一条裤子长大,说话一向随便惯了,自己觉得这句话没什么问题。
结果他还没说完沈玺语就一巴掌呼到他后脑勺上了。
“再给我叫一个村姑试试!老子就喜欢她!”沈玺语的语气懒洋洋的,眼神却是罕见的认真。
看到沈玺语认真的样子,钟鼎知道玺哥是真的有点生气了,紧张地吞了下口水,连忙捧上笑脸。
“哈哈,瞧我这嘴贱,玺哥喜欢,玺哥喜欢的那肯定是大美人,我瞧瞧,诶,果真是天仙儿一样的美人!”
“钟鼎说话一向不过脑,你别介意。”沈玺语怕她生气,向她解释道。
时棋“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她被金光闪闪男的前后反差逗乐了,倒不是很介意他之前说的话。
不是她有多么大度,只是再难听的话她都听过无数遍了,现在听着“村姑”一词,倒觉得不痛不痒。
“小嫂子性格就是好,玺哥有眼光有眼光!”钟鼎继续乐呵呵,“对了,还没跟我俩做个介绍呢。”
“这是钟鼎,玩摇滚乐的,以后大学准备考北电。”
“对对!还有演员也是我的梦想之一。”
时棋打量了一番钟鼎,觉得摇滚乐确实比较适合,演员的话,还是沈玺语和另外一位更吃香。
并不是说钟鼎长得不好看,三人都长得十分出色,沈玺语尤其出色,倾国倾城丝毫不夸张。但是沈玺语和另外一位属于那种一上荧幕就能让万千少女癫狂的类型,而钟鼎就逊色许多了。
“这是云归然,算是半个艺术生,在绘画上造诣颇深。”
“你好,请问怎么称呼?”云归然伸出手来,与时棋轻轻握手。
“我叫时棋,时间的时,‘井底点灯深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的‘棋’。”不知道怎的,时棋很自然就把这两句诗念了出来,似是突破重雾从遥远的地方来,却对她莫名重要。
听到时棋的解释,云归然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沈玺语原本眉睫微垂,却从她念诗的第一个字开始就僵硬了脸色,紧紧盯着时棋,想要发现一丝端倪。
可他看了很久,时棋依然神色如常,笑意盈盈的模样,与平时并无不同。
他还以为,时棋想起来了呢……
十二三岁的少年,从未见过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连父母都很少见,陪伴他的只有空旷而寂寥的别墅,如皇宫一样豪华,如监狱一样孤独。
当然有保姆、女佣、王嫂,张嫂,等等嫂……可是他们从来都是恪守佣人本分,严格遵循等级制度,从不越界。沈玺语依然是一个人,无法改变。
可他总是看到同学写的作文被老师宣读,大肆表扬:《母亲的爱》、《父爱如山》、《我爱你奶奶》、《亲爱的爷爷》……
他最头疼写这样的作文,每次写完,都会被老师当众批评:“噢,我的天哪!我想像中的爷爷?沈玺语同学,你写的是什么?你爷爷还需要你想象?这是亵渎啊,唉,太不孝顺了。还有上次的我还没说你,模糊的妈妈?什么?!玩艺术抽象吗?还有……”
他其实不怪老师,她知道老师是想调动课堂气氛,让同学们上课更活泼快乐一些,听那震塌房顶的笑声就知道了。
只是,他还是很难过,他真的……真的已经很努力写了……
肌肤胜雪,唇红齿白的小男孩慢慢低下头,薄薄的齐刘海挡住那一双璀璨星眸,似焰火消失在天际,夜空变得暗淡无光,依然像个精雕玉琢的瓷娃娃,却失了光彩。
后来他想了想,觉得男孩子必须坚强,以后是要顶天立地的,所以他要自己去找爷爷奶奶,还要质问他们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来陪陪他,别的孩子都有爷爷奶奶来陪伴……
就这样他谁也没告诉,一个人背上小书包,踏上了寻找爷爷奶奶的旅程,他记得很小的时候她有一次偷听到爸爸妈妈的对话,说爷爷奶奶在他们的老家——平城。
作为一个从小到大一直参加各种国际比赛的天才神童来说,满世界飞早已成了家常便饭,但之前周围都有各种人跟随:保镖,照顾生活起居的人,老师……而这一次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是不知道具体目的地的那种。他决定探索整个平城,慢慢找,总会找到的吧……
无论沈玺语再聪明,计划的再周全,终归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还是个鲜少吃苦的、养尊处优的小少爷。
他在平城还没找多久就在一个桃花源一样的地方迷了路,两天没走出去,终究因为体力不支晕了过去。
当他渐渐转醒的时候,他感到嘴边凉凉的,四周依然是清幽幽的环境,伴着舒爽的柔风阵阵,耳边是潺潺的溪水,水滴敲在石上叮咚脆响。
“咦,你醒了,正好正好,把嘴巴张开,喝水喝水啦。”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小女孩的脸,一层薄薄的齐刘海微卷,发丝在透过树叶缝隙的阳光的倾洒下泛着金色的光芒,两条蓬松的麻花辫垂落在两肩上,头顶上还有一撮儿呆毛,沈玺语觉得显得傻气(可爱)。
脸蛋白嫩嫩,沈玺语觉得特别像他每天早上吃的那个剥了壳的鸡蛋,正好他现在饿了,唔,想咬一口。
见他望着自己,时棋对着他甜甜一笑,圆溜溜的黑葡萄变成了月牙儿,下面是两个小酒窝,再下面是两个可爱的小虎牙。
沈玺语有点想拿手比划一下,他觉得那两个小酒窝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他的两个大拇指正好可以放在窝窝上,一捏,一扯,一Q弹,这感觉想想都美妙。
这是沈玺语第一次仔细地观察一个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