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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的暗恋绯闻男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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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
我斩钉截铁道,我喜不喜欢人,自己还不清楚。再说我可不好幼齿,温和淡定、内蕴光华的成熟男子才是我心目中的Perfect Man。
看我这副样子,许琴倒似信了几分,但又有点不甘心,补了句:“真的…不喜欢?”顶不住我如狼似虎的凶恶眼神,许琴的声音说到最后,越来越弱。
看她难得一副童养媳的样子,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又字正腔圆地再次声明:“真的!”
坦白讲,说我迟钝也好,眼界高也罢,从小到大,我还真没喜欢过什么人,讨厌的男生倒有几个,记得我读五年级时,同桌就是个特别霸道的男生,总爱占着一大半儿的桌面,我有时写字时不注意,往他所谓的领土上挪了那么一小丁点儿地方,他就老爱用手肘顶我,害得我在本子上划线。还经常碰到些老爱问女生讨铅笔橡皮之类来用,又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男生,每次舔着脸来向人借时的那副样子,活脱脱一只死缠烂打的癞皮狗,着实让我看了心烦。
反正,总而言之一句话,我不可能喜欢什么人,至少现在还没有。
咦!说了半天,我竟然连这个‘我喜欢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于是,我就问许琴:“给你写情书的人是谁啊,还有,你到底听谁说我喜欢他?”
“哦,他是薛平啊,比我们高一级,成绩中上,体育很好,”说完,又似想起了什么,又一通比划,“他个子很高,大概有1米75了,皮肤有点黑。”说到这儿撇了撇嘴。
听到这儿,我清楚她是对薛平没什么兴趣了,看来,小妮子是喜欢小白脸呢,刚才那么紧张的样子,看来纯粹是为了我的缘故。
这薛平,个子高,体育好,成绩不差,又讲哥们义气,在我校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了,昨天放学时还在停车棚见过他,但我什么时候和他扯上关系了,等等,我记得我有一次…
“是不是有一次我在小卖部让给了他一个面包,所以…。”还没说完,许琴就立马接到:“对呀,是这么回事儿,还有,你是不是说过小白脸有什么好这种话,所以大家才…这些我都是听郑浩讲的,我也最烦这种事,但你也知道他的嗓门,我想不听都不行。”
说到这儿,我算是明白事情是怎么一回事了。
十三、四五岁,正是猛长个子的时候,处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总是容易饿,我也是这样,于是那时一下课就爱往小卖部跑,有一次我买到了最后一只面包,正庆幸时听到我后面的人抱怨说没吃早饭,肚子快饿扁了云云,于是一咬牙,发扬了一下人道主义精神,让出了这只最后的面包,谁知竟惹出了这样的闲话,真是始料不及。
而关于小白脸什么的,那就更离奇了。我小时候皮肤不白,我家隔壁住了个小愣头青,比我大两岁,仗着皮肤比我白点儿,每次见着我,就爱“小黑毛”的叫我,说话很是直接,一点儿不会拐弯,你说,小孩子的自尊心是多么强烈而脆弱啊!更何况还是个女孩儿!
幼小的我在承受了那么大的打击之后,就开始对皮肤白的人有种敌视情绪,尤其是男孩子长着一副白面皮,就更不招我待见了,长大后虽说有了较大改善,但小时候的一点儿小心眼却仍根深蒂固,对那些皮肤白的男孩子总有点非理性的看法,出于酸葡萄的阴暗心理,还总爱称他们为“小白脸”。
瞧瞧!就这点小心思,就成了我单恋某某的罪证之一!再加上大喇叭的一宣传,一传十,十传百,想不让全校知道都难,在群众的力量下,谬误扭曲成了真理,谣言变成了事实,而我这个当事人却毫不知晓,多可乐的事儿呀!端是我修养好,现在也还是被气得够呛。
就在我为了我的清誉受损而愤愤不平时,许琴这厢儿开始安慰我:“你也别气了,既然不是真的,你自己清楚就行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再说,你也不是个会为了别人的看法而活的人。”
这话倒说到了点子上。
是假的成不了真,况且,我从来不太在乎别人的看法,一向我行我素,不过是两句闲话,也伤不了我什么,时间一久也就过去了。我也就是这会儿,生那么一会儿气,但过不了多久气就会散了,说好听点,我这是大度,说白了,就是没心没肺。
放一着,退一步,当下心安,郑板桥的“难得糊涂”经,我算是取其精髓,发挥了个十足十。
这事也就随它去,清者自清,也该上课了。
“走吧。”果然跑到楼梯口的时候就听到了清脆的上课铃声。刚在座位坐定,班主任周老师就跨入了教室大门。
“Stand up.”班长姚谦喊话了,一如既往地一本正经。
“Good afternoon, boys and girls.”
“Good afternoon, Miss Zhou.”
“Sit down, please.”
周老师今天又是穿着一身合体的职业女装,上衣下裙,发型师樱桃小丸子的蘑菇头,也许换了其他人,这样的打扮会显得不伦不类,轮到她却生出了一种奇异的协调感,干净又甜美,再配上她的圆脸蛋,整个人就让人觉得亲切,看着舒服,在同学中很有人气,把班主任的工作也做得有声有色。在她的课上,课堂气氛总是很活跃,同学们听课也都很认真,我班的英语成绩也一直名列年级前茅。
“今天上课之前,我想先和大家说一件事,我们班的俞夏同学,”咦,怎么提到我了,诧异间又听周老师说道,“在这次市作文竞赛中写的一篇名为《生命的落差》获得了初中组的一等奖,”什么!全班一下子像一锅到了沸点的水,‘扑腾扑腾’冒起泡泡来,闹哄哄一团,我感觉自己一下子被聚焦了。其实,这篇文章我完全是想到哪写到哪,绝对的意识流,形散意更散,怎么可能得什么奖,还是一等奖,Unbelievable!
我抬头看向讲台上笑得满脸灿烂的班主任,听她说完了结束语:“…为我们学校,我们初二(2)班赢得了荣誉,我们来为她鼓掌。”我在全班如擂鼓般的掌声中起身,来到讲台上说了几句“谢谢大家。” “我会继续努力。”之类的场面话,然后再故作镇定地从老师手里接下了奖状,心里面却是没着没落的。
获奖事件的直接影响,就是我被同学们冠以了才女的名号,在学校也算大小成了个人物。回家后也把这事告诉了爸妈,他们一听就开心得不行,两人拿着那份奖状,不但逐字逐句地念了一遍,然后又看了再看,最后就该把奖状贴在哪里展开了一次计时五分钟的辩论赛,就方位、采光、卫生等诸方面展开了充分的分辩,最后,还是听了我一番“为人要低调”的入情入理的讲话之后,才罢免了此议项。
但是,老爸爱炫的本质和“百搭”(什么人都认识,什么事都插一腿)的天性还是将我的名号越吹越远,让我家的亲朋好友,远亲近邻都知道了我的美名。
但这项美名没多久就成了我的负担,除了三不五时就会有叔叔阿姨来替他们家的孩子来问我,有没有什么读书的窍门捷径,还给我添了项新麻烦——情书代笔,比如说现在,周六吃完晚饭之后,我的小堂弟就窜到了我家,说是弟弟,其实也就比我小4个月,让我替他写封情书,除了提供了对方的名字之外,其余任由我自由发挥。
还说,你不是会写吗,作文还在市里得了个一等奖,写封信不就是小菜一碟的事儿,再说,我俩那是谁更谁啊!瞧他那股无赖劲儿!
情书,情书,贵在情!只要把你的真情流露出来,我认为就是一封好的情书了,其他文笔什么的,倒也在其次了。本来是件很简单的事,许多人偏偏把它搞得那么复杂。我从来没写过什么情书,也不知道怎么下笔,但又禁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最后为了摆脱这头缠鬼,只好应了这回事。
苦思冥想了许久,突然记起大学里上美国文学时,学过一首据说爱伦坡写给他妻子的诗,当时就觉得音节优美,词真意切,所以对那首诗印象深刻。虽然现在记不全了,但也能凑合凑合,勉强交差了。
一刻钟后,大功告成。信是这样写的:
在海边的一个城市里
住着一个男孩儿
你可能认识他
也可能不认识
这男孩儿的心里没别的
除了对一个女孩儿的爱意
虽然他们都还是孩子
但男孩儿对女孩儿的爱
比起年长于他的人
比起聪明于他的人
都要强烈
在男孩儿眼中
那天上的月亮
就是女孩光洁的面庞
那天上的星
就是女孩明亮的眼睛
在女孩儿绚烂的笑容中
从女孩儿微挑的嘴角下
男孩儿尝到了致命的毒
但愿永不复还
让我始料不及的是,我的人生竟会因为这封情书而陷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混乱之中。人生大概就是如此,有时,也许你不经意间的一个举动,就会为你的人生添上意想不到的一笔。
几年以后,当我回想起这个午后,我总会不禁弯起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