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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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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蔡回家的时候,孔宝宝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发烧到全身通红。
陈蔡摸了摸她的脖子,她心跳异常剧烈,过高的体温让她出了一身身的汗,汗水浸透了衣裳黏上了他的指尖。
陈蔡拿旁边的手巾子给她擦了擦,屋里的柴火灭了,快结冰的手巾碰到她的脸引她一颤。
“宝宝、宝宝。”陈蔡给她擦了脸和脖子,一边叫她。他十来岁,声音稚嫩。
孔宝宝是城里裁缝的女儿,三年前父母被和国人砍了,家被人占了,流落到街头上做乞丐,遇到了陈蔡和当时的伙伴。他们一群小乞丐四处讨生活,现在活着的只剩他们俩。
孔宝宝已经烧晕了,头垂在他手里,没有任何反应。
陈蔡重新生了火,把剩下的最后一副药煎上,把剩余的水放在火边暖着,火烧得旺,很快就热了些,他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糖,扔进水里。
糖水煮好了,他抱起孔宝宝,往她嘴里喂了几口。
又喂完药,天已经快亮了。陈蔡想了想,把自己身上的烂棉袍脱下来套在孔宝宝身上,抱起她跑出门去。
他还小,体格比同龄人更小,抱着同样轻飘飘的孔宝宝,两个人像柳条一样就快要飞走。
外面下着雨,冷风让孔宝宝有一瞬间的清醒,睁开了眼睛看他。
陈蔡拢了拢她的围巾,把她的脑袋遮住。
“我们去看大夫。”
一路往东,到了前两天偷药的那个医馆。伙计正在开门,里面的老大夫一眼就认出了陈蔡,看了他怀里的孔宝宝一眼,没搭理,抓住他的手腕,说:“上次药是不是你偷拿--”
话说到一半就噤声,陈蔡抛出一条带刺的铁链绕过他的喉咙,尖刺划过皮肉,脖颈瞬间变得鲜血淋漓。
陈蔡收紧了链子,说:“给她看病。”
老大夫看了孔宝宝一眼,想说什么,又看看这个拿铁链儿捆他的小屁孩儿的脸色,说:“行,行。”
老大夫望闻问切,陈蔡重新关上了的医馆的木头门页,拎回来想去报警的伙计。
老大夫说:“她这是不讲究卫生,感染了,没法儿治,要西洋药才会好。”
这世道,老大夫见过太多没钱治病来讨可怜的,他没法儿谁都治。
陈蔡收了收手上的链子。
老大夫说:“治,能治。”
大夫开了药,伙计煎好,陈蔡抱起孔宝宝,吹凉了药喂给她。
老大夫趁陈蔡忙着喂药,挪去开门。拉开门栓,挪开门板,和伙计闷头就跑。
陈蔡恍若未觉,待一碗药喂尽了,双手抱起孔宝宝,一刻不停进了医馆后堂。
同时,跑掉的老大夫已经带了人回来,一帮人很快锁定了去路,沿后堂追过去。
陈蔡听到前面的声响,全速往后跑。他本就跑得快,且上次来偷东西熟悉过地形,转移速度极快。
他握着带血的铁链子,抱着半昏半醒的孔宝宝,捏着老大夫给开的那张药方,呼哧呼哧跑着,就像每次偷东西结束一样。离开医馆,终于跑出医馆后门的那条小巷,进入大街,迎接倾潵而下的阳光,他突然听见后面有极轻的脚步声,且越来越近。
逃不掉了。他在背后人近身的那一刻回身格挡,同时抛出铁索,却没想到人是从天上疾速落下来,铁索绕着他的脖子,被力下堕的力一推,顿时身首异处。
陈蔡看滚落的那颗人头,是医馆的伙计。
刚刚还一脸机灵地躲在老大夫身后,现在已带着惊惶的神色人头落地。
陈蔡没那么大的力气,但不放开武器的本能让他双手握紧了链子,链子上铁刺扎进肉里,就这么了结了一条人命。
手上流的血是暗色,和医馆伙计鲜红的血液区分鲜明。陈蔡有点发愣,想,刚刚自己让一个人丧命。
他第一次杀人,血溅一身,还有一些血溅在孔宝宝的衣服上。
墙上有人在笑。
陈蔡转过身,刚刚太过用力而颤抖着的手握着铁索挡在孔宝宝脑袋前。
他的反应算是很慢了,但站在墙上的男人并没有动。
预想中的袭击却并没有来,男人站在城墙上,说:“小兄弟,你杀人了,我看到了。”
陈蔡往后退,狠狠地说:“枉死的人那么多,没人管这个。”
那人轻盈地跳下来,他身材高大,陈蔡才到他大腿高。
男人盯着陈蔡就笑了,说:“虽然这世道警察不顶用,但这好歹是杀人案,人证物证确凿,他们这都抓不到人?”
他的速度快到陈蔡无法想象,且显得游刃有余。他径直去摸陈蔡手里的铁链子。陈蔡一动,瞬间被匕首抵住脖子。
“什么玩意儿,自己做的?”他打量陈蔡手里的铁链子,又看看陈蔡的手,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陈蔡梗着脖子,他看着陈蔡的神色笑了笑,说:“小屁孩。”
陈蔡狠狠地瞪着他,好像分毫不怯。
男人笑着说:“你挺有天分的,加入我们堂会,我们救她。”
男人与陈蔡对视上,抬下巴示意他怀里的孔宝宝。
陈蔡一愣,男人说:“你来干活,换她一条命。你们俩以后还能有吃有穿有住,很合算。”
“不然的话,即使带她跑去别的地方,你又能干什么?继续去杂货铺当小工吗?这次病好了,下次去哪偷药?”
男人懒散地说着。他早就收了刀,没有进一步动作,算是显示了他的诚意。
陈蔡被说动了,低下头,抱着孔宝宝后退一步。
男人直接伸手呼噜了他的脑袋,笑着说:“你叫我九哥吧。”然后朝孔宝宝挑挑眉,“你相好的不严重,那老头抓的药多喝几副就好了。”
九哥后来成为了陈蔡事实上的师父,但仍旧只让他叫哥。他说他们老大说的,这只是个不入流的杀手组织,干的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买卖,说不定什么时候连命都搭进去,连堂会名字都没取,更没必要搞君臣父子之类的关系。
他说陈蔡有的天赋,指的就是做杀手的事。
陈蔡从那一天后,杀了数不清的人,手上沾了不同人的血。但他们过得还不错,陈蔡和孔宝宝住进了堂会,也终于能吃饱了,孔宝宝甚至上起了学。
拜天赋所赐,他学得很快,进步也大,任务做起来得心应手。
钱袋子很快鼓了起来,陈蔡平时再用不着去偷,闲时和孔宝宝去逛街,他们喜欢什么就买什么。
毕竟是卖命来的钱,大可以买下一时的快乐。
陈蔡从小就在街上流浪,不知道父母,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家乡,这还是第一次有个安定长久的家。
虽然在九哥口中只是买卖,但他打心眼里感谢堂会,给他们比他想象的还要好的生活。
他第一次独自去邻城干活儿时,回来的路上看到一间漂亮的西洋铺子,顺路去里面买一些点心。这世道生意不好做,看到有人进店,掌柜的堆着笑迎上来,跟着陈蔡的步子说:“少爷,您看点儿什么?”
陈蔡被他跟得有点脸红。第二天带着点心回家时,孔宝宝已经放学,正在窗前等他,看到他的身影,从屋里窜出来到他面前。
他把给他的礼物递给她,有师兄在旁起哄:“这是胭脂香粉,还是定情的发钗手镯呀?”
陈蔡惭愧,他见识少,里面只装着吃的,包括但不限于他以前会去偷的那种。
但现在用不着偷了,他拿着钱,掌柜的叫他少爷,和气地给他包起来。
那天陈蔡脸红红的,沉了一路的气,等看到孔宝宝时终于可以快乐地告诉她。
以后,他们,想吃什么就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