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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与欲 爱情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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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不被允许的,在这个没有恋爱自由的世界里,所有人都很痛苦。
他卖了一辈子,二十三岁的身体再也承受不了了。
即使是和男人,x病和艾滋也不会因此放过谁。所以他做一次,去一次医院,去过了医院,却还要和人做。十几岁的少年和他做过,几十岁的老人也和他做过。从学生到外卖员,从保洁员到某个公司的经理,甚至是乞丐、傻子,只要有钱都能和他做。
十三年里,胡宁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他永远往返于床和医院之间,永无止境,直至死亡。
他们做这一行的都有个称呼,叫鸭子。从干净到不干净都是拿去卖的,身份甚至比不上N郎。而胡宁除了叫鸭子,还有个名字一样的称呼——公共厕所。或者说,他和公共厕所一样,人人可上,只不过前者说的是免费的,而胡宁是被明码标价的。
谁也不是生来就是要卖的,十岁的时候胡宁被自己的亲妈送进了一家理发店里。老板和胡宁只知道打牌的妈一起打着学手艺的旗号哄骗着胡宁,他自己也没得选,留可能有饭吃,不留却只能饿肚子。他打牌从没赢过的亲妈可没有钱再养他这么一张嘴,虽然他不白吃白喝,七岁不到就四处跑着倒卖些小玩儿意。赚来的钱还没来得及吃一个一块钱的包子,就又被老妈拿去还了债。
再大一些,胡宁慢慢懂些事了便听着廉价出租屋里的邻居们嚼着他亲妈年轻时的舌根子。
“窝棚里带孩子的婆娘啊,年轻的时候长的叫一个好看。被有老婆的老板看上之后没皮没臊的做了三,谁知道还没过去几个月就被原配灰头土脸的赶回来了。挺着个大肚子,一个人住进了出租屋,父母在有房子但因为丢了见面就不想认她,权当没生过这么个女儿。”
“是啊是啊,前些年那小野崽子还没生下来的时候那女的的妈还来过几次,想叫她把胎堕了,找个死了老婆的男人当续弦。可那女的死活不肯,说是那个老板会来接她的,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说啊说啊,你就会吊人胃口。”
“嘿嘿,那个男人根本不是什么老板,就是个倒卖二手车的,刚和这女的有了孩子没多久就因为卖车的事进了局子。可那女的孩子月份大了不能堕,只能把孩子生下来,她妈也气的再也没来过。这她妈头里一走,后面她就没了钱,就只能住在窝棚里,一住就是十年啊。”
“就是就是。”
几个嘴碎的老女人摘着菜,议论着胡宁的妈。她们自己的生活也过不好,有时候还会被男人拳打脚踢,但干活的时候却总不忘嘲笑胡宁和他妈。
胡宁听着不算邻居的邻居的闲话,看着自己的妈带一个又一个不同的男人回家。那时候小窝棚虽然又脏又简陋,下雨时漏雨刮风时透风,但好歹还算个家。可后来去了理发店,胡宁除了他自己就什么都没了。
十岁的时候,他已经很好看了。虽然还有些尚未褪去的稚气,但这并不妨碍他的美。他那老了却还有些风韵的妈唯一的优点,胡宁继承来了,可能他那个监狱里的爸也算是个长的俊的,所以他小的时候没少被人揩油,男的有女的也有。有时候街上卖货时遇到上了年纪的,也会稀罕的夸胡宁好看,上去捏捏他的脸,说句娃娃这么小就来卖东西,然后再笑呵呵的离开。
胡宁的美,不可忽视。这也是理发店老板留下他的原因。
那之后一段时间里胡宁的老妈住的起窝棚旁的出租屋了,和嘴碎的大妈成了真正的邻居。打牌偶尔也会赢一两个子,像是转运了似的。邻居们嘲笑的问上一问,她还会高兴的笑一笑,认真回答:“啊,苦尽甘来嘛,好日子也快了。”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胡宁被送出去的事不知不觉的已经传的人尽皆知了,街坊邻居感叹可惜这男孩年纪小就被卖了的同时,也痛斥胡宁的妈。
“真是个贱皮子,老天看她可怜送了个好娃娃给她,她还不惜得要。”
“呸,她就是贱的,不配。”
于是她们看胡宁妈的眼神又变了,不屑、恶心。但她们也都忘了,当初她们自己也嚼过那可怜孩子的舌根子。人呐,本质上都一样。自己过不好,就希望找个比自己而言更差的,踩着他们,自己才会感觉好过一些。实际呢,什么用也没有,就一时痛快了嘴罢了。
胡宁呐,年少不知事,就这么交代在了“公鸭馆里”,一过十岁,便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丁点大的孩子,在男人女人的“磨砺”下,尽然有了几分媚态。那时他还不懂得什么是男女之事,什么是X侵犯,就懵懂的被带进那间有类似鱼腥味的房子里,躺在没多点大的硬板床上,被人摆弄出各样的暧昧造型。他呢,除了哭,也就只剩下叫的份了。谁也不会管一个孩子的死活,“客人们”出了门,付了钱,高兴了还会来,不高兴了更会来,因为那个年代的鸭子,怎么了也就怎么了,没人问,没人管。也许被推揉间,受了伤,可吃个饭的功夫,又得笑着脸迎客。
就这么,等到胡宁二十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混混。
他没什么正经工作,一脸的胡茬子,浓重有型的眉毛,乌黑的眼睛,扑闪的睫毛,高挺的鼻子,还有那下面的一张看着很凉薄的嘴唇,只是脸色差点,惨白惨白的。那时候很流行吸血鬼的小说,胡宁初次见他的时候吃了一惊,心里觉得那些书上写着的东西也许是真的。干了十年,绕是他也觉得这人好看。
这男的叫“蜘蛛”,除了老板,大家都这么叫他。但他不是公鸭馆的客人,也不是这里头的鸭子,只是每个月就会准时的来到这里,拿几百块钱,做在这里唯一的皮沙发上,抽一根老板递来的旱烟。胡宁也和他打过照面,只是不知道他是老板什么人,来这里是做什么的。有时他来也不为拿钱,也不抽烟,干坐在那里,一坐就是一下午,虽然长的好看些,但碍于他的气场,到是没人敢接近他。
胡宁算是混得不错的,做一次也好几十,但绝对不过百。偶尔会收到小费,老板是不管的,他爱吃酸梅子,熟悉的客人来的时候都会给他带些,不算熟的客人被伺候好了,也会给他些钱,慢慢积攒着,也有好几百,这算是一两个月的零花。
他把这些钱放在一块素白的手绢里,缝进衣服里,洗一次衣服便要重新缝一次,直到放风的时候,出去买些好的,这时候老板也会大发慈悲,给他,给他们一些钱,出去置办些衣物。
胡宁想出去就能出去,因为他听话的很,从没反抗过谁,也不会逃。所以老板很放心他,只要保证随叫随到,那他就能在任何时候,去任何地方。
胡宁喜欢白色,所以他的东西,大大小小的都是白色居多,每次出去放风的时候,他不太会与人同行,因为他要回去看看他的妈。
他妈不住廉价出租屋了,早几年搬进了檀木盒子里,被封在玻璃柜里。他妈死了好些年了,也许真的应了那些碎嘴女人的话,他妈就是命贱,所以死的早。胡宁每次出来放风,都要先拜一拜他妈。这放骨灰的地方是一个约客找的,胡宁和她睡过几次,她或许觉得胡宁可怜,所以处处都会帮衬他。胡宁的亲妈死了以后,流程还是要走的,只是他们家没什么亲人朋友,除了一个大胡子男人来过外,再也没什么人参加丧事。等到胡宁整理遗物的时候才发现,他妈根本不是发烧烧死的,而是得了艾滋,发病了没人管,活活熬死的。
胡宁吃惊的同时,也才知道,和人搞,会得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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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所有设定与现实无关,切勿带入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