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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合欢殿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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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殿越来越冷了。
我蜷缩在床上,身子一个劲儿的发抖,心慌得要紧。
不仅如此,最难受的是小腹冰凉,似乎那里有一个黑洞要将我碎尸万段。
这么想着,身上的痛楚又剧烈了几分。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我好想死。十年前我就想死了,可到现在也没死成。也许,这就是报应。
我挣扎着,穿上衣服,尽力穿戴整齐,但绳啊线的实在没力气系好。有心无力,罢了。
我又走又爬,最终跪到了佛前,想要挤出一丝力气忏悔超度,下一刻却晕倒在了蒲团上。
仿佛置身于无边的黑暗,意识被黑暗侵蚀,记忆随之消散,我知道,我又迎来了一年中最能睡得安稳的时候。
要是能死在这里该多好。我这样想着。
清晨,我在蒲团上醒来。昨日的痛楚已经消失,但我能感觉到浑身热得厉害。又发烧了。
醒是醒了,但头脑却烧得迷糊,一天没进食,肚子也饿得“咕咕”直叫。
无奈苦笑,“为什么我就不能病死呢。”我低声叹息。
可事实就是我又没死成,那就只能好好活着。不为别的,只因我仅剩的族人,他们的性命都系于我一身。
合欢殿很大,空空荡荡,冷冷清清。
我在这里住了十三年,从我初入宫起就住在这里。那个时候这里还叫做栖凤宫,但我不喜欢,于是他给这座宫殿赐了一个新名字,叫做合欢殿。寓意是:他和我,在这里,便是合欢。
讽刺,多么讽刺啊。我每每想起来都只觉得讽刺。
十年,整整十年,我和他没有再见过。即便卧龙阁和合欢殿仅一墙之隔。
我甩了甩脑袋,强撑着去小厨房给自己煮了一碗白粥。吃了粥,身上总归暖和了些。回到合欢殿,我抱膝坐在床上,无所事事地发呆。十年里,我最习惯、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发呆。只是这一发呆,我便又想起那许多过往的事。
想起那时候我还未出阁,总是喜欢和巧墨、灵砚偷偷潜出府玩。我最是讨厌像京城里那些钟鸣鼎食之家的娇弱小姐们一样,在父兄和悠悠众口的规训下,整日藏在闺阁之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等着成亲后去夫家继续过了无生趣的日子。那样活着还有个什么趣儿。
茶楼、酒肆、青楼、武馆……我无一不去,宜春楼的琴伎卓姑娘甚至对我芳心暗许。想到这里,我嘴角便忍不住露出一抹浅笑,卓姑娘的琴技确实是顶好的。
只是,后来我便进了宫,成了皇后。
我真是想不通,为何世上的女子们就那么想当皇后呢?想必如今天下人知道了我的境遇,也不再对这个位置抱有过于美好的想象了吧。
想不通我便懒得再想,反正如今我早已经不再是皇后了。十年前的今天,我被夺回凤印,贬为景妃,从此被禁锢在了这座合欢殿。
合欢殿很大,但除了我再没有别人。没有人敢肆意违背皇命肆意出现在此,除了孤寂。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快连话也不会说了。
十年前,我的族人几乎被赐死殆尽。贴身侍女巧墨为了救我和灵砚死在了乱箭之中,灵砚被封住哑穴从此不能说话,但好在留住了性命,每隔五日她便会被派来给我送些水、菜、衣物,这时候我才能同她见上一面。每次见她,总觉得灵砚愈发消瘦,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在这吃人的宫里,她一个人苦苦支撑了十年,我知道这其中的难处,更钦佩她的一片忠心。
算了算,明日我便能见到灵砚了。若不是灵砚还在,我怕是也早就支撑不下去了。
合欢殿里没有人,也没有药,若是生了病,能否病愈全凭运气。上一次生病,我也是偶感风寒,发烧晕倒在了殿里,若非灵砚正巧前来,我只怕已经烧坏了脑子。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我该怎么熬过去。
或许真的烧得太厉害了,我竟然又想起了他。
进宫的第二年,我贪凉吃坏了肠胃,也是难受得蜷缩在床上。他把我搂在怀里,一下一下的亲着我的额头,亲一下便会说一句“阿宁不疼”。只是现在想起来,不知道他那时的疼惜是真是假。
黑夜降临,宫里一片寂静。我躺在床上,小腹又传来一阵钻心似的疼,“疼……好疼……”我嘤咛着,使劲抱住肚子,然后在疼痛中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灵砚跪在我的床边,见我睁开了眼,说不出话的灵砚抱住我大哭。
哭完,灵砚端起药碗,服侍我用药。太久没被人伺候过了,我反而很不适应,干脆接过药碗一饮而尽,被苦得皱了皱眉。
灵砚看在眼里,从怀里摸出了一小包糖,打开袋子,取了一颗递到我嘴前,并将剩下的放到我的枕边。这糖真甜,甜得我眼泪决堤。
“灵砚,那边的抽屉里还剩下最后一支镯子,你把它拿去当了吧。”这十年我和灵砚就是这么过来的,每次她来,我便挑些东西让她当了,好在宫里打点一二,不然我们两个决计活不到现在。
这次灵砚却是摇摇头,见我不说话,再次摇摇头。
我明白她的意思,说:“又有什么关系,无情便无用。”那只玉镯成色极好,原是他送给我的定情之物。
最终在我的“威逼”之下,灵砚不情愿地拿着那只镯子离开了合欢殿。
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迷迷糊糊地,我又昏睡了过去。
风寒一天天好了起来,新年又至,宫里热闹了起来,唯独合欢殿清冷的一如往常。
每天夜里我都会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看绚丽的烟花。我最是喜欢烟花的,那一年他曾经在我生日时为我准备了一场绝无仅有的烟花盛宴,场面之大震撼了整个京城。尽管此时的烟花不属于我,但我依然喜欢。喜欢即便只有一刹那美好,也要用尽全力去绽放。
宫里的年向来过得长,正月十一清晨,我拿出让灵砚偷偷送过来的果品摆放在佛前,然后沐浴净身,虔诚地跪下,低头忏悔。
是的,我有罪,有很多罪,尤以杀人之罪为最。
正月十一,于我人生的前十九年,是生日,于我人生的中间十年,是祭日。
忏悔了一天,晚上,我挖出十一年前和他埋在院子里的那坛桃花酒,用力把酒坛抱进了殿里。
合欢殿里已无酒具,所有能买的、当的,都已经被我拿给灵砚买了、当了。我从厨房里拿出了两只碗,分别斟上。
十岁的孩子,是可以饮些酒的。我拿起一只碗,手一斜,碗里的酒便去了地上,出现了一道酒痕。然后我拿起另一只碗,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如此反复了三次,我感觉自己有些醉了。
泪花模糊了眼,整整十年,十年前的今天,我亲手送走了我和他的孩子,所有的过往都化成了一滩血,从我的身体里流走,所有的爱和欢乐都化作疼痛,这十年里不时刺痛着我。
按冥寿算,那个孩子,今天便是十岁了。大穆的惯例是,无论男女,在他们十岁时,父母都会为孩子办一场尽可能盛大的总角宴。
我笑了起来,发出难听的笑声,面目也笑的越来越难看,然后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合欢殿的殿门吱呀吱呀地开启,我蓦然停止了哭泣,下意识地抬头去看。
相顾无言,竟然是他来了。
我沉默着从地上站起来,转过身去,故作镇定地擦掉眼泪,实则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今夜会来。
十年未见,也不必见。我抬脚就走进了寝殿。
坐靠在门上,不知是饮了酒,还是见了他,浑身有些无力。本来还没哭够,但他在,我便不能哭。
我在地上坐了很久,久到浑身都凉透。夜深了,再热闹的皇宫也会安静下来。殿外许久无声,我估摸着他素日很忙,应该早就走了,于是撑着地站起身子,打开门走了出去。
但打开门的那一瞬间我后悔了。他没走。场面很是尴尬。
尽管中殿里烛火已灭,但殿门大开,月光散落,他独坐的轮廓那么清晰。
院子里很冷,我瑟缩着,但头一直昂着看向夜空中的星辰,“也不知道你会在哪一颗星星上。”我自顾地想着。那个孩子,我在心里一直唤做小星,因为十年间长夜漫漫,唯有星月可以与我作伴。
也许小星真的在回应我,我的小腹一下子疼得厉害,又是那种仿佛要把我吞进黑暗的疼痛。我死死咬住嘴唇,努力不让自己痛呼出声,毕竟他还在这里。
但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我疼得直想打滚时,他忽然起身把我横抱起来,然后将我放到殿内的床上。
我很吃惊,但没有心思吃惊,因为我实在太疼了,疼得恨不能咬舌自尽。但是不行,他说过,我死了,我的族人也得死,我相信他的狠心,所以我只能忍着。
他抽走我的手,我想拽回来,但实力不允许。他的手指搭上我的脉搏,隐约间我似乎看见他皱起了眉头,但我又疼得看不真切。
也许是因为疼得失去了理智,也许是因为喝醉了,总之我突如其然地放肆朝他说:“梁嗣诫!你杀了我吧!你不如杀了我!”
他两指并起朝我点了过来,随即我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