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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忆往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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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母看着女儿熟睡的脸庞,心疼的轻抚过她布满裂痕的脸庞和手臂,思绪回到了从前。
一般家里有节余的,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过早参加集体狩猎,毕竟危险,生怕得不偿失。一般,地星人要到十五岁后才会爆发出力量,那时才更有自保和获取资源的能力。
朱胡两家早年就是邻居,后来朱父受伤,朱家贫困,便卖了城区中街的房搬到了靠近外城的下石村。没成想没几年,胡家也搬到了这里,巧的是,两家又做了邻居,更巧的事,一家一个瘸子。
朱胡两家的小石屋紧挨着,名副其实邻居中的邻居,两家女主人晚上还能隔着石壁唠上几句。
两家本就是旧相识,又因如今家里都有个瘸子,都惨,同命相连的惨,走的也就近些,尤其是两家女主人,很有些交心。直到胡金拐了朱明明,直到朱明明鬼迷心窍,张英恨毒了胡家母子,再没给过对方好脸色。
胡家日子比朱家还难过。胡家顶梁柱死了,如今只剩下胡母和两个儿女,一家三口相依为命,更要命的是,本来寄予厚望的儿子胡金,瘸了。
胡金自小长得威猛,力量和武力远超同龄人,又英武又孝顺,这胡家两口子一看就是老有所依,有后福的,谁人见了不羡慕。
当年,朱满天只两个女儿,打心里羡慕胡父能有儿子,还是胡金这样的儿子。
胡金从小被胡父带出城锻炼,就想着等他十三岁参加集体狩猎时一鸣惊人,好在唐北城受到重视,一步步做个人上人,胡父都迫不及待,等不及了。胡金,是全家的指望,犹如一颗璀璨的新星冉冉升起,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没成想,胡金还没等到十三岁,一次跟胡父外出打猎时受了伤,左脚腕被一只突然蹿出的石鼠狠狠咬了,差点被咬断了。
而胡父更惨,在这次的意外中没能活下来。
胡家一下子跌入谷底。
胡金的伤想要彻底恢复必须要有高级修复剂才行。
星际商城中一些普通治伤药就够普通人家难以承受的了,更别说高级修复剂了。除了大笔星币,还得加上解石水才能换购,还得是大量解石水。
星际商城说实话,也不想卖这老贵,他们也要效益啊,他们也想多卖修复剂药品等多赚解石水。可没办法啊,星际中那些药剂和修复剂到了地星根本没法用,但凡有一滴普通水,到了地星就得石化。所以,卖到地星的药品和修复剂都是用解石水做基液研究的,加上研究费用,星际还要求有高额利润,价格怎么可能低的了。
解石水在地星是救命的存在,珍贵之处就不用多说了,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用解石水换星际商城的东西啊,当然了,除了那些不缺解石水的大户。而在星际,星际从地星弄些解石水本就不容易,解石水有助他们修炼,对他们来说同样也很珍贵。想从他们嘴里抠出解石水,也难啊。
所以解石水这么转一圈回来,导致修复剂的价钱那叫一个高。
胡家卖了所有家财也换不来这高级修复剂。
没钱买修复剂,胡金左脚脚筋一直没长好,左脚趾还渐渐开始一点点石化。
这受的伤比朱满天严重多了,朱满头也是左腿受的伤,他虽然瘸了,可并没有石化现象,还是能瘸腿走路的。胡金却是要拄拐的,再加上石化,基本废了。
一日日的,胡家撑不住,很快从中街搬到了下石村。
两家本就相识,如今境况差不多的惨,甚至更惨些,张英跟胡母走的也就格外近些,包括两家的孩子。
胡金一到下石村,朱明明便跟胡金走到了一起,她从不嫌弃胡金瘸了腿,一心想跟在胡金身旁,照顾他。
胡家除了胡金,还有个跟朱知知一般大的小女儿胡银。
于是,三人便时时一起出门。
如今想来,朱母最后悔的就是出于那一丢丢的同情之心,嘴里念叨过,让自家大女儿有空照顾照顾胡金什么的,谁能想到她猪油蒙了心,照顾个废人,竟然照顾出了感情。真想给当时的自己两巴掌。怨自己,忘了大女儿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想着,天天吃不饱,水都要喝不上,整天在生死边缘挣扎,哪还能生出这种心思来,搁她,肯定是整天想着怎么活下去才是正理。
难不成还想吃一辈子苦受一辈子罪不成!傻不傻!才十来岁的年级,这孩子肯定是被胡金迷惑了。
朱明明虽然出身穷苦,可嫁出下石村还是有可能的,两口子都为她打算好了,也物色好了,岁数虽然大了点,可嫁过去,绝对能养得了她,等过几年嫁过去,她再生一两个儿子,那这辈子就算脱离苦海了。
两口子打算的很好,可惜不遂人愿。
两口子赔了个女儿就算了,就当没生养,没想到后来这丫头竟然还天天回家来搜刮倒贴。想想就堵心,看见了就头晕脑胀。
朱家两口子心里窝狠了气,偏胡母又惯会做人,见了朱家两口子总是笑脸相迎有意讨好的,朱满天和张英骂多了倒显得他们一家子尖酸刻薄了。朱家两口子始终不能舒了心中的郁气,人都更苍老了些。
张英天天对着朱明明苦口婆心,朱满天是三天两头抄起棍子揍朱明明,奈何朱明明就是一根筋,劝也劝不住,打也打不软,就是一心要跟胡金。
又过了两年,朱知知和胡银十三岁了。两人都没缺胳膊少腿的,都要参加集体狩猎。
两人十三岁,都是第一次参加集体狩猎,不同的是,胡银被前锋队选中,分在了前锋。
下石村这些女孩子大都是练擒鹋术,胡银是资质最好的,同龄人中擒鹋术练的最好的,以速度著称。
有她在,胡家眼见又看到希望了,自然要全力供养胡银,好让全家脱离苦海。
母子两个一个眼神就心意相通,这下定是要扒着朱明明不放,最好能吸朱家全家的血,好供养胡银出人头地。
集体狩猎往往会深入荒野,打到的猎物要尽快运回城内,石兽肉要尽快解剖储存起来,不然石兽肉肯定会慢慢石化。而且大部队也不可能带着猎物和收获的物资长途跋涉,太影响行进进度了。所以,每隔一段距离,都会设立一个据点,安排一队人驻守据点。打到的猎物,获取的物资便从前线一个据点连接一个据点的往回运。
收到上一个据点运过来的物资,这个据点便派出驻守人员赶紧接手,把物资运送到下一个据点,然后再空车返回。这一据点的驻守工作算是完成一次。
这样,就可以保证物资以最快的速度运送回城,妥善储存。大家都走熟了自己所在据点的路线,速度快,中途也减少出现状况的概率。当然了,留守据点的人一般是实力最次等的。
若是只求个温饱不石化,能分在据点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有实力的自然是去前方狩猎。前锋自然最危险,但一场集体狩猎下来,得到的好处自然也是最多的。
像朱知知这样的,只能被分在据点,收获是别想了,也就能解决点温饱,每天蹭上口解石水而已。相对安全,却也只能分到保证他们不被石化的解石水。
得知朱知知被分在据点,还是离城最近的据点,朱母也放了心,她只希望知知这个没自保之力的能活下来就好,集体狩猎期间,朱知知只要能照顾好她自己,她就阿弥陀佛了,家里是不指望朱知知做贡献的。
朱母和朱明明实力不够,不能被分在前锋,干的都是随队后勤,最苦最累的活计,但分到的物资要丰厚些。
家里能参加集体狩猎的母女三人在这期间是不愁吃喝的,至少能确保不饿死不石化。可以说集体狩猎期间,对大多唐北人来说是最好熬的时候。而像朱满天这样的残废,是被唐北城抛弃的存在,这期间是他们最难熬的时候。不止是物质上难熬,心理上更是煎熬,集体狩猎的每一天,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们这些残废,他们跟那些岁数大的一样,是被唐北城抛弃的一员。活着就是浪费唐北城资源。
朱满天留守在空了大半的唐北城,每天拖着瘸腿去拾荒。活下去,他要活下去,越不想让他活,他就越要活下去,只要张英不嫌弃他,他就要活下去,偏要活着!!